治安拘留十天
Ⅰ 拘留10天算不算犯罪記錄
不算。被公安局拘留會留下違法記錄,但不是犯罪記錄。
治安類的行政拘留,不會有案底,但是有違法處理記錄,會在你當時被拘留的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區、縣級)有備案,如果是因刑事拘留就會留下案底。
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的,但上述兩樣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後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機關在緊急時刻對需要受偵查的人依法暫時扣押;行政拘留指將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關在公安機關拘留所內,一般不超過十五天,合並處罰最長不超過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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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材料如下: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及兩者的復印件。
2、聘請單位的介紹信或者證明。
3、自己戶口所屬的村委證明。
4、申請人填申請表。
無違法犯罪證明由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到戶籍地派出所開具,公安機關不對個人出具。申請人有正當合理的理由,且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禁止規定,公安派出所應當受理。公安派出所受理後,應當及時核查相關檔案、計算機系統信息,1個工作日內據實出具該居民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Ⅱ 被行政拘留10天,去拘留所時手機帶著去了怎麼辦
在拘留所手機必須上交,除了生活必需品,打電話需要申請。
法律鏈接:《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一條 被拘留人需要打電話的,應當向民警提出申請,經批准後,使用拘留所內固定電話進行通話,通話費用原則上自理。被拘留人打電話應當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規定,一般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鍾。
拘留所是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別:
一、法律依據不同。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而看守所設置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二、性質界定不同。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三、羈押對象不同。拘留所羈押的對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羈押的對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四、法律監督不同。《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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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執行方法:
(一)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二)受到罰款處罰的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交納罰款。
(三)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並提出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准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處罰暫緩執行。
(四)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依據;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參考資料:網路-行政拘留
Ⅲ 拘留十天一般是觸犯了什麼法律
行政拘留通常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法,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才會出現拘留。
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
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該條對於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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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Ⅳ 治安拘留十天罰款五百是什麼意思
拘留、罰款,都是治安處罰種類。這兩種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以並處,如回對打架斗毆的答處罰條款。
相關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Ⅳ 行拘十天 拘留十天 這個有案底嗎
都會有相關記錄。
受拘留等行政處罰的,相關的案卷、信息肯定會留存在公安機關,但這種信息不會上網的。也就是說,只要不是涉及到其它案件,其它人是調取不出來的,所以基本不會影響生活,包括考學、招工等。
「案底」一詞不是法律術語,是俗稱。從行政法角度講可以稱為不良紀錄,從刑法角度講是犯罪記錄。
廣義的說,所有這些行為的記錄,無論是在公安局、派出所還是在單位,都是不良行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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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為」一般是泛指一切違反社會規范的行為,包括違反一般生活准則的行為,違反社會生活、學習、勞動紀律、企業管理等公共道德規范的行為,違反法律規范的行為和犯罪行為。
這里所講「不良行為記錄」,一般來說是地方政府、政府部門頒發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所提到的不良行為記錄。其「不良行為」,是指某一行業各方主體和從業人員的不良市場行為,即在從事該行業活動中,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准條文、規范、規程及規范性文件等行為。對這些不良行為的記錄,存放在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稱為「不良行為記錄」。
Ⅵ 治安拘留10天,案底多少年才能消除
治安拘留10天,不構成犯罪,沒有犯罪案底,只要行政處罰的案底不會消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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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記錄封存:
1、犯罪記錄封存啟動。法院作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判決時、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時,同時作出《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書》、《未成年人不起訴記錄封存決定書》。
對於犯罪記錄。封存是原則,允許查詢是例外。辦案機關履行偵查職能,可依職權申請查詢;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才能進行查詢。
2、查詢犯罪記錄審核。首先,需要查詢的單位向輕罪犯罪記錄封存機關提出申請,說明查詢內容、對象、原因等;
其次,犯罪記錄封存機關對查詢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經討論決定,作出審批意見並出具《同意查詢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告知書》;
再次,被查詢未成年人沒有犯罪記錄,或查詢主體不符合「特殊情況」規定的,製作《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告知書》進行答復。
3、犯罪記錄封存監督。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同樣具有法律監督權,對犯罪記錄封存的啟動、查詢單位履行保密的情況、查詢所得信息的使用是否在規定范圍等進行監督。
違反上述情況的,檢察機關自行發現、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的,應發送檢察建議書或糾正違法通知書,制止違規行為;要求相關單位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
Ⅶ 被治安拘留過10天會被開除公職嗎
不會,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不是公務員辭退的條件。
國家公務員有版下列權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單位調整、撤消、合並或者縮減編制員額學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
(五)不履行過埃及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國家公務員紀律,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