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責法定
A. 在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由哪些法定職責
1、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責任、人員管理責任、現場管理責任、事故報告責任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2、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據法律法規、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制定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和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六)操作規程及崗位標准化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九)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十)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十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工程「三同時」制度;
(十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十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應急救援、調查處理、檔案管理制度.
(1)部門職責法定擴展閱讀
1、安全生產
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事故負傷率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率)、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2、生產目標
減少和控制危害,減少和控制事故,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由於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以及其他損失。
3、生產管理
包括安全生產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監督檢查、工藝技術管理、設備設施管理、作業環境和條件管理等。
4、基本對象
是企業的員工,涉及企業中的所有人員、設備設施、物料、環境、財務、信息等各個方面。
B. 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能 怎麼辦
這屬於行政不作為,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包括主管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監察機關舉報、申訴,當然如果損害了你的利益,也可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C. 行政部門違反法定職責是什麼行為
瀆職,濫用職權,不作為,都有可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D. 什麼是法定職責
什麼是法定職責?
你好,法定職責是指行政主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專治條例屬和單行條例以及規章的規定或授權進行與其職權范圍一致的某些行政管理活動,實現其具體行政管理職能所應承擔的法定職業內容和責任義務。
舉例:
1、消防部門的消防員去救火;
2、醫院的醫生去救死扶傷;
3、公安機關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等等這些都是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
總結:法定職責是必須有所作為的,不得懈怠、推諉。同時,在執行職權時,是不能亂作為的,不得超越職權、濫用職權。
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望採納。
E.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職責
事業抄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權利主要有:
1、法定代表人對外全權代表法人;法定代表人是唯一能對外代表法人行使職權、代表法人參加民事活動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均是代表事業單位法人的法律文書。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2、法定代表人是事業單位內部行政事務負責人;
3、法定代表人是事業單位財務負責人。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主要義務有: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忠於職守,勤勉盡兩責,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決策機構依法做出的決定和命令;
3、按照事業單位職權范圍和程認真履行職責,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4、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決策的科學性、正確性;
5、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模範遵守財經紀律,自學接受審計監督,並加強對單位的財務管理;
7、超越事業單位職權范圍行使職權造成損害的,或者由於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8、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F. 編辦明確新成立部門職責但沒有法定依據新部門怎樣執法
按職責先行執法,連違法違規式執法的對錯常識都需要黨委政府來判斷.一件事一個執法行為,一事一議還無法類推什麼是真正法定依據
G. 安全生產法 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7)部門職責法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H. 安全生產法七條法定責任
第七條 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增加了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工會應當代表職工與生產經營單位交涉,在原來規定的基礎上,工會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勞動法律,都有權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城市街道辦事處設立的基層工會聯合會,這次《安全生產法》修改時,就其中涉及安全生產等事關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提出意見,與《工會法》的規定做了更好的銜接。工會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本次修改增加了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的規定,有利於進一步發揮工會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生產經營單位拒不改正的,維護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需要說明的是。5,協調勞動關系:向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同時投入使用進行監督,通過有效的途徑,主要是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包括鄉鎮,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復,在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時、措施時,是工會參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集中體現,並向工會做出答復、行政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研究,是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 【釋義】本條是關於工會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的規定, 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的規定相銜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3。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這一規定,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採取措施予以改正, 有關單位應當予以協助,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做出處理,也與《工會法》關於企業召開討論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給予答復、法規規定,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作為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等等、擴建生產經營單位和技術改造工程中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聽取和反映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意見和要求,工會主要通過以下具體途徑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幫助解決存在的具體問題,工會有權參與並發表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工會的監督權,必須有工會參加、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的規定;工會有權對生產經營單位侵犯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的問題進行調查。對工會提出的意見。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4,除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外,參與生產經營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並有權要求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員的責任:1。原來這一條只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在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工會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主要考慮是,使《安全生產法》關於工會監督的規定更為全面,維護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聽取工會的意見;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2,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6;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認真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工會法》)的有關規定;涉及從業人員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從業人員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 (一)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這一內容是這次修改《安全生產法》時新增加的內容,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職責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職責、地方各級總工會。對工會提出的意見,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本條主要規定了兩個方面的內容,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總體性的監督。這是工會對安全生產工作「面上」 的、全國或者地方產業工會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有權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不提供安全生產條件的;工會依照國家規定對新建,范圍比較窄為您轉載以下資料,供您參考;通過密切聯系從業人員。根據本法以及《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監督的途徑和方式包括,其他各級工會
I. 我國消費者協會的法定職能有幾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其指導下的版各級協會權履行以下七項職能: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7.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J. 什麼是消費者協會的法定職能
我國《抄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法》襲第三十二條規定: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職能: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
(二)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三)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四)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五)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
(六)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七)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價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