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法制大隊職責
1. 法制大隊取保候審職責任務
法制大隊取保候審職責任務,主要包括確認是否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對於符合條件下的,即時按照正常程序辦理取保候審,並在取保候審後進行執行監督。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第七十八條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七十九條 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製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說明取保候審的理由、採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對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
2. 公安局法制科
主管案件審核,報批等方面,為下級執法提供法律支援,權利還可以,沒有經其審核案件沒法在進行偵查的後續法律保障
3.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麼的啊具體職責是什麼
一、公安局法制處,是公安機關的綜合性職能部門,是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勞動教養審批案件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以及國家賠償案件的辦案部門。
二、主要職責:
1、公安機關內部執法檢查監督,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2、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審核;
3、民警的法制培訓,為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和執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4、參與公安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修改、會簽;
5、指導公安機關行政復議、應訴、聽證、賠償案件的辦理;
6、勞教案件審批和行政復議案件辦理;
7、法制宣傳;
8、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
(3)公安局法制大隊職責擴展閱讀:
1、「地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領導本轄區的公安法制工作,組織、規劃、協調、推動本轄區公安法制建設。具體職責是:
(1)編制本地公安執法制度建設規劃,組織或者協助起草、審核、清理、匯編有關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
(2)承擔本級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按照規定辦理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審批案件;
(3)指導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辦理聽證、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4)組織、開展、指導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
(5)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
(6)管理公安法律文書;
(7)依照規定組織、開展公安機關領導和民警法律學習培訓工作;
(8)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工作,辦理執法問題的請示和答復;
(9)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2、「縣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領導本轄區的公安法制工作,組織、規劃、協調、推動本轄區公安法制建設。具體職責是:
(1)綜合研究公安執法問題,組織、推動解決本轄區公安執法問題;
(2)組織或者協助起草、審核、清理、匯編有關公安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3)審核、呈報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案件;
(4)辦理聽證、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5)組織、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
(6)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7)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
(8)管理公安法律文書;
(9)依照規定組織、開展民警法律學習培訓工作;
(10)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和信訪工作,辦理執法問題的請示;
(11)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4. 公安局法制科都做什麼
公安局法制科職責是:
l、對局發規范性文件文稿進行法律審核,對上級和其他部門徵求意回見的規范性文件答文稿提出修改意見。
2、審核呈報勞動教養案件。
3、審核呈報犯罪少年收容教養案件。
4、審核本局在辦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決定,審核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的使用,沒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決定。
5、辦理本局管轄的復議、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組織本局有關行政案件的聽證工作。
6、對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公民對執法違法行為的控告、申訴案件組織復查,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領導批准後執行。
7、組織開展對科(股)、所、隊執法質量的季度考核,負責對執法民警執法質量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
8、負責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9、組織執法檢查、法制調研工作。
10、承辦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5. 公安局法制科干什麼的的
公安局法制科(處)是公安機關的綜合性職能部門,是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勞動教養審批案件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以及國家賠償案件的辦案部門。
通常公安局法制科(處)承擔以下職責:
1、公安機關內部執法檢查監督,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2、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審核;
3、民警的法制培訓,為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和執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4、參與公安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修改、會簽;
5、指導公安機關行政復議、應訴、聽證、賠償案件的辦理;
6、勞教案件審批和行政復議案件辦理;
7、法制宣傳;
8、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
6.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麼的
公安局法制處來(科)是公安機自關的綜合性職能部門,是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行政訴訟以及國家賠償案件的辦案部門。
通常公安局法制處承擔以下職責:
1、公安機關內部執法檢查監督,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2、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審核;
3、民警的法制培訓,為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和執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4、參與公安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修改、會簽;
5、指導公安機關行政復議、應訴、聽證、賠償案件的辦理;
6、法制宣傳;
7、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
7. 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跟派出所所長哪個權利大
級別一樣,都是股級幹部,所在分工不同,都是正科級單位。
法制主要工作是指導局屬各單位法制工作,起草修正有關文件規定,負責執法過錯案件的檢查和認定,等等,兩者工作側重點不一樣,比方說個人起訴公安機關,那麼就是由法制出人參加開庭辯護的。
而派出所所長就是派出所的負責人。具體負責所屬片區的安全。派出所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地方公安機關的派出所、警察是公務員,一類是公安邊防部隊(也就是武警邊防部隊)的邊防派出所、警察是現役軍人。
(7)公安局法制大隊職責擴展閱讀:
派出所所長就是派出所的負責人。地方派出所的級別有高有低,一般的縣區下屬的鄉鎮派出所只是副科級或者股所級,派出所所長(高配副科),所長的最低警銜是二級警司,最高警銜根據警齡等其他因素來授予,最高是一級警督。
級別最高的派出所是正處級(比如天安門派出所,級別相當於地級市的市公安局),所長的最低警銜都是二級警督,正常情況是一級警督或者三級警監,要是還擔任了其他更高職務的話就可以被授予二級警監了。
崗位職責:
一、領導和組織全所的業務、行政、政治工作,社會關系。
二、正確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政策,堅決執行上級的決議和指示,依照法律和上級公安機關的規定,組織民警正確行使派出所職責。
三、主持所務會議,根據上級的決議、指示,制定派出所所工作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工作,研究、反映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
四、組織全所民警深入轄區調查研究及時解決轄區內存在的各類治安問題。
五、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和教育,建立健全安全防範體系。
六、定期向轄區群眾報告工作。
七、組織民警學習法律、治安管理法規、政策和公安業務知識。
八、維護團結,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揚民主,關心民警生活。
九、組織民警協助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進行與社會治安管理有關的工作。
參考資料:網路-派出所所長
8.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麼的
公安局法制科職責是:
l、對局發規范性文件文稿進行法律審核,對上級和其他部門徵求意見的規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見。
2、審核呈報勞動教養案件。
3、審核呈報犯罪少年收容教養案件。
4、審核本局在辦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決定,審核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的使用,沒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決定。
5、辦理本局管轄的復議、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組織本局有關行政案件的聽證工作。
6、對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公民對執法違法行為的控告、申訴案件組織復查,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領導批准後執行。
7、組織開展對科(股)、所、隊執法質量的季度考核,負責對執法民警執法質量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
8、負責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9、組織執法檢查、法制調研工作。
lO、承辦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9. 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法制大隊是干什麼的具體職責是什麼
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是受理、偵辦公安機關管轄的各類經濟犯罪案件回,保護轄區企業、單位和答人民群眾正常經濟活動及合法經濟利益的專業作戰隊伍,承擔著著打擊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服務企業、單位和人民群眾,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職責。
其中,法制大隊 負責制定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工作,掌握、檢查、監督公安執法情況;負責指導各類案件審核、審批和勞教案件的審批;負責信訪工作;辦理公安行政復議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指導全縣執法規范化建設和公安法制宣傳教育。
10. ,公安法治大隊是干什麼的
公安局法制大隊主要職責
一、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審核回刑事案件中的立案答、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提請逮捕、移送起訴、撤銷案件的受理、證據、定性、適用法律和法規、辦案程序、法律手續等情況;審核行政案件。
二、對局發規范性文件文稿進行法律審核,對上級或其他部門徵求意見的規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見。
三、指導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辦理聽證、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四、組織開展對所隊室執法質量考評工作,開展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
五、組織、開展本局民警法律學習培訓工作;
六、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七、聯系檢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執法中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