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院的職責是什麼
⑴ 檢察院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⑵ 法院和檢察院的職責分別是什麼
法院是司法(審判)機關,是負責審理案件,解決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糾紛的國家機構。各基層法院都擁有和行使調解的職能。
法院職責:
(一)審判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在職權范圍內受理和受理的自訴和公訴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三)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五)行使審判監督職能。
(六)研究、徵集對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七)負責指導全縣(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訓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員;協助管理下屬法院機構、人員編制工作;主管全縣(區)法院監察工作。
(八)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九)協調、管理、監督民眾陪審員和調解員的各項工作。
(十)承辦其他應由基層法院負責的工作
有審查批准逮捕、決定起訴並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的職能。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人民檢察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1 、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 、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 、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訴,並監督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4 、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 、對於監獄、看守所等監所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 、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 、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⑶ 檢察院民行部門是干什麼的
檢察院民行科的全稱為「民事行政檢察科」,職責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依法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及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己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可能有錯誤的進行立案審查。其中符合抗訴條件的,依法提請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建議濰坊市人民檢察院向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
(二)對不符合抗訴條件的案件,終止審查,說服當事人服判息訴。
(三) 對於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存有錯誤,可以向青州市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通過啟動再審程序予以糾正。
(四)對青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民事、行政抗訴案件,接受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代表出庭履行職務。
(五)對審判人員在辦理民事行政案件中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依法享有偵查權。
(六)公訴案件中,對涉及到國有、集體財產損失的,可以代表國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七)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嚴重侵犯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督促相關部門起訴或支持起訴,必要時可代表國家提起民事訴訟。
(八)對執行裁定、決定不服的,可以實施法律監督。
⑷ 檢察院各個機構的職責主要是什麼啊
人民檢察院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置內部機構,分別承辦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業務。
1、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埔、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反貪污賄賂部門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法紀檢察部門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4、審查逮捕部門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的及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等工作。
5、審查起訴部門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監所檢察部門承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侍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案,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勞教人員又犯罪案件審查批埔、起訴等工作。
7、民事行政檢察部門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8、 檢察技術部門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鑒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的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鑒定等工作。
9、紀檢監察部門承辦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等工作。
⑸ 人民檢察院的職責是什麼
(一) 人民檢察院的性質: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這就是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它表明了人民檢察院區別於其它國家機關的本質特徵,是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開展各項檢察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據。 (二)人民檢察院的職權:1、對於叛國案件、分裂國家案件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2、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和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實行逮捕和提起公訴。3、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等偵查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自偵部門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對犯罪嫌疑人決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5、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提出抗訴;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8、依法保障公民對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控告、申訴的權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的法律責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檢舉和申訴。 (三)人民檢察院的職責: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置內部機構,分別承辦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檢察工作。 1、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負責受理公民和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人士檢舉、控告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行為,並向舉報人反饋查處情況及結果;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的申訴。負責辦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辦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含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辦理人民檢察院負責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工作。 2、反貪污賄賂部門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反瀆職侵權部門負責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瀆職犯罪行為和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4、偵查監督部門負責對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負責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 5、公訴部門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等偵查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自偵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對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監所檢察部門負責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受理被監管人員及其親屬直接提出的控告和舉報;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對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勞教人員犯罪案件立案監督、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對看守所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況進行監督等工作。7、民事行政檢察部門(1)對符合抗訴條件的下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判決、裁定,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對符合抗訴條件的同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判決、裁定,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抗訴。(3)對民事、行政案件生效的裁定、調解存在錯誤且依法不能抗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對有關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存在制度隱患或其工作人員嚴重違背職責,應當追究其紀律責任的,可以向其提出檢察建議。(4)在辦理民事行政審判、執行活動中發現的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職務犯罪案件進行初查或偵查。 8、職務犯罪預防部門負責研究分析典型職務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防範對策,並協助有關單位落實;開展預防咨詢和警示教育;管理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系統並受理查詢等工作。 9、檢察技術部門承辦檢察機關自偵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各種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鑒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時涉及的技術性證據進行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承辦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應用和管理等工作。 10、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指導檢察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對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受理對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紀律、法律行為的控告、檢舉,並按照管理許可權進行查處;受理檢察人員不服處分決定的申訴;制定檢察機關廉政建設制度,組織開展廉政紀律教育和執法執紀大檢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