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官的職責
❶ 明朝的東廠、西廠、錦衣衛的職責分別是什麼
1、東廠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的偵緝范圍非常廣:一、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二、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
東廠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匯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
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東廠入內即擺設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
2、西廠
西廠是明朝特有的官署名稱,全稱"西緝事廠"。明憲宗時為加強特務統治,於成化十三年(1477年)於東廠之外增設西廠,與東廠及錦衣衛合稱廠衛,用太監汪直為提督,其權力超過東廠,活動范圍自京師遍及各地。後因遭反對,被迫撤銷。正德元年短暫復開五年後又被撤銷。
西廠的成員和東廠一樣都是由錦衣衛中選拔出來,憲宗欽定西廠所領緹騎(即錦衣衛校尉)的人數要比東廠多一倍,又把東廠與錦衣衛的職權包攬起來,它的職權比東廠和錦衣衛更大。
而西廠的職務是偵查民臣的言行,並可以對疑犯進行拘留、用刑,西廠又把監獄以及法庭混為一體,而且可隨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請。西廠作為一個短命的特務機構,前後只有兩任提督,分別是汪直和谷大用。
3、錦衣衛
錦衣衛首先是皇帝的侍衛親軍和儀仗隊,由將軍、校尉和力士組成。將軍初名「天武」,永樂時改稱「大漢將軍」,選取體貌雄偉、有勇力者充任,作為殿廷衛士。校尉、力士揀選民間身體健康、沒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鹵簿、傘蓋,力士舉持金鼓、旗幟。
「巡查緝捕」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案件。成化元年,增鑄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
(1)言官的職責擴展閱讀
廠衛,明朝內廷偵察機構。廠,指東廠、西廠、大內行廠;衛,指錦衣衛。合稱廠衛。東廠系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於北京東安門北;西廠系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設於舊灰廠;大內行廠系明正德初年設立。錦衣衛原為內廷御林軍,皇帝的衛隊,洪武十五年(1382年)成立。
廠衛是明代特務政治機構,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東、西廠或大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太監充任。錦衣衛長官為指揮使,以皇帝親信心腹擔任,下領有十七個所和南北鎮撫司。廠與衛職權基本相同,但錦衣衛為外官,奏請需用奏疏,不如東廠等太監親近,故廠的勢力大於衛。
錦衣衛偵伺一切官員,廠則偵察官民和錦衣衛,內廠則監視官民和廠衛,而由皇帝直接領導與監督所有偵察機關,構成一整套偵察特務機構體系。廠衛均可不經司法機關,直接奉詔受理詞狀,逮捕吏民,用刑極為殘酷,致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
東廠、西廠和錦衣衛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置的直接聽命於皇帝,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
❷ 清朝時期的八部尚書都哪八部每部的職能是什麼
1、吏部尚書: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封勛等事務。
2、戶部尚書:掌管全國土地、賦稅、戶籍、軍需、俸祿、糧餉、財政收支。
3、禮部尚書:主管朝廷中的禮儀、祭祀、宴餐、貢舉。
4、刑部尚書:掌管全國司法和刑獄的大臣。
5、兵部尚書:掌全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職掌內外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制,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
6、工部尚書:掌管全國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官辦工業。
清末增設
7、外務部尚書:負責一切對外交涉的事務,除簽訂條約、劃定疆界、派遣使節外,更多的是有關通商、海防、路礦、關稅、郵電、華工、傳教、游歷等事務。
8、郵傳部尚書:交通行政,包括船政、路政、電政、郵政、庶務等。
(2)言官的職責擴展閱讀:
歷史發展:
1、清代於天聰五年(1631)仿明制設六部。初以貝勒(親王、郡王)分別總理各部部務;各設滿洲、蒙古及漢承政、參政、啟心郎、額哲庫等官。順治元年(1644),停貝勒總理部務;並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啟心郎未改,至順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後常以大學士兼管各部,尚書以下各官時有增減。
2、光緒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這是六部之外增設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設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設學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漸變化。
3、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戶部改稱度支部,兵部改稱陸軍部,工部與新設之商部合並為農工商部,原來的理藩院改稱理藩部,刑部改稱法部,另增設民政部、郵傳部。將原設之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並入禮部,禮部內部機構中添設承政、參議二廳,儀制、太常、光祿三司及禮器庫、禮學館。
4、至宣統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責任內閣。五月,責任內閣頒布官制,設立制誥、銓敘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將禮部改為典禮院,成為清政府專管朝廷壇廟、陵寢之禮樂及製造典守事宜,並掌修明禮樂、更定章制的機關。六部之制,遂告變革。
❸ 唐代官職"右拾遺"的職責是什麼
以諫為職的官員 拾遺:以諫為職的官員搜索稱作諫官,又形象地被稱作言官,內但言官亦指監察官員。類似於諫容議大夫、補闕、正言、司諫之類的官員。 唐代進諫使命由門下省和中書省共擔。門下省設給事中四名及輔員若干,並設左諫議大夫四名,左散騎常侍四名。中書省則設右諫議大夫四名,右散騎常侍四名。唐代還創設了補闕和拾遺兩個官職,分置左右,左隸門下省,右隸中書省。補闕和拾遺均為諫官,負責看管供其他諫官呈遞奏摺所用的四隻匣子。
❹ 明代朝廷里的諫官的職責是什麼
監官與諫官
監官是代表君主監察各級官吏的官吏(耳目)。諫官是對君主的過失直言規勸並使其改正的官吏。監官和諫官,古代並稱台諫,也通稱言官。
監官最早設於戰國,當時由君主的秘書——御史兼任。
秦與西漢設立御史府,首長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為輔佐。在內廷保管檔案並督促百官的,稱侍御史;出外監察郡縣的稱監御史。遇有特別緊急情況的,皇帝臨時派遣有誅殺之權的御史,稱為綉衣御史,或稱綉衣直指。西漢末年,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御史府改為御史台,御史中丞為長官,轉屬少府,成為專門的監察機關,別稱憲台。從此之後,御史為監察官的專稱。
魏晉以後,御史台從少府獨立出來,成為全國性的監察機構。
唐代御史台分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
明代改御史台為都察院。各省設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為長官,掌司法與監察,有監司之稱。
清代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長官。
諫官的設置比監官早。春秋初年齊桓公設大諫,為諫官設置之始。晉國的中大夫、趙國的左右司過、楚國的左徒,都屬於諫官性質。
秦漢時有諫官之設,但是沒有專門的諫官機構。漢代置光祿大夫、太中大夫、諫大夫、中散大夫、議郎等官職,都屬光祿勛,掌議論,侍從皇帝,顧問應付。東漢侍中、中常侍成為正式官稱,屬少府。
隋朝改侍中為納言,武則天時增置左右拾遺與左右補闕。
宋改補闕為司諫,改拾遺為正言,並置諫院,作左右諫議大夫為長官,司諫、正言為其所屬。
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或名實俱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