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責是
1. 中國人民銀行的基本職能是什麼有哪些具體職責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條規定,人民銀行的基本職能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回和答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該法第4條有規定了人民銀行的13項職責,而職責是職能的具體化。綜合這兩條規定來看,人民銀行具有中央銀行應當具備的一切職能,既具有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金融調控和監管的銀行等職能。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條規定,人民銀行主要有以下職責:1、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2.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那些職責
第四條來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源
(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3. 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責有哪些
《中來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自人民銀行法》第四條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如下:
(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4. 中國人民銀行其主要職責是什麼
依法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5. 中國人民銀行的基本職能是什麼有哪些具體職責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條規定,人民銀行的基本職能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該法第4條有規定了人民銀行的13項職責,而職責是職能的具體化。綜合這兩條規定來看,人民銀行具有中央銀行應當具備的一切職能,既具有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金融調控和監管的銀行等職能。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條規定,人民銀行主要有以下職責:1、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6. 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責是什麼
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監督管理債券市場、外匯黃金市場
確定匯率政策;匯率水平;外匯、黃金儲備
發行管理人民幣
制定支付結算規則
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
協調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