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所裁
三、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針對涉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和現行犯採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1.刑事拘留的性質屬於一種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其目的在於保證刑事訴訟能夠順利的進行和防止社會危險的發生。對罪犯的最終處罰是由法院以判處刑罰的方式作出。
2.刑事拘留屬於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只能由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都無權設定,目前由《刑事訴訟法》規定。
3.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情況下為3日,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7日,如果嫌疑人具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情況可以延長至30日。如果刑事拘留的人需要被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公安機關需要在刑事拘留的期間提出,而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最長為七日,那麼嫌疑人在逮捕之前,最長可以被關押37日。
2.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差別!
沒區別,兩者是一樣的!仔細看!兩者只有稱呼差別,實質是一樣的。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
性政拘留(治安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2)治安所裁擴展閱讀:
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
(1)適用的對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遇有緊急情況時,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則適用於一般違法的人;
(2)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懲罰性,只是一種臨時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種處罰;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行政拘留是處罰和教育一般違法的人;
(4)羈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過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過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5日。
3. 公安檔案管理中所裁和局裁的區別
所裁是指派出所對違法人的行政處罰裁決。
派出所可以裁定五百元以下的罰款,警告。
局裁則是指公安局對違法人的行政處罰裁決。
公安局可以裁定違法人拘留、罰款,收繳,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等。
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一條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4. 所裁賭博案件,派出所可以收繳嗎
1、賭博案件中,派出所有權收繳賭資以及直接用於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 第十一條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於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
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追繳退還被侵害人;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5. 什麼叫治安裁決
所謂治安裁決,就是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行為人下達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6. 治安拘留裁決不投所是什麼意思
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是一回事,行政拘留的產生往往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專規定,由公屬安機關決定和執行,通常稱治安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
7. 治安管理處罰法派出所所裁
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