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衛管理網路
『壹』 求治安保衛管理網路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逮捕拘留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加強高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治安保衛工作的通知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公安部國家糧食儲備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關於加強糧棉油收購資金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
中國農業銀行儲蓄所(櫃)安全保衛工作管理辦法
舉辦體育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規定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治安保衛工作暫行規定
鐵路內部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
國有企業治安保衛工作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
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教委、公安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保衛工作的通知
關於印發《國家海洋局涉外活動中安全保衛工作若干規定》的通知
出國(境)船舶安全保衛工作規定
廣播電影電視保衛工作暫行規定
基層金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暫行規定
郵電部關於郵電公安、保衛幹部實行值勤辦案崗位津貼的通知
郵電部、公安部關於加強通信重點工程建設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公安部關於加強汛期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關於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保衛處、科在查處治安案件時收集的
證據材料可以在行政訴訟中使用的批復
公安部關於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保衛組織槍支暫時集中到公安機關
保管的通知
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入學考試安全保衛、保密工作的通知
國家海洋局公安部關於加強科學考察船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
國家海洋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暫行規定
國家教育委員會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的通知
關於授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公安保衛工作三十年以上的幹部
榮譽章的規定
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的幾點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遠洋科學考察船遠洋考察中的安全保衛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衛生部、公安部關於加強醫院治安保衛工作的通知
大型國防科研試驗安全保衛工作規定(試行)
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交通銀行關於進一步做好銀行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節錄)
郵電部、公安部關於嚴防發生爆炸破壞案件保衛郵電通信
安全的通知(節錄)
廣播電影電視部公安部轉發福建省廣播電視廳、公安廳《關於加強廣播
電視台(站)安全保衛工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水利部公安部關於貫徹水法,加強水利系統公安保衛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關於切實加強校園治安保衛工作的通知
國家旅遊局公安部關於加強旅遊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
國家旅遊局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建立系統安全保衛工作情況統計報告制度的通知
公安部關於進一步清理公安保衛工作中的不實之詞材料的通知
關於轉發國家海洋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安全保衛防範工作的若干規定
(試行草案)的通知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規定
公安部交通部批轉交通部公安局關於加強公路運輸公安保衛工作的
報告的通知
公安部邊防保衛總局印發《外輪船員登陸注意事項》的通知
農牧漁業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社隊企業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節錄)
公安部關於切實加強外事保衛工作維護國家榮譽和民族尊嚴的通知
司法部公證律師司關於工礦企業保衛幹部暫不擔任兼職律師的批復
公安部關於繼續貫徹執行《治安保衛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例》的通知
治安保衛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關於加強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意見
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志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儲蓄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出入境管理辦法
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葯品行政保護條例
中葯品種保護條例
葯政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
民兵武器裝備管理條例
國防計量監督管理條例
軍用飲食供應站供水站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
特殊標志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出版管理條例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電影管理條例
印刷業管理條例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貳』 公司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根據《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規定,有以下8種制度:
1、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2、工作、生產、經營等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3、現金、票據、印鑒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4、消防、交通安全制度。
5、治安防範教育培訓制度。
6、發生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報告制度。
7、保衛工作的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8、存放爆炸、易燃、放射、毒害、傳染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此外,要根據單位的需要,制定相應的安全制度。
『叄』 通過網路了解,倉儲治安保衛管理組織是什麼,並簡單的畫出組織圖
申請人:姚化平,男,聊城市冠縣清水鎮姚行村人
被申請人:冠縣公安局
申請事項:請求檢察院督促冠縣公安局立案偵察岳其祥搶劫一案,或書面通知、回復申請人不立案。
事實理由:
申請人於2010年二月26日以掛號信的形式將關於岳其祥搶劫的控告信發往冠縣公安局,郵件編號:XA 1650 6719 9 37但是至今未回復,也未通知我不予立案。控告內容如下:
控告人:姚化平,男,聊城市冠縣清水鎮姚行村人
被控告人:1、岳其祥,現任冠縣民政局局長
2、馮首義,冠縣清水鎮人
3、馮首義為首的小分隊其它成員
控告事項:1、請求冠縣公安局追究岳其祥、馮首義為首的犯罪團伙搶劫控告人拖拉機、現金及其他物品的刑事責任。
2、責令被控告人賠償控告人因拖拉機等物被搶劫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事實理由:1998年陰歷後五月初一(公元1998年6月24日)晚十點半左右,被控告人岳其祥、馮首義為首的小分隊,聚眾多人非法侵入控告人家,在控告人家沒有成年人、未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未表明身份,並對控告人家中唯一未成年人(控告人次子姚金亭)實施人身強制和暴力威脅的情況下,強行把原告買了一個月的新拖拉機劫走,非法佔有了原告的拖拉機、工具箱內的一萬元現金和全部工具,至今未予,給我帶來莫大的損失。
被控告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之規定的搶劫罪,而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入戶搶劫」,根據本條規定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第三款「(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故本案還在追訴期間,望公安機關秉公執法,追究被控告人入戶搶劫的刑事責任。
本案犯罪事實有《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1999)冠行初字第161號》和《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2000)聊行終字第57號》為證。
此判決書並未明示為行政違法!一審判決中的表述為「本院認為,1998年陰歷後五月初一,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以原告姚化平拒交農業夏征款為由,強行將原告姚化平拖拉機扣押至杜學功學,其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後又在判決結果中表述為「撤銷被告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機行政強制行為。」二審判決書中的表述為「本院認為:被上訴人冠縣清水鎮人民政府於1998年陰歷5月1日,以上訴人姚化平拒交農業夏征款為由,強行將上訴人姚化平的拖拉機扣押至杜學功家之事實可以認定。該行政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屬違法行為,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訴人所扣押之拖拉機應予返還。」最終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行政強制行為應理解為行政機關或其首長憑借其行政職權所為的違法行為,故這兩個判決書還是比較公平的,最起碼認定了岳其祥搶劫的事實--「屬違法行為」,而不是行政違法!只不過行政廳無法審理其刑事責任!但是當時人民法院應主動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岳其祥等人的犯罪事實!法院沒移交至少可以對抗訴訟時效,因為姚化平向法院起訴就是要追究岳其祥的責任,即《刑法》第88條所規定的提出了控告,未經公安機關偵查的也應視為刑事自訴,故此案的訴訟時效已中斷!再次請求公安機關追究岳其祥等人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第三款「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之規定,冠縣公安局至今未給我回復,也未通知我不予立案!還望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關於檢察監督的規定,督促公安機關繼續立案偵查或給予我一個說法!
此致
冠縣人民檢察院
『肆』 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有哪些
治安保復衛委員會的工作職制責如下:
①認真學習治安保衛工作的法規和條例,努力提高委員會成 員的法制觀念,向居民群眾進行安全防範和遵紀守法教育。②發動和組織群眾搞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③組織居民開展群防群治,配合公安部門搞好警務室建設,形 成專業群眾結合的防控網路,定期檢査值班巡邏情況,落實居民樓 院及社區單位的看護工作。④落實轄區技防措施,抓好小區大門、圍牆、自行車棚、樓道亮化等硬體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⑤對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進行幫助教育,做好挽救工作。⑥落實社區內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以及出租房的管理,向居 民宣傳戶口管理政策和有關規定,及時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來 人員的情況,做到居民區人口底數清、情況明。⑦對轄區內不安全因素要有整改的措施,發現案情時要立即 保護現場,迅速報案,並積極協助保衛部門工作。⑧對因矛盾激化,可能引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後果的情況要及 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同時做好教育疏導工作,預防惡性事件發生。⑨向公安部門及時反映村民對治安工作的意見,提出建議和要求。
『伍』 如何做好單位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
事業單位應從不斷構建內部的安全穩定與和諧發展的高度著眼,不斷完善健全相關規定和制度,從落實制度、強化管理、加強監督等幾個方面著手做好單位內部的保衛工作。
一是加強學習,落實制度。首先要增強法制觀念。現階段,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已經是事業單位自身的責任,落實到安保工作方面的責任更加艱巨。內部保衛工作人員需要不斷加強學習,不僅要掌握單位的保衛業務,也需要不斷學習各種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實際行動來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其次要落實責任制度。保衛工作是安全生產和發展的基礎工作,要提高事業單位的整體經濟利益,就必須健全安全責任制,實現獎懲明確的管理制度。再次要落實競崗制度。事業單位內部的保衛工作崗位,不是單位內部員工養老的穩定場所。制定競爭上崗制度,從基層選擇有文化、有素質的精幹力量,有利於充實保衛人才隊伍,增強保衛人員自我約束能力。
二是實現轉變,強化管理。首先要轉變崗位制度,實現一人多崗。改變個人自掃門前雪的現狀,深入單位內部開展服務工作,落實保衛工作的主動服務,提高安保工作人員的思想素質。其次要轉變滯後服務,實現超前服務。保衛工作不能靜等問題發生再去解決問題,而需要建立安全防範機制和信息網路管理機制。從全局出發,深入到部門、車間等現場,對單位內部的不穩定因素和隱患進行綜合分析,制定應急措施,防止問題的發生。再次要變靜態管理為動態管理。要改變以前的問題等待方式,打破傳統的靜態工作模式,安保人員要真正參與到工作現場的管理工作中,對生產部門進行動態追蹤,消除安全隱患。
三是重視檢查,加強監督。首先要加強制度實施的監督工作。依規章制度進行治理,加強對事業單位內部保衛人員的監督和審查,保障單位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單位內部的安全穩定。其次要加強對部門工作的檢查。事業單位內部保衛工作人員,要認真落實監督檢查工作,對相關生產部門的安全檢查不能有半點疏忽。同時,需要注意單位的特殊性和內部運行情況,加強監督和防範工作,對重點部位、重點物品進行重點管理。再次要加強責任到崗履行工作。內部保衛人員必須認真關注水電、物資、氣體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將責任到崗落實到實處,實現二十四小時有人監督和管理。
『陸』 什麼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包括哪些范圍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是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對國家或所在地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企業事業單位。
《湖南省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第二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是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對國家或所在地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企業事業單位。
包括的范圍:
(一)廣播電台、電視台、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二)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
(三)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製、生產單位;
(四)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五)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
(六)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
(七)教育、科研、醫療單位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
(八)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九)研製、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十)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的單位。
(6)治安保衛管理網路擴展閱讀
《湖南省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第十五條 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一)國家級重點建設工程單位,應判定為省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省級重點建設工程單位,應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其它判定為縣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湖南省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第十六 條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的單位:
(一)各類大型生產性工業企業以及關系國計民生的食品、葯品等生產、加工企業,年營業收入在4億元以上且從業人員超過1000人的,應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二)從事武裝守護押運的保安服務公司,應判定為市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單位。具有運輸、儲存、配送等功能的較大規模物流企業,應判定為縣級治安保衛重點單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湖南省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
『柒』 倉庫庫場治安保衛管理組織原則有哪些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2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倉庫安全門一律向外開,防火門每月開起二次,保持靈活,確保應急使用。
3庫內和貨架上存放的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4.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倉庫、料場要布局合理,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垛與剁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0.3m;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剁的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m。主要通道不小於2m,物資堆碼安全、牢固、整齊,高度適宜,便於收發。
5.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在夏季高溫時可用壁扇、鼓風機通風。
6.各庫的照明系統,必須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7.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倉庫嚴禁生火、吸煙,嚴禁將電線私拉亂接,倉庫嚴禁煙火,以免引起火災。
8.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9.倉儲管理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捌』 如何做好企業內部治安保衛管理工作
1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以防為主、以治為輔、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安保防範版機制。首先,堅權持人防、技防與物防相結合,彰顯治安防範功效。充分發揮監控報警系統的技術防範作用,實施區域、節點控制。利用監控平台,將重要物資集散地、關鍵設備存放點納入監控系統,擴大監控系統的覆蓋面。
2,進一步加大進出廠的查驗力度,尤其是可疑人員、車輛以及車輛的隱秘部位,不放過任何疑點。與此同時,積極研究探索查驗的技術手段,減少人員、車輛推進群防群治工作,強化「群防群治、預防為主」的治安管理理念。
3加強對生產單位治安防範工作的指導,督促各生產廠建立健全班組、車間、分廠、保衛部門「四位一體」防範體系,切實做到「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門,守好自身財」。
4,強化圍牆、防盜門窗等基礎物防措施的同時,因地制宜地實施主要部位的強化防範力度。並且考慮犬防,對一些無人值守或環境惡劣的重要部位進行全天候巡邏、守護,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玖』 治安保衛工作應注意哪些問題
做好施工現場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應注意以下問題:(1)實行雙向承諾
『拾』 倉庫治安保衛管理措施包括哪些
倉庫治安保衛管理措施包括物防、人防、技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