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案件追訴期
『壹』 治安案件過了追訴期的,公安機會還硬要處罰,怎麼辦
當時是否立案偵查,如當時已偵查未處罰,則不適用追訴期相關規定
『貳』 毆打他人 治安案件 追訴期多久汁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訴訟時效是半年。
如果半年之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那就不再追究了。
『叄』 治安案件的追訴期會因為哪些原因而延長,假如有人舉報違法,公安局沒受理,這樣追訴期會延長嗎
治安案件從違法行為終了之日,六個月。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肆』 治安案件過了六個月的追訴期,難道打人者就可以人沒事人一樣嗎
打人案件,法院起訴。
『伍』 一般性治安案件的追溯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般性治安案件的追溯時效是多長時間很高興為您解答,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公安機關沒有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
從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
『陸』 治安案件追訴期有多長
六個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6)治安案件案件追訴期擴展閱讀:
違反治安管理情形: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第二十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有較嚴重後果的;
(二)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四)六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