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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總監崗位職責

發布時間: 2020-11-29 08:06:58

❶ 600分求建築安全員相關管理內容,滿意再加分

五、安全管理
(一)、安全組織機構及管理職責
1.1.在公司安全監督部的領導下,奧北中心工程項目部成立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主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開展工作,行使職責。
1.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項目部安全科負責。
1.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周召開會議,貫徹上級安全生產重大決議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和現狀,制定和審定有關安全生產重大措施,審議安全生產工作專項報告,並做出相應記錄。
1.4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 副組長: 小組成員:
(二)、 安全生產目標與方針
2.1.1項目安全總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分層管理、分層負責、
預控預防、落實責任
2.1.2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因工負傷頻率千分之六以下,其中重傷事故頻率萬分之四以下;
3.杜絕急性中毒事故;
4.杜絕重大機械事故;
2.2.1創北京市文明施工樣板工地,力爭取得接受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資格;
2.2.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負責一把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管理上下呼應齊抓共管,安全教育一個不漏。
2.2.3實行分班組分工種管理,各工種的班組長是兼職安全員,自檢和互檢相結合,平時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
2.2.4抓好職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轉場和換崗教育,確保特殊工種持證率達到100%
2.2.5抓好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堅持三鐵精神,抓好現場的文明施工,確保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准化。
(三)、安全生產各級職責和責任體系責任制分解
3.1.項目經理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及階段安全生產目標與規劃,對安全專職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負責。
3.2.項目現場項目經理全面負責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及時到位,按規定審批各項勞動保護費用和安全生產獎勵資金。領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及階段安全生產目標與規劃, 決定和批准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活動及重要決議、決策及文件的制定、貫徹與執行。
3.3.項目總工程師對項目安全技術管理負領導責任,組織領導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定和批准,使其符合有關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施工的安全性能。領導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開發、應用的安全技術配套管理。
3. 4.項目生產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實施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領導項目部安全科、工程科 實施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
3.5.項目商務經理負責合約、報價等系統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職責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審批核准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與義務。
3.6.項目安全科在現場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履行對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職責,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推動項目安全保證體系的運行。對項目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與具體指導,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或失控部位,向項目工程科及時下達整改指令書,並跟蹤復查,督促如期整改;組織分包隊伍安全專兼職人員開展安全監督與檢查工作;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對重大事故隱患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時可採取局部停產的非常措施;做好安全相關資料的記載、管理、備案工作。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講評會,分析與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對進場分包隊伍三級安全教育,並負責考核、辦理與發放上崗證;定期或不定期對現場使用中的勞動保護用品,護具抽樣檢測。在每月底對本月安全生產動態、存在問題、解決方法與下月安全防範重點以書面形式報項目經理、生產經理、及公司安監部。
3.7.項目工程科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部門。每周配合安全科進行現場安全檢查;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設計所明確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定期組織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安全科所發安全隱患整改指令書按要求時間及時整改。管理和指導分包隊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搞好現場安全防護與管理。認真做好各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以及相應季節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安排組織大、中、小型設備設施的安裝、驗收、使用。
3.8現場區域棟號長是所轄區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必須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全面履行工長安全生產職責。對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制止分包隊伍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確保施工人員的作業環境與條件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規定。深入現場,加強對安全薄弱環節的監控,把好安全生產關口。
3.9.項目技術科為本項目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提供項目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核稿。提供新工藝、新技術安全技術標准。安全科反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修改意見。 並負責提供新的安全技術規范。
3.10.項目材料科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相關責任部門。 負責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狀況,產品合格證、數目、價格、廠家、進場時間一覽表。負責提供有毒有害建築、裝飾化工材料產品性質介紹和安全使用說明。
(四)、安全生產具體管理點
4.1深入學習貫徹《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4.2完善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4.3安全生產管理實施分級管理、分層負責、預控預防的原則,各級各類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職責。從項目的策劃開始就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負責人的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責任體系並不斷促進有效運行。並將所有分包隊伍納入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中來,使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到底到邊。
4.4堅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審核制度,重點抓好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取證及項目部自身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年審工作。
4.5發揮安全技術措施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保證和促進作用。所有施工必須遵循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本工程特點的能保證施工人員安全的安全技術措施,貫穿施工全過程的各個環節。
4.6加強對分包隊伍的管理,高度重視總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施工協議書(責任狀)的簽訂及管理。
4.7.嚴格審查分包隊伍的資質,凡進入本工程的分包隊伍人員和機械設備必須是合格的、是符合有關標准和法規要求的,其素質與數量必須滿足現場安全生產的需要。
4.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4.9.在分項工程具體實施前必須簽訂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目標和管理責任劃分條款的經濟合同(或含有上述內容的協議書、責任狀)。
4.10.分包隊伍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法規,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尊重並服從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4.11加強項目部監督管理力度,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必要的處罰及爆光。
4.12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使用公司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4.13嚴肅事故報告制度及事故現場的保護,以及緊急意外事件的應急處理。
六、 安全教育與培訓
(一) 安全培訓的目的
1.1依據有關安全法規規定,項目部對所有新入場工人、特種作業人員、各級生產指揮人員、技術人員、安全監督專職人員以及職工全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以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術水平,加強自我防護能力。
1.2培訓的組織形式
1.2.1新入場工人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部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安全科人員實施)、分包隊伍自身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由分包隊伍自身安全管理人員實施並報項目部安全科備案)。教育應達到規定時間,並組織安全知識考試。
1.2.2從事特種作業人員有架子工、信號工、電工、電氣焊工、塔吊裝拆工塔吊司機、電梯司機、場內工程車司機等工種必須接受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特種作業證才允許上崗操作。分包隊伍人員中,特種作業人員所持外埠特種作業證需經相關部門考核審驗,並辦理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代用證方准進入現場上崗操作。
1.2.3每年初由項目部開展一次法企結合(執法機關與安全科一起舉辦)的安全生產意識教育,進行預防違章、瀆職犯罪的法紀教育。
1.2.4每月的第一周,項目部安全科進行一小時全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活動,由項目部安全科棟號負責人主持。
1.2.5 每周五下午,項目部安全科組織現場各分包隊伍安全負責人會議,分析研究本周安全動態,部署落實下周安全工作。
1.2.6 項目部安全科組織重大活動教育如每年一次「安全月」活動,節假日安全教育。
1.2.7季節性安全教育,如冬、雨期施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季節性返回崗位人員安全收心教育。
(二) 安全培訓的內容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2.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思想教育的目的是為安全生產奠定思想基礎,通常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教育兩個方面進行。
2.1.1 思想路線、方針政策教育
通過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對安全生產重要意義的認識,從思想、理論上認識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增強關心他人,保護他人的責任感。通過安全方針政策教育,提高各級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的政策水平,使其正確全面理解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肅認真地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
2. 2. 勞動紀律教育
使施工人員懂得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企業施工的勞動紀律是勞動者進行共同勞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杜絕傷亡事故,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2 .3 安全知識教育
2.3.1 本工程全部管理人員都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每年按規定的學時進行安全培訓,所有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備安全基本知識。
2.3.2 安全基本知識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程的基本概況,施工方法,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危險部位、各類不安全因素等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
重要教育內容:
① 《北京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准》
②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③ 《北京市建築施工人員安全生產須知》
④ 本工程基本情況及必須遵守的現場安全規定和各項制度。
2. 4安全技能教育
2.4.1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結合本工種或本專業的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術知識。
2.4.2每個施工人員都要熟悉本工種、本崗位專業安全技術知識。
2.4.3安全技能教育是比較專門、細致和深入的知識,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
2.5.特種作業人員專項安全培訓
凡進入本現場從事特種作業(登高架設、起重、焊接、電氣、塔吊、電梯司機等)人員,必須首先將其持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經項目部安全科驗收並認可,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該項特種作業。
2.5.1.培訓內容
(1)《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2)本工程基本情況及必須遵守的現場安全規定;
(3)該工種的安全考核試卷;
(4)該項特種作業的具體安全技術要求。
2.5.2. 培訓方式:
安全科組織和考核。
2.5.3.考核方法:
參加項目專項統一安全考試,由項目部安全科統一出卷並審閱判卷。考試成績及格者取得上崗證後方得進入現場作業。
(三) 階段性安全重點教育
3.1基礎階段;
3.1.1土方施工、基坑塌方安全防範要點;
3.1.2冬、雨季施工安全交底;
3.2. 主體施工;
3.2.1.節後(春節)收心教育;
3.2.2.雨季安全技術交底;
3.2.3.結構施工安全防範要點 ;
3.2.4.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臨電傷害、機械傷害、交叉作業等防範措施;
3.3.裝飾及設備安裝施工;
3.3.1.裝修階段安全防範要點 ;
3.3.2.臨電傷害、消防安全、交叉作業防範措施。
(四) 特殊情況安全教育
在工程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項目經理必須及時安排有關部門及人員對施工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2小時:
4.1.因故改變安全操作規程;
4.2.實施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4.3.更新儀器、設備和工具,推廣新工藝、新技術;
4.4.發生因工傷亡、機械損傷事故及重大安全未遂事故。

七、各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與審批
(一) 技術方案的編制及審批程序
1.1施工組織設計將分為三個階段編制(地基與基礎階段、主體工程階段、裝飾工程階段)由項目部技術科負責編制,項目總工審核,報總監審批後方可實施。
1.2.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技術科編制,項目總工和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實施。
(二) 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依據、編制原則
2.1編制依據: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規程和制度。
2.2. 編制原則
2.2.1.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必須考慮現場的實際情況、施工特點及周圍作業環境,措施要有針對性。凡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及建築物周圍外部環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須從技術上採取具體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預防。
2.2.2.安全技術方案必須有設計、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說明。
(三) 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內容:
3.1.深坑樁基施工與土方開挖方案;
3.2.工程臨時用電施工方案;
3.3.塔吊、施工外用電梯、垂直提升架等安裝與拆除安全技術方案;
3.4.大模板施工方案;(含支撐系統)
3.5.腳手架施工方案;
3.6.防水施工安全技術方案;
3.7.大型設備安裝安全技術方案;
3.8.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技術措施;
3.9.冬、雨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10群塔施工方案;
3.11消防施工方案;
3.12環保施工方案。
(四) 安全技術方案編制標准及審批管理
4.1 安全技術方案審批管理
4.1.1.一般工程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由項目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和監理單位審批。
4.2.安全技術方案編制
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措施)的編制審核、審批按有關規定的程序辦理。但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安全科審定。所有的編制、審核、審批人必須親筆簽名。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編制由電氣工程師或具備相應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寫。
4.3.安全技術方案(措施)變更
4.3.1.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設計變更,原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也必須隨著變更,否則不準施工。
4.3.2施工過程中確實需要修改擬寫的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經原編制人同意,並辦理修改審批手續。
4.4. 安全技術方案實施過程的驗收
4.4.1安全總監對一般安全技術方案或措施實施過程中的監督與驗收,並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或施工工序負責檢查、預控和把關。
4.4.2安全技術措施與方案驗收採用驗收表,並如實填寫驗收時的檢測數值。
4.4.3.安全技術措施與方案實施驗收,必須由方案、措施的編制人員負責組織。項目部安全科、工程科、實施單位共同參加。
4.5. 安全技術交底
4.5.1項目在進行工程技術交底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5.2安全技術交底與工程技術交底一樣需分級進行。
4.5.2.1.項目部總工程師會同現場經理向項目有關施工人員(項目工程科、材料科、有關人員及棟號長和分包隊伍(含公司內部專業公司)行政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同前款;
4.5.2.2. 分包隊伍(含公司內部專業公司)技術負責人要對其管轄的施工人員進行詳盡的交底;
4.5.2.3.項目責任工程師要對所管轄的分包隊伍的專業工長進行交底;
4.5.2.4分包隊伍的專業工長必須向操作班組進行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過程中予以檢查、控制和監督;
4.5.2.5各級安全技術交底都應按規定程序實施書面交底簽字制度,並存檔以備查用。
八、安全設施材料
(一) 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1.1 重要勞動防護用品范圍
1.1.1安全網:水平式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
1.1.2.安全帶、常用安全帶、防墜器
1.1.3安全帽
1.1.4漏電斷路器
1.1.5配電箱、開關箱
1.1.6臨時用電的電纜、電源線
1.1.7腳手架扣件
1.1.8安全標志、標牌
1.1.9夜間安全警示燈
(二) 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控制
2.1. 由公司實行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監督控制辦法,由項目部安全總監進行監督,各分包隊伍可從中選擇認定廠家的認定產品。
2.2.項目部安全科負責對本工程項目重要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並對使用和管理等實施檢查監督。
九、具體施工安全實施
(一) 鋼筋工程
1.1冷拉鋼筋時,卷揚機前應設防護擋板,或將卷揚機與冷拉方向成90°,且應用封閉式的導向滑輪,沿線須設圍欄禁止人員通行。冷拉鋼筋應緩慢均勻,發現錨具異常,要先停車,放鬆鋼筋後,才能重新進行操作。
1.2切斷鋼筋,要待機械運轉正常,方准斷料。活動刀片前進時禁止送料。
1.3 切斷機旁應設放料台,機械運轉時嚴禁用手直接靠近刀口附近清料,或將手靠近機械傳動部位。
1.4嚴禁帶手套在調直機上操作。
1.5.彎曲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並站在鋼筋彎曲方向外側。
1.6.點焊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和手套,並站在絕緣地板上操作。
1.7對接焊鋼筋(含端頭打磨人員)應戴護目鏡,在架子上操作須系安全帶。
1.8.多人運送鋼筋時,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遞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要分散堆放,並做好標示。
1.9.綁扎立柱、牆體鋼筋,嚴禁沿骨架攀登上下。當柱筋高在4m以上時,應搭設工作平台;4m以下時,可用馬凳或在樓地面上綁好後再整體豎立,已綁好的柱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1.10綁扎圈樑、挑檐、外牆、邊柱鋼筋時,應搭設外掛架或懸挑架,並按規定掛好安全網。
1.11.起吊鋼筋或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待鋼筋或骨架降落至安裝標高1m以內方准靠近,並等就位支撐好後,方准摘鉤。
(二) 模板工程
2.1. 現澆整體式模板的安裝
2.1.1.單片柱模吊裝時,應採用卸扣和柱模連接,嚴禁用鋼筋鉤代替,以避免柱模翻轉時脫鉤造成事故,待模板立穩後並拉好支撐,方可摘除吊鉤。
2.1.2.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2.1.3支設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時,應搭設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不準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許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2.1.4.牆模板在未裝對拉螺栓前,板面要向後傾斜一定角度並撐牢,以防倒塌。安裝過程要隨時拆換支撐或增加支撐,以保持牆模處於穩定狀態。模板未支撐穩固前不得松動吊鉤。
2.1.5.安裝牆模板時,應從內、外牆角開始,向相互垂直的二個方向拼裝,連接模板的U形卡要正反交替使用,同一道牆(梁)的兩側模板應同時組合,以便確保模板安裝時的穩定。當牆模板採用分層支模時,第一層模板拼裝後,應立即將內、外鋼楞、穿牆螺栓、斜撐等全部安設緊固穩定。當下層模板不能獨立安設支撐件時,必須採取可靠的臨時固定措施,否則嚴禁進行上一層模板的安裝。
2.1.6.五級以上大風、大霧等天氣時,應停止模板的吊運作業。
2.2.2.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嚴防地基下沉引起台模架扭曲變形。
2.2.3.高而窄的台模架宜加設連桿互相牽牢,嚴防失穩傾倒。
2.2.4.組裝後及每次安裝前,應設專人檢查和整修,不符合標准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2.2.5.拆下及移至下一施工段使用時,模架上不得放置板塊及其它雜物,以防墜落傷人。待就位後,其後端與建築物作可靠拉結後,方可上人。
2.3.模板的拆除
2.3.1.拆除時應嚴格遵守「拆模作業」的要點規定(詳見安全技術交底)
2.3.2高處、復雜結構模板的拆除,應有專人指揮和切實的安全措施,並在下方標出工作區,設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
2.3.3.工作前應事先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搬手等工具必須用繩系在身上,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扎腳或工具從空中滑落。
2.3.4.遇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室外的高空作業。有雨、雪、霜時應先清掃作業現場。
2.3.5.拆除模板一般應採用長撬杠,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並確認所有穿牆螺栓桿旋開拔出後,方可示意信號工指揮起吊。
2.3.6.以拆除的模板、拉桿、支撐等應及時運走或妥善堆放,嚴防操作人員因扶空、踏空而墜落。
2.3.7.在樓面上有預留洞時,應在模板拆除後,隨時將板的洞蓋嚴及做好安全防護。
2.3.8.拆模間隙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嚴防突然掉落、倒塌傷人。
2.3.9.拆除板、柱、梁、牆板時應注意:
2.3.9.1拆除4m以上模板時,應搭操作平台,設防護欄桿。
2.3.9.2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2.3.9.3.拆除時應逐塊拆卸,不得成片松動和撬落或拉倒。
2.3.9.4拆除平台、樓層板的底模時,應設臨時支撐,防止大片模板墜落,尤其是拆支柱時,更應嚴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傷人。
(三) 混凝土工程
3.1澆搗混凝土操作,應站在腳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操作時應帶絕緣手套,穿膠鞋。
3.2.泵車下料膠管、料斗都應設牽繩。料斗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使用溜槽時,人員不得站在槽幫上操作。
3.3.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料管卡子必須卡牢,檢修時必須先卸壓。清洗料管時,嚴禁人員正對料管口。
3.4.澆注漏斗形混凝土,其下口必須封嚴。斜屋面臨邊須設不低於1.5米的護身欄。
3.5.澆築圈樑、雨蓬、陽台應有防護設施;以防墜落。
3.6.夜間澆築混凝土,必須保證足夠的照明設備,並做好保護接零。
(四) 季節性施工
季節性安全施工措施內容
1.夏季安全技術措施
1.1教育職工對中暑的防範意識;
1.2保持工作環境的通風、通氣和盡可能遮陽;
1.3配發必要的勞保用品,如草帽、遮陽傘等;
1.4配備預防葯品如人丹、十滴水、清涼油等。
1.5合理安排、靈活調整上班時間,作好施工人員的防暑降溫工作。
2.雨季安全技術措施
2.1雨期開挖基槽,為防止邊坡被雨水沖塌,本工程採用土釘護坡。
2.2遇到大雨時應停止澆築混凝土,已澆部位加以覆蓋,現澆混凝土應根據結構情況盡可能多考慮幾道施工縫的留設位置。
2.3大面積的混凝土澆築前,要了解2~3天的天氣預報,盡量避開大雨時混凝土澆築。現場要預備大量防雨材料,以備澆築時突然遇雨進行覆蓋。
2.4模板支撐下回填要夯實,並加墊板,雨後及時檢查有無下沉。
2.5雨季施工的機械防雨和防雷設施
(1) 所有機械棚要搭設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機電設備採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裝接地安全裝置、機動電閘箱的漏電保護裝置要可靠。
(2) 雨期施工為防止雷電襲擊造成事故,本工程對高出建築物的塔吊,人貨電梯、鋼腳手架等裝設了防雷裝置。
(3) 接地線,採用16mm2銅芯線,接地體採用長為1.5m ,壁厚2.5㎜的鋼管,將其一頭打尖後垂直打入地下,防雷裝置的避雷針,接地線和接地體採用雙面焊接。電阻控制在10Ω以內。
3、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1做好施工人員的冬施培訓工作,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過冬准備工作,包括臨電設施、機械設備及保溫等項工作。
3.2做好冬期施工所需大型機械油料的儲備和工程機械潤滑的更換補充,以及其它檢修工作,以便在冬期施工期間運轉正常。
3.3冬施中加強天氣預報工作,防止寒流突然襲擊,合理安排每日的工作。同時加強防寒、保溫、防火、防煤氣中毒等項工作。

❷ 注冊安全工程師有前景嗎

注冊復安全工程師制有前景。

安全工程師是施工現場不可缺少的崗位,隨著國家對建築施工安全要求越來越規范和嚴格,安全工程師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17年注安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36項准入類資格證書之一,與教師、醫生和注會等相同,在國家層面含金量非常高。

再者注安考試有嚴格的審核要求,通過率非常低,目前市場持證人數少,就業前景非常好。注安師是直接對項目經理負責的,可以說是項目中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存在,薪資待遇不用多說;且安全總監的前提就是注冊安全工程師,可以說注安是逆襲的資本。

目前來講,注冊安全工程師資薪待遇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各省份、各城市、各企業標准都不同,具體在於個人的能力與經驗以及企業單位的行業性質和安全重視度,一般而言高危行業,如化工、石油天然氣、煤礦行業、建築工程等,安全工程師待遇較一般行業高;

而具體到企業上則是大中型國企,大中型民企以及外資企業,安全工程師待遇偏好,當然也不排除一些中小型企業單位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長遠戰略的眼光,重視安全,肯投入安全,那麼相對的安全工程師待遇也有也所提升。

❸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新《安全生產法》的10大重點內容

新《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

新《安全生產法》的10大重點內容:

1、堅持以人為本,推進安全發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方針和工作機制。

3、落實「三個必須」,明確安全監管部門執法地位。

4、明確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

5、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6、建立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產標准化制度。

8、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

9、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10、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

(3)安全總監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宣傳與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楊占科做客人民網就《安全生產法》宣傳周活動與網友在線交流。

談到開展《安全生產法》宣傳周的目的時,楊占科說,法治的過程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建設依法治安,只有起點沒有終點,要始終堅持下去。

楊占科說,這次我們組織《安全生產法》宣傳周,主要是為了提升四個觀念:

1、安全的法治觀念。

安全生產需要依法治理,只有通過依法治理,才能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保障措施。

2、政府的執法觀念。

《安全生產法》確定了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特別是安監部門被納入政府執法序列,賦予執法職能。

3、提升企業的守法意識。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負責人要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4、提升職工的法權意識。

職工的權利是《安全生產法》授予的。《安全生產法》要求企業承擔主體責任的同時,還賦予職工一些權利,比方拒絕違章作業的權利,拒絕違章指揮的權利,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的權利,檢舉的權利,還有依法得到補償的權利。

❹ 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麻煩各位大俠提供!

建築工程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預案。

2 危險性分析

2.1 項目概況

2.2 危險源情況
根據從事工程的項目特點,所承接的項目主要有機械設備、電氣焊、高空作業等工程施工。可發生和重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安全事故有高空墜落事故、觸電事故、坍塌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等。

3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與職責
(1)項目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成員分別由商務經理、生產經理、項目書記、總工程師、機電經理組成。安監部長是應急救援第一執行人,擔任副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
(2)生產經理是坍塌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機電經理是觸電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現場經理是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火災及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應急第二負責人,分別負責相應事故救援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3.2 應急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1)搶險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總監、現場經理、機電經理、項目工程師和項目班子及分包單位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2)安全保衛組:組長由項目書記擔任,成員由項目行政部、經警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
(3)後勤保障部:組長由項目書記擔任,成員由項目物資部、行政部、合約部、食堂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
(4)醫療救護組:組長由項目衛生所醫生組成,成員由衛生所護士、救護車隊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5)善後處理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項目領導班子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問題;做好其他善後事宜。
(6)事故調查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公司責任部門領導擔任,成員有項目安全部長,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有關技術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為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4 預防與預警

4.1 預防
4.1.1 預防高處墜落的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2)重點部位項目,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3)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4)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搭設、安裝完畢後,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5)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4.1.2 火災、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各施工現場應根據各自進行的施工工程的具體的情況制定方案,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項操作規程。
(1)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2)在工程場地內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設置調料間,不得在工程內進行油漆的調配。
(4)工程場地內嚴禁吸煙,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並設專人監護。
(5)作業現場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間工程內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得到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消防保衛部門的批准,並且要配備充足滅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嚴禁在施工工程現場內存放氧氣瓶、乙炔瓶。
(8)施工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9)進行電、氣焊作業要取得動火證,並設專人看管,施工現場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到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處辦理動火證,並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飛濺下落火花的孔洞採取措施進行封堵。

4.1.3 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2)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3)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從採用絕緣導線,不得採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的規定。
(6)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7)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需統一樣式,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塗桔黃色,並按規定設置圍欄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連接,採用外搽連接方式(所有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8)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9)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梯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11)在採取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12)為了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確保現場的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13)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注意一個開關控制兩台以上的用電設備不可一閘多用,每台設備應由各自開關箱,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台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以保證安全。
(14)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築材料和雜物。
(15)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16)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設備相聚不得超過3米。
(17)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18)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採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頂板施工中預埋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布線,必須按規定裝設燈具,並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1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4.2 信息報告
(1)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組長(副組長)報告。如果是火災事故,必須同時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急救撥打120、999。
(2)組長接到報警後,通知副組長、組員,立即啟動應急救援系統。
(3)根據事故類別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 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
-- 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5 應急響應

5.1 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
5.1.1 大型腳手架出現變形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局部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桿架設一組,直到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2)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梁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應對懸挑鋼梁後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樑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托旋緊後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梁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梁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3)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局部產生破壞,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並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桿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綳緊,松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並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後放開倒鏈。

5.1.2 大型腳手架失穩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員傷亡時的應急措施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准確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圍、腳手架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情況等,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核實腳手架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坍塌的腳手架壓在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桿件,將傷員移出。如腳手架太重可用吊車將架體緩緩抬起,以便救人。如無人員傷亡,立即實施腳手架加固或拆除等處理措施。以上行動須由有經驗的安全員和架子工長統一安排。

5.1.3 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搶救措施
(1)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受傷部位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並保護現場。察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源存在。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系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輸傷員。
-- 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5.2 觸電事故應急處置
(1)截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如果夠不著插座開關,就關上總開關。切勿試圖關上那件電器用具的開關,因為可能正是該開關漏電。
(2)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如一疊厚報紙、塑料布、木板之類,用掃帚或木椅等將傷者撥離電源,或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也不要使用潮濕的物件拖動傷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開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切記不能給觸電的人注射強心針。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卧式。
(4)若傷者曾經昏迷、身體遭燒傷,或感到不適,必須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5)高空出現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截斷電源,把傷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對傷人進行急救。
(6)現場搶救觸電者的原則:現場搶救觸電者的經驗原則是:迅速、就地、准確、堅持。迅速--爭分奪秒時觸電者脫離電源;就地--必須在現場附近就地搶救,病人有意識後在就近送醫院搶救。從觸電時算起,5分鍾以內及時搶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鍾以內搶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確--人工呼吸發的動作必須准確;堅持--只要有百萬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搶救。

5.3 坍塌事故應急處置
(1)坍塌事故發生時,安排專人及時切斷有關閘門,並對現場進行聲像資料的收集。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人員再半小時內到達現場。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搶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的吊車進行調運。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誤傷被埋人員。現場搶救中,還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料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2)事故現場周圍應設警戒線。
(3)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的原則。坍塌事故發生後,參戰力量多,現場情況復雜,各種力量需在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動果斷的原則。鑒於坍塌事故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不易處理,處置行動必須做到接警調度快、到達快、准備快、疏散救人快、達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講究科學、穩妥可靠的原則。解決坍塌事故要講科學,避免急躁行動引發連續坍塌事故發生。
(6)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現場遇有人員受到威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員。
(7)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准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8)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9)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4 電焊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1)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焊接鍋爐承壓部件、管道及承壓容器等設備的焊工,必須按照鍋爐監察規程(焊工考試部分)的要求,經過基本考試和補充考試合格,並持有合格證,方可允許工作。
(2)焊工應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準扎在褲子里。口袋須有遮蓋,腳下穿絕緣橡膠鞋,以免焊接時被燒傷。
(3)焊工應帶絕緣手套,不得濕手作業操作,以免焊接時觸電。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5)高空電焊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帶,作業面設水平網兜並鋪彩條布,周圍用密目網維護,以防焊渣四濺。
(6)不準在帶有壓力(液體壓力或氣體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
(7)現場上固定的電源線必須加塑料套管埋地保護,以防止被加工件壓迫發生觸電。
(8)電焊施工前,項目要統一辦理動火證。

5.5 車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車輛火災事故發生後,項目應立即組織人員滅火,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
(2)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3)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權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4)為防止車輛爆炸,項目人員除自救外,還應向社會專業救援隊伍求援,盡快撲滅火情。
(5)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山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是防止車輛發生火災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5.6 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後,迅速撥打急救電話,並通知交警。
(2)項目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迅速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並派人保護現場。
(3)協助交警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4)做好事後人員的安撫、善後工作。

5.7 火災、爆炸事故事故應急處置
5.7.1 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流程應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一旦啟動本預案,相關責任人要以處置重大緊急情況為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絕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各部門之間、各單位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求有關人員的責任。
(2)項目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進行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隊伍救援,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安全總監為緊急事務聯絡員,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安全總監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5.7.2 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1)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幫助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疏散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爆炸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和應變力。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施工人員不僅可以沉穩自救,還可以冷靜地配合外界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發生時,在安全地帶的施工人員可通過手機、對講機向樓上施工人員傳遞火災發生信息和位置。
(3)緊急情況下電梯、樓梯、馬道的使用
高層建築在發生火災時,不能使用室內電梯和外用電梯逃生。因為室內電梯井會產生"煙囪效應",外用電梯會發生電源短路情況。最好通過室內樓梯或室外腳手架馬道逃生(本工程建築高度不高,最好採取這種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樓梯受阻,施工人員可以在某樓層或樓頂部耐心等待救援,打開窗戶或劃破安全網保持通風,同時用濕布捂住口鼻,揮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處的位置。切忌逃生時在馬道上擁擠。

5.7.3 火災、爆炸發生時人員疏散應避免的行為因素
(1)人員聚集
災難發生時,由於人的生理反應和心理反應決定受災人員的行為具明顯向光性,盲從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無路時,只要有一絲光亮,人們就會迫不及待的向光亮處走去。盲從性是指事件突變,生命受到威脅時,人們由於過分緊張、恐慌,而失去正確的理解和判斷能力,只要有人一聲招呼,就會導致不少人跟隨、擁擠逃生,這會影響疏散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2)恐慌行為
是一種過分和不明智的逃離行為,它極易導致各種傷害性情感行動。如:絕望、歇斯底里等。這種行為若導致"競爭性"擁擠,再進入火場,穿越煙氣空間及跳樓等行動,時常帶來災難性後果。
(3)再進火場行為
受災人已經撤離或將要撤離火場時,由於某些特殊原因驅使他們再度進入火場,這也屬於一種危險行為,在實際火災案例中,由於再進火場而導致災難性後果的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5.8 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成員,分析現場事故情況,明確救援步驟、所需設備、設施及人員,按照策劃、分工,實施救援。需要救援車輛時,應急指揮應安排專人接車,引領救援車輛迅速施救。

5.8.1 塔式起重機出現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塔吊基礎下沉、傾斜:①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將回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②根據情況設置地錨,控制塔吊的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②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接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③用2-3台適量噸位起重機,一台鎖起重臂,一台鎖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④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接件中變形的連接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桿取下;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
(3)塔吊傾翻:①採取焊接、連接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②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
(4)錨固系統險情: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築物,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②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③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後,再行更換部件。
(5)塔身結構變形、斷裂、開焊: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②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③落塔更換損壞結構。

5.8.2 小型機械設備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各種機械傷害時,應先切斷電源,再根據傷害部位和傷害性質進行處理。
(2)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輕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者不明傷害部位和傷害程度的,不要盲目進行搶救,以免引起更嚴重的傷害。

5.8.3 機械傷害事故引起人員傷亡的處置: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准確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圍、設備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等情況,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核實塔式起重機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壓在倒塌的設備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桿件,將傷員移出。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系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聯系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動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 一般性外傷:①視傷情送往醫院,防止破傷風。②輕微內傷,送醫院檢查。
-- 制定救援措施時一定要考慮所採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風險,經評價確認安全無誤後再實施救援,避免因採取措施不當而引發新的傷害或損失。

6 應急物資及裝備

(1)救護人員的裝備:頭盔、防護服、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呼吸保護器具等;
(2)滅火劑:水、泡沫、CO2、鹵代烷、乾粉、惰性氣體等;
(3)滅火器:乾粉、泡沫、1211、氣體滅火器等;
(4)簡易滅火工具:掃帚、鐵鍬、水桶、臉盆、沙箱、石棉被、濕布、乾粉袋等;
(5)消防救護器材:救生網、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墊、救生滑桿、緩降器等;
(6)自動蘇生器:適用於搶救因中毒窒息、胸外傷、溺水、觸電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處於假死狀態的傷員。
(7)通訊器材:固定電話一個,行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對講機若干。

7 預案管理

7.1 培訓
(1)根據受訓人員和工作崗位的不同,選擇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
(2)培訓內容:鑒別異常情況並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如何正確處理各種事故;自救與互救能力;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工作崗位存在哪些危險隱患;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製簡單防護用具;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7.2 演練
項目部按照假設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實際演練,將演練方案及經過記錄在案。

8 預案修訂與完善

(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以及對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預案應進行及時更新,必要時重新編寫。
(2)對危險源和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在實踐和演習中提高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❺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有哪些職責權利

依據《安全生產法》規定之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屬行下列職責:

  1. 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 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3. 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 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5. 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 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7. 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直屬企業安全總監工作規定》明確,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四項主要權力

  1. 安全總監應擔任企業HSE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列席企業領導班子生產、建設、經營管理等會議,提出加強安全工作的建議。

  2. 企業對安全部門負責人和所屬二級單位安全總監、安全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和任免須聽取安全總監的意見。

  3. 安全總監對安全生產費用和安全獎勵費用的使用具有審核權。

  4. 安全總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設備(設施)、施工作業等有責令停產、停工的權力。

❻ 急求建築方面專業人員解答:談談如何理解施工企業安全總監的崗位職責

項目安全生產總監在項目生產工作中對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有:
1.組織、監督版執權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要求,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2.協助項目經理,完善和推進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行,策劃項目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並負責組織實施。
3.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的要求,負責組織項目周檢和日常的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工作,對生產中危及安全的重大問題,有權下令停工整改並督促整改到位。
4.組織、主持編制項目安全專項方案和安全措施,組織、督促對相關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培訓。
5.組織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和辦理取證工作,組織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及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6.組織有關部門對施工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並針對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編制預防措施、管理方案和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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