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職責
⑴ 公路局和交通局職責有什麼區別
公路局相關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市公路發展戰略、規劃、規章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規劃及現有公路技術改造方案,負責全市國道、省道及重要縣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並對全市縣、鄉公路建設、養護進行業務技術指導。
(三)負責編制公路建設、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市公路和橋梁工程的驗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規范,負責公路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運用。
(六)負責對公路汽車渡口、收費站進行統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費、過渡費等規費的徵收及使用管理。
(七)負責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執法,保護路產路權。規劃、審批和管理公路兩側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審批公路沿線的各種建築設施。
(八)承擔公路、橋梁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業務。
(九)負責國防公路戰備工作。
(十)開展公路建設融資和國際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黨的建設、干職工隊伍建設和勞動人事管理等工作。(十二)負責管理本局下屬各單位。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交通局相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措施,擬定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全國、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全市國民經濟發展總體布局,編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三)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管理和運輸組織管理,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其它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軍事運輸。
(四)培育、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規劃市場體系布局,制定市場規則,規范和監督市場行為,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務體系,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負責交通工程建設的投標、招標等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交通工程定額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監督。
(六)負責全市公路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產權。
(七)負責全市道路營業性運輸站、點、場建設的規劃;負責全市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客貨運出租、旅遊客運、汽車租賃、聯運、集裝箱運輸以及與道路運輸相關的機動車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業、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交通稽查和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負責交通中介組織、信息配載的行業管理工作。
(八)組織編制全市港站主樞紐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港口布局及港航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水路客貨運輸、搬運裝卸、船舶代理、貨運代理、水路運輸服務業以及轄區內水上港航監督、港口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行業管理;負責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員的培訓。
(九)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的征稽、管理和使用;負責道路、橋梁收費站(點)稽查站設置的審核、報批和管理;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和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十)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投資、價格、稅收、信貸、勞動工資、外匯和其他有關交通行業的規定。
(十一)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十二)負責全市地方鐵路的建設、管理;負責轄區內的鐵路專用線的行業管理以及鐵路專用線共用的協調管理。
(十三)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涉外運輸管理工作。(十五)貫徹執行交通科技政策、技術編制和規范、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交通工業產品認證和質量監督。
(十六)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⑵ 交通局和交通警察職責有那些區別
交通局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關於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根據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研究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相關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省、市和我縣發展的總體布局,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行業管理,對全縣運輸市場進行宏觀調控,保證正當的運輸經營和競爭,打擊違法經營和擾亂運輸市場的不法行為,確保全縣運輸市場規范有序。
四、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和規費徵收工作,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實施;負責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交通工程定額管理。
五、負責全縣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救助打撈工作。
六、負責全縣汽車維修市場、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工作和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的行業管理;負責機動車輛技術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行業管理。
七、指導全縣交通體制改革和交通職工隊伍建設,行業建設文明建設。
八、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局直屬單位幹部。
九、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通行環境和通行條件的管理;在遇到防洪、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和其他特殊任務時,負責實施調動運輸工具的命令。
十、負責全縣境內的車站、港口、碼頭的規劃管理,並對全縣范圍內公路、橋梁、車站、港口、碼頭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重要環節進行質量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縣計程車行業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交通戰務工作。
十三、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交通警察的職責是依法管理交通,維護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糾正違章,處罰違章人。
⑶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職能職責
1、規范動、靜態交通秩序,糾正處罰各種交通違法行為。
2、指揮、疏導車輛、行人通行,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變化,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3、接受交通事故報警,勘查事故現場、調查取證、認定責任;處罰責任者,調解事故賠償;處理涉外、港澳台人員交通事故及交通違法行為;查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4、處置各種交通意外,防止發生交通堵塞,處理群眾反映路面上的各類交通問題。
5、保衛重要領導、重要外賓行車交通安全;保衛各項重大活動路線、現場交通安全。
6、參與城市建設與道路有關的設計、規劃及交通設施建設;依法辦理與道路交通有關的行政許可和各種機動車通行證件。
7、負責本市道路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信號、交通隔離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維護管理。 1、對本市機動車進行注冊登記,核發、換發牌證,辦理各種異動登記手續;對新車、年檢車、在用車、延緩報廢車、事故車以及對參加重大活動的車輛進行安全性能檢驗;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發展狀況等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提供數據資料;對機動車實物檔案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受理公、檢、法機關對機動車檔案資料的查詢。
2、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培訓、考核、核發駕駛證及年度審驗;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員發展狀況進行匯總、分析,並建立實物檔案,實行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管理。
3、為本市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專用車輛核發、換發牌證、登記造冊以及辦理各種異動手續;對全市非機動車的保有量、發展狀況等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提供數據資料。
4、對駐京使館、外事機構機動車進行注冊登記,核發、換發牌證,進行年度檢驗,辦理各種異動手續;對其所屬駕駛員進行考核、發證、年審、換證,辦理各種異動手續。
5、對全市機動車檢測場、解體廠以及機動車考試場、汽車駕駛學校進行監督管理。 1、在市政府領導下,依靠各級黨政領導,實行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協調指導各級交通安全組織,組織開展全市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2、監督檢查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駐京部隊以及其他組織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對全市交通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獎懲。
3、對發生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單位、駕駛員依法進行追查處理,對交通違法行為、事故累計滿12分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組織交通法規、場地復考。 通過對道路交通科學理論研究和開發應用高新科學技術,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豐富交通管理手段,實現交通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⑷ 交通公安局屬於什麼部門有什麼職能
交通公安局隸屬於交通部。其職能:1.擬訂航運、海事和港口公安保衛工版作有關規章、權制度,並監督實施。
2.指導交通公安預防、打擊違法犯罪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跨區域重特大案件和涉外案件偵辦。
3.指導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和運輸船舶治安保衛工作。
4.指導港航消防監督管理、交通公安法制和監所管理工作。
5.指導交通公安警衛工作;部署、執行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乘坐專船或班船的警衛工作。
6.承擔部機關治安保衛工作;指導行業和在京直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承擔航運、海事、港口公安隊伍建設、警務督察和有關管理、教育訓練工作。
8.承辦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⑸ 公路局與交通局職能的最大區別
交通局的職能主要是負責公路、水運港口及航道、地方鐵路的運輸行業管理回、交通規費(養答路費、通行費等)征稽管理、規劃建設與保養維護等。公路局的職能是負責相關地區公路的交通規費(養路費、通行費等)征稽管理、規劃建設與保養維護等。
可以看出來,公路局的職能是包含在交通局的職能中的,實際上也是因為各地公路部分的管理業務占較大比例才單獨設置公路局,在行政級別上公路局與交通局為平級或低半級,接受交通局的指導工作,內部具體分工有明確界限,相對來說,公路局職能更為具體。某些交通業務量少的地區只設交通局不另設公路局。
(5)交通局職責擴展閱讀:
公路局是交通運輸部門的二級局。交通運輸部設有公路局,負責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建設、維護、路政、運營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
負責國家公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負責國家重點公路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公路標志標線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負責起草公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⑹ 請問交通局辦事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是什麼
交通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監督、檢查,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制定全縣道路、運輸業發展規定、辦規劃、管理辦法、細則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上級規定及本縣經濟發展需要,編制全縣交通行業發展規劃;
三、負責全縣公路建設。管理運輸行業組織管理;
四、負責全縣干線公路的設施、標志的設置、養護、管理和綠化、美化工作;
五、負責全縣交通規費徵收和依法查處欠、逃、漏費事件;
六、負責全縣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交通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縣交通科技教育管理並指導交通科技發展;
九、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建設;
十、按照上級部署,負責全縣交通方面的涉外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和市交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員具體看在哪個科室,各個科室職責有分工,但不超出上述職責
⑺ 交通局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職責是啥
你好,你可以找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咨詢,他們主管醫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