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中隊的職責
1. 治安大隊主主要負責什麼案件
主要負責任治安案件(行政案件),法律依據是《治安處罰法》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2. 公安局治安巡邏大隊是干什麼的
巡邏警察大隊是公安局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全區巡邏警察的業務機關,受分局黨委直接領導。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指導全區巡警工作,維護社會的動態治安秩序;制訂巡警管理制度;指導、直接參與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和大型群眾糾紛、械鬥、上訪請願、鬧事等重大社會性事件的處置;指導巡警、防暴隊正規化建設和骨幹培訓工作以及隊伍管理。
如果你要做協警的話,要注意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待遇和警察還是有區別的。
拓展資料
巡邏民警:指在公安機關內設機構------巡警大隊工作,進行治安巡邏工作的人民警察。
執勤程序如下:
盤查:
1、接近盤查對象,亮明身份並敬禮後進行盤問;
2、查驗身份證件,檢查攜帶物品,盤查時,一人主盤查,其他人員警戒策應;
3、發現無牌、無證、遮蓋號牌的機動車輛要及時檢查,盤問清楚;
4、發現犯罪嫌疑人的,及時向上級請示,並按上級要求執行;
5、對確系無犯罪嫌疑的向當事人解釋、感謝,及時予以放行。
接處警:
平時110巡邏車和特警武裝巡邏車要按規定實行定點停放。
巡邏民警接到指揮中心調警或群眾報警後:
1、問清警情基本內容;
2、迅速趕赴現場並向上級報告,車巡民警要保證行車安全;
3、根據不同警情准備好處置警情的相關裝備;
4、巡邏民警趕赴現場後,走訪了解、核實警情,登記現場情況,迅速向上級報告;
5、根據警情類別按相應程序進行先期處置;
6、先期處置完畢後,請示指揮中心後按要求移交,並辦理好移交手續;
7、處置完畢,清點裝備,做好處警登記工作,返點巡邏。
3. 治安大隊大隊長和派出所所長誰的級別高
都是公安機關內設二級機構,在同一地區情況下平級。
派出所所長就是派出所的負責人。具體負責所屬片區的安全。所長的最低警銜是二級警司,最高警銜根據警齡等其他因素來授予,最高是一級警督;級別最高的派出所是正處級(比如天安門派出所,級別相當於地級市的市公安局),所長的最低警銜都是二級警督。
(3)治安中隊的職責擴展閱讀:
治安大隊大隊長的職責:
一、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制止違法犯罪;
二、掌握、分析全縣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訂預防、查處的對策;
三、負責查處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妥善處置重大群體性、突發性事件,
四、搞好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和大型群體、集會遊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會丑惡現象,救助群眾危難,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五、指導基層公安機關維護公共場所、大型群眾性活動治安秩序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指導派出所開展駐村聯戶、社區警務、等級評定、創建優秀責任區、創安等活動;
七、指導全縣公安戶籍管理工作和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管理,負責查處違反戶政管理的案件,負責流動人口、暫住人口、重點人口及租賃房屋管理等;
八、負責全縣門牌管理、戶口登記、戶口統計、戶口調查、戶口變更遷移,負責戶口檔案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計算機管理;
九、認真組織了解、調查、審核、審批各類戶口,負責對流動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詢以及人口統計,負責全縣徵兵政審工作;
十、指導基層派出所業務,督促貫徹實施上級和領導下達的任務,收集信息,解決、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4. 治安大隊的業務都是些什麼工作
治安大隊職責:協助公安局和完成上級交代的各項任務,警衛本轄區各種大型活動,協助公安機關防止各種大型示威,襲擊,打擊賭博,黃色,販毒,吸毒,打擊非法持有槍支,非法運輸危險物品,以及各種治安案件,檢查各個派出所治安案件質量和各個鎮治安執法,檢查,督察。
5. 治安大隊內勤是干什麼的
因地而異吧。我是治安大隊內勤,負責的工作有上呈下達、後勤保障、保密工作、文件編撰、印章刻制、網頁維護、工作情況上報。。。。。。等等等等。
6. 怎樣理解內保中隊職能.職責轉型的
1.指導各區來、市、縣公安(分)自局內保部門依法監督單位貫徹執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開展內保工作指導和監管工作。
2.指導各區、市、縣公安(分)局內保部門依法監督單位制定、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工作。
3.指導各區、市、縣公安(分)局內保部門依法監督單位加強治安保衛人員隊伍建設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治安保衛機構、安全防範組織建設。
4.指導各區、市、縣公安(分)局內保部門依法監督、檢查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發現有違反《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規定的行為或者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5.指導各區、市、縣公安(分)局內保部門收集、整理、傳報各類情報信息,有效維護單位內部政治穩定。
6.指導各區、市、縣公安(分)局內保部門做好軍工企業和軍事目標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
7.制定全市內保系統安全防範標准,並進行檢查、驗收和考評。
8.配合市局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公安內保工作的考核工作。
9.指導全市重大責任事故查處工作。
10.抓好業務培訓,提高內保民警隊伍和治安保衛隊伍的戰鬥力。
11.對公安內保工作的重要事項進行調研和規劃。
7. 觀山湖分局治安大隊工作職責
治安大隊工作職責
一、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積極參與處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辦理有關重大涉黃、涉賭、涉惡案件,組織指導治安案件的查處和95類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辦。對各派出所復雜疑難治安案件的偵破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幫助。
二、做好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和重要領導警衛工作。指導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指導派出所規范化建設和責任區民警工作、暫住人口管理工作,負責常住人口戶政管理。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劇毒物品、槍支彈葯等危險物品管理。指導全區旅館業、典當業、刻字業等特種行業和公復場所的管理。指導全市各類群防組織,積極開展治安安全防範工作。
四、做好全市管制刀具、淫穢物品的鑒定和居民身份證真偽的鑒別。
五、做好全區治安工作數據統計、情況收集、分析研判和上下溝通、對外聯絡等各項工作,積極當好局黨委的「參謀」。
六、做好隊伍的正規化建設。
七、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 究竟警察,輔警,協警和治安大隊有的分工和職責有何不同
警察是正式工,有執法權的。
輔警和協警其實是是公安系統的臨時工,不具有執法權。
治安大隊一般由公安局主要領導直接主管,是公安部門為了維持一方的社會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寧、社會動態、戶籍管理、戶口審批、人口統計而設立的專業隊伍。
9. 公安局治安大隊是做什麼工作的
工作職責:
一、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制止違法犯罪;
二、掌握、分析全縣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訂預防、查處的對策;
三、負責查處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妥善處置重大群體性、突發性事件,
四、搞好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和大型群體、集會遊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會丑惡現象,救助群眾危難,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五、指導基層公安機關維護公共場所、大型群眾性活動治安秩序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指導派出所開展駐村聯戶、社區警務、等級評定、創建優秀責任區、創安等活動;
七、指導全縣公安戶籍管理工作和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管理,負責查處違反戶政管理的案件,負責流動人口、暫住人口、重點人口及租賃房屋管理等;
八、負責全縣門牌管理、戶口登記、戶口統計、戶口調查、戶口變更遷移,負責戶口檔案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計算機管理;
九、認真組織了解、調查、審核、審批各類戶口,負責對流動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詢以及人口統計,負責全縣徵兵政審工作;
十、指導基層派出所業務,督促貫徹實施上級和領導下達的任務,收集信息,解決、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9)治安中隊的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公安局的業務可以簡單劃分為:
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國內安全保衛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裝備財務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
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