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安
⑴ 張治安的介紹
張治安 (1917.1~1987.11) 曾用名張泰祥、 張子安。山東省長清縣五峰山鄉莊家莊人。1937年參加革命,1938年加人中國共產黨。歷任長清縣大峰山抗日游擊隊班長、司務長,八路軍泰西六支隊政治員、一團二營八連政治指導員,冀魯豫軍區一分區特務營總支書記、教導員,基幹三團政治處副主任,中共齊禹縣委書記兼縣大隊政委,基幹三團政委,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十七軍五十師政治部副主任兼貴州軍區鎮遠軍分區政治部副主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鐵道工程第六師副政委、政委,鐵道兵政治部副主任,西南鐵路建設工地指揮部參謀長,鐵道兵東北指揮部政委,鐵道兵政治部顧問等職。
⑵ 電動車被偷了報案了第二天警察給我一張治安防範建議通知書,也沒說什麼話就走了,什麼意思啊
沒啥意思,就是給你個通知書,如果找到了,你可以用這個通知書來取,但基本上是不可能找到的,現在偷車的已經很少了,都是偷電瓶,因為車不好賣,就算偷車,也是拿去外地賣,這基本就不可能查的到了,我在公安機關工作過,像這種偷電動車的案子幾乎就沒有破案的
⑶ 阜陽張治安現在是不是真的調到安徽省任職了6月5日後去的!!!
不要再說我們阜陽人了,張書記哪裡做錯了。都是手下的人做的,他什麼都不清楚。。
⑷ 白宮書記的事件經過
2001年,張治安升任潁泉區黨委書記後,開始實施自己籌劃已久的「五大工程」:皖西北商貿城,工業園,科技生態園,以及「白宮」。其中尤以「白宮」反響最大,外形酷似美國白宮的政府辦公大樓也讓張治安有了另外一個名字「白宮書記」。
2007年1月,《農村農業農民》雜志以「安徽貧困區建豪華辦公樓,日本人來修小學危房」為題,對潁泉區豪華辦公樓進行了報道。
2007年8月26日前的半年多時間里,李國福曾多次舉報阜陽仿白宮辦公大樓建造違法佔用耕地,裡面官員腐敗等問題,矛頭直指「白宮主人」——時任區委書記張治安。
2007年8月26日,李國福被潁泉區檢察院帶走,隨後被拘留、逮捕。此前,他曾多次到北京舉報張治安違法佔用耕地、修建豪華辦公樓「白宮」等問題。
2008年1月11日,李國福被轉移到安徽省第一監獄醫院接受治療。
2008年3月4日,潁泉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2008年3月13日凌晨4時55分,李國福死於安徽省第一監獄醫院。
2008年4月22日,中國青年報刊發《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調查》報道,引起安徽省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由安徽省紀委牽頭、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等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駐阜陽,針對李國福的非正常死亡展開調查。
2008年6月上旬,張治安被安徽省聯合調查組帶走,隨即被停職。
2008年7月14日,張被終止阜陽市第三屆人大代表資格。7月31日,張被逮捕。 中國青年報報道,張治安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潁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汪誠、反貪局局長鄭濤均被停職審查。
2008年12月,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以涉嫌報復陷害罪將該案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2009年3月13日,張治安被取保候審,回到了阜陽。
2009年5月29日,張治安被再次關押進了看守所,案件重新移交到蕪湖市檢察院。
2009年6月25日,蕪湖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報復陷害罪、受賄罪將此案正式向蕪湖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註:李國福原為張治安的下屬,曾任阜陽市泉北貿易區經貿發展局局長兼安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⑸ 原阜陽市潁泉區區委書記張治安,
牙膏,清潔,明亮,不會有任何痕跡或受傷
⑹ 安徽阜陽張治安案件
大案都要有一個審查過程,一年並不算是太長。最近已經開始進入法庭審判了,應該快了
⑺ 求野菜名字
中文學名:附地菜,不能吃,但可做中葯用。
附地菜:紫草科、附地菜屬一年生草本,高5~30厘米。莖通常白基部分枝,纖細,
直立,或叢生,具平伏細毛。葉互生,匙形、橢圓形或披針形,長1~3厘米,寬5~20毫米,先端圓鈍或尖銳,基部狹窄,兩面均具平伏粗毛;下部葉具短柄,上部葉無柄。總狀花序頂生,細長,不具苞片;花通常生於花序的一側,有柄,長3~6毫米;花萼長1~2.5毫米,5裂,裂片長圓形,先端尖銳;花冠藍色,長約1.5毫米,5裂,裂片卵圓形,先端圓鈍;雄蕊5;子房深4裂,花柱線形,柱頭頭狀。小堅果三角狀四邊形,具細毛,少有光滑,有小柄。花期5~6月。
網路可查驗
⑻ 阜陽張治安判決結果
今天剛看的新聞,剛剛偵查完畢,准備公訴,還沒判呢。
⑼ 白宮書記的審理過程
2009年11月19日,張治安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罪名是涉嫌報復陷害及受賄。因舉報人李國富多次舉報張治安經濟問題,遭到張治安報復陷害,後在監獄醫院內非正常死亡。此外,張治安還涉嫌受賄350多萬元。
但據前往當地的媒體記者披露,蕪湖市中院以法庭容納人數有限為由,拒絕任何媒體進入庭審現場旁聽。即使記者持通行證進入了法庭,但被認出身份後,又被強制帶出法庭。還有質疑稱張治安在庭審前曾多次更換辯護律師,庭審當日張治安未穿囚服出庭受審。而且禁止代理人使用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導致王振宇的代理人無法進行工作,只有退庭。
對於公訴人員指控的30項共計357.1萬元人民幣和1萬美元的受賄罪行,張治安一項都不承認。張治安說,這都是你們捏造的,都不是事實。公訴機關出示了張治安的簽字筆錄。
張治安說,我是在什麼情況下簽的字,你們是知道的,如果不簽字,我老婆孩子都要判刑。
庭審期間,對於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張治安也均不予認可,並制止其發言,開始自己為自己辯護。
張治安在最後的法庭陳述時多次提出,他當時受到了脅迫,所有口供都是虛假的,請求重新偵查。
中國律師精英網首席律師尹富強認為,雖然《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一律公開進行,但目前各級法院或多或少地存在著限制或選擇性旁聽案件審理的情況。這些現象嚴重損害了公眾對法院的信賴以及對法律的信仰,必須要通過具體的司法措施,來完善公開審理制度,避免這種變異,只有這樣才能得到公眾的尊重和信任。
這種司法資源的分配是法官主觀控制的結果,而不是客觀為實現民眾監督為結果的。如何利用現用司法資源,來充分滿足公眾的需求,是具體司法措施中需要明確的問題。當然也確實存在司法資源有限的問題,不可能解決每個人旁聽的要求。目前可以考慮先來後到的順序直到額滿為限,也可以考慮從報名人員中隨機抽取等措施。要讓所有的人獲得同等的機會,在制度的設計上就要考慮避免暗箱操作。通過制度避免法官的主管幹擾,以實現最終的公正,使得法官真正處於民眾的監督之中。在旁聽人員的選擇上,要明確產生旁聽人員的辦法,法官選擇或指定旁聽人員的做法要禁止。
其次,尹富強建議加強制約機制——如果法官通過權力干擾正常的公開審理,將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誰來監督,誰來進行懲罰。
此外,尹富強建議公開審理的案件可考慮准許旁聽人員在不影響法庭審理的基礎上利用電子設備,對庭審現場錄音錄像。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通過《人民法院報》答記者問的形式,就「白宮書記」案的庭審疑問,做出公開回應,否認禁止媒體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