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的職責是什麼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的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中、省市縣關於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標准。
2、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研究制定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有關重大決策、部署。
3、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定期向縣安委會報告工作。
4、組織開展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及監督,指導重點行業抓好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落實整改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
5、組織實施行業領域事故搶險救援,按規定參與相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6、落實上級下達經貿系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縣安委會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任務。
(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職責擴展閱讀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夯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決定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中、省市縣關於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標准。
2.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研究制定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有關重大決策、部署。
3.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定期向縣安委會報告工作。
4.組織開展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及監督,指導重點行業抓好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落實整改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
6.組織實施行業領域事故搶險救援,按規定參與相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7.落實上級下達經貿系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縣安委會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任務。
2. 文明施工領導小組職責和防汛小組職責
11.1.3.2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11.1.3.2.1項目經理部:負責環境管理制度和方案的實施工作;半月召開一次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情況,布置下一階段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建立並執行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檢查制度。每半月組織一次由各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負責人參加的聯合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11.1.3.2.2安全環境管理部:項目經理部實施文明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門。
11.1.3.2.3綜合管理辦公室:項目經理部實施文明施工管理的協助部門。
11.1.3.2.4工程技術管理部:項目經理部實施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部門。
11.1.3.2.5項目經理:對項目部文明施工管理體系的運行工作總負責。
11.1.3.2.6項目副經理:具體負責項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的落實工作。
11.1.3.2.7項目總工程師:負責根據項目部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
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項目部成立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指揮部(下下簡稱應急處理指揮部),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由項目常務副經理朱見擔任,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王鳳忠擔任,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項目部綜合辦公室。
(二)應急處理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搶險救災,統一指揮對險情水毀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險情蔓延和擴大。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現場搶修施救、通訊聯絡、後勤保障、運行穩定、善後處理、原因調查等工作。
3、指導監督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召開險情水毀現場會議。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2、險情事故發生接報後,立即向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匯報,並將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組有關單位,保持與施工現場各施工處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3、研究向上級報告險情事故應急處理的訊息,報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審批後,按照事故報告程序上報。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應急處理指揮部可根據情況需要,在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指揮部。公路工程、駐地等水災險情由項目部和施工處負責,水災險情所轄路段的施工段由所屬部門配合。
(五)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指揮協調水毀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應急處理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除情水毀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及時落實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及上級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級領導視察險情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六)現場指揮部成立現場施工組,通訊聯絡組、善後處理組、後勤保障組、運行穩定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水毀應急處理工作辦事機構,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3. 社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八大職責
(1)、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帶頭自覺遵守。督促內下容屬單位和部門,建立並嚴格執行與其業務相應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落實安全目標管理工作。按時制訂生產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通過分解目標,落實責任。組織對各部門指標完成情況和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3)、組織搞好每年的「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加強對單位負責人、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特別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4)、經常深入生產一線指導工作。適時組織實施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兩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單項檢查。對單位、部門的抽查,根據需要隨時決定,不作限制規定。
(5)、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要有書面記錄,一經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發出書面整改意見,要求限時整改,並對整改情況實行跟蹤督促。
(6)、按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7)、幫助各部門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8)、向各部門通報安全生產工作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