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師的職責
⑴ 執業葯師和主管葯師的職責與區別是什麼
執業葯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取得《執業葯師注冊證》,在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葯學技術人員。執業葯師是葯學技術人員的一部分,葯學技術人員不一定是執業葯師,但執業葯師一定是葯學技術人員。
執業葯師和主管葯師分別屬於不同領域,在衛生系統主管葯師屬於中級職稱,在葯監系統執業葯師是執業資格。從層次上加講二者應該是一個檔次。 可以兩個都考。
葯師是屬於職稱,葯師具體按專業不同分中葯師、(西)葯師,中葯師與西葯師都是葯師,待遇都一樣,只不過具體的專業不同。所謂的中級指的是職稱,職稱級別:初級、中級、副高、正高。
⑵ 臨床試驗中的葯劑師職責到底有哪些呢
發表一下個人意見,不見得准確:
我想你說了兩個概念:
1.即前一階中是葯品臨床試驗研究中的葯劑版師,在國外的尤權其是ICH地區的試驗研究中是由葯劑師這個職責的,因為,在國外的新葯研發是一個系統工程,即採用項目管理的操作模式,且葯劑師負責試驗葯品的生產\包裝甚至其它工作如分裝中的某一個職責,因為在國外一個II期或III期試驗一般是超過2年的時間,不可能一回就把所有葯品均生產出來,因此,葯劑師是一個常設職責.
2,而後一個是我國醫院中的葯劑師,因大多在葯劑科,甚至有的臨床葯物試驗機構設在了葯劑科,如唐都醫院\白求恩國際和平醫院等,它們在試驗中就是一個協調機構或醫院GCP建設中心的職責.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⑶ 執業葯師和主管葯師的職責與區別是什麼
區別:
1、執業葯師和主管葯師分別屬於不同領域,在衛生系統主管葯師屬於中級職稱,在葯監系統執業葯師是執業資格。
2、執業葯師是負責提供葯物知識及葯事服務的專業人員。執業葯師是葯物的專家,同時是解答市民大眾有關葯物問題的最適當人選。
3、執業葯師是由葯監局頒發的;主管葯師由衛生局頒發的。執業葯師是適用於所有葯房的;主管葯師只適用於醫院的葯房。
4、執業葯師的掛牌設立是全國對葯房管理的一種方式,主管葯師只是在醫院里的一種職稱評定。
職責:
1、執業葯師
執業葯師是負責提供葯物知識及葯事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執業葯師是葯物的專家,葯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葯物中有否出現葯物相互作用。
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葯物劑型(如:葯水、葯丸、塞肛葯等)、劑量。
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葯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2、主管葯師
在科主任領導和主任葯師指導下進行工作。負責指導本科室技術人員對葯品調配、制劑、煎葯和加工炮製工作。
負責葯品檢驗、鑒定。保證葯品質量符合葯典規定。
組織參加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配合臨床研製新葯及中葯提純。
了解使用效果,徵求意見,改進劑型,提高療效。
檢查毒、麻、限劇、貴重葯品和其他葯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3)葯師的職責擴展閱讀
葯師是屬於職稱,葯師具體按專業不同分中葯師、(西)葯師,中葯師與西葯師都是葯師,待遇都一樣,只不過具體的專業不同。所謂的初級指的是職稱,職稱級別:初級、中級、副高、正高。
中葯師的晉升次序是:中葯師、主管中葯師、副主任中葯師、主任中葯師。 (西)葯師的晉升次序是:西葯師、主管西葯師、副主任西葯師、主任西葯師。中葯師與西葯師都屬於初級職稱。 上下級葯師之間在業務技術上有指導關系。
⑷ 執業葯師職責義務
、1.執業葯師必須遵守執業道德來,忠於職守源,以對葯品質量負責、保證人民用葯安全有效為基本准則。
2、執業葯師必須嚴格執行《葯品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葯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及政策。執業葯師對違反《葯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的行為或決定,由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並向上級報告。
3、執業葯師在執業范圍內負責對葯品質量的監督及管理,參與制定、實施葯品全面質量管理及對本單位違反規定的處理。
4、執業葯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提供用葯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葯,開展治療葯物的監測及葯品療效的評價等臨床葯學工作。
⑸ 葯劑科副主任葯師的崗位職責是什麼
主任(中、西)葯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的領導下,指導本科各項業務技術工作。專
2、指導復雜的屬葯劑調配和制劑,保證配發的葯品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檢查毒、麻、限劇、貴重葯品使用管理以及葯品檢驗鑒定工作。
4、經常深入臨床科室,了解用葯情況,徵求用葯意見,介紹新葯,必要時參加院內疑難病例大會診及病例討論。
5、開展科學研究,配合臨床,開發新劑型、開展新技術。
6、擔負教學工作,指導進修生、實習生學習。做好科內各級人員業務培養提高工作。
副主任葯師按分工履行主任葯師職責的相應部分。
以上都屬於官方語言,實際並非如此,一般都是職稱晉上了,工資漲了,其他的和中級職稱沒區別。
⑹ 執業葯師的職責是什麼
執業葯師的職責:
(1)執業葯師的基本准則執業葯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以對葯品質量負責,保證人民用葯安全有效為基本准則。
(2)執業葯師必須嚴格執行《葯品管理法》及相關法規、政策,對違法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或向上級報告。
(3)執業葯師在執業范圍內負責對葯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實施葯品全面質量管理及對本單位違反規定的處理。
(4)執業葯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提供用葯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葯,開展葯物治療的監測及葯品療效的評價等臨床葯學工作。
(6)葯師的職責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1994年3月,人事部、國家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1995年7月,人事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此我國開始實施執業葯師資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明確執業葯師、中葯師統稱為執業葯師,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考試、統一注冊、統一管理、分類執業。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⑺ 駐店葯師的職責
一、駐店葯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
二、駐店葯師必須了解本店處方葯,非處方葯使用過程中的有關知識。
三、駐店葯師必須對處方進行審核簽字。
四、駐店葯師依據處方正確調配,對有問題的處方不能擅自更改,應憑醫師更正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
五、對消費者購買的葯品,駐店葯師應提供用葯指導或提出治療建議。
⑻ 葯師的職能是什麼
葯師的主要職能是臨床用葯把關(醫療機構),是葯品質量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指導公眾合內理用葯(葯品經營容企業) ;
在中國,葯師的另一個職能——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葯師分為西葯師和中葯師,普通葯店具備2個以上葯師就可開辦。經營中葯飲片的葯品經營企業至少要具有一名以上中葯師才准許開辦。
也不是很專業,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⑼ 葯師的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葯師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1、 應保持葯房環境整潔、衛生、有序,每天上下班時做一次清潔,無污染物及污染源。特別是操作檯面的清潔衛生。
2、 保持葯房內外清潔,嚴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葯架。個人生活用品應統一集中存放於專門位置,不得放在葯架或葯櫃中。
3、在核實的診療科目范圍內,憑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的處方調配葯品。
4、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使用。
5、調配處方應嚴格按照「四查十對」規定的程序進行。應將收到的處方交由處方審核人員進行審核。處方審核人員收到處方後應認真審查處方的患者姓名、年齡、性別、葯品劑量及醫師簽章,如有葯名書寫不清、葯味重復,或有配伍禁忌、「兒童用葯禁忌」及超劑量等情況,應向患者說明情況,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章後再調配,青黴素與頭孢是否有皮試及續用標識,否則拒絕調劑。
6、處方經審核合格並由處方審核員簽字後,交由調配人員進行處方調配(院內兒童處方,一定要審核相關負責人簽字)。
7、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逐方、依次操作,調配完畢,經核對無誤後,調配人員在處方上簽字或簽章,交由處方審核員審核。
8、處方審核員依照處方對調劑葯品進行審核。
9、發葯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葯劑數量,同時向患者正確介紹用法、用量並在包裝袋上寫明,交代禁忌、注意事項等。調配院內門診及住院兒童用葯時,應標明姓名及床位號。 10、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1、處方應按國家規定時限保存,一般處方不少於1年,二類精神葯品、毒性葯品的處方不少於2年,麻醉葯品、一類精神葯品的處方不少於3年。
12、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必須由有處方資格的執業醫師開具,使用專用處方,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簽署姓名,並予以專冊登記,加強管理,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拒絕發葯。
13、對不合格處方,進行復核與登記,通知處方醫師更改完善錯誤處方。
14、開具的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處方,單張處方的最大用量應符合國務院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
15、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專用帳冊,專用保險櫃儲存雙人雙鎖保管,實行雙人驗收、雙人出入庫復核,做到票、帳、物相符,帳冊、驗收記錄等憑證應保存至葯品有效期滿之日起不少於5年。
16、麻醉葯品注射劑空安瓿或貼劑應回收並有記錄。
17、葯房應設立專門的拆零櫃台或葯架,並配備必備的拆零工具,如葯匙、瓷盤,拆零葯袋、醫用手套等,並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潔衛生。
18、拆零後的葯品,應相對集中存放於拆零櫃台,不能與其他未拆封葯品混放,並保持原包裝及標簽。
19、拆零前,應檢查拆零葯品的包裝及外觀質量,凡發現質量可疑及外觀性狀不合格的葯品,不得拆零使用。
20、葯品拆零使用時,應在符合衛生條件的拆零場所進行操作,將葯品放入專用的拆零葯品包裝袋中,寫明葯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醫療機構名稱,核對無誤後,方可交給患者。
21、葯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葯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碼,不同批號的葯品不得混垛。按「先進先出」的原則。
22、近效期葯品(指效期不足3個月)在倉庫貨位上設置近效期標識牌。
23、避免葯品浪費,對近效期的葯品應及時與臨床醫生溝通,按月進行催用。
24、對近效期的葯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使用控制。
25、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葯品使用。
26、按照葯品性能,對葯品應實行分區、分類儲存管理。具體要求:葯品與非葯品、內服葯與外用葯、性能相互影響、易串味葯等應分區存放等。
27、注意收集各科室所用的葯品不良反應的信息,並及時反饋並填報葯品不良反應報告表。
28、定期收集、匯總、分析葯品不良反應報表,按規定向當地葯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報告。
29、發生事故後,質量管理員應及時通知各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30、在處理事故時,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未制定整改防範措施不放過。
31、對病員態度和藹,耐心解釋,虛心接受病員的批評和獎勵,發葯時耐心向病員說明服葯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葯品性質及用途,以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32、缺葯及時向上級報告,保證常用葯品供給。
33、實行交接班制度,將當天未盡事宜記錄在交接班本上,以備接班人知曉並完成遺留工作事務。
34、在規范的基礎上,盡量節約葯房的開支。
35、配合領導,完成領導下達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