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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輿情

發布時間: 2020-11-26 12:23:27

① 中國過對待涉警輿情的方式有什麼可取之處

總的來講,當前涉警輿情的處理方式還是比較落後的。

公安機關輿情現狀分析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含仿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2、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局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2. 一貫「機械式」應對。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媒體發布的消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同時,在處理與新聞媒體的關繫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媒體采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信息媒體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面、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 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鑒於輿論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媒體發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輿論工作中,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媒體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升級」,新聞媒體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


4. 協作「腸梗阻」嚴重。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談脊纖一整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網站等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尚未形成。


3、樂思輿情對於提高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建議

(1). 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野旅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2). 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 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


(4). 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


(5). 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樂思輿情監測系統】

②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網路輿情處置與引導能力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網路輿情處置與引導能力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1.「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實現了輿論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輿論傳播由諸多信息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體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2.「點與點」對接,范圍之廣。新媒體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鏈接、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發布、傳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像。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媒體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范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3.「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對象。一旦涉警類信息被媒體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信息,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媒體廣泛傳播,而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也不斷跟進刊登消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媒體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4.「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網站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的網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輿論,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系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沖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1.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2.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3.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4.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5.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③ 涉警網路輿情的特點有哪些

輿情監測類型
一、網路輿情的自由性。

輿情監測類型互聯網是完全開放的,它拓展了所有人的公共空間,給了所有人發表意見和參議政事的便利,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網路信息的發布者,每個人都有選擇網路信息的自由,通過BBS,新聞點評和博客網站,網民可以立即發表意見,下情直接上達,民意表達更加暢通。由於互聯網的匿名特點,多數網民會自然地表達自己的真實觀點,或者反映出自己的真實情緒。因此,網路輿情比較客觀地反映了現實社會的矛盾,比較真實地體現了不同群體的價值。

二、網路輿情的交互性。

小學校園網路輿情信息監測處置機制在互聯網上,網民普遍表現出強烈的參與意識。在對某一問題或事件發表意見、進行評論的過程中,常常有許多網民參與討論,網民之間伍沒經常形成互動場面,贊成方的觀點和反對方的觀局橘明點同時出現,相互探討、爭論,相互交匯、碰撞,甚至出現意見交鋒。這種網民之間的互動性實時交流,使各種觀點和意見能夠快速地表達出來,討論更廣泛更深入,網路輿情能夠得到更加集中的反映。觀念和情緒心態。

三、網路輿情的多元性。

網上輿情的主題極為寬泛,話題的確定往往是自發、隨意的。從輿情主體的范圍來看,網民分布於社會各階層和各個領域;從輿情的話題來看,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外交以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從輿情來源上看,網民可以在不受任何干擾的情況下預先寫好言論,隨時在網上發布,發表後的言論可以被任意評論和轉載。

四、網路輿情的偏差性。

由於受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一些網路言論缺乏理性,比較感性化和情緒化,甚至有些人把互聯網作為發泄情緒的場所,通過相互感染,這些情緒化言論很可能在眾人的響應下,發展成為有害的輿論。

五、網路輿情的突發性。

網路輿論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個熱點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種情緒化的意見,就可以成為點燃一片輿論的導火索。當某一事件發生時,網民可以立即在網路中發表意見,網民個體意見可以迅速地匯聚起來形成公共意見。同時,各種渠道的意見又可以迅速地進行互動,從而迅速形成強大意見聲勢。

同時,我們也必須清楚地認識到,網路所具有的特性又使得網路輿論的自由化帶來了一系列的消極影響:比如一些網民通過網路散布謠言、披露隱私、進行偏激和非理性的謾罵與人身攻擊。由此可見,網路輿情已然成為影響社會持續有序發展、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的桐告重要因素。如何因勢利導,提高新形勢下輿情信息的分析能力,及時准確地掌握社會輿情動態,積極引導社會輿論,是網路這一新興媒體所面臨的嚴肅課題與嚴峻挑戰。

④ 如何面對涉及派出所的輿情

如何面對涉及派出所的輿情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

1.「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實現了輿論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輿論傳播由諸多信息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體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

2.「點與點」對接,范圍之廣。新媒體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鏈接、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發布、傳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辯桐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像。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媒體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范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

3.「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對象。一旦涉警類信息被媒體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信息,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媒體廣泛傳播,而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也不斷跟進刊登消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媒體陣地相繼傳播拆灶晌,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

4.「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網站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的網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輿論,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系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沖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二、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局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旅鋒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2.一貫「機械式」應對。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媒體發布的消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同時,在處理與新聞媒體的關繫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媒體采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信息媒體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面、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鑒於輿論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媒體發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輿論工作中,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媒體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升級」,新聞媒體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

4.協作「腸梗阻」嚴重。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網站等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

1. 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2.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網路輿情監測要求達到實時性、全面性和准確性。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能滿足系統輿情信息服務市場三個要素,實時性:輿情獲得越早,給應對和處置留下的餘地就越大,而網路輿情的發展往往是爆發式的,機會稍縱即逝,一旦錯失最佳時機將追悔莫及;全面性:網路輿情容易攻其一點,不及其餘,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確性:海量信息條件下,如何准確地掌握問題核心,不為紛擾所困,是得出正確判斷的關鍵。

3.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

4.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

5.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⑤ 如何做好熱點社會輿情抓取.分析.研判.引導的對策建議

1.監測全網輿情

互聯網時代,要想做好熱點社會輿情抓取、分析、研判、引導的對策建議,獲取到全面的甚至更深層次的輿情信息,就必須充分做到全網監測抓取,因為互聯網的任何一個角落都有可能成為輿情傳播的源頭。因此,輿情監測與抓取的覆蓋范圍不僅要包括主流的社交網路媒體,還應該包括新聞媒體網路,客戶端、論壇、博客等各種網路社區。

2.全網輿情實時監測

由於網路環境始終處於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中,當一些非理性的、偏激的社會輿情滋生時,非常容易得到媒體大眾的廣泛參與和傳播。特別是那些被「妖魔化」的輿論,或者被無限缺基放大的輿情信息,如果不能實時的監測抓取,這些負面輿情就會釀成更大的輿情危機,增加輿論引導輿情處置工作的難度,甚至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因此,企業需要通過人工或者利用輿情監測抓取軟體,對全網實施7*24小時不間斷的輿情監測與抓取。識微商情,擁有自主研發的網路爬蟲技術,通過特殊詞語過濾系統以及定向信息源的採集,可實現對國內新聞、貼吧、論壇、博客、社交媒體、移動新聞客戶端等多種媒體的實時化、自動化信息抓取,根據企業的需求對需要關注的領域、行業、競品對手、網站設置關鍵詞或通過文章的發布時間、信息類型、來源網站等數據進行全網採集抓取,並將抓取到的數據通過實時分析整理後以可視化戚扮知圖表、報告的高消形式展現給企業,使企業對所要關注的輿情了如指掌。

⑥ 如何正確處置涉警輿情

摘 要 提高涉警輿情應對處置能力和水平,牢牢掌握輿論引導話語權和主動權,直接關系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和公安機關形象,直接關系社會和諧穩定。本文圍繞網路輿情的基本特點、產生原因,結合實際,談幾點看法。
關鍵詞 涉警網路輿情 基本特徵 處置建議
作者簡介:薛承飛,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研究方向: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
中圖分類號:D63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592(2013)11-149-02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推廣應用,網路論壇、BBS、博客、微博、微信等網路媒體迅速興起,己成為信息傳播的重要途經。公安機關特殊的角嘩彎色定位和承擔的重大職責使命,其言行舉止歷來是社會關注的焦點、輿論監督的重點和群眾議論的熱點。
一、涉警網路輿情基本特徵
涉警網路輿情是指公眾通過互聯網在一定的網路范圍即將或已答櫻經對公亂舉悶安機關執法進行監督、對公安機關社會管理進行關注以及對公安隊伍形象進行評價等涉及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的案(事)件的網上輿論反映,本質上是社會群體對政府管理及社會矛盾不滿的累積爆發。涉警網路輿情呈現以下幾個明顯特徵:
(一)傳播快速直接
相對於現實社會,互聯網對個人思維言論約束較小,多數網民樂於表達個人真實觀點,任何人都能通過網

⑦ 如何應對涉警輿情事件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

1.「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實現了輿論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輿論傳播由諸多信息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體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

2.「點與點」對接,范圍之廣。新媒體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鏈接、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發布、傳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像。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媒體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范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

3.「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對象。一旦涉警類信息被媒體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信息,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媒體廣泛傳播,而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也不斷跟進刊登消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媒灶旅體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

4.「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網站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臘虛;有的網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輿論,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系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沖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二、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局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2.一貫「機械式」應對。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媒體發布的消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同時,在處理與新聞媒體的關繫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媒體采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信息媒體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面、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鑒於輿論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媒體發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輪辯燃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輿論工作中,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媒體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升級」,新聞媒體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

4.協作「腸梗阻」嚴重。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網站等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

1. 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2.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網路輿情監測要求達到實時性、全面性和准確性。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能滿足系統輿情信息服務市場三個要素,實時性:輿情獲得越早,給應對和處置留下的餘地就越大,而網路輿情的發展往往是爆發式的,機會稍縱即逝,一旦錯失最佳時機將追悔莫及;全面性:網路輿情容易攻其一點,不及其餘,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確性:海量信息條件下,如何准確地掌握問題核心,不為紛擾所困,是得出正確判斷的關鍵。

3.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

4.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

5.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⑧ 當前涉警輿情危機的主要傳播渠道有哪些

涉警輿情危機的主要傳播渠道和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主要分為以下幾方面:
1.
「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實現了輿論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輿論傳播由諸多信息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
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體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
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

2.
「點與點」對接,范圍之廣。新媒體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鏈接、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磨坦與者之間是整
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發布、傳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
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像。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媒體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范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
情負面效應。

3.
「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
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對象。一旦涉警類信息被媒體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信息,就會被網
絡、論壇、貼吧等新媒體廣泛傳播,而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也不斷跟進刊登消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媒體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
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

4.
「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網站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
的網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輿論,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系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
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沖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二、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局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
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型余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
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2.
一貫「機械式」應對。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媒體發布的消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
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同時,在處理與新聞媒體的關繫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
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媒體采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信息媒體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
面、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
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鑒於輿論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媒體發布一些官
方信息,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輿論工作中,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
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媒體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升級」,新聞媒體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


4.
協作「腸梗阻」嚴重。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卜游滾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一整
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
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網站等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
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

1.
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
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
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
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
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
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
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2.
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
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
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
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
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
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
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
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
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
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
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
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
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
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
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

4.
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
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
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
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
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
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

5.
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可以依靠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系統平台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
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
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
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
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
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
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
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⑨ 熱點案件引發輿情怎麼辦

第1步,第一時間發現與己相關熱點輿情事件,並通知相關負責人;
第2步,收集全網信息,將信源碧息進行情感分析、去重、信息權重分析等,了解事件起因,追溯傳播源頭,洞察網民情緒和主流媒體觀點裂裂嘩等;
第3步,以大數據技術為核心進行輿情分析,並生成多維度輿情報告,為決策提供依據;
第4步,及時回復,有效引導。以輿情分析結果為依據,針對網民訴求,實事求是,官方統一發聲,減少謠言傳播。
若你還有其他輿肆行情管理的問題,可咨詢我~

⑩ 樂思輿情 警察要怎樣應對輿論負面情緒

我從三方面來回答題主的問題吧:1、公安輿情現狀分析、2、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3、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

一、公安輿情現狀分析: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二、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局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2. 一貫「機械式」應對。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媒體發布的消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同時,在處理與新聞媒體的關繫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媒體采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信息媒體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面、斗旦培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 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鑒於輿論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媒體發布一些官方信息,空唯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輿論工作中遲者,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媒體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升級」,新聞媒體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

4. 協作「腸梗阻」嚴重。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網站等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

(1).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2). 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 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

(4). 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

(5). 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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