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邏表
『壹』 一級警長相當於什麼級別
哈嘍,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語,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精彩資訊分享給你。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警員一共分為幾級,一級警長相當於哪個級別?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
『貳』 公安局裡面的教導員是什麼職位
教導員,全稱為政治教導員,正營級。是軍隊、武警、公安、民兵、聯防等隊伍中設置的一級首長職務。
一、公安局教導員職責
1、經常對群眾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四防」宣傳,發動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秩序。
2、管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
3、維護公共場所秩序,參加治安巡邏。
4、對重點人進行調查控制,教育幫助違法人員,預防和制止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5、保護犯罪現場,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協助上級公安機關查破案件。
6、查處治安案件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7、預防治安災害事故。
8、領導治安保衛委員會、校衛隊工作。
9、依法對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人員進行監督改造教育。
10、收集、反映違法犯罪分子活動情況及有關社會治安的各種信息。
11、做好其它與維護社會治安有關的工作。
二、派出所教導員(指導員)職責
1、負責全所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和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完成。
2、及時掌握民警思想動態,定期組織民警政治業務學習,積極開展民警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民警的政治業務素質。協助抓好黨支部工作,維護黨的核心,營造團結向上的氛圍。
3、積極配合所長掌握工作情況,對分管業務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與所長一道,抓好全所民警崗位目標和規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制度。檢查民警警容風紀和遵紀守法情況,及時發現違紀苗頭,協助上級部門查處違法案件。
4、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愛護民警,及時表揚好人好事,樹立良好風氣,隨時了解思想狀況,幫助解決後顧之憂。
5、自覺維護領導班子團結、勤政務實,清正廉潔。
(2)治安巡邏表擴展閱讀:
公安局裡的職務:
領導層自然就是正副局長還有正副政委。還有辦公室,政治處,內保隊,經偵隊,治安隊,刑警隊,網監隊,交警隊,110指揮中心等等。派出所除辦公室,治安隊,刑警隊還有社區隊。領導是正副所長和教導員。
『叄』 電動車推不動是什麼原因
1、直流電機有一個特點,它既可以當驅動的電動機用,也可以當發動機用,一旦電動機的正負極短路,就相當於電動機形成一個閉合迴路,如果這時候你推著電動車走,車輪轉動相當於在發電,而正負極短路正好形成短路電流,所以這時候就會產生很大的阻力。
2、由於短路的電流很大,很容易燒壞電動機內部的元器件,所以應該盡快避免這個情況的發生,脫開正負極的電線再推著走。如果不是其他機械故障的話,這就是電動車推不動的主要原因。
3、利用這個原理,有些電動車的廠家設計出特殊的電路,有意將正負極鎖定,讓車推不走用於防盜。還有的廠家利用電動機可以發電的原理,讓電動車下坡和剎車的時候發電,回充到電瓶里以增加續航里程。
(3)治安巡邏表擴展閱讀:
常見問題的判斷檢查:
1)整車沒電的檢查:首先檢查電源有沒有電,如果沒有則查看保險絲是否是好的,如果保險絲正常,電源沒電,則查看電源內部電極連線是否松動,電池是否斷路。如果電源有電,則檢查電源線及電源鎖是否正常。
2)整車有電,電機不轉如何檢查:將控制器上轉把正極紅線和轉把速度黃線短接,如果電機運轉正常,則電機和控制器是好的,如果電機不轉,則電機壞或控制器壞了。如果電機與控制器正常,電機不轉,則可能是轉把與剎把的問題
3)檢測無刷電機:A將電機所有與線束的插頭拔開,用萬用表二極體檔,把萬用表紅針指在電機六芯插頭細紅線上,黑針指在細黃、蘭、綠及黑線上,數值顯示為900以上,把紅針指在黑線上,黑針指在細黃、蘭、綠及紅線上,數值顯示為500-600。顯示為零或無窮大則壞。
4)檢測轉把:用萬用表20伏電壓檔測量控制器九芯插頭,黑筆指在細黑線上,紅筆指在細黃線上,此時電壓應為1伏左右,將轉把轉到底,萬用表顯示1伏至4.2伏或4.8伏,則轉把是好的。
『肆』 社區勞動監察記錄表巡查記錄怎麼寫
月14日召開了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南石頭街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了會議精專神,並按照上級指屬示精神,將著力加強社會面的治安巡邏,發揮社區群防群治的力量,確保轄區不發生重大治安事件。
近日,為健全治安巡邏規范,提高巡邏影響力,街維穩綜治辦趕制了200個治安巡邏袖章,及時分派到各社區居委會,並提出社區幹部、治安協管員、治保基幹、街防火專業隊等人員在值班期間嚴格佩帶袖章,規范巡邏要求。(街道綜治辦)
『伍』 治安巡邏工作登記表是什麼意思
巡邏警察大隊是公安局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全區巡邏警察的業務機關,受分局黨委直接領導。治安巡邏工作登記表主要是對發現情況及處置的記錄。
治安巡邏工作登記表如下:
『陸』 保安職責及工作內容
公司保安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關於人、物進出管理規定和出門證管理制度、負責人、物進出大門的傳達、登記、檢查、詢問等管理工作,外出人員必須由行政部簽字的職工出門證才可放行。
2、其他外來人員或供應商進入本公司,必須將身份證或駕駛證暫押在保安處,換取來賓證佩戴,保安及時記錄來賓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並由保安陪同送到相關部門接待人員。無接待人員的,一律不得放入公司,離開公司憑來賓證換取身份證。預防公司財物從大門盜出,制止不法分子從大門進入或在大門附近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3、按規定查處職工遲到、早退現象,遲到人員必須由部門領導或行政部人員到公司大門口接,並由保安如實記錄上下班時間,否則不予放行。
4、保安人員負責對公司發生的偷盜、截留、打架等惡性事件進行預防、排查、審理、偵破處理。
5、保安人員負責公司車間內外,廠院內外的巡邏,並做好巡邏記錄,及時處理巡邏過程中發現的不法事件。
6、保安人員要合理安排各車間、辦公室以外照明燈的設置,按晝夜變化情況隨時開關,及時維修、更換損壞燈泡線路,便於夜間各個角落的巡邏。
7、保安人員負責對職工各類車輛的存放按規定進行管理,對外來人員的自行車、摩托車、汽車按規定進行引導存放。
8、保安人員負責對公司車輛停放區、綠化區每天的清潔、清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柒』 剛開了家小旅館現在要上交(驗證登記,貴重物品寄存,值班巡查等治安安全制度)
湖南省旅館業住宿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旅館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湖南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旅館應該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前台設備(以下簡稱「前台設備」)。
第三條 旅館應該應用前台設備辦理住宿登記。
第四條 已經安裝、應用前台設備的旅館,除設備故障、臨時停電等特殊情況,一律不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手工填報《旅客住宿登記表》。
第五條 暫未安裝前台設備的旅館要盡快安裝應用,此前,應該手工填寫《旅客住宿登記表》,並於當日22時以前和次日10時以前分別報送轄區公安派出所查驗一次。
第六條 旅館前台設備應該24小時開啟,並專門用於登錄、傳送旅客信息,不得另作它用。
第七條 旅館在檢修前台設備故障或臨時停電期間,應該按本規定第五條要求,及時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手工填報《旅客住宿登記表》。設備恢復運行後,應該及時補充登錄、傳送旅客信息。
第八條 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查驗登記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第九條 旅館可以安排團隊旅客或會議旅客先行住宿,再憑團隊領取或會議組織者統一收齊的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住宿登記。
第十條 旅館接待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團隊旅客或者會議旅客住宿,必須由團隊領隊或會議組織者擔保,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旅客名單辦理住宿登記。
第十一條 旅館接待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零散旅客住宿,應該由旅館主要負責人擔保,由旅客本人填寫《旅客住宿登記表》,單獨安排房間,並及時報告轄區公安派出所。
第十二條 旅館接待本國重要警衛對象、黨政首腦機關和部隊高級領導等旅客住宿,由接待單位擔保並按照保密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旅館接待持有駐華使、領館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團體簽證的團隊,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其它按國賓接待的外國人,中聯部、國家安全部、國防科工委接待的秘密外賓,外交部組織的外交使團住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旅館應用前台設備辦理住宿登記應該遵循以下程序:
(一)查驗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掃描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三)逐人逐項登錄旅客信息,擔保住宿的應該註明擔保人;
(四)向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資料庫傳送旅客信息。
第十五條 旅客應該自覺配合旅館依法依規辦理住宿登記。
第十六條 旅客只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本人的住宿登記。
第十七條 旅客不得刁難、阻礙、拒絕旅館辦理住宿登記。
第十八條 旅館認真執行本規定,配合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工作成績突出的,公安機關應該表彰獎勵。
第十九條 旅館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屢整不改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處一百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一)已安裝、應用前台設備的旅館,不逐人逐項登錄旅客信息的,不及時傳送旅客信息的;不及時補充登錄、傳送旅客信息的。
(二)未安裝前台設備的旅館,不按規定填寫《旅客住宿登記表》的;不按規定向轄區公安派出所報送《旅客住宿登記表》的。
第二十條 旅客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擾亂旅館秩序,致使旅館不能正常營業,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公安機關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旅館各項管理制度
1、制訂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
2、床上用品按床位數3倍配置。
3、房內有自然通風道或機械通風裝置,保證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准。
4、設專用消毒間,面積不少於總面積的5%,配備消毒液,牆面、地面貼瓷磚、地磚,設公共用具清池,消毒櫃、消毒桶,保潔櫃的規格大小與公共用具的總 數量相配套,茶具清洗池應專用。
5、公用茶具、毛巾、浴盆、拖鞋每客用後應消毒,茶具消毒應符合餐具消毒要求。
6、客房沒有洗浴設施的旅店,應有公共浴室,每床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
7、被套、枕套(巾)、床單等床上用品應一客一換,長住客床上用品更換間隔不超過一周。
8、所有從業人員須經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上崗。
旅遊住宿業治安管理法規制度
1.旅遊住宿業治安管理概述
治安好,旅業興。這是一個人所共知的道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旅遊業包括旅遊住宿業有了很大發展,社會安定、治安良好,旅遊者有安全感是旅遊業發展的基本條件之一。特別是旅遊住宿業治安狀況的好壞,對旅遊業的發展至關重要。為此,我國十分重視旅遊住宿業的治安管理。
2.旅遊住宿治安管理的主要內容
(1)開辦旅遊住宿企業的治安管理
《辦法》規定,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治安法規的有關規定,並且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這一規定在於保障旅館企業的正常經營,同時也是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才可以開業。經批准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並、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後三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之所以作這樣的規定,從治安管理的角度出發,便於掌握旅館的有關情況,加強對旅館的治安管理。
(2)對旅館經營中的治安管理
旅館的經營,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要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人員。我國的旅遊住宿企業,形式多種多樣,有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客棧等,凡是經營旅遊住宿業務的,按照《辦法》都必須設置治安保衛部門,如飯店的保安部等。為了加強治安管理,《辦法》規定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同時,旅客住店登記時,旅館必須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並要求旅客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在接待境外旅客住宿時,除了要履行上述查驗身份證件、如實登記規定項目外,旅館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旅客住店時,往往都隨身攜帶一些財物,為了保障旅客財物的安全,減少失竊、被盜等治安案件的發生,《辦法》規定,旅館必須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保管櫃或者保管室、保險櫃,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財物,要建立嚴格、完備的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這種規定是完全必要的,因為在旅館,常會發生旅客財 物丟失的事件,造成旅客與旅館之間的糾紛。旅館建立財物保管制度,可以減少這種糾紛的出現。
旅館對旅客遺留的物品,應當加以妥善保管,並根據旅客登記所留下的地址,設法將遺留物品歸還原主;如果遺留物主人不明,則應當揭示招領,經招領3個月後仍然無人認領的,則應當登記造冊,並送當地公安機關按拾遺物品處理。這種處理方法,不僅是我國社會主義道德的要求,而且也是法規的規定。對於旅客遺留物品中的違禁物品和可疑品,旅館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同時,旅館在經營中,如果發現旅客將違禁的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必須加以制止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公安機關對違禁將上述危險物品帶入旅館的旅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如果因此造成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並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旅館企業開辦歌舞廳等娛樂服務場所的管理
隨著旅遊業的發展,旅館也從以往單純提供住宿、餐飲服務,發展為提供住宿、餐飲、娛樂、健身等多項服務,特別是旅遊星級飯店也規定必須要提供上述服務項目。對此,《辦法》規定,在旅館內開辦舞廳、音樂茶座等娛樂、服務場所的,除執行本《辦法》有關規定外,還應當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管理。國務院1999年3月26日發布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該《條例》對娛樂場所的管理內容主要如下:①禁止在娛樂場所從事下列活動:第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第二,危害國家的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第三,危害國家安全、利益或者社會穩定的;第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第五,宣揚淫穢、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費者身心健康的;第六,違背社會公德或者誹謗、侮辱他人的。②任何單位未經文化、公安、衛生部門審核,並領取營業執照,不得從事娛樂場所活動。③娛樂場所提供的各種娛樂項目、服務項目等的收費,必須明碼標價。④游藝娛樂場所不得設置使用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機型等。⑤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米成年人。⑤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應當持有居民身份證;其中,外地務工人員還應持有暫住證和務工證明。外國人及其他境外人員在娛樂場所就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外國人就業許可證等等。
該《條例》對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等都作了規定。這些規定是旅館企業開辦設立娛樂場所必須遵循的。
(4)嚴禁在旅館內賣淫、嫖宿、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旅館,是一個對社會公眾開放的公共場所,任何入只要持有效證件即可在旅館住宿、就餐以及娛樂。因此,難免會有一些違法犯罪分子混跡其間,進行某種違法犯罪活動。為此,《辦法》規定,旅館內嚴禁賣淫、嫖宿、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對於上述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的規定,處罰有關人員,對於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旅館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如果發現違法犯罪分子、行跡可疑的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輯的罪犯,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者隱瞞包庇。如果旅館工作人員發現犯罪分子知情不報或者隱瞞包庇,公安機關可以酌情予以處罰。如果旅館負責人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其所經營的旅館已成為犯罪活動場所,公安機關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外,還應當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該旅館依法處理。
(5)公安機關對旅館治安的管理職責
公安機關是旅遊住宿業治安的主管部門,依法負有以下職責:
①指導、監督旅館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②協助旅館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的培訓;
③依法懲辦侵犯旅館和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員到旅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證件,嚴格依法辦事,要文明禮貌待人,維護旅館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合法權益。旅館工作人員和旅客應當予以協助,同心協力,共同維護和搞好旅遊住宿業的治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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