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❶ 企業法人代表的責任,許可權
第來38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源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48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金數額。
有組織章程、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具備法人條件的。
第43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第50條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
(1)法定代表人的職責擴展閱讀:
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地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
在西方某些國家,企業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
在我國,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還有國有企業法人、集體企業法人等企業法人的種類。
隨著我國以公司制為主的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後我國企業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具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工商部門)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
❷ 持有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有什麼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1
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
2
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的決議;
3 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
4 制定企業的財務計劃;
5 制定企業的規章制度;
6
主持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
7
任免企業的部門負責人;
8
企業章程,股東會,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❸ 法定代表人的職責許可權有哪些
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來法定源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錶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關於法人代表的規定,《民法通則》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 ,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擔責任外, 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❹ 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錶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法定代表人還有以下的權利: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❺ 法定代表人的責任是什麼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范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作為破產企業的代表,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一方面要承受破產宣告對破產企業產生的種種效力,如喪失其代表破產企業行使的對財產的經營、處分權力等,另一方面,因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個人身份權利等方面也受到破產宣告效力的影響。根據《破產法》規定,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義務有:在破產宣告後負責保管企業的財產、帳冊、文書、資料和印章等,並在清算組成立後向其辦理移交手續;必須列席債權人會議,回答有關方面的詢問;在破產程序終結前,應根據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組的要求進行工作,不得擅離職守,等等。如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義務,妨礙破產程序進行時,人民法院應依據《破產法》第6條適用《民事訴訟法》中有關訴訟強制措施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如拘傳拒不列席債權人會議的法定代表人,拘傳擅離職守
❻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職責
事業抄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權利主要有:
1、法定代表人對外全權代表法人;法定代表人是唯一能對外代表法人行使職權、代表法人參加民事活動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均是代表事業單位法人的法律文書。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2、法定代表人是事業單位內部行政事務負責人;
3、法定代表人是事業單位財務負責人。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主要義務有: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忠於職守,勤勉盡兩責,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決策機構依法做出的決定和命令;
3、按照事業單位職權范圍和程認真履行職責,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4、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決策的科學性、正確性;
5、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模範遵守財經紀律,自學接受審計監督,並加強對單位的財務管理;
7、超越事業單位職權范圍行使職權造成損害的,或者由於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8、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❼ 法人代表職責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通常情況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范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八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❽ 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38條的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是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設立董事會的企業法人,經理、廠長等企業法人的主要負責人就是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在其職權范圍內,以企業名義,代表企業進行的各種行為應視為企業的行為,對此企業應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和刑事的責任。
《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還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則產的。(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公司法》還規定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監事等企業負責人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佔企業的則產,不得挪用企業資金或者將企業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企業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其所任職企業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法定代表人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企業章程的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在企業的偷稅漏稅、走私、消防、安全生產等等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有關機關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
以上所述說明了法定代表人對其行為及企業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在現行中國法律體制下,法定代表人承擔了較大的法律責任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