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治安
⑴ 北京市朝陽區大武基治安隊在那裡
1 朝陽區抄大武基村已拆遷,沒有「大武基襲治安隊」這么個組織;
2 原大武基村隸屬朝陽區十八里店鄉小武基村委會,現拆遷後,村民的醫療,退休,保潔 , 外來人口管理等事務仍歸小武基村委會負責;
3 治安管理由十八里店派出所,及村委會下屬聯防協管。
4 所以,如有問題可以找村委會聯防隊,派出所,緊急情況撥打110。
⑵ 北京市海淀區治安情況
沒有,北京治安很好,當然如果你故意引誘別人搶劫你,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只要稍微有點智商被拐騙很難的,何況你們兩三個人呢。
⑶ 中國最安全的城市:「北京市」治安最好的。。。。。。!!!
北京的治安是最不好的!
⑷ 北京市目前的社區治安情況如何
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治安問題歷來被北京警方列為維護首都穩定的關鍵之所在。
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北京的治安狀況並不能令人滿意,而且突發案件、惡性案件時有發生。以前一段時間的影視演員吳若甫被綁架案(後被成功解救)為例,犯罪分子們已經武裝到了牙齒,不僅身藏手雷,而且被搜繳的各類武器比比皆是,同時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即便交付了贖金的事主也難逃殺人滅口的厄運,這聽來看來實在是令人發指。同時,我們不禁要問,要大聲地問——這是我們生活的首都北京嗎?北京的治安難道就只有靠110來維持嗎?
回答是:不!
北京的流動人口居全國首位,俗話講:「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人上一萬必有壞蛋」。泥沙俱下,大澤龍蛇,這必然帶來了我們警務工作者在工作上的重重困難,我們十分理解他們為北京的和平穩定,為人民所做出的貢獻和犧牲,但是,我們能否轉變被動挨打的局面,主動出擊,變被動工作為主動工作,防微杜漸地將犯罪的苗頭消滅在萌芽之中,我覺得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說來容易,又如何去做呢?
毛主席曾經說過:「要放手發動群眾。」這個主張在治安工作的實踐中我覺得同樣重要,因此從治安問題引申開來,我認為有必要盡快將北京的社區(居家委會)工作納入治安管理的范疇之中,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以往的社區服務功能極其弱化且流於形式,沒有什麼實際意義,老百姓對於社區工作者的工作也並不滿意,治安問題,老百姓也只是認為那是警察該管的事!長期的偏見與對公安工作的不理解,使得少數群眾對警務人員抱有敵視的態度,這些都是需要我們的警務工作者在基層工作中通過更多的實際接觸去做工作的。警務工作站進社區的工作開創了落實基層警務工作的先河,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是的,但這對於完善北京的社區服務工作還遠遠不夠,因為不光是治安問題是我們應當關心的,而且大到像居住環境、防火防盜,小到像社區銀行的建立、存車有人看管、家政服務工作的落實到位等等一系列問題,我們都應該關心,因為這是關繫到我們切身利益的大事,這些工作不能全讓警察來管吧?
說了歸齊,當務之急是應該在各個區、縣、鄉、街道、社區、居家委會組織治安工作隊,由各地政府及派出所統一協調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具體工作以治安巡邏為主,同時兼顧社區的服務職能,提供多種服務(像民事調解、看護病人、代換煤氣等凡是涉及社區家政服務的綜合工作),這樣一方面可以減輕我們值勤民警的工作壓力,擴大治安巡邏的范圍,不留死角,讓犯罪分子不敢輕舉妄動;另一方面可以安置更多的城市富餘勞動力,為他們找出路,找飯碗,同時為當地居民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真正減輕上班族的後顧之憂。這些上崗人員的調配可以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也完全可以優先安排下崗失業人員和「4050」以及大學生等等,安置費用由各地自行解決。
當然作為某一個地區可以先搞幾個試點,也不要一哄而上,資金的籌措並不是問題,我相信為了自己和大家的安全和利益,每一個好人,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不會吝惜錢財的。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一個地區的治安、防火、民間糾紛、社區綜合服務等一系列工作統統消化在了社區內,全部實現了功能化和制度化,那會為我們的政府職能部門、公安局、消防隊、法院少找了多少麻煩,那時我們首善之都的美名不才真正的名副其實嗎?
⑸ 北京市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的北京市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
市和區、縣公安機關是本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
旅遊、衛生、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依法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旅館業治安管理相關工作。 開辦旅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對經營場所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二)旅館與其所在建築物中的非旅館部分之間有隔離設施。
(三)客房區為獨立區域,與旅館內的娛樂、商業等附屬服務設施分隔。
(四)安全出口不少於兩個;利用地下空間開辦旅館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五)出入口、通道、電梯及其他公共區域有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
(六)有符合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要求的設備設施。
(七)有旅客財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險箱(櫃)以及其他治安防範設施。
(八)客房內人均使用面積不少於4平方米。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市對旅館業實行特種行業許可制度。
申請開辦旅館的,申請人應當向開辦旅館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申請《特種行業許可證》。 申請人申請開辦旅館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者租賃使用證明。
(四)旅館方點陣圖及其內部平面圖。
(五)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
(六)旅館治安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七)旅館治安保衛負責人、治安保衛人員、登記驗證人員的基本情況。
(八)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區、縣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對旅館的開辦條件進行實地勘驗。對符合條件的,應當作出許可決定,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區、縣公安機關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許可決定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旅館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等許可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決定變更許可事項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到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因翻修、改造、擴建、合並等原因改變旅館原有開辦條件的,應當到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重新進行實地勘驗。 申請人辦理許可手續時,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交有關材料。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由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予以撤銷,並在3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
禁止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特種行業許可證》。 旅館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落實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二)落實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定期組織演練。
(三)組織工作人員接受治安防範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四)建立旅客驗證登記制度,按照規定設專人查驗旅客身份證件,並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五)建立值班巡視制度,客房區全天有人值班巡查,服務台、監控室設專人全天值守。
(六)建立會客登記制度。
(七)對違反旅館治安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制止。
(八)保證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在旅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圖像信息資料的保存期不得少於30日。
(九)對旅客遺留的財物妥善保管;無法歸還原主的,送交公安機關。
(十)接受公安機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配合公安機關執行公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旅館及其工作人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
(一)住宿旅客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
(二)犯罪嫌疑人員、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的。
(三)淫穢物品、毒品等違禁物品的。
(四)旅客使用已經過期的身份證件或者有偽造、塗改身份證件等情形的。 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旅館建立並落實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
(二)對旅館進行治安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責令其限期改正。
(三)建立旅館治安管理檔案。
(四)建立旅館業治安不良信息記錄制度。
(五)查處刑事、治安案件,對突發治安災害事故和事件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六)宣傳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七)依法履行的其他職責。 違反本規定,未經許可從事旅館經營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下列措施予以取締,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無證經營行為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情況。
(三)進入無證經營的旅館進行檢查。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與無證經營行為有關的資料。
(五)查封、扣押與從事無證經營活動相關的需要作為證據的物品。 違反本規定,旅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
(二)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特種行業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特種行業許可證》的。
(三)不依照本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 違反本規定,旅館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輕重對旅館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不落實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發現不安全隱患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二)不落實突發事件應急方案,不定期組織演練的。
(三)不組織工作人員接受治安防範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的。
(四)不建立值班巡視制度,客房區無人值班巡查,服務台、監控室不設專人全天值守的。
(五)不建立會客登記制度的。
(六)不能保證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在旅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或者圖像信息資料的保存期少於30日的。
(七)對違反旅館治安管理制度的行為不及時制止的。 本規定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1990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10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的《北京市實施〈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細則》同時廢止。
⑹ 北京朝陽區治安如何
北京整體治安在中國可以說是最好的之一了。至於朝陽區整體上也不錯,看你要到什麼地方去了。但是不管到哪裡,僻靜的地方都會有不安全的情況。
警察還是很多的。
⑺ 現任北京市治安管理總隊隊長
現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是李潤華,1958年出生。
⑻ 北京市朝陽治安拘留在哪
朝陽區違法犯罪嫌疑人都關押在朝陽區看守所,具體地址是管庄,常營鄉。做八通線到管庄下,打一車十塊錢就到。我常去。
⑼ 北京市治安管理總隊地址
北京市治安管理總隊地址:德外新康街
http://map..com/#sid=MAPEFRTBFBXOXPJOS&bs=010&ct=40&word=%B1%B1%BE%A9%CA%D0%B9%AB%B0%B2%BE%D6%D6%CE%B0%B2%B9%DC%C0%ED%D7%DC%B6%D3&fr=10
方案 1: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804(姜庄湖-花鄉駕校)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祁家豁子 站下車; 最後換乘 55(祁家豁子-西安門) 在 祁家豁子(南行) 站上車, 在 德外關廂 站下車; 全程約9.2公里。
方案 2: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386(姜庄湖-巴溝村)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北辰橋西 站下車; 最後換乘 939(奶子房-北京南站) 在 北辰橋西 站上車, 在 北京師范大學 站下車; 全程約11.1公里。
方案 3: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62(姜庄湖-雍和宮橋東)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和平東橋南 站下車; 最後換乘 運通104(望京新城-營慧寺) 在 和平街北口 站上車, 在 師范大學 站下車; 全程約10.3公里。
方案 4: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運通110(半壁店-望京新城)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芍葯居 站下車; 最後換乘 939(奶子房-北京南站) 在 育慧里 站上車, 在 北京師范大學 站下車; 全程約12.4公里。
方案 5: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運通110(望京新城-半壁店)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北沙灘 站下車; 最後換乘 949(昌平西關-德勝門西) 在 北沙灘橋東 站上車, 在 德外關廂 站下車; 全程約12公里。
方案 6: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628(甘露園-東北旺中路)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中科院地理所 站下車; 最後換乘 949(昌平西關-德勝門西) 在 中科院地理所 站上車, 在 德外關廂 站下車; 全程約12.4公里。
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衛總隊:東城區炮局胡同21號
http://map..com/#sid=MAPBTOYMQAZWYMFPX&bs=010&ct=40&word=%B1%B1%BE%A9%CA%D0%B9%AB%B0%B2%BE%D6%B9%AB%B9%B2%BD%BB%CD%A8%B0%B2%C8%AB%B1%A3%CE%C0%D7%DC%B6%D3&fr=10
方案 1: [直達] (點擊查圖)
乘 62(姜庄湖-雍和宮橋東)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北小街豁口 站下車; 全程約6.9公里。
方案 2: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62(姜庄湖-雍和宮橋東)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對外經貿大學 站下車; 最後換乘 713(東小口村委會-北京華僑城南站) 在 對外經貿大學 站上車, 在 東直門北小街北口 站下車; 全程約6.6公里。
方案 3: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386(姜庄湖-巴溝村)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惠新東橋西 站下車; 最後換乘 713(東小口村委會-北京華僑城南站) 在 惠新東橋南 站上車, 在 東直門北小街北口 站下車; 全程約6.4公里。
方案 4: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804(姜庄湖-花鄉駕校)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惠新東橋西 站下車; 最後換乘 713(東小口村委會-北京華僑城南站) 在 惠新東橋南 站上車, 在 東直門北小街北口 站下車; 全程約6.4公里。
方案 5: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運通110(望京新城-半壁店)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育慧里 站下車; 最後換乘 62(姜庄湖-雍和宮橋東) 在 育慧北里 站上車, 在 北小街豁口 站下車; 全程約6.7公里。
方案 6: [換乘 1 次] (點擊查圖)
先乘 628(甘露園-東北旺中路) 在 育慧東路 站上車, 在 育慧北里 站下車; 最後換乘 62(姜庄湖-雍和宮橋東) 在 育慧北里 站上車, 在 北小街豁口 站下車; 全程約6.9公里。
⑽ 北京市治安處罰條例
直接打110報警不就完了么…… 怎麼判是法院的事 拘留是警察的事 不是咱說了能算的 打110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