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
① 保安職責及工作內容
公司保安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關於人、物進出管理規定和出門證管理制度、負責人、物進出大門的傳達、登記、檢查、詢問等管理工作,外出人員必須由行政部簽字的職工出門證才可放行。
2、其他外來人員或供應商進入本公司,必須將身份證或駕駛證暫押在保安處,換取來賓證佩戴,保安及時記錄來賓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並由保安陪同送到相關部門接待人員。無接待人員的,一律不得放入公司,離開公司憑來賓證換取身份證。預防公司財物從大門盜出,制止不法分子從大門進入或在大門附近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3、按規定查處職工遲到、早退現象,遲到人員必須由部門領導或行政部人員到公司大門口接,並由保安如實記錄上下班時間,否則不予放行。
4、保安人員負責對公司發生的偷盜、截留、打架等惡性事件進行預防、排查、審理、偵破處理。
5、保安人員負責公司車間內外,廠院內外的巡邏,並做好巡邏記錄,及時處理巡邏過程中發現的不法事件。
6、保安人員要合理安排各車間、辦公室以外照明燈的設置,按晝夜變化情況隨時開關,及時維修、更換損壞燈泡線路,便於夜間各個角落的巡邏。
7、保安人員負責對職工各類車輛的存放按規定進行管理,對外來人員的自行車、摩托車、汽車按規定進行引導存放。
8、保安人員負責對公司車輛停放區、綠化區每天的清潔、清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② 保安隊長的職責
保安隊是公司開展保安服務的基層單位,是做好保安服務工作和加強保安隊伍建設的基礎。隊長為公司委派到各服務單位的基層領導,負責全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堅持貫徹、執行、落實公司及管理處各項規章制度,在管理處經理及物業管理部的領導協調下,對小區內治安、交通、車輛管理負全面的責任。
2、加強與客戶保衛部門的聯系。 要與客戶保衛部門保持密切的聯系,交換工作情況,熟悉客戶單位周圍的社會治安情況,從進駐單位的實際出發,及時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議和要求,以保障客戶安全,維護客戶利益。
3、組織責任區內的工作。要根據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務的合同事項,組織好責任內的守護,巡邏等工作,維護責任區安全,妥善處理各種糾紛和案件。
4、認真做好保安員的品質及思想教育工作,及時糾正保安員的違紀行為。
5、不斷提高隊員的業務素質。要有計劃的組織隊員學習業務,檢查督促隊員管好、用好裝備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2)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當一個保安隊長需要:
1、及時發現問題並能有效解決問題,比如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辨別可疑人員。
2、制定下屬的工作具體要求和工作具體標准,比如站崗的姿態,巡邏的關鍵要點。
3、對新老員工進行及時工作能力培訓,幫助新員工快速適應工作,使老員工進一步提高個人能力和工作素養。
③ 物業管理員培訓內容
物業管理員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一下幾個方面:
第一部分 基礎知識與職業道德要求
1、職業道德
掌握職業道德基本知識;信守職業守則—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工作認真,盡職盡責;誠實守信,熱情服務。
2、物業管理基礎知識
2.1物業管理基本概念
要求掌握物業和物業管理概念;了解物業的特徵和物業管理的特點;了解物業管理工作的任務和目的;掌握物業管理的主要內容和基本原則;了解物業管理員的素質和職業道德要求。
2.2物業管理機構
要求了解物業管理企業的概念、主要職能和分類方法;掌握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的劃分方法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熟悉物業管理企業的組建程序;了解業主代表大
會和業主委員會的組織、作用和工作內容;能夠在實際工作中協調好物業管理企業與相關機構的關系。
2.3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
掌握住宅小區的定義、構成及特點;了解共有房屋的特徵;掌握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涵義、內容與過程,能夠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原則和特點,達到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目標與要求。
2.4寫字樓的物業管理
了解寫字樓的定義、類型與特點;了解寫字樓物業管理的方式與目標;掌握寫字樓物業管理和租賃管理的內容。
2.5商業場所的物業管理
了解商業場所的涵義、特點和類型;掌握對商業場所進行物業管理的要求;掌握對商業場所進行租賃管理的工作內容。
2.6工業區的物業管理
了解工業區物業管理的涵義、職能,掌握工業區物業管理的內容。
3、物業管理的有關法律與法規
第二部分 物業管理具體工作技能要求
1、物業的接管驗收和撤管
了解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的要求、標准和作用,掌握物業接管驗收的操作;掌握物業管理撤管的操作。
2、物業管理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掌握產權備案工作和用戶檔案資料的建立;掌握建立物業檔案的基本步驟和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方法;了解計算機在物業檔案管理中的應用。
3、物業管理常用文書
掌握通知、計劃和規章制度的擬寫;了解如何訂立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4、物業管理費用的管理
了解物業管理費用的基本構成;掌握物業管理費用計算方法;掌握物業管理費用的收繳。
5、房屋維護與管理
掌握房屋日常養護的主要內容;掌握房屋維修與管理的主要程序和方法。
6、房屋附屬設備維護與管理
掌握房屋附屬設備的構成、分類、管理與日常性保養內容,房屋給排水系統和衛生設備及消防設施的維修管理內容與方法,房屋建築電氣設備的維護保養;了解房屋裝飾性設備、庫房設備、新型小型家用燃油燃氣鍋爐、集中空調系統等設備的種類、使用等基本知識。
7、安全管理
掌握治安管理內容、治安機構設置、治安工作程序和安全管理中常見問題的處理方法;掌握消防機構設置和消防設施建設及管理的基本環節;了解停車場(庫)建設的原則和方法、門衛管理制度和車輛保管規定。
8、環境管理
了解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和雜訊污染產生的原因及危害性;掌握環境污染的防止途徑;掌握物業管理企業中保潔機構和綠化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各崗位的職責;了解保潔管理和綠化養護管理的要求。
9、文體娛樂活動的組織與管理
掌握物業區域文體娛樂活動策劃的准備工作和活動項目涉及的內容與方法;制訂和實施文體娛樂活動方案的主要內容與步驟;制訂文體娛樂活動管理規章制度與實施管理的基本思路與方法;了解廣告宣傳的相關基礎知識。
④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一、廠長(經理)工作責任制度□ 職務
⑤ 什麼是商務司機,商務司機是做什麼
商務司機就是企事業單位駕駛公務車,進行領導接送、客戶接送或者其他人員接送等工作;商務司機一般駕駛的都是比較有檔次的車,工作時間不太固定。
商務司機崗位職責:
積極參加業務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做到無違章、無事故、安全禮讓、文明行車。
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
出車准時,隨叫隨到,在單獨行車時,負責車上物品的安全。
承擔局領導出差、開會、辦理機關有關公務的接送服務任務。
堅持服務第一,做到領導滿意。
堅持安全檢查制度,作好車輛檢查和保養,不開病車,經常保持車庫的清潔衛生,保持車況車貌良好,按時進行車輛年審等工作。
堅持節約用油、修舊利廢,厲行節約,能用的材料不換新,更換的零件交舊領新。
堅持車輛入庫制度,未經批准車輛夜晚不能停放在車庫之外。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⑥ 注冊一個駕校要什麼條件有哪些步驟
申請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健全的培訓機構。
包括教學、教練員、學員、質量、安全、結業考試和設施設備管理等組織機構,並明確負責人、管理人員、教練員和其他人員的崗位職責。具體要求按照行業標准《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練員管理制度、學員管理制度、培訓質量管理制度、結業考試制度、教學車輛管理制度、教學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教練場地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具體要求按照行業標准《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三、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
1、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理論教練員。理論教練員應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熟練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常用傷員急救等安全駕駛知識,了解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基本教學知識,具備編寫教案、規范講解的授課能力。
理論教練員總數的8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證》。
2、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駕駛操作教練員。
駕駛操作教練員應當持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或者高中以上學歷,符合一定的安全駕駛經歷和相應車型駕駛經歷,熟練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和應急駕駛的基本知識,熟悉車輛維護和常見故障診斷、車輛環保和節約能源的有關知識,具備駕駛要領講解、駕駛動作示範、指導駕駛的教學能力。
具體要求按照行業標准《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駕駛操作教練員總數的9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持有《教練員證》。
3、所配備的理論教練員數量應當不少於教學車輛總數的10%;每種車型所配備的相應駕駛操作教練員應當不少於該種車型車輛總數的110%。
四、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
管理人員包括理論教學負責人、駕駛操作訓練負責人、教學車輛管理人員、結業考核人員和計算機管理人員。具體要求按照行業標准《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教學車輛。
1、所配備的教學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裝有副後視鏡、副制動踏板、滅火器及其他安全防護裝置。具體要求按照行業標准《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2、從事一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配備大型客車、通用貨車半掛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含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汽車(含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含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其他車型(含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等九類車型中三種(含三種)以上的車型。
所配備的教學車輛不少於50輛,且每種車型的教學車輛不少於5輛。
從事二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配備上述九類車型中的兩種車型,所配備的教學車輛不少於20輛,且每種車型的教學車輛不少於5輛;從事三級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配備上述九類車型中的一種車型,且所配備的教學車輛不少於10輛
六、有必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和場地。
具體要求按照行業標准《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租用教練場地的,還應當持有書面租賃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證明,租賃期限不得少於3年。
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權證明或產權證明及復印件。
4、教練場地使用權證明或產權證明及復印件。
5、教練場地技術條件說明。
6、教學車輛技術條件、車型及數量證明(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的無需提交)。
7、教學車輛購置證明(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的無需提交)。
8、各類設施、設備清單。
9、擬聘用人員名冊及資格、職稱證明。
10、根據本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申請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在遞交申請材料時,應當同時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相關人員安全駕駛經歷證明,安全駕駛經歷的起算時間自申請材料遞交之日起倒計。
(6)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一、駕校費用
學車的費用分為幾個部分:固定收費(體檢、考試費、行政、教材、場地租用、辦證等)、培訓費、特殊服務費(如快班、一人一車等特殊服務要求,增加駕校成本而收取的費用)、食宿費用、補充收費(補考費)。事前問清學校的報價都包括哪些費用,不包括哪些費用,特別要注意駕校方面是否存在隱性收費(在學車過程中以其它名目進行收取)。
二、學車時間
基本上說時間問題有幾個主要方面:理論學習時間,初次考試時間,最終考試時間,領取駕照時間,練習時間及其自由度。事前要問清各個時間安排的大致情況,不要知道一兩個時間點就推測其它的時間點,一定要駕校方面較明確地說明,這樣對學車的過程就大致心裡有數了。
特別說明一下練習時間和時間安排的自由度,每個駕校都有自己的習慣,一定要問清楚具體的操作方法,看駕校承諾的時間安排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
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網路
⑦ 求 物流有限公司內部整套管理規章制度(14個doc) 物流公司8項管理規章制度的內容 《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物流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和安全管理專職機構制度
一、領導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法規:
2、執行車隊章程,全面負責車隊的經營管理,並為車隊安全第一責任人;
3、組織和制定車隊的年度生產、經營、發展、財務、人事、勞資、福利等計劃,並督促實施;
4、代表車隊對外簽署合同和安全協議;
5、任免車隊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安全人員等;
6、組織車隊職工的安全先進考評,決定車隊職工的獎懲、加薪、招聘、僱用和解僱辭退;
7、簽發日常行政、業務、財務等文件;
8、負責處理企業其它相關事宜。
二、副領導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工作,並對領導負責;
2、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車隊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努力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
4、領導不在時,受領導委託代理行使職權和安全職責。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崗位職責
1、安全組長是車隊安全的主要負責人,對車隊的安全負全責;
2、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
3、制定落實安全措施,主持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上發生的重
大問題;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
5、負責組織安全學習,路檢、路查及各種安全演習;
6、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
援工作;
二、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崗位職責
l、負責擬定和修改車隊各類文件資料,規范和健全規章制度;
2、負責駕駛員崗前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3、受車隊委託代表車隊參加民事訴訟和調解;
4、負責好人好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組織安全學習和先進考
評;
5、督促檢查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險、年審工作的落實;
6、按照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分工積極開展工作。
三、內勤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負責車隊內車輛安全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2、負責辦理車輛證照的年檢、年審手續和二級維護工作的驗證登記;
3、負責貨運車輛報班,停班手續的填寫和登記;
4、負責安全基金和駕駛員台帳的管理;
5、負責車隊文件的校對和文書檔案的管理;
6、負責重特大事故的上報和現場調查處理;
7、協助外勤安全員處理交通事故;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二、管理計劃。
1、制度建設:結合公司營運實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安全學習: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駕駛員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根據車輛礦山運輸實際,每月對車輛進行詳細檢查維護,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月不低於1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出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駕駛員學習,以提高安全運輸整體水平。
5、安全台賬:分車、分駕駛員建立安全台帳。
6、獎懲考核: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違規作業人員,給予嚴厲批評處罰;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加強公司車隊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防範於未然,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車隊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勞動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持有效駕駛證和貨運資格證,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二、司機及其他員工,分成二個學習小組,交叉組織學習,任何一個員工,不得連續三次缺席,每月參加學習不得少於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晚上20:30—21:30,為安全教育學習時間,車隊根據工作情況安排一個小組學習,內容包括:上級有關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安全條例、安全制度、總結目前的安全工作、糾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四、車隊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建立完善車隊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設施,負責車隊的各項安全規則的教育培訓並做好記錄,負責做好車隊每月安全工作報告。
五、安全教育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實踐操作,作好現場講解,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險、排險能力。
六、不按時參加學習的員工,每缺席一次罰款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車隊員工三次以上無故缺席,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罰款200元;經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作停崗處理。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投入,是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必要物質基礎,安全生產資金保障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十八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與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1、法定代表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並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2、安全管理部門根據車隊生產施工指標及在建工程的情況及時編制資金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設施費用、職業安全健康衛生、環境保護、安全宣傳、安全培訓教育、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應急救援預案物資、個人勞動防護費用、安全先進獎勵費用項目等。
3、計劃應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審批,同時抄報公司管理人員。
4、財務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車隊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並確保有效落實,實行專款專用。
5、工會應監督安全資金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相關部門、按制度貫徹執行。通過民主渠道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提出合理建議並採納的職工予以獎勵。
6、各部門使用安全生產資金時,應編制計劃,及時報車隊內負責人進行審批, 審批許可權及資金限額按有關財務制度執行。
7、車隊財務部門應對安全生產資金使用進行統計、匯總,工會應了解資金是否有效實施,安全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實施。
8、各部門應參照車隊的年度安全生產資金計劃,編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年底做出統計、匯總。
9、在安全生產資金使用上做到「三到位」,即: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在具體實施項目上應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責任人、定期限。
10、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必須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11、設立「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專款專用於急需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
12、對重大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基金的制定,應進行可行性評價、論證、會審,確保資金的有效使用,充分發揮科學、合理、有效的原則。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車輛等設施、設備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1、應保持車輛清潔,行駛正常,經常檢查車輛,及時處理一般問題,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車隊匯報,並要求送修。
2、司機應經常檢查車輛線路是否出現火花,檢查車輛其它部位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必須向車隊匯報,並要求維修。
3、車隊車輛由車隊指定有資質的修理車隊進行維修、年檢,司機不得隨意到指定以外的車行維修車輛,但車輛在運輸途中出現故障,經請示車隊領導同意後,可就近維修。
4、車輛送修期間,相關司機不能離開車輛,應在場做好輔助工作。
5、車輛維修先請示車隊領導同意後,將車輛送到指定車行,並按要求處理,相關司機應向領導說明故障情況和費用估算,然後送檢維修。
6、所在車輛定點維修,實行記帳辦法,司機修車完畢後簽名確認,然後出車,由車隊財務按期結算付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車隊員工和車輛保險制度
一、員工離退休養老保險:
1、車隊內職工按國家規定,均應辦理強制性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2、實行企業繳費與個人繳費相結合,具體繳費比例由當地政府文件規定。
3、養老金的計發根據當地政府社會保險部門文件規定。
我車隊具有較好財務狀況時,可為職工辦理補充性養老保險,所需費用從車隊自有資金中的獎勵福利基金支付。鼓勵並協助職工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
二、員工醫療保險:
1、當地有醫療保險社會統籌時,應按規定參加,為全體職工辦理相應的手續。
2、當地總工會組織大病、重病統籌時,應積極參加。
三、車輛保險:
1、根據國家運輸行業的車輛有關保險制度,統一按時足額投保。
2、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處理,做好善後工作。
3、理賠時,應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保險理賠所需的一切手續,並督促保險公司及時賠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2、貨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給駕駛證,並取得貨運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貨。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3、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接打手機,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4、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後視鏡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5、嚴禁在山區及陡坡地帶脫擋熄火滑行。
6、裝料時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安排,依次有序裝料,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作好裝料指揮。
7、卸料時,應檢查車上方和車旁有無電線、光纜及障礙物,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
8、向坑窪地帶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防止塌陷翻車。
9、嚴禁在坡上橫向停置卸料,以防車箱頂起後重心偏移,造成翻車。
10、自卸車車廂內嚴禁乘人。
11、必須在車箱落下就位後方可起步、不允許在車箱停留於傾卸狀態下行車。修理保養傾卸裝置時,應用撐桿頂住車箱。
12、汽車在起步,出入廠區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13、汽車在廠區(礦區)內行駛,寬9米以上的幹道上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進出廠門、車間、庫房,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14、在礦區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駛時,要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並應鳴號、低速慢行,隨時作好停車准備。
15、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後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16、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後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7、貨車載人時,嚴禁超過規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
18、在礦區內和車間行駛時,只准走規定的道路。不準從傳送帶、工程腳手架和低垂的電線下通過。
19、用起重設備裝卸車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根據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營運實際,為切實搞好安全綜合管理,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製定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 駕駛員每日出車前,例行對車輛進行檢查,發現異常,及時上報車隊,聯系處理。嚴防病車上路,確保營運車輛車況良好。
2、 行使過程中,車輛出現異常,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上報車隊聯系處理,排除異常後,方可行車。
3、 裝、卸貨場所、運輸道路存在不安全因素,駕駛員因立即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或上報車隊領導,待安全隱患排除後,方可營運,切不可報僥幸心理,涉險行車。
4、 駕駛員精神狀態的檢查,嚴禁駕駛員生病、疲勞駕駛。
5、 車隊領導定期組織安全員、修理負責人,對各台車輛保養情況、整車完好狀況進行檢查,發現異常,限期予以整改,並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6、 定期對公司停車場、修理場地、職工住所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滅火裝置是否完好可用,用電線路架設是否規范,修理人員作業時是否穿戴勞保用品,是否按操作規程作業等。
7、 重大節假日前的特別檢查,重點是防火 、防盜等相關檢查。
8、 每年汛期的專項檢查,及時排除整改安全隱患,確保無洪澇災害發生。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車隊停車場按消防部門的設計要求安裝水龍頭和滅火器械,安排專人負責管理,車隊安全員每周定期檢查一次,確認設施完好並做好登記,如發現問題,及時向車隊領導匯報。
2、車隊內車輛按要求安放滅火器,安全員或司機應經常檢查,滅火器械應安放在司機和安全員最容易拿取的部位。
3、車輛在運輸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立即報警,司機和安全員在現場必須冷靜、果斷,對能夠控制的情形,必須立即合力排除,如果事態嚴重或有重大危險,必須立即疏散人員,確保人身安全。
4、險情出現時,安全員即為現場指揮員,司機為副指揮員,負責指揮現場救護工作,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
5、現場指揮員在緊急情況下,有權作出避險的決定,確保人身安全。
6、當出現突發事件需要立即調派車隊車輛時,需聽從政府部門以及相關主管部門的調用。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單車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
一、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二、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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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制度
第一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為加強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上級相關部門關於事故報告和統計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報告
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群傷事故,車隊在接到報案的1小時內,須將事故的發生地點、時間、傷亡情況及已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報告公司,並在1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報送相關管理部門。
報告內容包括:(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三)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四)、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五)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搶救方案及控制情況;(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二、安全事故統計
安全事故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安全員是事故統計工作的責任人,專門負責統計安全責任事故。
三、安全事故的統計報送
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按時將事故統計表報送相關部門。
四、安全事故檔案管理
安全員是該項工作的責任人。檔案管理的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
第二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一、行車中發生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枳極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和公司財產,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公司。駕、乘人員應主動同公安交警和有關公司提供車輛肇事的一切情況,以便查證該實。發生事故一律不準私撤現場,私撤現場除承但全部責任外,要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急需搶救傷員、但又無法找到車輛時,要做好車輛、傷員位置的標認,按所學到的衛生救護知識進行搶救,並有證人證實,找人看好現場,駕駛員在發生事故之後一定要積極協助交警部門參與現場拖救和處理事宜,未經同意不得擅目離開。
二、對損失較小的輕微事故,未傷人員的、經濟損失在1000.00元以內屬對方責任的可經雙方協商解決,但必須收夠足額的賠償現金,不得收白條子,屬自己責任的必須經當地交警和保險公司認可,否則由當事人自己負全部經濟損失。
三、因違章、肇事被扣證,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違章、肇事經過原因,聽從安排,肇事駕駛員除按規定處理外,凡未在安全會上做檢查、認識、吸取教訓的一律不得批准上車。
四、各類行車事故,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肇事者除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外,根據交警部門劃分的責任,按合同規定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一、法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1、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車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督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擬定計劃、措施、落實,牽頭組織迎接上級部門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工作履行職責。
4、組織車隊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促各生產部門每日車輛例保、修理及每月車輛安全部件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6、參與重大事故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指揮有方、措施得力,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范圍內。
7、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例查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按事故性質和事故損失大小分別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二、車隊長對車隊內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掌握全車隊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的檢查和駕駛員遵章守紀檢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行使裁決權。
2、負責駕駛員的車審和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召開安全例會和負責安全活動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審核車輛事故費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業務指導,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較大事故應趕赴現場參與處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種台帳。
4、負責全車隊車輛年審工作及新車牌證的辦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車隊車輛二級維護檢測台帳,並督促實施。
6、負責全車隊車輛的統一保險工作,並編制保險台帳,及時做好投保,續保及理賠服務等工作。
7、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8、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車隊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好相關工作。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對車隊長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以予行政處分。
三、車隊付隊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責直接領導責任: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經營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抓好行車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車輛安全部件,及場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處理好交通行車事故。
3、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四、車隊安全員對車隊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的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人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車隊生產工作中事故的處理,並將結果及時報告車隊領導,積極協助車隊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資料。
3、定期對車隊內安全質量進行考核,監督駕駛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並做好各類安全考核、管理台帳。
4、認真填寫安全記錄與各類事故記錄和分析,准確上報駕駛員個人等各項安全台帳。
5、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並保管好安全資料台帳。
6、定時組織和參加安全例會,組織好部門各項安全知識競賽活。
7、嚴格控制事故費用開支,做到帳目清楚,力爭將事故費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時,安全員均要趕赴現場配合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員5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並將事故發生率列為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五、車隊行政處分的種類:
1、警告;2、嚴重警告;3、撤銷職務調離崗位;4、開除留用;5、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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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車輛消防、運輸、儲存、防災安全生產制度
第一條 車輛消防工作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協助各車輛駕駛員執行。
第二條 車輛的消防設施、滅火器必須齊全。
第三條 車輛停放設有固定停車場,實行24小時安全巡查制度,注意防火、防盜。
第四條 對停車場及周邊環境進行清理和整治,使之達到環保要求及防火要求。
第五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實際情況召開消防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
2、組織制定對車輛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車輛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車輛及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4、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並將車輛駕駛員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六條 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七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車輛及人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對車輛進行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八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等。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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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駕駛員「五統一」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由車隊指定人員負責管理,車隊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車隊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車隊指定駕駛員專人駕駛,其它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罰款200元,造成後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准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後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罰款一百元並追究責任,重犯者從嚴處罰。
4、車輛裝卸貨物,均要遵守貨場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並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經車隊領導批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車隊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車隊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路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後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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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⑧ 車輛管理人員的職責有哪些車輛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有
1.
負責公司車輛的管理工作。
2.
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辦法,監督檢查下級單位車輛管理辦法的實施情況。
3.
負責組織、監督各級單位進行每年度的車輛保險、養路費等車輛相關費用的辦理工作。
4.
負責車輛保險、養路費等手續的具體辦理工作。
⑨ 人事部有哪些職位
1、人事部總監
作為一名人力資源總監,必須從戰略高度努力構建高效實用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成功進行人才選拔,建立科學的考核與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才潛能,創建優秀團隊。
2、人事部經理
負責全面主持本部的勞資、人事方面的管理工作。受總經理的委託,行使對公司勞動人事工作指導、指揮、監督、管理的權力。
3、人事部主管
直屬上級是人事部經理,負責按用人標准配備齊全各類人才,人盡其才。
4、人事專員
人事專員是指執行並完善公司的人事制度與招聘計劃,員工培訓與發展規劃,績效評估,員工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福利等方面的專業從業人員。
(9)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人事部,就是一單位管理人和事的部門。
1、 負責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規劃,建立、執行招聘、培訓、考勤、勞動紀律等人事程序或規章制度;
2、 負責制定和完善公司崗位編制,協調公司各部門有效的開發和利用人力,滿足公司的經營管理需要;
3、 根據現有的編織及業務發展需求,協調、統計各部門的招聘需求,編制年度/月度人員招聘計劃,經批准後實施;
4、 做好各崗位的職位說明書,並根據公司職位調整組要進行相應的變更,保證職位說明書與實際相符;
5、 負責辦理入職手續,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保管、用工合同的簽訂;
6、 建立並及時更新員工檔案,做好年度/月度人員異動統計(包括離職、入職、晉升、調動、降職等);
7、 制定公司及各個部門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經批准後實施;
8、 對試用期員工進行培訓及考核,並根據培訓考核結果建議部門錄用;
9、 負責擬定部門薪酬制度和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10、制定績效評價政策,組織實施績效管理,並對各部門績效評價過程進行監督和控制,及時解決其中出現的問題,使績效評價體系能夠落到實處,並不斷完善績效管理體系;
11、負責審核並按職責報批員工定級、升職、加薪、獎勵及紀律處分及內部調配、調入、調出、辭退等手續;
12、做好員工考勤統計工作,負責加班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13、負責公司員工福利、社會保險、勞動年檢的辦理;
14、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員工思想工作,受理並及時解決員工投訴和勞動爭議事宜;
15、定期主持召開本部門工作例會,布置、檢查、總結工作,並組織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學習,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技能,保證各項工作任務能及時完成;
16、其他突發事件處理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網路-人事部
⑩ 保險公司車輛保險部門:項目經理,專職承保人員,專職理賠人員,服務監督員。他們的許可權,和任務
你說的太籠統了,具體是哪級機構,總公司還是分支機構等,都不清楚。下面資料僅供參考。
一、 承保人概念、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第一條 承保人是公司專業技術系列中的業務技術系列職能,是指通過公司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的資格認定、從事業務管理工作的技術人員。承保人經公司總經理聘任後,在總經理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行使管理職能。
承保人以其業務管理的專業技術區別於營銷人員,以其業務管理職責區別於行政管理人員。
第二條 承保人在級別的具體稱謂上,以「經理」兩字替代,由低到高分六個等級,分別為:五級承保經理、四級承保經理、三級承保經理、二級承保經理、一級承保經理和高級承保經理。
第三條 各級承保人的職責為: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保監會關於財產保險的相關規定;
2、正確貫徹公司各項業務管理制度;
3、准確執行各項業務操作實務,控制經營風險;
4、恪盡職守,上級承保人有效實施對下級承保人的監督控制。
第四條 承保配置於總公司、分公司級機構及支公司(含辦事處)、營業部的業務管理部門。各級機構的承保人崗位設置為:
1、總公司: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負責制定並實施核保核賠實務;
承保人管理崗位:負責制定承保人管理制度,並按公司有關業務制度進行承保人崗位設置、許可權制定、臨時授權、日常業務考核等;
代理人管理崗位: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制定公司代理人管理制度,並監督、指導相關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所轄代理單位的資格初審和上報,組織代理人資格考試等;
條款費率管理崗位:負責新險的報備,並根據有關規定頒公司可經營險種的條款、費率等;
新險開發崗位:系統內新險的研製、開發與市場推廣;
業務組織與協調崗位:組織協調系統內日常營銷活動,研究和推進營銷管理及客戶服務模式的改革和創新;
大項目管理崗位:重大承保項目和組織協調和技術支持,異地承保項目的開發和管理;
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崗位:負責保險業務單證的設計印刷、號碼發放及使用登記,保險業務用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及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與監督落實;
臨分承保崗位:用監分的再保形式將合約以外的業務進行分保;
合約管理崗位:再保合約的新簽、續保;
賬單管理崗位;法定再保、合約再保、監分再保的賬單製作、報表統計;
業務統計崗位:匯總各分支機構業務統計數據,編制各類業務統計報表;
業務分析崗位:對各種業務進行科學分析,提供相應的分析報告;
業務稽核崗位:對業務經營過程進行全方位的審計、稽核;
內勤管理崗位:負責制定內勤管理制度及對業務內勤的管理。
2、分公司級機構: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提出相關核保核賠實務的修訂意見;
代理人管理崗位:建立代理人檔案庫,進行代理業務日常管理,貫徹、落實相關管理制度;
條款費率管理崗位:貫徹、落實相關的管理制度;
新險開發崗位:新險的市場調研、信息收集、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業務組織與協調崗位:協調各相關業務部門關系,推動業務發展;
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崗位:建立單證保管實物庫,執行相關管理制度;
內勤管理崗位:執行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負責業務內勤的日常管理;
業務內勤崗位:承保業務中投保單復核、業務許可權復核,保險單、批改申請、批單、保費收據的列印和初審,財務交接等;理賠業務的抄單、立案、業務許可權復核、結案登記、統計、歸檔等;各類單證的領用、登記、使用、回收、保管等;業務統計;下發文件及各類業務資料的登記、傳閱、保管工作。
3、中心支公司、營業部: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提出相關核保核賠實務的修訂意見;
代理人管理崗位:建立代理人檔案庫,進行代理業務日常管理,貫徹、落實相關管理制度;
業務內勤崗位:承保業務中投保單復核、業務許可權復核,保險單、批改申請、批單、保費收據的列印和初審,財務交接等;理賠業務的抄單、立案、業務許可權復核、結案登記、統計、歸檔等;各類單證的領用、登記、使用、回收、保管等;業務統計;下發文件及各類業務資料的登記、傳閱、保管工作。
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的變化,經總經理批准,對各級機構的崗位設置進行適當調整。
第五條 根據崗位職責的需要,公司總經理授予承保人一定的業務許可權,使承保人可在其業務許可權范圍內獨立地處理業務。業務許可權分五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五級業務許可權、四級業務許可權、三級業務許可權、二級業務許可權和一級業務許可權。
第六條 業務許可權主要包括承保許可權、理賠許可權和其他業務管理許可權。
1、各級承保許可權按險種列明了承保人處理承保業務的最高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和保險費率浮動上限。
2、各級理賠許可權按險種列明了承保人處理理賠業務的最高賠償或給付金額。
3、附加險的選擇許可權。附加險的承保必須按「附加險選擇許可權」實行。「附加險選擇許可權」是指決定承保該附加險,承保人應具備的精力許可權最低等級。
4、所有拒賠和通融賠付案件必須上報總公司,由業務管理部門的二級承保審核,並報一級承保人審批,必要時由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討論決定。
5、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和各級機構的代理人管理、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業務統計、業務分析及內勤管理等項工作由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和該機構最高級別的承保人按公司有關規定審核決定。
第七條 承保許可權、理賠許可權和附加險選擇許可權原則上由總公司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每年根據實際情況修訂,並於年內第一季度下發。
第八條 崗位職責中浦各級業務管理部門的其他業務管理許可權由公司最高級別承保人根據有關部門職責予以授權。
二、 承保人的資格認定、評審、聘任及處分
第九條 公司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負責認定、評審公司各級承保人的技術職務資格等級。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受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委託、負責日常資格認定工作及評審時的各項具體工作。取得承保人資格的人員可聘任為相應的各級承保經理,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承辦聘任、解聘、處分等工作。
第十條 資格認定是公司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認定標准,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前,直接確定員工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一種方式。公司員工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可根據標准先行為五、四、三級承保經理資格。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五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國家人事部認可的中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研究生學歷的;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參加工作滿6年的;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業務工作8年以上的。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四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國家人事部認可的副高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
3、具有研究生學歷,參加工作滿6年的;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業務工作15年以上的;
5、擔任同行業分公司部門級以上的領導職務的。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三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後工作滿三年的;
3、擔任同行業分公司級以上的領導職務的。
第十四條 特殊情況,經總公司業務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可適當放寬有關申報條件。
第十五條 各級承保經理資格評審的申報程序、評審方法、評審條件及評審程序由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確定。
各分支機構核保核賠崗位人員的配置以「少而精」為原則,應根據崗位職責、業務量大小合理配置,實行集中管理。在開業前確定本機構核保核賠崗位人員及許可權,填寫《承保人許可權申報表》上報總公司業務管理中心。經審核同意,有關人員可開業時取得授權。
每年年底之前,各機構確定下年度核保核賠崗位人員名單後,須填寫《承保人許可權申報表》,上報總公司業務管理中心。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根據各機構崗位職責的需要及上年度承保人考核情況,授予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人員相應的業務許可權,於次年初以文件形式下發。取得授權的人員在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履行職責。
第十六條 取得承保人資格的人員可由總經理聘任為相應各級承保經理。聘任(含續聘)工作每年根據各業務管理部門的崗位設置需要和年度業務考核開展。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職數需要,對承保人的聘任也可採取高職低聘的方式。但不可低職高聘。
第十七條 取得業務許可權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承保人制度》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承保人職責,為經手的所有業務負責。承保人聘任期間,如違反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將視其情節輕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及經濟損失程度,根據公司規定分別予以通報批評、降級、取消許可權、解聘、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解聘。
第十九條 離司人員自離司之日起自動解聘並取消任職資格。
三、承保人業務處理規定
第二十條 承保人在其所屬機構/部門(下稱「本單位」)內,可按其業務獨立處理各項業務。本單位的各項業務由最低等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核准。如果超出此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則向本單位高一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上報。如果超出本單位最高承保人的業務許可權,則向上一級機構上報,以此類推。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若有若干同一等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其相互關系為:
1、分管險種的承保人核准該險種業務;
2、上報的業務請示必須由行政級別最高的承保人簽署意見。
第二十二條 承保人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在業務處理中嚴格執行公司業務管理和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對保險單、批單中的承保責任、保險標的、保險金額、費率、保險費等內容嚴格審核,對各類單證、登記簿和保險業務印章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處理賠案時,要注意現場查勘,注意定責定損的准確性,嚴禁虛假賠案和人情賠案。
四、授權范圍、承保人許可權委託與承保許可權臨時授權
第二十三條 授權范圍
一總公司所有核保核賠崗位的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的相應授權。
二省級分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總經理室:三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 人;
2、業務管理部門:四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至2人,五級承保人許可權2至3人;
三中心支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總經理室:四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 人;
2、業務管理部門:五級承保人許可權1至2人;
四分公司直屬的支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經理室:四級或五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 人;
2、業務管理部門:五級承保人許可權1人。
第二十四條 承保人因幫在某期間內不能履行其簽發、核批職責時,須提議受託人(須熟悉此項業務、具有相應技術水平)在該期間內代其履行。委託申請、審批程序和注意事項規定如下:
1、委託人填寫「業務工作委託申請表」,要求要素齊備,並加蓋申請單位印章,經分公司級機構簽章確認後,送交/傳真至總公司業務管理部。
2、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審批簽章後,交申請表傳真至申請單位,同時通知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核心業務系統中設置受託人角色,期滿後由人力資源部撤消受託人角色,並在申請表中作相應記錄,申請表由業務管理部存檔。
3、委託期限最長為一個月。如有需要,期滿時可繼續提出委託申請,手續同前。
4、承保人許可權的委託必須發行上述程序,不得私自委託。
第二十五條 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 ,可臨時授予某人許可權,以滿足工作崗位的需要。授予期限最短為三個月,最長為一年,並以業管委文件宣布。
第二十六條 授權期限最長為一年,至當年年底終止,次年考核後重新授權。無論何種原因調離核保核賠崗位的人員,其經過授權或委託取得的許可權自行終止。
第二十七條 除取得授權的人員之外,各核保核賠崗位還可預留1至2名符合臨時授權資格的兩核人員。這些人員可在年初即獲得授權,也可根據業務情況在需要時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臨時授權,或經得授權的承保人辦理委託手續取得相應的業務許可權,以滿足工作崗位的需要。
五、承保人管理
第二十八條 承保人接受總公司人事部門對其的行政管理和業務管理部門對其的技術管理。
第二十九條 總公司人事部門對承保人的管理職責:
1、建立承保人檔案(包括承保人申報材料、聘任文件、考評材料、獎懲記錄、承保人述職報告和業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日常工作考核材料等);
2、制定承保人工資獎金標准;
3、承保資格的初審工作;
4、承保人資格考試命題和考務工作;
5、根據總經理授權對承保人進行崗位安排。
第三十條 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對承保人的管理職責:
1、承保人崗位設置;
2、承保人業務許可權及相關內容的確定和修改;
3、對承保人所授業務許可權進行初審後交人事部門審定,並提交總經理授權;
4、承保人工作的日常和定期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定量考核包括:核保核賠數量、賠付率、業務差錯量等。
定性考核包括:工作責任心情況、核保核賠的質量情況、業務制度執行情況、承保理賠各環節的差錯性質、超許可權業務上報情況和同事反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