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崗位職責
⑴ 顧問的工作職責
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范圍:(一)為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決策,直接關繫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繫到企業的生存和長遠發展,因此,顧問律師為企業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尤為重要。顧問律師為企業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一種是書面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顧問律師在全面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和有關的法律、政策之後,對企業決策的合法性、可行性提出法律建議。(1)可行性法律分析。顧問律師對企業決策的法律分析主要包括:某項決策是否符合我國現行法律、政策的要求,國家對此有哪些相應政策,立項採用哪種法律形式對聘請方便更為有利等。(2)風險分析。顧問律師對企業決策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分析,並針對不同的風險制定相應的法律對策。(二)為聘請方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企業涉及的法律文書包括經濟合同、企業章程、管理規定等。(三)參加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顧問律師參加重大經濟活動談判的職能作用是為使聘請方利益的最大化提供法律上的幫助。在談判過程中,顧問律師與聘請方密切合作,根據談判情況,及時提供法律意見。在談判後,顧問律師綜合各方面的意見,製作有關法律文書,並協助辦理好合同的審批、公證等手續。(四)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聘請方在對內、對外活動中發生糾紛後,顧問律師作為聘請方的代理人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
顧問律師代理的案件主要涉及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對外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糾紛,主要是經濟合同糾紛;二是對內管理中發生的糾紛,主要是涉及勞動法方面、公司與股東之間的糾紛。
⑵ 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有什麼崗位沒有律師證能不能在律師事務所工作
崗位主要有律師、文秘、辦公室管理人員、會計、出納、律師助理等。
沒有律師證可以在律師事務所里工作,但不能當律師。
在律師事務所里工作,卻沒有律師證的人大致分為兩種類型:
一種是從事非法律性業務人員,包括文秘、辦公室管理人員、會計、出納等;另一種是被稱之為律師助理的人員,包括法律專業畢業,尚未考出資格證的應屆畢業實習學生及既往人員。
由於沒有執業證,不能獨立辦案,只能作為律師的助手,為律師開展律師業務活動提供輔助服務,其作用就是使律師能從業務活動中的瑣事里解脫出來,專心致志地、優質高效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律師事務所在規定的專業活動范圍內,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託,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具體分配和指導所屬律師的業務工作;
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准,可設立專業性的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按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置若干業務組。律師事務所原則上設在縣、市、市轄區,各律師事務所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有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也有律師個人開辦的個人所,律師合作開辦的合作制律師事務所。前者與法律顧問處的性質相同,只是名稱不同而已。後者是在改革、開放中新出現的,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它們從事的法律服務內容沒有什麼區別。
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按照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
(2)律師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律師資格證書取得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評卷工作結束後,考試成績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數額及合格分數線,待考試結束後,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公布。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合格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取得律師執業證,應當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律師執業證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從事執業活動(接受委託或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的有效證件,是證明律師身份合法有效的證件。未持有律師執業證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務服務業務。
律師執業證與律師資格證不同,律師資格證是取得律師執業證的一個必要前提,但如果僅有律師資格證卻無律師執業證,是不得從事律師執業活動的。
律師執業證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經法定程序對申請人資質等要件審查合格後方予以頒發。因此,律師執業證的取得,要求申請人不但具有取得律師資格所應有的知識水平,而且應具備實際執行律師業務的能力。
律師職業的基本特徵是。具備必須的法律專業知識。以提供法律服務為職能。受國家保護和管理。不同的律師有不同的律師執業證;不同的執業證則有不同的執業范圍;不同的執業范圍有不同的權利和不同的義務。
社會律師持紅色律師執業證,並分為專職、兼職兩種。專職律師必須辭去公職專門從事律師職業;兼職律師不必辭去公職,但僅限於法學教學研究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法律援助律師持褐色律師執業證,其只能在法律援助中心執業,並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
公職律師持綠色律師執業證,公司律師持藍色律師執業證,公職、公司律師執業范圍僅限於本政府部門或公司內部法律事務,不對外服務。軍隊律師持紅色律師執業證,由軍隊自主管理,僅為軍隊服務。
⑶ 律師不履行工作職責所在的一般由國家什麼機構予以處理
律師的管理分三方面:直接管理的是他注冊的律師事務所,行政上是注冊地的司法內局,業務上是注冊地律師協會容,你可以根據這個律師不履行工作職責的具體情況,來選擇相應的投訴部門。比如說,工作態度消極你直接找律師事務所,因為你簽代理合同的向對方是律師事務所,不是直接和律師簽的;違反職業道德方面的,你就找當地律協,如果涉及違法了,那就找司法局。不過一般不要輕易投訴,因為律師是為你服務的,有些溝通上的問題,還是好好商量溝通,草率地把問題復雜化,無益於你原本案件的處理,不要隨便把律師推到你的對立面。
⑷ 簡述律師的義務。簡述律師協會的職責。簡述法律援助的對象和范圍。簡述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工作原則。
一、律師的義務: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3、接受刑事案件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4、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6、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託,提供法律服務;7、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二、律師協會的職責:
(1) 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2) 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
(3) 組織律師業務培訓;
(4) 進行律師業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
(5) 組織律師開展對外交流;
(6) 調解律師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
(7) 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律師協會按照章程對律師給予獎勵或者給予處分。
三、法律援助的對象和范圍:
法律援助的對象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我省的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中國公民:(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而無
其他收入,經濟困難的;(二)經濟困難的優撫對象;(三)社會福
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收養人員;(四)農村「五保戶」;(五)因
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經濟困難,正在接受國家救濟的;(
六)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獲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的范圍包括:
(一)刑事代理案件;(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勞動報
酬的法律事項;(三)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或者其他人身
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醫療費用和賠償的法律事項;(四)追索撫
恤金、救濟金、社會保險金的法律事項;(五)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
案件;(六)需要予以公證的與人身財產密切相關的法律事實和法律
關系;(七)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
法律事項;(八)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法律援助採取以下
六種形式:(一)解答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法律意見;(
二)刑事辯護和刑事訴訟代理;(三)民事訴訟代理;(四)行政訴
訟代理;(五)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六)公證證明。
四、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工作原則:
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除了要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和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等律師工作原則外,還要遵循法律顧問的特有原則: (一)以經濟法律事務為主 法律顧問的基本職責就是協助聘請方正確運用各種法規尤其是經濟法規,維護經濟秩序,提高經濟效益。 (二)預防為主 為了更好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律師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1. 對業務上和工作上的有關問題,適時提出法律上的建議和意見,供聘請單位決策時參考。 2. 協助抓好合同的審查、簽訂和管理。 3. 協助建立和健全企業有關規章制度,特別是合同的管理制度。 4. 解答法律疑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單位員工的法律素質。 (三)指導為主 律師需要抓住經濟法律事務這個重點,但是不能包辦代替,而應以指導為主。為此要做到: 1. 積極向聘方傳授法律知識和處理一般法律事務的方法,提高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2. 對一般法律事務與職能部門共同研究解決的方案、辦法和步驟,由職能部門去組織落實。 3. 對聘請方重要的法律事務,應直接出面代理承辦,並在承辦中有意識地傳授處理方法,共同學習有關經濟和法律知識。 (四)不強加於人 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和聘請方之間是一種委託關系,而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系,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律師對聘請方只有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權利和義務,沒有決定權和指揮權,即使是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內的法律事務,也必須徵得聘請方的同意方可參與,不得自行或強行插手。但是律師可以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想聘方之所想、需聘方之所需。
二、律師在做法律顧問工作時,必須講究工作方式和方法。 對於法律服務工作必須講究技巧,在具體的法律事務中應做到: (一)積極調研,了解情況 調查研究、掌握情況是做好法律顧問工作的向導和基礎。包括下列方面: 1.了解聘方的基本現狀。 2.了解聘方日常的業務往來及其客戶的情況。 3.為自己設計一個適應聘方所需的知識結構,按照知識結構所需,了解相應的生產、經營或技術知識。 4.了解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的糾紛情況和聘方對法律顧問工作的認識。 律師在了解聘方情況的同時,也應主動宣傳自己,讓聘方了解法律顧問工作的性質、范圍、原則、方式等,以引起聘方對法律顧問工作的理解和重視,建立起法律顧問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時應堅持的特有原則和工作技巧,為企事業單位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是律師業務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今後發展非訴訟業務的主要方向和重要的工作方式。
⑸ 律師日常職責有哪些工作條件怎樣
律師的工作包括訴訟(含訴前准備工作)和非訴訟.訴訟工作除了正常的開庭之外庭前的會見、調查包括各種文書的准備都是很重要的。而非訴訟業務的范圍則很寬泛。法律顧問工作只是其中的一種,當然也是最常見的一種,包括與當事人的溝通、日常的合同審定、制度規范等等,都屬律師工作范疇,甚至還包括對顧問單位發展的一些建議,雖然不一定涉及法律問題,但也是交流和溝通的一種,律師的工作不能僅僅只局限於法律。律師業務做的比較好的,則通常是進行一些項目的運作等方面的非訴訟業務。總而言之,律師的工作不是機械的,只要當事人需要,都有可能成為律師的工作。
⑹ 律師顧問主要職責和工作方向是什麼,如何有效聘經濟糾紛律師
我提供一下回答: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職責 一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概念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內是指律師容接受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根據聘請法律顧問合同的約定,以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技能為聘請方提供法律服務,以維護聘請方合法權益的特定身份和專業性活動。 二、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職責 (1)為聘請方提供法律服務 律師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其首要職責就是以自己所具有的法律知識為聘請方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不僅使聘請方的各項業務活動有法可依。而且將其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規范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以保證聘請方的經營和發展在法律的保護下獲得最大的收益。 (2)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律師港灣中國擔任聘請方的法律顧問,通過為聘請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一方面可以以法律規范聘請方的活動,使其經營活動有法可依,避免遭受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在聘請方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時,運用充分有效的法律手段為聘請方謀求法律的保護,以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⑺ 律師事務所裡面的行政主管要負責什麼職責
1.堅決服從分管副總經理的統一指揮,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主管領導負責。
2.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3.負責組織對人力資源發展、勞動用工、勞動力利用程度指標計劃的擬訂、檢查、修訂及執行。
4.負責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⑻ 律師顧問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工作方向是什麼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職責
(1)為聘請方提供法律服務
律師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其首要職責就是以自己所具有的法律知識為聘請方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不僅使聘請方的各項業務活動有法可依。而且將其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規范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以保證聘請方的經營和發展在法律的保護下獲得最大的收益。
(2)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律師港灣網擔任聘請方的法律顧問,通過為聘請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一方面可以以法律規范聘請方的活動,使其經營活動有法可依,避免遭受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在聘請方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時,運用充分有效的法律手段為聘請方謀求法律的保護,以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方向是: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是指律師接受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根據聘請法律顧問合同的約定,以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技能為聘請方提供法律服務,以維護聘請方合法權益的特定身份和專業性活動。
⑼ 律師的職責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的職責和義務:
1、按照約定為委託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許可權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委託人可以拒絕已委託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3、擔任法律顧問、訴訟代理人、刑事辯護人、非訴訟代理,參與調解和仲裁,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9)律師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考試制度
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始於1986年。全國律師資格為我國律師行業遴選了一大批法律專業人才,其中很多人已成為律師行業的骨幹,他們在執業中,努力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為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自2002年後,增加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⑽ 律師助理都干什麼
一、律師助理主要工作:
1、接待工作:
律師助手應做好來訪客戶及其他客戶的接待工作。如果合夥律師不在辦公室,應及時與合夥律師聯系,並根據指令安排好客戶,包括安排休息、等候、地點、茶水、贈送宣傳資料等,並可根據合夥律師的要求,做一些前期法律服務工作。
律師助手接待客戶之工作要點。客戶送達資料簽收資料、交換名片或記下客戶的聯系地址、郵編、電話,電子信箱等。詢問並記錄客戶的要求茶水及時通知合夥人(指導老師)
2、客戶上門咨詢
詢問客戶是否與指導老師預約咨詢。如指導老師在事務所正忙,可委婉告知客戶稍作等候,並致歉意。如指導老師外出及時聯系、並告知稍作等候或改日會晤致歉意。
根據指導老師指令,代為咨詢或記錄客戶的咨詢內容及聯系地址、電話等。對客戶尊重、熱情衣冠得體、言辭文明咨詢注意方式及措詞。
(10)律師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1、《律師助理申請表》一式兩份,並貼足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另附一寸照片一張(不得穿制服);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兩份;(原件須提交司法行政部門審核);
3、品行良好的證明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各兩份;
4、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聘用合同兩份;
5、人事檔案存放證明及無業證明兩份;
6、申請人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的保證書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