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治安處罰
A. 派出所里威脅警察受到怎樣的處罰
「我不是放誑語,明天出去就整死你,你死就是我整死的!」
「明天我就看看你家在哪,你別回家,回家我就整死你,整死你能xx咋地,你們所長來我一樣整死!」
你絕對想像不到,這些話是一個人對民警說的。
你更想像不到,這個人是在派出所里對民警說的。
有人會說,這不是作死嗎?
對,就是作死!
辱罵恐嚇民警長達一個多小時,目前他被刑拘了。
所以說,惹誰,千萬別惹警察!挑釁警威,這就是結果。
B. 威脅恐嚇將受到什麼刑法
威脅恐嚇需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包括以下兩種。
1節輕的沒有達到刑事處罰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2情節惡劣的已達到刑事處罰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C. 恐嚇罪有什麼懲罰
情節輕的沒有達抄到刑事處罰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情節惡劣的已達到刑事處罰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D. 恐嚇騷擾能判刑嗎
恐嚇騷擾行為嚴重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4)恐嚇治安處罰擴展閱讀
恐嚇罪構成要件如下: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個人日常生活的安寧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嚇的自由。
(2)本罪的行為客體是單個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為是恐嚇,即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通知他人,使其產生畏懼。加害內容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項為限。行為人只要客觀上將加害內容通知他人即為已足,不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真有實現加害的意圖。行為人所通知的惡害必須為行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觀上,一般人均認為足以造成危害。
恐嚇行為必須以直接或確定的間接方式,不包括不確定的間接方式。所謂確定的間接,是指行為人雖不直接恐嚇被害人,但將恐嚇事實告知特定人,並明示其通知被害人。所謂不確定的間接則指行為人只對不特定的人揚言恐嚇事實,並未明示任何人將恐嚇事實轉告被害人。
(4)行為人的恐嚇行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即可構成本罪,而無需行為人所恐嚇的事項成為事實。
E. 威脅恐嚇罪判幾年
所謂的恐嚇威脅罪,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規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嚇威脅行為,這個行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主席令第三十八號)》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F. 威脅恐嚇犯罪的規定有哪些
1、恐嚇威脅罪,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規定此罪。
2、如果存在恐嚇威脅行為,這個行為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G. 用語言,行為,恐嚇他人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刑法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內拘留或者五百容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H. 恐嚇屬於刑事還是治安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I. 作出恐嚇行為的人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作出恐嚇行為的人要負以下法律責任:(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二)情節嚴重的,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