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釘子戶堅守十幾年
『壹』 網傳深圳最牛釘子戶得到了多少錢
2017年11月16日,曾經被坊間傳為「深圳最牛釘子戶」的民治華僑新村68號爛內尾樓昨天終於正式開拆容,隨著兩台大型挖掘機同時啟動,鐵臂高揚,爛尾樓轟然倒下。
網傳1.3個億的補償金引起了行業的熱議,吃瓜群眾又在打著「拆遷暴富」的雞血。為此舊改先鋒團隊實地走訪查實,號稱北站「最牛釘子戶」的樟坑華僑新村68號樓確實已經拆除。
說到深圳最牛的「釘子樓」,那要算深圳北站附近這幾棟爛尾樓,周邊都已拆遷完畢,就剩這幾棟孤零零矗立在北站東廣場旁邊,還真是如釘子般扎眼。掐指算算,已是七年。
『貳』 深圳北站釘子戶材料作文
抱著99分的卷子回家,那種感覺真是爽。山城的天空出現了少有的藍天白雲。當然,心中的喜悅難以壓抑,臉上的笑容就暴露無遺。於是來了個百米速度跑回了家。 「媽——」還沒到家門口我就叫到。 「回來了,快進來吧!」媽對我來了一個中國式的微笑。 在回敬母親一個美國式的擁抱後,我擺了個最酷的「大」字形躺在了床上。 「數學考得怎麼樣」母親坐在了我旁邊,還是一臉的笑容。 「99!」我說完便喝了一口水。 「不錯不錯,考得不錯嘛!」媽媽音調高8度,臉上也眉飛色舞起來。 盡管聽了很多表揚的話,但心裡還是甜滋滋的。 「不過,媽媽突然悄悄地轉了一種口氣,你有想過那一分丟在哪兒嗎?」 這句話真是說在了我心坎上,我還真沒有想過個問題。接下來是一陣沉默,沉默得令人害怕,沉默得令人窒...
『叄』 深圳最慘釘子戶,揚言沒一個億不搬,現在怎樣了
相信很多人都有一夜暴富的夢想,但是很多人只能是想想,對於一部分人則就是能夠實現的,這一部分人就是拆遷戶,拆遷戶如今成為了人們眼中的“暴發戶”,可能一夜之間就能從農民轉變成一個身價幾百萬的富豪。而我國近年來一直在不斷的發展,很多城市一直在不斷的建設,在這其中就會出現拆遷的現象,而在城市中拆遷戶也是越來越多,很多拆遷戶就成為了人們眼中的“富豪”,因此給他們的頭銜也是比較多的。介紹的是深圳最慘釘子戶。
在早期的時候深圳的房價也並不是很高,但是隨著深圳在不斷的發展,深圳的房價也逐年呈現上升趨勢,所以沒過幾年釘子戶看到這樣的趨勢,明顯是後悔了。釘子戶最終的結果是在無奈之下,主動找到開發商要求其拆除,但是結局也是比較卑微的,釘子戶居然連最初的1000萬賠償款都沒有拿到,更別說當初想要1億的賠償了,真的是有點自討苦吃了。
『肆』 深圳老舊房屋坍塌,那些因拆遷糾紛未決的「孤樓」是不是也應該盡快解決
深圳是一個沿海城市,周邊地區很容易發生塌陷。近日爆料深圳羅湖區裕暉大廈發生晃動,對面的和平新居單身公寓樓下沉傾斜。所以,深圳搬遷留下來的老舊房屋在那樣的環境,肯定塌陷在所難免。「孤樓」的存在更多是因為拆遷糾紛,雙方都不願意讓價。
深圳市福田醫院擴建也需要搬遷,業主容氏夫婦堅持「釘子戶」長達9個月。之後被爆他們擁有兩套政策房子,多佔房產應由住宅管理部門或產權單位按原價收回,還要處罰款。對此,他們想要憑借「拆遷」拿巨額賠償金的願望落空。如果那些'釘子戶"真的會影響經濟發展,倒不如走法律程序,採取一定的強硬手段。
『伍』 深圳釘子戶拆遷獲賠1.3億是真的嗎
網傳深圳「最牛釘子戶」拆遷獲賠1.3億元,一度引發關注。今日(11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分局對此辟謠稱,網傳信息實為房產中介為吸引客戶編造,並通過朋友圈傳播。目前涉事人員已被警方控制,將對其處以行政拘留。
連日來,「深圳北站爛尾樓拆遷賠1.3億」的消息在網路熱傳。網傳消息稱,此前一度引發關注的深圳北站附近「最牛釘子戶」於近日開拆,上下共7層的小產權房,共獲得補償約1.3億元。
此事引發關注後,涉事業主一度通過深圳當地媒體現身辟謠,稱傳言不實,「房子是按照違法建築來補償的,加起來就是1600萬」,但「最牛釘子戶拆遷獲賠1.3億元」的消息始終在網路傳播。
深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分局今日辟謠,經查,「深圳北站爛尾樓拆遷賠1.3億」系網路謠言,從一名孫姓嫌疑人朋友圈傳出,因其微信好友多達兩千,謠言發布後迅速發酵,還產生各種不一樣的版本,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21日上午,深圳網警聯合龍華警方已將編造散布謠言的嫌疑人孫某控制。
孫某稱,其在龍華開了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當天看到朋友圈裡傳播拆樓的視頻後,為了吸引客戶來龍華買房,便通過估算爛尾樓的面積和周邊商品房的房價,得出賠償1.2億的謠言,並在朋友圈進行傳播。在隨後的傳播過程中,這一謠傳價格被升至1.3億。
深圳網警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孫某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將被處於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罰金。
『陸』 深圳最慘釘子戶,曾經要價3億,如今怎麼樣了
隨著城市發展越來越效益高,城市的地域也在逐漸的出現擴大形式,因此城市的擴大,是需要徵用土地的,由於各種原因,一些處在鬧市開發區當中的房屋,是沒有進行拆遷、其中不乏有一些人因為不肯遷走,從而成為釘子戶。
估計業主早已經後悔得不行了,現在兩邊都已經建造起了高樓,只剩下自己一家在這里,而且,後期也不會有開發商來這里,這里也建造不了什麼。不過,現在他到是成了網紅打卡地,只要一來這邊,說是釘子戶,司機就知道你要去哪了,對此事你怎麼看呢?
深圳最慘釘子戶,為3億拆遷款堅守堅守十幾年,結果卻被拆成孤島
『柒』 再見「釘子戶」!深圳城市更新條例公開徵求意見
鳳凰網房產快訊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布關於《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備受各界關注。
在過去,只要一戶不同意,舊改項目就「難產」。這道難題一直困擾著深圳的城市更新項目。如今,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破解難題的新思路——當已簽訂搬遷安置協議的合法產權比例不低於95%且符合房屋徵收相關規定的,市、區政府可以對未簽約部分房屋實施個別徵收。
詳情如下:
以特區立法破解城市更新「拆遷拉鋸戰」
在新增居住用地極為有限的情況下,城市更新項目已成為深圳商品房供應的重要來源。數據統計,2012年以來,我市城市更新供應用地連續多年超過200公頃。
早在2009年,深圳出台《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在全國率先提出「城市更新」概念,明確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等原則,正因如此,一直以來深圳的城市更新市場化程度居全國之首。然而,與全國其他地方一樣,「拆遷難」成為制約更新改造項目順利推進的重大瓶頸。當前,我市的城市更新項目,絕大部分處於停滯狀態,曠日持久的「拉鋸戰」令政府、開發商和業主等多方陷入「多輸」困局。
此次立法醞釀多年,旨在運用特區立法權進行創新和變通,破解城市更新拆遷難題。
舊住宅區滿20年方可申報更新
根據《徵求意見稿》,合法舊工業區和商業辦公區建築物建成年限15年以上,住宅區建築物建成年限20年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報更新:(一)需落實規劃的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二)年久失修或經維修後仍無法滿足使用要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三)使用功能不齊全,配套設施不完善,經評估後亟須拆除重建的。對於建成年限不足的舊工業區、商業辦公區、舊住宅區,經鑒定危房等級為D級的,經區政府批准後可以納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計劃。
申報城市更新單元計劃時,舊住宅區所在地塊,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95%以上且占總人數95%以上的業主同意。自發布徵集意願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未達到城市更新意願要求的,3年內禁止納入城市更新單元計劃。
補償標准不低於套內面積1:1
補償標準是城市更新中大家十分關注的問題。當前,我市舊改中的補償標准由項目實施主體與業主進行協商,並通過簽訂搬遷安置補償協議予以約定。為了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徵求意見稿》規定了法定最低搬遷補償標准,採用產權置換、貨幣補償或者兩者相結合等方式,由權利主體自願選擇。
其中,舊住宅區合法建築採用原地產權置換的,按照套內面積不少於1∶1的比例進行補償,產權置換面積因誤差導致不足的,由市場主體按照該項目商品房備案銷售價賠償;超出面積誤差在3%以內的,物業權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面積部分的房價;採用異地產權置換的,安置房面積按照與原地產權置換等價值原則進行折算;採用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標准按照我市房屋徵收相關規定確定。公共保障住房更新單元的合法建築採用原地產權置換的,按照套內面積1∶1或者建築面積1∶1.2的比例進行補償。
開發商不得進駐舊住宅區徵集舊改意願
實踐中,一個甚至幾個開發商私自進入小區,開展舊改願意徵集,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時有發生。《徵求意見稿》就此專門規定,舊住宅區的更新由轄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申報,企業不得擅自在舊住宅區開展現狀調研、意願徵集等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申報前期工作,否則可被處以2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
舊住宅區城市更新規劃批准後,區政府應當組織制定搬遷安置指導方案和市場主體公開選擇方案,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95%以上的物業權利人同意後,公開選擇市場主體,由選定的市場主體與所有物業權利人簽訂搬遷安置協議。
搬遷協議簽訂超過95%政府可啟動個別徵收
根據當前的規定,必須100%業主、100%的面積同意並簽署《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方能確認實施主體。在利益訴求多元化的現實中,要求取得100%的業主同意補償安置方案十分困難。這種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一些「釘子戶」。
針對搬遷難,《徵求意見稿》創設性地提出 「個別徵收+行政訴訟」的解決方案。當已簽訂搬遷安置協議的合法產權比例不低於95%且符合房屋徵收相關規定的,市、區政府可以依法對未簽約部分房屋實施個別徵收。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更新改造是城市規劃實施的組成部分,改造的目的主要是消除有關安全隱患或者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優化片區以及周邊單位、居民的生產生活環境,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有關基於公共利益予以徵收的規定精神。
同時,為了進一步約束政府的徵收行為,避免過大的自由裁量空間,確保徵收決定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徵求意見稿》提出,政府實施個別徵收的,按照套內面積1∶1置換或者進行貨幣補償確定徵收標准。政府實施個別徵收取得的物業權利,在不低於原有搬遷補償標準的基礎上,由政府相關部門與市場主體重新協商簽訂補償方案。
來源:深圳市人大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