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的治安
❶ 國際國際禁毒日是每年的哪一天
國際禁毒日(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全稱是禁止葯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即國際反毒品日,為每年的6月26日。[1]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聯合國在維也納召開由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的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會議提出了「愛生命,不吸毒」的口號。與會代表一致同意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國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時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解決毒品問題。[2]
每年「6.26」國際禁毒日前後,各級政府都會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及其他多種形式集中開展禁毒宣傳活動。[3]
中文名
國際禁毒日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
拼音
guó jì jìn dú rì
日期
6月26日
發展歷史
1946年2月16日,聯合國麻醉葯品司在日內瓦成立;同日,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以下簡稱「經社理事會」)麻醉葯品委員會成立。[4]
1973年3月,聯合國麻醉品濫用管制基金成立。
1982年3月8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犯罪的決定》。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1987年6月,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舉行了聯合國部長級禁毒國際會議,有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了這次國際禁毒會議。這次會議通過了禁毒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26日會議結束時,參與會議的代表一致通過決議,從1988年開始將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全國各地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時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解決毒品問題。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定》。
同年11月,100多個國家代表在維也納訂立了全面反對毒品走私的國際性協議。
1989年11月13日,國務院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掃除吸毒、販毒,「除六害」運動。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聯合國在美國紐約聯合國大廈舉行禁毒特別大會;同年4月9日,世界部長級反毒品大會在倫敦召開;11月,中國成立了國家禁毒委員會;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務會第十七次會議上通過了《關於禁毒規定》,共16條。
1991年4月30日,聯合國麻醉葯品委員會召開第34屆反毒品會議;6月,中國召開全國禁毒會議;同月,最高人民法院首先授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從1992年起,國際禁毒日每年都有一個活動主題,以達到國際社會關注和共同參與的效果。而在當今社會,人們對禁毒也越來越重視了。
199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可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2020年6月26日是第三十三個國際禁毒日了,主題是「健康人生,綠色無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