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職責
『壹』 最高管理者在質量管理體系中的職責都有哪些
最高管理者的職責主要體現在5.0 管理職責
一、5.1管理承諾
二、5.2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三、5.3質量方針
四、5.4.1質量目標
五、5.4.2質量管理體系策劃
六、5.5.1職責和許可權
七、5.5.2管理者代表
八、5.5.3內部溝通
九、5.6管理評審
『貳』 最高人民法院的職能有哪些
人民法院以及基層人民法院的基本職能是:(1)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2)通過審回判活動,懲答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3)保衛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4)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5)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6)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叄』 最高管理者在質量管理體系中的職責都有哪些
最高管理者應主持制定企業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策劃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最高管理者在質量管理體系管理職責是:
1、最高管理者應向企業傳達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的重要性,確保顧客的要求得到確定並予以滿足。
2、最高管理者應確保企業內的職責、許可權得到規定。
3、最高管理者應確保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資源的獲得和適宜。
4、最高管理者應確保企業內建立適當的溝通過程,以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5、最高管理者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評審質量管理體系,實施管理評審,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包括評價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保持質量管理評審的記錄
6、最高管理者應指定管理者代表並明確其職責和許可權。
『肆』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職責分別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依照《憲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並依照法律確定的職責范圍,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根據《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及相關法律,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下列案件:
(一)審理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和它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第一審案件。
(二)審理對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抗訴、申請再審與申訴案件。
(三)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決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決定國家賠償。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
除審判案件外,最高人民法院還負責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全國法院的執行工作,並設立執行局,負責這項工作的管理、監督、協調。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是副國家級,與國務院副總理級別是相同的,屬於國家領導人。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是正部級。其他的黨組成員、副院長、紀檢組長、政治部主任、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是副部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依照《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主要任務是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依法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
(二)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確定檢察工作方針,部署檢察工作任務。
(三)依法對貪污案、賄賂案、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瀆職案以及認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進行偵查;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
(四)對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提起公訴;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捕、起訴工作。
(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開展民事、經濟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六)對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監所派出檢察院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和監管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七)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八)對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訴和檢舉。
(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和檢察建議;負責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國檢察機關對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受理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舉報,並領導全國檢察機關的舉報工作。
(十)提出全國檢察機關體制改革規劃的意見,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規劃和指導全國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工作和物證檢驗、鑒定、審核工作。
(十一)對於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司法解釋;制定有關檢察工作的條例、細則和規定。
(十二)負責檢察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的工作;制定書記員管理辦法。
(十三)協同地方黨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專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撤換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委員。
(十四)協同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組織指導檢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和指導檢察系統的培訓基地及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國檢察機關的計劃財務裝備工作;管理機關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審批院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
(十五)組織檢察機關對外交流,開展有關國際司法協助;審批與港、澳、台地區間的個案協查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是副國家級,與國務院副總理級別也是相同的,屬於國家領導人。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是正部級。其他的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紀檢組長、政治部主任、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是副部級。
『伍』 最高檢有哪些主要職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有:
1、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2、依法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9、對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在行使國家檢察權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10、受理公民控告、申訴和檢舉。
11、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和檢察建議;負責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國檢察機關對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
12、受理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舉報,並領導全國檢察機關的舉報工作。
13、提出全國檢察機關體制改革規劃的意見,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規劃和指導全國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工作和物證檢驗、鑒定、審核工作。
14、對於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司法解釋。
15、制定有關檢察工作的條例、細則和規定。
16、負責檢察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的工作。制定書記員管理辦法。
17、協同地方黨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專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換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委員。
18、協同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19、組織指導檢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和指導檢察系統的培訓基地及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
20、規劃和指導全國檢察機關的計劃財務裝備工作。
21、組織檢察機關對外交流,開展有關國際司法協助;審批與港、澳、台地區間的個案協查工作。
22、管理機關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審批院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
23、負責其他應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陸』 最高執行者的職責和心態應該包括哪些
最高執行者應該擁有的四素質
根據管理者層次的不同,可以把執行者分成的三個層次:最高執行者、中層執行者和現場執行者。這三個層次的執行者分工不同,各司其職。
一.最高執行者
兩人三足。這個游戲大家都玩過,在游戲過程中強調的是兩人要協同前進。最高管理者首先是一個決策者,所以,從決策這個角度上來看,最高管理者需要做好分析和決斷工作,在這之後還要制定製度和措施。
如果從執行這個角度來看,最高管理者還要關注事務的細節,這里的關注不是指具體去負責細節工作,而是必須了解業務細節,否則很容易被人蒙騙。在關注細節的同時,最高管理者還要做好監督和績效考核。
實際上,最高管理者是一個三位一體的角色,這「三位」指的就是決策、制度和執行,他要擔任決策者和執行者的雙重角色。
最高執行者應具備的四個素質
1 執行的勇氣
要有克服一切困難的勇氣,有堅強的意志
2 執行的創造力
自己判斷前進的方向,要靈活機動,善於將理論與實際巧妙結合
3 善於創建一個核心的團隊
要學會把管理者的個人能力轉變成組織執行能力的中間樞紐
4 下屬執行能力的培育和啟發
建立自己與下屬溝通交流的平台,通過目標明確的培訓培養和啟發下署的執行能力
二.中層執行者
中層管理者是公司的中層,而不僅僅是本部門的領導。中層管理者的最大特性是他們是執行過程中的「腰」。只有「腰」足夠堅固,企業才能一直健步如飛。
中層管理者首先要體現最高執行者的意志,要在具體工作中把最高執行者的意志傳遞下去。在擔任「球員」的同時還要擔任「教練」,即管理好自己所負責層面的員工,將他們訓練成優秀的球員。所以,中層是充電器,而不能是耗電器。
中層管理者要形成一個核心團隊,這個團隊是企業非常重要的執行團隊。要想成為核心團隊,必須具備三個基本要素——專業互補、相對穩定和職業化。
中層核心團隊的三個要素
1 專業互補
在企業內部形成知識互補,領導、財務、營銷、生產等人員缺一不可
2 相對穩定
人員基本穩定,不做大的更換
3 職業化
團隊既有情感又有制度,還要有合理的機制,切忌純粹的哥們義氣
三.直接執行者
直接執行者就是一線員工,他們執行力的強弱對於企業的成敗至關重要。不管高層和中層的執行力如何強大,所有具體的工作最後還是要落實到直接執行者的身上,如果他們的執行力出現了問題,結果可想而知。
所以,合格的直接執行者要具備四個方面的能力——職業化和專業能力、忠誠度與創造能力、標准化與創造能力以及專注化與細節能力。
直接執行者應具備的四種能力
1 職業化和專業能力
必須受過職業化的訓練,有專業能力
2 忠誠度與創造能力
要忠於職業、公司和工作,同時有創造能力
3 標准化與創造能力
必須有標准化的工作基礎,同時有創造能力
4 專注化與細節能力
必須是專注化的,同時要注重細節
『柒』 最高管理者的含義其職責和作用是什麼
指在最高層指揮和控制組織的一個人或一組人。 其最重要的任務就是通過各種版措施來創造一權個良好的內部環境,具體的職責和作用是: 1)制定並保持組織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2)通過增強員工的意識、積極性和參與程度,在整個組織內促進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3)確保整個組織關注顧客需求; 4)確保實施適宜的過程以滿足顧客和其他相關方要求並實現質量目標; 5)確保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以實現這些質量目標; 6)確保獲得必要資源; 7)定期評審質量管理體系; 8)決定有關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措施; 9)決定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措施。
『捌』 最高管理者的承諾和職責有哪些 謝謝!!!
按照ISO9001標准要求,其承諾如下:
管理承諾
總經理通過以下活動,對其建立內、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並持續改進容其有效性的承諾提供證據:
a)通過對顧客的訪問和調查等手段,了解顧客需求;掌握與公司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並及時向全體員工傳達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的重要性;
b)制定與公司的宗旨相一致的質量方針;
c)確保在質量方針的基礎上建立質量目標,並分解到公司的相關的職能和層次上;
d)主持管理評審,通過對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進行評審,評價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使管理承諾得到落實;
e)確保為建立、實施公司質量管理體系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所涉及到資源的獲得。
其職責如下:
a) 組織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對公司的產品質量和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負責;
b)制定並頒布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確保目標的落實;
c) 設置組織機構,確定公司高級管理層和各職能部門在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中的職責、許可權和相互關系,確保內部溝通;
d) 為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提供適宜的、充分的資源;
e) 任命管理者代表,批准發布質量手冊;
f) 主持管理評審,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