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的職責
⑴ 督察和督查的區別
1、意思不同:
(1)督查:監督,檢查。不及物動詞,更強調這一行為。
(2)督察:監督警察的職業。名詞。作動詞用時,包涵更嚴密的調查過程,較為權威、官方。
2、權利不同:相較而言,督察組權力更大。
3、側重點不同:
(1)督查組是例行檢查,上級查看下級工作有何問題,政策落實情況如何,幫助解決。
(2)督察組更傾向於地方有違法亂紀行為時進行的檢察。
(1)督查的職責擴展閱讀:
根據督查運用的不同領域,督查的名稱也有所不同。在黨委機關,稱之為「黨委督查」;在政府機關,稱之為「行政督查」;在企事業,可以稱之為「工作督查」;在其他社會組織,可以因事而異,並無固定稱謂。
督察縮寫IP,主要是指香港警察職級,該職級位於高級督察(SIP)之下,見習督察(PI)之上。屬於督察級。督察人員執行督察任務,應當佩帶督察標志或者出示督察證件。督察標志和督察證件的式樣由公安部制定。
⑵ 警務督察的職能作用是什麼
職責是: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進行進行監督。
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第二條,公安部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督察工作,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公安部督察機構承擔公安部督察委員會辦事機構職能。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的督察機構為執法勤務機構,由專職人員組成,實行隊建制。
(2)督查的職責擴展閱讀
督察機構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下列事項,進行現場督察:
(一)重要的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二)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三)治安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五)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邊防、消防、警衛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情況;
(七)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
(八)文明執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規定的情況;
(九)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的情況;
(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其他情況。
⑶ 督察是什麼職務
督察(英文Inspector of Police縮寫IP),香港警察職級,該職級位於高級督察(SIP)之下,見習督察(PI)之上。屬於督察級。
選拔委任
1、選拔委任計劃要求督察獲得遴選委員會推薦,面試合格晉升為高級督察。
2、任職滿五年且工作表現令人滿意及獲獨立遴選委員會推薦,面試合格,即可直接晉升為總督察。
區別
督查:監督,檢查。不及物動詞,更強調這一行為。
督察:監督警察的職業。名詞。作動詞用時,包涵更嚴密的調查過程,較為權威、官方。
公安部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督察工作,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公安部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的督察機構建立由專職人員組成的警務督察隊。
督察機構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下列事項,進行現場督察:
(一)重要的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二)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三)治安突發事件處置的情況;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五)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情況;
(七)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
(八)文明執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規定的情況;
(九)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的情況;
(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其他情況。
⑷ 公安督察有什麼職責
督察的職責如下:
1.監督重要警務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2.監督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的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3.監督治安突發事件處置的情況。
4.監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5.監督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6.監督警務人員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情況
(4)督查的職責擴展閱讀:
警務督察,又稱監督視察。簡單說就是警察的監督者。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依法確定的管轄范圍及其督察民警必須履行的責任義務。
《督察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警察在處理重要警務活動中行使職權及使用器械都要受警務督察的監督。警務督察讓人民群眾更加放心,他們是確保人民警察光輝形象的防火牆。
督察人員必須做到:
(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的各項紀律;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接受監督,不得濫用和超越職權;
(三)嚴格執法,文明執勤,清正廉潔,不徇私情;
(四)熱情服務,語言文明,禮貌待人;
(五)警容嚴整,著裝規范,舉止端莊。
參考資料:網路-警務督察
⑸ 督導的職責是做什麼
一、督導的崗位職責:
1. 確保客戶部按質、按時地實現工作計劃。
2. 確保直營店、加盟店的銷售工作順利進行。
3. 對公司各項方針政策在直營店以及加盟店的執行情況負責。
4. 對市場調研內容准確性負責。
5. 對加盟店選址可行性負責。
6. 對所掌握的銷售數據的安全負責。
7. 對加盟店銷售任務、培訓結果、陳列狀況負責。
二、督導,是對製造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員工進行管理的人。
作為一名督導者,必須對分公司、客戶及員工盡義務,這就是置於一種承上啟下的地位。 對於員工而言,督導代表著管理方、權力、指令、紀律、休假時間、提高收入及晉升。 對分公司或督導自己的上級而言,督導是他們與員工和具體工作之間的紐帶。督導代表著生產力、成本、人工效率、質量管理、客戶服務;同時督導又代表著手下員工的需要和要求。 對顧客而言,督導的產品和員工代表著整個公司。
⑹ 督導的崗位職責
經銷來商門店督導的工作職責(源一)!實戰派品牌營銷策劃專家郭漢堯支招:經銷商訂貨會培訓專家博客論壇成長型企業品牌運營管理專家郭漢堯老師支招:經銷商門店督導具有以下工作職責!
1.
監督專賣店內員工訓練、工作考核、薪資考核和工作熱忱。
2.
監督招聘和留人,以維持適當人力,使顧客滿意。
3.
監督專賣店執行新產品推出。
4.
負責專賣店員工福利和薪資行政工作,包括向公司報告。
5.
舉行專賣店店長會議、導購員調查和溝通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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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督查院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都察院的職責是專糾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及一應不公不法等事,為天子耳目風專紀之司。凡大臣屬姦邪、小人拘黨、作威福亂政者劾,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以希進用者也在糾劾之列,遇朝覲、考察時,與吏部共司官吏黜陟。有大獄重囚會審於外朝,由都察院會同刑部與大理寺共同審理,合稱三法司會審。內外百司之姦邪,分屬各道御史稽察。在內兩京刷卷,巡視京營,監臨鄉會試及武舉,巡視光祿,巡視倉場,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值登聞鼓。在外巡按諸軍,提督學校,巡查鹽務、茶馬、漕運、關隘、屯田等事務,儹運印馬;師行則監軍紀功,各以其事專監察;而巡按則「代天子巡守」,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可與省區行政長官分庭抗禮,知府以下均奉其命,往往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按臨所至,必先審錄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辯之,對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朝有大政,可以預議。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處。
⑻ 督察是些什麼工作內容
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執法執勤活動進行現場督察。
《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隊工作規定》第三條:
警務督察隊在本級公安機關轄區內,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執法執勤活動的下列情況進行現場督察:
(一)上級和本級公安機關各項任務部署、命令、規定執行的情況;
(二)文明執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規定的情況;
(三)處置公民報警、求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
(四)違反規定進入賓館、旅店、歌舞廳等公共場所的情況;
(五)使用武器、警械、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等裝備的情況;
(六)《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
(七)公安機關行政首長和上級督察機構交辦的其他督察事項。
(8)督查的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隊工作規定》:
第十二條
警務督察隊在執行督察任務時,遇有公民非法攜帶、使用武器和警械或者非法使用警用車輛、警用標志、證件和穿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的,應當當場予以收繳,必要時移送公安機關主管部門處理。
第十三條
警務督察隊在執行督察任務時,遇有公民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檢舉、控告的,應當予以受理;對不屬於督察機構職責范圍的,在受理後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
警務督察隊應當支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保護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應當支持督察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人民警察在接受督察時,應當如實回答督察人員的詢問。
⑼ 督察的權利和職責有多大
督察的權利和職責有多大的話,督查主要是對一些,不正當的行為和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