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說明書模板
Ⅰ 崗位職責說明書
崗位說明書,需要經過工作分析訪談才能編制,這樣才有針對性,才實用,我可以給你提供崗位說明書的模板,關於如何訪談、如何做績效,我們是專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咨詢的,工作分析的基礎性的工作,績效管理是我們的核心研究解決領域,你可以給我們留言交流,我想這樣才能真正幫到你。
Ⅱ 如何編寫崗位職責說明書
一份完整的崗位說明書一般包括:
崗位基本信息(崗位名稱、所屬單位、崗位類別、崗位級別、任職者姓名);
崗位概述(用一兩句話說明);
崗位職責(描述主要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崗位任職條件(學歷專業、工作經驗背景、各方面的工作能力、外語和計算機,可能還會有特殊要求如:性別、年齡、適應出差、會駕駛等)。
給您提供一個網站,裡面有比較全面的各崗位職責描述:http://blog.163.com/xuqian1985@126/blog/static/2404339420073173383320/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Ⅲ 求小型公司的崗位職責說明書模板。
崗位說明書
單位: 部門:
崗位名稱 崗位類別 崗位定員 所屬部門
直接上級 直接下回級 直接下屬人答數 間接下屬人數
擬編 部門審定 企管部審核 總經理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崗位設置目的:
即對為什麼設置該職位的原因進行概述
工作條件:
使用工具/設備
工作環境
工作時間特徵
職業危害性
職責與許可權:即對任職者應該完成的工作、承擔的責任和以及其完成工作、承擔責任而被賦予的權力、可以調動的資源進行概述 考核指標:對工作完成情況的衡量標準的概述,盡可能量化
工作職責一 職責概述:
工作任務
工作職責二 職責概述:
工作任務
工作職責三 職責概述:
工作任務
工作職責四 職責概述:
工作任務
工作協作關系:
內部協調關系
外部協調關系
任職資格:
教育水平 專業
培訓經歷
工作經驗
專業知識
專業技能
個性特質
其它要求
備註:
Ⅳ 崗位說明書和崗位職責的區別
1、崗位職責是崗位說明書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是全部。
2、崗位說明書包括了:上崗的基本條件、崗位的定位、崗位的級別、崗位職責、工作標准、考核標准、職業禁區等。
3、崗位職責僅僅是對崗位工作范圍的劃定或描述。
Ⅳ 職位說明書怎麼寫
可以按照下面的幾個規范來寫;
1、倉管組長崗位職責說明書;
(5)崗位職責說明書模板擴展閱讀
職位說明書根據用途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標准,通常使用的是內部管理用途的職位說明書,根據招聘市場的特點,提出了招聘用職位說明書的提法。內部管理用途的職位說明書的一般是下面的有機組成部分構成的:
一、 職位名稱。例如,拿人力資源部門的經理來說,以下簡稱HRM。職位名稱應該寫為經理。
二、 部門名稱。HRM的部門名稱應該寫為人力資源部。
三、 任職人。要寫上任職人的名字。並要有任職人簽字的地方,以示有效性。
四、 直接主管。HRM的直接主管應該寫為分管副總經理。要提供直接主管簽字的地方,以示有效性。
五、 任職時間。任職時間也就是生效時間,一般也就是與勞動合同的時間一致。
六、 任職條件。包括學歷要求,工作經驗要求,特殊技能等等。如HRM的特殊技能是指掌握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運作模式,熟悉國內人力資源管理政策法規及人才市場動態等等。
七、 下屬人數。指的是部門內所管轄的人數。
八、 溝通關系。一般分為外部與內部兩個層面。如HRM的內部溝通有分管副總經理,部門經理與員工。外部溝通有上級主管部門,所在城市人事勞動部門,各主要媒體或招聘網站,各主要培訓機構,應聘人員或同行,相關行業協會。
九、 職位設置的目的。如HRM的職位目的為:根據公司戰略發展需求,設計運用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和相關激勵政策,激發員工潛力,開發人才,實現人力資源開發在行業內具有市場領先者的目標。
十、 行政許可權。指的是在公司所擁有的財務許可權和行政審批許可權等。
十一、 工作內容和職責。這是職位說明書重之又重的地方,所耗費的筆墨也最多。包括了職責范圍與負責程度,衡量標准等。如HRM的職責包括這幾方面:組織體系與制度;培訓;人事考核與績效評估;招聘;薪酬激勵政策;職位管理,部門管理與建設等等。
十二、 能力要求與個性傾向與特徵等。屬於個性化的東西,應該算是職位的修正要求吧。
十三、 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包括職位關系與理論支持。職位關系又分為直接晉升的職位,相關轉換的職位,升遷至此的職位。理論支持是指學習和培訓所達到的相關要求。
Ⅵ 崗位職責說明書怎麼寫
1.總經理(總裁)
職位名稱 總經理(總裁) 職位代碼 所屬部門
職 系 職等職級 直屬上級 董事會
薪金標准 填寫日期 核 准 人
職位概要:制定和實施公司總體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體系與組織結
構;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實現公司經營管理目標和發展目標。
工作內容: %根據董事會或集團公司提出的戰略目標,制定公司戰略,提出公司的業務規劃
、經營方針和經營形式,經集團公司或董事會確定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