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職責
『壹』 物業管理員的職責是什麼
物業管理的崗位職責:
1、在物業管理部主任領導下,具體行使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
2、負責管理公司清潔、綠化、治安、維修、接待、回訪等項服務工作。
3、全面掌握區域物業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過程。
4、協調主任送發物業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參加主任主持的部門例會,總結當月工作,制訂下月計劃。
6、負責發現運作中不合格的服務項目,進行跟蹤、驗證,處理業戶投訴。
7、收集有價值的物業信息,為推動公司物業管理工作的發展出謀劃策。
(1)物業職責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員指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通過對房屋建築及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進行專業化維修養護管理以及維護相關區域內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為業主、使用人提供服務的人員。
物業管理員是指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備與配套設施進行經營性管理,並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綜合有償服務的人員。物業管理員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觀察能力及較強的表達和計算能力,是實行就業准入的職業之一。
『貳』 小區物業職責包括那些
物業管理企業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委託,負責下列管理事項:
(一)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維修、養護;
(二)道路、路燈、停車場(庫)、供水、供電、供氣、排水、有線電視、消防、安全等公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
(三)小區容貌、綠化、環保、衛生的管理、維護;
(四)小區安全、治安、交通、鄰里秩序的維護;
(五)代收代繳房租和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代辦房屋裝修和水、電、氣增容手續。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根據業主要求,有償提供房屋修繕、保管、運輸、購物、信息中介、接送子女、代購車船機票等特約服務。
第十七條 住宅房屋的維修,室內部分由業主承擔費用;公用部位由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委員會批準的維修計劃維修,其費用從已收取的物業維修金中支付或由共用人分擔,但屬房屋保修期內的按規定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八條 住宅小區內市政、綠化、電力、通訊等公用設施、公用設備的維修,屬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投資的,由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承擔費用;屬開發建設單位投資的,所需費用從物業維修金中支出。
第十九條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訊、廣播電視等專業管理部門在小區內進行建設、檢修活動的,應當事先通知物業管理企業配合,並遵守該區域物業管理的規定。因建設、檢修活動損壞房屋、道路、場地、綠化及其他公用設施的,應當負責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第二十條 業主裝飾、維修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先經物業管理企業同意,並報規劃、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一)改變房屋結構的;
(二)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三)影響有關公用設施和消防安全的;
(四)影響相鄰房屋使用的;
(五)影響景觀容貌的。
業主裝飾、維修房屋,必須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二十一條 業主轉讓、出租房屋時,應當辦理或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房屋交易手續,並將《物業管理公約》作為轉讓或者租賃合同的附件。
房屋轉讓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當事人應當將轉讓或租賃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
第二十二條 業主應當遵守《物業管理公約》,自覺維護供水、排水、供氣、供電、消防、通訊等公用設施的安全正常使用,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十三條 業主和進入住宅小區的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拒不繳納或無故延期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二)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結構和外貌;
(三)損壞或擅自佔用、移裝公用設施、公用設備;
(四)擅自在道路、空地、屋頂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廣告牌和擺設經營服務攤點;
(五)佔用房屋的公用部位堆放雜物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超標排放雜訊;
(七)踐踏、佔用綠地和損壞花木;
(八)亂倒垃圾、亂排污水、亂扔廢棄物;
(九)在建築物、構築物和樹木上張貼、塗寫、刻畫;
(十)違規行車、停車、嗚喇叭;
(十一)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物業管理公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叄』 小區物業的職責主要有哪些
小區物業主要干什麼?
物業服務主要內容是物業區域內業主共有部分的物業,業主專有部分如需要物業企業服務時,應另行收取服務費。 物業服務事項包括下列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修和管理;
3、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衛生和綠化管理;
4、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消防、交通等協助管理事項的服務;
5、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6、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7、其他約定的服務事項。
如果物業服務不到位要投訴,一是業主委員會,二是街道社區,三是房管部門,四是新聞媒體。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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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小區物業的職責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的責任主要有: ①安全工作。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業主公約的有關規定。 ②物業的養護工作。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業主、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管理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對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管理服務條款作出了示範性規定。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下列服務事項:(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二)公共綠化的維護;(三)公共區域的保潔;(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五)車輛的停放管理;(六)物業使用中對禁止性行為的管理措施;(七)物業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費用的帳務管理;(八)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服務事項。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服務合同中的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一並委託給他人。同時第二十二條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物業服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技術標准、規范;(二)及時向業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業的注意事項;(三)定期聽取業主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和完善服務;(四)配合居(村)民委員會做好社區管理相關工作。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不得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得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禁止下列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一)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二)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三)破壞房屋外貌;(四)擅自改建、佔用物業共用部分;(五)損壞或者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性物品,或者存放、鋪設超負荷物品;(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八)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雜訊;(九)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去房管局物管處投訴小區物業。
『伍』 物業管理的職責
收樓最初與物業簽訂的業主臨時規約,前期物業服務中有明確條款,職責每個物業公司是不同的,但物業公司一般最主要的是對園區現有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及保潔打掃、綠化養護,秩序維護
『陸』 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是什麼
物業公司是專門從事地上永久性建築物、附屬設備、各項設施及相關場地和周圍環境的專業化管理的,為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環境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具體職責可參考如下:
1、在物業管理部主任領導下,具體行使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
2、負責管理公司清潔、綠化、治安、維修、接待、回訪等項服務工作。
3、全面掌握區域物業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過程。
4、協調主任送發物業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參加主任主持的部門例會,總結當月工作,制訂下月計劃。
6、負責發現運作中不合格的服務項目,進行跟蹤、驗證,處理業戶投訴。
7、收集有價值的物業信息,為推動公司物業管理工作 的發展出謀劃策。
8、負責公司業戶接待工作,做到儀表端莊、態度和藹、熱情大方、反應敏捷、處事穩健。
9、負責為業戶辦理入伙、入住、裝修手續。
10、按接待來訪規定,做好來訪登記,對電話預約的來訪要及時通知有關領導或部門,對突然來
訪者,要報告有關領導或部門後,再約時間接待。
11、負責接待及處理業戶咨詢、投訴工作,並定期進行回訪。
12、負責為公司業戶商務、票務收發等項服務工作。
13、完成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工作。
(6)物業職責擴展閱讀:物業管理作為一個勞動密集和技術勞務型的服務性行業是住房制度改革深化的產物,是房屋掛了與社區綜合服務合二為一的一種新模式提供各種,它主要以提供各種服務獲取經濟效益。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物業管理行業不斷發展壯大,其管理的物業類型越來越復雜,業務經營的范圍越來越廣泛,物業管理從產生初期的感性、無序,到迅速發展狂熱的中期,再到平穩和理性的後期,中國的物業管理市場日趨成熟。
『柒』 物業公司的職責和義務是什麼
一,物業公司的職責:
1、物業維修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對物業管理的標准,對其經營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和技術管理,包括對房屋安全與質量的管理、對房屋維修技術的管理以及對房屋維修施工的管理;
2、物業設備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業設備主要有給排水設備、燃氣設備、供暖設備和通風設備、電氣設備等;
3、物業環境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具體包括污染防治、環境保潔、環境綠化等;
4、物業管理安全:物業公司應當採取各種措施,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小區的治安進行管理,對小區的消防安全進行管理以及對出入小區的車輛與人員進行管理。
5、就公共市政設施的有關事務與政府和公共事業部門聯系。
二、物業公司的義務是:
1、小區安全護衛工作。配專職護衛人員,24小時值勤承擔門衛盤查外來人員及通出車輛等任務;確保小區安全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2、物業的維護。制定並設施設備的保養維修計劃,定期對小區內所有的公共設施和設備如供水、供電、消防、環保、機電設備、通訊、路燈、園林綠化、排水、車輛等實施維修養護。
3、綜合服務。 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代收代繳等,配合居民委員會做好社區管理相關工作。
4、維持業主的合法權益,並提供必要的有償服務,努力為業主排憂解難。
(7)物業職責擴展閱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委會具有五項職責。其中一項職責是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在小區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物管會可履行這一職責,因為物管會中有業主代表,其不會容忍侵害業主利益的事情。另外,物管會還要負責籌備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業委會。
『捌』 物業保安崗位職責
物業保安的職責
(一)門崗保安員職責
1、著裝整齊,按規定上崗交接班,忠於職守,在崗時不得與其他無關人員聊天。
2、負責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的檢查,嚴格按規定登記。對不符合要求進入小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禮貌勸阻,對可疑情況提高警惕,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5、嚴禁收買、推銷、小販等閑雜人員進入小區內,不準裝修隊擅自進入小區自找「生意」。
6、禁止2.5噸以上貨車進入小區,嚴禁危險品進入小區。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各責任崗保安員職責
1、負責各責任區內的樓宇,通道,停車場,綠化地,車輛及其它公共場所的治安防範管理。在當班時間內對本區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2、負責管好進入責任區的車輛,保持道路暢通,車輛停放有序,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已上防盜鎖;注意司機和車輛在開車前有無異樣,發現可疑立即查證,以確保安全。
3、負責責任區內的清潔、綠化及公共設施設備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各服務中心進行處理。
5、負責責任區內裝修施工人員管理。裝修材料不準隨意堆放,在規定時限內不準施工,防止影響其他住戶休息;余坭、裝修垃圾要及時清走,不準放入垃圾桶內。
6、負責接受業主投訴,收集業主(住戶)的意見,及時通知服務中心,主動熱情為業主(住戶)排擾解困。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監控中心保安員職責
1、監控室值班的保安員要全面熟悉監控室內的設備功能和使用程序與方法,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2、負責監控中心電視屏幕的監視工作,並密切監視消防控制屏和電腦顯示系統。全面觀察和掌握各個區域的治安動態,發現問題正確分析,果斷決定,及時報告並與有關崗哨取得聯系。
3、負責對重點部位和可疑情況的電視錄象工作。
4、負責錄象帶的保管工作。
5、負責查出報警位置,及時調動保安員現場查看並處理。
6、負責接受白天和夜間業主的投訴,並及時通知有關專業組進行處理,積極主動為業主(住戶)排擾解困,業主(住戶)反映的有關問題要主動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爭取盡早解決。
7、做好資料保管和保密工作,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監控室,不準向無關人員談及監控室的運作情況和值班情況。
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工作。
(四)巡邏崗保安員職責
1、負責按規定巡邏路線和規定時間巡查所轄物業,留意治安消防情況,並作好記錄。
2、負責查詢可疑人員,及時將推銷及閑雜人員勸離轄區內。
3、監督檢查業主(住戶)裝修現場的治安消防情況,及時處理違章裝修。重大違章裝修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
4、負責巡查轄區內設備房、公共設備設施和清潔綠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服務中心。
5、負責頂替需要短時離開崗位的保安員。
6、負責巡查停車場治安、消防情況。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停車場保安員職責
1、維護停車場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導車場的流量,保證交通暢順,協調和指揮車輛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2、提醒業主(住戶)或客人離車前關好門窗,帶走車上貴重物品,作好巡檢工作,保證車輛安全。
3、嚴禁裝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勸阻超高、超長車輛進入車場。嚴禁車輛亂停亂放。
4、車場內出現治安糾紛或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疏導和處理。
5、認真按規定巡查車場車輛、消防設施及衛生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一級匯報。
6、認真、如實作好值班記錄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8)物業職責擴展閱讀:
崗位職責
1、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2、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3、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進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逐出;
4、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其他規則;
5、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苗頭,並消除之;
6、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7、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留宿情況;
8、支持、協助門衛履行了責;
9、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10、正確記錄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進提出專案報告;
11、完成安保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基本條件
《保安管理服務條例》對保安員的基本條件做了這樣規定:
第十六條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申請人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
提取、留存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
(一)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
(三)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
(四)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