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的職責
1. 人大代表的職責
人大代表的基本職責:人大代表應當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職權,積極履行代表義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努力實踐「三個代表」,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人大代表要按時出席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自覺遵守大會紀律,依法認真行使大會期間的各項職權,審議各項工作報告並發表意見,積極提出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努力做好大會期間的工作。
人大代表應當積極參加閉會期間人大常委會組織的會議、視察、執法檢查、調研、評議等活動,參加代表小組組織的活動,提出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協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閉會期間代表參加活動的時間,省、市兩級人大代表每年20天,縣(市區)鄉兩級人大代表每年15天。 人大代表應當參加人大常委會和代表小組組織的學習培訓、法制講座等,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人大代表要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經常走訪聯系選民,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人大代表要密切與選舉單位的聯系,積極參加原選舉單位組織的各項代表活動,經常回原選舉單位聽取意見、報告執行代表職務的情況,自覺接受監督。
人大代表應當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取得優異成績,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2. 人大的職能部門是什麼
人大的職能部門是用來協調的。
3. 人民代表的職責是什麼
應該是人大代表的職責
人大代表
簡介:
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負著相應的法定職責。
職責:
一、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學習人大工作理論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二、模範的遵守憲法和法律,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及人大決議、決定的貫徹實施。認真執行代表職務,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
三、按時出席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各項議案、報告並發表意見,提出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等,努力行使好大會期間的各項職權。
四、積極參加閉會期間人大常委會和人大街道工委組織的培訓、學習、視察、調研、執法檢查、評議「一府兩院」等各項活動。參加代表小組的各項活動。
五、保持與選民的密切聯系,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通過走訪、座談、接待選民等多種形式,認真聽取和反映選民的意見和要求,回答選民對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的詢問,認真向選民述職並接受評議,努力為人民服務。
六、協助政府推進工作,為金水區經濟社會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建設「首善之區」做出貢獻。
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7azLJHXA7cPICUd-MQeoUT0UgfzHPm0yacVICi5J_
4. 全國人大的具體職責有哪些
《憲法》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解釋法律;
(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六)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八)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十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並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十三)決定駐外全權代表的任免;
(十四)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准和廢除;
(十五)規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制度和其他專門銜級制度;
(十六)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
(十七)決定特赦;
(十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的條約的情況,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
(十九)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二十)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
(二十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5. 各級人大的職能作用是什麼
第一、議會制度。
議會是干什麼的呢?民選代表組成這樣一個機構天天監控政府官員,他們只要有一點不符合法律的行為就可能被彈劾。比如英國議會——最典型的議會制度,這邊站著執政黨,那邊坐著反對黨,執政黨的問題還能逃過那幫議員們的眼睛?議員的眼睛是賊亮的,他們會將你的所做所為全部揭露。因為他們的政治是競爭性的,他們不僅是市場化的經濟,而且是市場化的政治。你如果做不好的話,你就下來,我就上去——反對黨的目標就是:隨時准備著,為上台而努力。有時候執政黨一個經濟上的丑聞,就可能引發人們的不信任,就可能下台,你方唱罷我登場。正是這樣一種競爭性的政治,使得官員們必須謹慎行事,絕對不能幹那些錯事和壞事。議會的監督使得官員們不得不俯首貼耳。
第二、司法獨立。
獨立的司法制度,獨立的司法體系構成了官員們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巨大的震懾。
美國專門為總統設置了特別檢查官,前特別檢查官斯塔爾先生,對於總統來說是小官,但是這個小官的權力可了得!因為他可以不經司法部長的批准,啟動對總統的調查程序。柯林頓和萊溫斯基之間那點事,說老實話,對於我們國家的好多官員其實算不了什麼,在我們這兒,不過體現了無產階級"革命家"的"浪漫情懷"而已(笑聲)。斯塔爾先生不惜動用聯邦經費5000萬元,來調查總統性丑聞,搞得總統顏面盡失,沒有任何辦法,因為特別檢查官這一職不得被任何人罷免,他手下有一幫得力人馬。那個總統好當嗎?總統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監督,更不用說下面的那些官員了。天天被司法監控著,一旦有犯罪情況,司法絕不手軟啊。尼克松在其擔任總統時發生了水門事件,有證據顯示尼克松總統也許知道水門事件發生以後的情況。但是尼克松總統說他不了解,法院命令尼克松必須交出他的錄音帶。尼克松總統有一點僻好,就是天天在他的辦公室里邊放一個錄音機——即使沒人也要放這個東西,只要有人談話,錄音機就會把它全部錄下來,他辦公室所有的談話都有錄音記錄。當法院命令他交出有關事件的三盤錄音帶時,他拒絕了,他說:「不,我不能交出,這是總統的特權,我不能交給你。」法院問:「你交,還是不交?(笑聲)如果你不交出來,就犯防礙司法罪。」在巨大的壓力之下,尼克松不得不交出所有的錄音帶。第二天,他就宣布辭職。所以說美國的行政首腦要服從司法的命令,這些官員都要受到司法的監控。
第三、媒體監督。
自由的媒體是官員們廉潔最重要的制度性的保障之一。
美國全部的報紙和電視台都是私人辦的,還有電台也是私人辦的,除了一個電台——***是美國國務院辦的之外。***在播音的時候,有時會說現在播一篇反映美國政府立場的社論。***是政府辦的,但是它不允許在美國本土發布信號,所以在美國是聽不到***的,要聽***還要跑到中國來聽(笑聲)。之所以他們不允許政府辦媒體,是因為政府辦媒體就會向人民批發對政府有利的信息,於是整天在造假,總是說我們的形勢一片大好。
本博觀點:一個國家,如果司法不能獨立,權大與法,權力運行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監督,想不腐敗都難!
6. 中國人大是做什麼的
中國的人大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最高權力機構,簡稱「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設機構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簡稱 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 國家 立法權;組成人員為 全國各個行政區 和軍隊選出的 代表 組成,各 少數民族 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當然有百分之八十為各級官員及中國共產黨的各級領導,其中在軍隊的代表中有將軍一級的軍官佔百分之六十以上,地方為各省及自治區一級領導,各省的代表團團長通常為該省省長及中國共產黨在該省的委員會書記(請參閱各次大會代表名單)。 全國人大代表 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 法律 規定;每屆任期五年。
全國人大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 人大代表 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大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後一年內,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全國人大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大會議。
職權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決定或建議,修改 憲法 ;
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及政治局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監督憲法的實施;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決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 國家機構 的和其他的基本 法律 ;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提名,選舉 國家主席 、副主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 國務院總理 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提名,選舉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一般為前任中國共產黨的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並經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批准;
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並經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批准;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改變或者撤銷 全國人大常委會 不適當的決定;
批准 省、自治區和直轄市 的建置;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決定 特別行政區 的設立及其制度;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決定 戰爭 和和平的問題;
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7. 人大的工作職責是什麼一般可以解決哪些社會問題
人大的工作職責是參與立法,維護民生,監督執法。社會不公的問題都有可以和人大交涉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