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聯防費
Ⅰ 治安聯防費的相關鏈接
治安聯防費的前世今生
1990年,廣東省出台實施《廣東省群眾治安聯防組織的規定》,明確要求各部門、單位積極支持和參加群眾治安聯防,群眾聯防組織活動經費和經濟報酬,主要從受益單位和個人收取的治安聯防費中解決,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1992年,在廣東省出台《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中,外來人口治安管理費列名其中,收費主管部門是省公安廳,標準是每人每月1元。這是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的「前身」。此後,依據此目錄,廣東部分地區開始向外來人口收取治安聯防費。
2003年,廣州市物價局頒布《關於收取暫住人口治安聯防費的通知》(穗價[2003]199號),規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向在廣州住滿半年以上外來暫住人口徵收治安聯防費。治安聯防費按月收取,從外來人員抵穗第七個月起,按每人每月2.5元標准收取。在實行物業管理的地方居住,已繳交物業管理費的外來人口不再繳交治安聯防費。(本文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據悉 治安聯防費分為三類:本地居民、外來暫住人口(指暫住廣州市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企事業單位。現在已經取消的是對居民及外來人口個人的治安聯防費,還沒取消的是對企事業單位的。
Ⅱ 治安聯防費
你可以打電話去所在的派出所詢問一下這兩輔警是不是真的,不過2400是有點高,你廠比較大?治安聯防費是有標準的,你查實如果是真的也可以跟他們要相關治安聯防費的收費標准文件。
Ⅲ 聯防費是什麼意思啊!為什麼我們打工仔現在要交聯防費呢不明白
公安部門收取的「治安聯防費」,是經省政府批准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針對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收費標准,其中:①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每人每月2.5元,全年30元;②個體工商戶:每戶每年200元;③工商企業(含國營、集體「三來一補」和三資企業等):100人以下(含100人)每戶每年1000元;100∽200人(含200人)每戶每年2000元,類推;。 一、企業不分性質,治安聯防費的收費標准統一按大型企業每月每戶300元、中型企業每月每戶200元、小型企業每月每戶100元收取。企業的劃分標准根據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精神,以職工人數的多少來劃分,具體各類企業治安聯防費標准詳見附件《企業治安聯防費標准一覽表》。 二、個體戶治安聯防費收費標准由原來一、二級馬路兩旁每月每戶10元和其它路段兩旁的每月每戶5元,統一為每月每戶5元; 三、治安聯防費原則上按月收取;或一次性收取上年度的治安聯防費。 四、有關收費方式和減免政策按我局《關於治安聯防收費問題的答復》(穗價〔1990〕90號)、《關於調整居民治安聯防費等問題的通知》(穗價〔1997〕54號)、《關於治安聯防費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穗價〔2001〕123號)和《關於收取暫住人口治安聯防費的通知》(穗價〔2003〕19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企業治安聯防費標准一覽表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企業治安聯防費標准一覽表 企業類別 大型企業 中型企業 小型企業 職工人數 (人) 收費標准 (元/戶.月) 職工人數 (人) 收費標准 (元/戶.月) 職工人數 (人) 收費標准 (元/戶.月) 工業企業 2000以上 300 300-2000(含) 200 300以下(含) 100 建築業企業 3000以上 300 600-2000(含) 200 600以下(含) 100 零售業企業 500以上 300 100-500(含) 200 100以下(含) 100 批發業企業 200以上 300 100-200(含) 200 100以下(含) 100 交通運輸業企業 3000以上 300 500-3000(含) 200 500以下(含) 100 郵政業企業 1000以上 300 400-1000(含) 200 400以下(含) 100 住宿和餐飲業企業 800以上 300 400-800(含) 200 400以下(含) 100 其他企業 1400以上 300 300-1400(含) 200 300以下(含) 100 說明:1、企業不分性質。 2、工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3、職工人數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末從業人數代替。
Ⅳ 關於公安局收取聯防治安費合法嗎
根據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作為行政機關,做任何事,或者不做任何事,都需要有法律依據。
聯防治安費,即使是民眾、商家自願繳交,公安局收取的,也是違法的。
據我所知,一些地方成立一些群眾組織,以群眾組織的名義收取聯防治安費。
Ⅳ 上次派出所兩人來我公司說是要收取治安聯防費1000元,國家不是明文禁止收取治安聯防費這項費用嗎
好像是有的 我也剛交是個體的200一年
Ⅵ 治安聯防費應記入何種會計科目
1.任何法律上都找不到要付「治安聯防費」的規定;這應屬於違規收費。變相的收取保護費的行為。
可以給當地媒體發匿名簡訊,讓他們介入調查。輿論的力量是無窮大的,
2.如果企業抵制不了,支付了款項,只能計:營業外支出,而且不允許稅前列支,企業要做所得稅納稅調增。
Ⅶ 派出所要收取企業的治安聯防費合理嗎
你好,
派出所收取企業的「治安聯防費」嚴格的說是行政亂收費。你可以向上級管理機關和新聞媒體舉報。派出所維護社會穩定是他的職責所在,派出所的經費由國家財政撥付,不應再收費。
「治安聯防費」的收繳有廣州省首創,後來在群眾質疑聲中停收。但很多地方發現這是個生財之道,又紛紛效仿,在社會上造成比較惡劣的影響。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Ⅷ 廢氣排污費、治安聯防費等應該入什麼科目
廢氣排污費、治安聯防費屬於管理類費用,計入」管理費用「分欄,填寫排污費、治安聯防費。
排污費: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規定繳納排污費。
排污費主要包含:
1.污水排污費
2.廢氣排污費
3.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
4.雜訊超標排污費
治安聯防費:
根據廣州市有關規定,在廣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從居住的第7個月開始,繳納每月2.5元的治安聯防費。這一塊費用由出管中心上交到上級財政,然後再返還到各個區,主要用於流動人員的服務和管理等工作。
Ⅸ 治安聯防費的批准停收
市裡已批准停收費意見
上周五,記者從多條街道出管部門獲悉,這兩天「收費改革了,治安聯防費不用再交了」。番禺區一街道出管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7月25日,他們收到了上級的內部通知,要求從即日起,停止向流動人員收取治安聯防費,但是面向聘用流動人員單位或企業收取的流動人員調配費則暫未停收。
新快報記者隨後從市政法委相關人士處證實了「內部通知停收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消息。據其介紹,對外來流動人員的服務管理問題今年作為市委、市政府一項重點項目來推進。為進一步加強在穗務工、居住、生活外來人員的歸屬感,為他們提供更實惠的服務,市委、市政府已經批准了停收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的意見,相關的通告文件正在走程序之中,最快近日就將公布。
治安聯防費長期受質疑
不僅是廣州向流動人員開收治安聯防費,廣東其他地市也收治安聯防費,長期廣受公眾的質疑。記者以「廣州治安聯防費」在網路上搜索,相關結果達到164萬條,大多數是群眾針對治安聯防費收取合理性、合法性的質疑。不少人認為,老百姓已經納稅,再收個治安聯防費,是重復收費,很不合理。2006年3月,廣州市民賴先生因質疑治安聯防費收取的合法性將越秀區公安分局告上法庭,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此案經二審後最終以賴先生敗訴告終,但卻在法學界引起了爭論。有法學專家認為,治安聯防費是用於群防組織運作的經費,因此徵收的主體部門不應是公安機關,也不能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
Ⅹ 東莞治安聯防費真的是財政局要收嗎怎麼不是財政局的人來收啊真奇怪,真令人懷疑
這個其實很簡單復,那治制安聯防費用說白就就是保護費,一般情況下來收保護費的是些什麼人?大家不懂的可以去參考《古惑仔》系列影片。至於為什麼不是蓋的同一個章,那就更簡單了,那些個老大們一人一塊地盤的,所以不可能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