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治安處罰
⑴ 為什麼吸毒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且處罰還較重
吸毒屬於治安案件,屬《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吸毒的危害:1、對自身的傷害。2、可能引起對他人的傷害(如為毒資搶劫,盜竊,以販養吸等)3、對社會的危害(如注射引起艾滋病傳播等)。吸毒的處罰不重,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最高處於15日行政拘留,但是其附帶的強制措施比較嚴厲,在吸毒嚴重成癮認定時,可被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兩年。而販毒是刑事案件,販毒的量刑關鍵在於販賣毒品的多少上。所以有的時候別人販賣毒品1克可能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而復吸的吸毒者被強制隔離戒毒2兩年,看上去吸毒比販毒處罰重。
⑵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毒品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05年8月28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現將其中有關毒品治安案件處罰規定的條款摘錄如下: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四條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訂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同時廢止。
⑶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毒品違法行為的規定,規定在哪裡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3)吸毒治安處罰擴展閱讀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⑷ 吸毒怎麼行政處罰
拘留15天,罰款,情節嚴重的送強制戒毒所戒毒。
⑸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處罰吸毒販毒的行為有哪些
第一次吸毒治安拘7天一15天並處罰金2000一5000元不等,要是還不知改的話,就會送去強制戎毒2年,如果還沒戎掉毒素,就要追究刑事責任了,要判刑了
⑹ 治安處罰法吸毒發條
(糾正:是法條,不是發條)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版為之一的,權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 苯 丙 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 食、注 射 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第七十三條 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 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⑺ 治安管理條例對吸毒違法的處罰是什麼
第七十二條抄 有下列行襲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第七十三條 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強制戒毒限制了人身自由,你認為是處罰輕嗎???
⑻ 吸毒是一般違法還是犯罪
吸毒屬於違法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拘留超過10天至15天,罰款不小於500元,不大於2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不嚴重的,處五天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非法持有少於200克的鴉片,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少於10克或其他小葯物;
(2)向他人提供葯物毒品;
(3)吸食或注射毒品;
(4)脅迫或欺騙醫務人員發放麻醉葯品或精神葯物。
(8)吸毒治安處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關於戒毒期間探望規定
第四十六條 戒毒人員的親屬和所在單位或者就讀學校的工作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探訪戒毒人員。戒毒人員經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視配偶、直系親屬。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管理人員應當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以外的人員交給戒毒人員的物品和郵件進行檢查,防止夾帶毒品。在檢查郵件時,應當依法保護戒毒人員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關於戒毒時間規定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