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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責任整改情況匯報

發布時間: 2020-12-13 05:33:49

⑴ 目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存在哪些問題

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
「牛鼻子」,直接關繫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敗。實踐中,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責任意識淡薄。有的領導幹部仍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具體業務,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滿足於開個會、講個話和簽個責任狀,認為這樣就履行了第一責任,很少直接過問、具體研究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具體指導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空轉」,對黨風廉政建設「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要」,對主體責任的分解、落實責任情況的檢查考核等推動責任制落實的具體工作,甚至向上報告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都「打包」由紀委承擔。
二是履責方式單一。除參加會議、照稿講話和簽訂責任狀外,責任分解常照抄上級文件,集中交責也只是形式上開個會,領導班子成員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實主體責任。無論是年中開展的「責任制巡查」,還是年底開展的的「責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聽匯報、民意測評、個別談話,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幾個單位,談話走訪不夠細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對象也從黨委異化為紀委的工作情況,存在「走馬觀花」現象,很難真正發現問題,導致單位之間巡查考核結果相差無幾,督促指導甚至考核也就流於形式。
三是責任追究不力。雖然建立了「一案雙查」和責任追究制度,但問責追究尚顯剛性不足,存在「兩多兩少」現象:即處理一般幹部多,倒查領導幹部責任少;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多,追究紀律責任的少。有的基層單位在責任追究方面怕影響單位榮譽,不僅自己不追究責任,甚至在上級追究責任時,還通過各種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實施責任追究時,沒有建立有效的責任追究結果公開制度,難以保證責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黨委主體責任落實,就是要各級黨委切實承擔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使命。當前要重點把握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增強主體意識,健全責任體系。抓好黨風廉政建設,首先要解決好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問題,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委總體工作,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強化擔當意識。通過媒體宣傳、黨校主體班集中學習等形式,引導各級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不僅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的責任意識,還要明確專人負責主體責任的分解、部署、考核、報告等具體事務,切實解決紀委「代做」的問題。二要細化主體責任。要根據黨委班子成員分工,進一步細化主體責任內容,讓每一位成員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體責任、哪些是第一責任、哪些是分管責任。同時,要明確主體責任落實的任務、要求和具體措施,讓其知道怎樣履行責任。三要層層傳導壓力。通過示範引領、集中交責、談心談話、落實責任雙報告等,將責任鏈條延伸至下一級,做到工作管到哪裡,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裡,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二是完善督查機制,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日常監督,是推進責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審聯動機制。改進黨風廉政建設三級巡查機制,結合信訪舉報、案件查辦情況,每年選擇3-5個單位,採取「系統查、查系統」的方法,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圍繞權、錢和制度執行等事項,開展巡審監督,組織專業審計隊伍開展專項審計,集中發現並查處黨政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改進工作作風等方面問題。二要探索廉政質詢制度。選取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問題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層單位黨委(黨組),組織縣紀委委員成立質詢組,通過現場查看、查閱資料、聽取匯報、個別談話、民主測評、詢問質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廉政風險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承諾事項跟蹤督促整改。三要開展全媒問責行動。完善電視、電台、網路、報紙「四位一體」平台,廣泛徵集群眾意見,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篩選問政主題,組織部門領導班子向群眾述職述責報告,接受群眾質詢評議,作出整改承諾。對承諾的問題跟蹤督辦,凡踐諾不到位的嚴格問責。
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倒逼擔責盡責。責任追究是保證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的「撒手鐧」,要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一要細化考核指標。對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年度任務分解,綜合縣委目標考核和縣紀委對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考核辦法,制訂《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細化考核分值和具體要求,將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談心談話、廉政風險點排查、兩會三述等工作措施,與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一並細化量化,強化實績導向,確保考核結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辦法。將實行日常檢查考核與年終檢查考核相結合,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常態化、全過程把握,對履行主體責任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基層黨委,及時下發提醒督辦函。對「一崗雙責」落實不力、重點工作推進不力、廉政紀律遵守不嚴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廉政約談」。提醒督辦、廉政約談等都記錄在案,作為考核台帳,以監管和考核的緊密結合推進黨委主體責任履責有痕、考核有據。三要加強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排名靠後的進行公開通報批評。嚴格堅持「一案雙查」,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嚴格依法依紀追責,防止以問責代替法紀追究,使責任追究經得起歷史檢驗。

⑵ 電梯安全主體責任和老舊電梯如何整改

電梯安全主體責任更明確(民生三問)

核心閱讀

日前,國辦印發了《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在電梯的開發、製造、使用、維護等環節明確了電梯安全的主體責任。而針對老舊住宅電梯的整改,則要求地方政府暢通資金提取通道,明確資金抽取機制。另外還提出建立「物聯網+維保」及「保險+服務」新模式,推進電梯維保的人性化、科技化和信息化。

在房屋建設環節,有些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為壓縮建設成本,存在減少電梯數量、縮減電梯載客人數、降低電梯選型配置水平、忽視電梯質量等現象。對此,《意見》特別強調了房屋建設單位應當對電梯井道、底坑、機房等依附設施的設置和土建質量負責,並按照建築設計規范等要求,保障電梯選型和配置符合相關規定,滿足乘客乘用的需要。

在製造安裝環節,針對部分電梯生產企業降低產品質量搶占市場的行為,《意見》規定,電梯生產企業不但要對電梯製造、安裝質量負責,還要做好在用電梯的跟蹤監測,為使用管理單位提供技術服務等。

在使用環節,根據法律,電梯所有權人應當對電梯的使用與管理負責。但住宅電梯一般是多業主共有,業主再委託物業公司對電梯實施管理,這樣物業公司即承擔電梯的使用與管理責任。

實際工作中,因業委會難以對物業實施有效監督,一些物業公司對電梯投入資金不足、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造成電梯加速老化、帶病運行等現象。特別是有的物業公司「以包代管」,錯誤認為將維保業務承包給維保單位,自己就不需要履行管理責任。對此,《意見》強調了電梯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管理人應保障電梯使用安全,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相關管理人員,對電梯做好日常檢查,對維保工作進行監督,做好值班,乘客困梯要及時安撫,及時通知維保單位實施救援等。

在維保環節,針對目前電梯維保企業規模水平參差不齊,存在部分維保企業低價競爭、偷工減料、流於形式等問題,《意見》強調了維保單位要保證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一方面要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另外還要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在得到電梯困人等信息後,快速到達現場實施救援。

問 老舊電梯如何整改

記者:老舊住宅電梯隱患多、整改資金難籌措,怎麼辦?

有關負責人:截至2017年底,我國使用超過15年的電梯約30萬台,佔全部在用電梯的5%。隨著時間推移,電梯老化問題還將集中顯現。經專項抽查發現,使用15年以上的老舊電梯故障明顯增多,甚至可能引發事故,對其進行大修、改造、更新,尤為必要。

然而,對老舊住宅電梯進行整改,錢從哪裡來是難點。一方面是專項維修資金提取困難,雖然便捷提取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用於電梯急修和更新改造的意見已經出台,但由於缺少具體可行的操作程序,資金使用缺乏有效監管,業主普遍擔心物業維保套取專項大修資金,電梯大修改造費用的使用依然較為困難;另一方面,許多老舊房屋,特別是早期售後公房、房改房、回遷房等房屋缺少維修資金,住戶普遍經濟能力較弱,靠住戶籌措經費較困難,資金問題難以解決。

本次《意見》要求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有關政策。一是暢通維修資金提取渠道,出台具體可行的操作程序,既要便利地提取維修資金,明確緊急動用維修資金程序,同時也要建立有效監管機制,防止惡意套取專項大修資金,打消業主的擔心;二是明確維修資金缺失情況下資金籌措機制,解決部分房屋維修資金缺失、電梯更新改造難的問題。例如有些地方將部分維修資金建立之前,沒有維修資金的房屋,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採取住戶出資、政府補貼的政策,解決電梯改造資金。

問 維保難題有啥新招

記者:《意見》提出「物聯網+維保」等新模式,與現有維保模式相比,有哪些改變?彌補了哪些不足?

有關負責人:現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這種規定的目的在於保障電梯能夠得到最基本的維護保養,但是難以適應不同質量水平、不同使用環境的電梯。例如,地鐵等公交樞紐中的電梯,其高負荷、大運量、長周期的使用條件要求保養的周期更短,而部分乘客密度低的專用電梯,維保周期則可以長一點。因此,採用技術手段對電梯進行實時狀態監測,實施有針對性的「按需維保」,是維保工作科學化發展的方向。

「物聯網+維保」是一種預測性維保,藉助物聯網手段准確了解電梯的運行參數和風險狀況,進而依據其風險狀況進行維護保養。「物聯網+維保」的按需維保模式目前已在南京、寧波等地開始試點,通過電梯遠程監測技術手段,試點實現物聯網線上檢查維護和現場保養維護相結合的按需維保模式,使電梯維保行業越來越向著人性化、科技化方向發展。

記者:電梯責任保險的加入能為維保行業帶來哪些改變?「保險+服務」新模式有何優勢?

有關負責人:責任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國已有10多個省質監部門聯合保監局制定本地電梯責任保險實施方案,其中電梯最多的廣東省電梯投保率達80%,很多電梯事故經保險及時賠付,有效救助了受傷害乘客。

有的保險機構推出了「保險+服務」新模式,主要做法是物業公司、維保單位、保險機構簽署三方合同,由保險機構統一招標選擇規模化、規范化的維保單位承擔維保任務,並根據維保質量支付維保費用。保險機構開發了信息化維保監控系統,維保人員通過手機APP進行維保,使維保過程更加公開透明,防止維保人員偷工減料。同時及時向業主公示維保信息,公眾可以通過掃描二維碼了解電梯維保工作情況。目前,「保險+服務」模式已在寧波、杭州、福州、天津等地區開展,累計承保電梯1000多台。

保險機構的參與,一方面能促進維保質量提升。從寧波市首批試點的12個住宅小區、537台住宅電梯情況看,維保計劃完成率達到100%,平均維保時間從以前的35分鍾延長到60分鍾,達到「按時保養、保養到位」。另一方面,利於降低社會成本。「保險+服務」模式提高了維保集中度,通過規模效應降低維保總費用,維保到位後,電梯大修改造周期延長,電梯使用總成本降低。

更重要的是,「保險+服務」新模式更加突出電梯使用管理的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電梯乘客與使用管理者的民事責任關系,充分運用市場化機制,實現電梯安全從依靠行政監管為主向社會綜合治理轉變,促進社會共治機制的形成。

物業有很大的責任。

⑶ 黨組主體責任落實不實,班子成員全面從嚴治黨意識不強的整改措施

一、市直部門黨委(組)落實主體責任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夠重視

一是傳統頑疾仍在。一些市直部門的觀念尚未適時轉變,仍然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紀委的事,抓發展才是黨委(黨組)的事,在履行這項重要職能和任務上當起了甩手掌櫃;或者沒有把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放在應有的地位上,把黨風廉政建設和部門業務發展割裂開來,存在「兩張皮」現象。

二是工作開展不平衡。有的部門單位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僅限於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既不主動,也不被動,始終保持不痛不癢的中庸態度;還有少數部門單位工作完全處於被動應付、敷衍塞責的疲軟狀態,工作始終推不上去。

三是實用主義較盛行。有的單位黨組織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懲處,輕預防;重形式,輕內容;重監督,輕引導,沒有想方設法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轉變機關作風、修正幹部思想、規范行業行為、打造部門文化的重要抓手。

(二)考核機制不夠完善

一是現有的考核體系本身存在不完備性。現有的考核指標大而統之,缺乏具體的量化標准和指標體系,定性多、定量少,軟性條款多、硬性條款少,共性指標多、個性指標少,責任制考核指標體系亟需調整和完善。

二是參與考核的主體較為單一。社會公眾、新聞媒體、非政府組織等體制外實體參與考核的途徑不多,社會評價機制不夠健全,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的途徑有待進一步拓展。

三是考核結果運用不夠。考核結果出來後,就被束之高閣,沒有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部門單位業務好壞及領導幹部實績高低的重要參考因素,考核結果運用范圍不廣、運用程度不高。

(三)責任追究難度較大

一是配套追責條款尚未出台。現有的責任追究條款散見於眾多單一性或專門性的制度規定中,需要追責時到處找依據或無處找依據。

一方面,是否需要追責缺乏實體性的規定;另一方面由誰追、由誰查處、追究哪個層級領導的責任等,缺乏程序性的規定。現有的追責制度,一定程度上尚缺乏可操作性、實用性和指導性。

二是責任追究方式較為單一、力度不夠。在追究主體責任時,因考慮到追責過重影響部門單位的整體工作,因此追責大多局限於函詢、約談等,在使用較重的處分檔次時,顧慮較多。

三是推動責任追究的社會氛圍尚未形成。一些市直部門單位存在一定的地方保護主義,以及社會上對黨風廉政建設中責任落實不力的寬容度較高,致使紀檢組織開展責任追究面臨的壓力和阻力較大,存在「不敢追究」、「不願追究」的現象。

二、市直部門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強化擔當意識,築牢思想防腐防線

強化政治意識,樹牢責任觀念。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嚴重失職」的責任意識。強化務實意識,推進責任落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市委「六點要求」,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全市黨風政風明顯好轉。強化示範意識,當好責任表率。在制度落實方面,切實做到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充分發揮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的表率作用。

(二)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考核

1、考核內容要科學有效

各地區各部門應再結合實際工作特點,確定考核的重點領域和重要方面。如那些掌握各種權力和資源的人或部門,更要作為考核的重點。

2、要擴大考核參與面。在考核過程中,則應既全面審視,又突出重點指標,定期考核與臨時抽查相結合,自查自糾與群眾評議相結合,不斷完善考核方法。當然,還可利用個別訪談、工作調研、實地考察等機會,做到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的日常督導。除了上級考核外,還要加大群眾評議的力度,加大群眾滿意度測評、網路調查、第三方評價結果在考核中的權重,增強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評價的廣泛性。

3、考核形式要多措並舉

黨風廉政建設千頭萬緒,錯綜復雜,因而考核方式要靈活多樣,方法要寬嚴適度。檢查和考核可採取組織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抽查等多種形式,也可以結合群眾舉報、新聞媒體的監督等方式進行。

(三)嚴格責任追究

責任追究是貫徹落實「兩個責任」的最後防線,守不住這個防線,「兩個責任」的落實就會流於形式、陷入空談。

1、建立「一案雙查」的責任追究制度,有案必追。

一是要在反對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上,發揮「一案雙查」的懲戒威力,凈化官場政治生態。二是要在查處「窩案」「串案」上,發揮「一案雙查」的懲戒威力。深挖一些腐敗官員的「後台」和「靠山」,堅決打掉其「保護傘」,讓腐敗分子無立足之地。三是要在整治「四風」等不正之風上,發揮「一案雙查」的懲戒威力。要堅決鏟除不正之風的生存土壤,使領導幹部對發生在身邊的腐敗不敢再默認和放縱,使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不敢再有恃無恐地發生。

2、合理運用追責結果,嚴格獎懲。

充分合理地運用追責結果,對於維護責任追究的嚴肅性和威懾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須建立嚴厲的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獎懲制度,把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對黨委(黨組)班子總體評價和對班子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3、責任追究要堅持原則敢於處理,執紀必嚴。

嚴格依照《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政策規定,對責任人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在違紀違法事件發生後,除了嚴格依照黨紀政紀規定處分當事人外,還要結合違紀違法案件情節的嚴重程度,追究相關領導疏於管理、失察失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落實的責任,嚴肅處理,決不姑息,以儆效尤。紀檢監察部門要將發生的情況在全單位通報,各部門安排學習,舉一反三,吸取教訓,確保真正把「一崗雙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確保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雙促進、雙豐收。

⑷ 地稅局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問題整改報告怎麼寫

一是思想認識不端正。一些部門主要負責人始終認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紀委(紀檢組)的事,黨委主要是提要求、聽匯報;有些黨組織負責人把「一崗雙責」的要求僅僅理解為自己作為班子負責人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對部下要求的不嚴,管理約束的不多;有的單位工作性質屬業務性單位,只片面注重業務工作,而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只是務務虛功,發幾份文件,開幾場會議,簽幾份責任書;這種認識使得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脫節;一些人認為紀檢監察組織查辦腐敗案件會影響單位發展,不重視、不理解、不支持紀檢監察工作;還有個別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意識淡化,對所管轄的單位缺乏監督檢查和有效指導,工作開展限於打個電話,提個要求,上報個材料,缺乏責任擔當,查辦案件、責任追究等主業荒廢,不同程度地存在監督工作失之於軟、失之於寬,甚至不敢監督、不願監督等情況。

二是主體責任不清晰。黨委(黨支部)是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責任主體,有的單位的負責人認為黨委只是領導主體,不是工作主體,造成黨委「只掛帥、不出征」的局面。在實際工作中一些黨委(黨支部)對上級紀檢監察組織的工作要求在理解上斷章取義,執行上有偏差,責任制的龍頭作用體現不夠,普遍存在以紀委的監督責任來代替黨委(黨支部)的主體責任,或者由紀檢監察組織來包辦黨委(黨支部)的主體責任,存在定位不準、責任不清等問題,沒有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一貫要求和政治責任擔當起來。工作方法老套、陳舊,缺乏創新。工作考核往往也交由同級紀檢監察組織包辦代替,落實責任制在一些部門處於「黨委掛帥、紀委出征」的狀態。

三是監督責任未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指出:「各級紀委協助同級黨委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依職責開展責任追究工作」。然而在具體工作中,紀檢監察組織在開展責任追究方面面臨較大壓力和阻力,存在不想追究、不願追究、不敢追究、難以追究的現象;責任追究手段常僅限於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和組織處理,較少給予黨政紀處分;部分紀檢監察組織對本單位的「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監督檢查不力,督促、巡查、指導所聯系單位抓好反腐倡廉建設和效能建設不到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參與的事務多、檢查多,甚至有的紀檢監察幹部分管了機關管理、項目建設、聯村聯戶、黨建、工青婦、行政執法、綜治維穩等多項工作,把紀檢監察工作看成了「副業」。

四是落實責任不到位。有的部門和單位制定落實工作任務的具體操作辦法不多,工作停留在老套路上,多年來,貫徹落實責任制的主要模式為:年初開會部署,下發文件責任分解,年終檢查考核;有的雖然制定了實施辦法,在責任制內容上,一些基層單位存在不結合本單位工作和崗位工作實際來擬定責任制內容的情況,基本是依葫蘆畫瓢,照搬照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最終導致責任制的落實只停留在表面上,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的情況。

五是廉政教育不明顯。有的部門自覺參與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勤政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從政道德教育的自覺性、積極性不高,還沒有在全社會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濃厚廉政文化氛圍,力度不夠、內容不深、堅持不力、效果不實。部分領導幹部和黨員群眾在認識上產生了錯覺,片面地認為黨風廉政教育年年抓,經常搞,但收效不明顯,進而認為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教育沒多大作用,有時花了很大力氣,然而投入產出比甚微。

六是制度落實不經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一項操作性較強的制度,對第一責任人、對分管領導及相關單位和部門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但在部分單位根本沒有系統地組織學習過《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談不上對責任制度的落實;有些部門雖然修訂出台了不少廉政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但要麼高高在上掛在牆上、要麼壓在櫃底不見天日,更談不上對照落實。有的在執行制度上時冷時熱、時緊時松,缺乏制度執行的長期性和持續性。

七是檢查考核不規范。檢查考核實質上由黨委變為紀檢監察組織,與責任制檢查考核的要求相背離,公眾參與途徑不夠,在考核結果的運用上也存在責任制考核結果與部門單位評先評優和領導幹部的獎懲、選拔任用脫鉤,存在干好乾壞一個樣的現象,考核結果起不了決定性作用。

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對策建議。

⑸ 如何整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的基層工作薄弱的問題

(一)強化宣傳教育,構築思想防線
思想教育是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是提高基層黨員幹部隊伍素質,築牢拒腐防變的重要內容。一是加強黨員幹部的道德教育,提升黨員幹部的整體道德水平,積極開展職業道德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個人品德教育活動,將道德教育作為教育培訓的必修課,樹立規矩意識,強化紀律觀念,加強黨員幹部的「官德建設」,營造大公無私、務實肯干、清正廉潔的氛圍。二是抓好警示教育和示範教育,利用身邊的廉政先進典型加以宣傳,加強黨員幹部自身行為規范,強化廉潔自律行為。充分運用反面教材進行警示教育,明確禁令,劃清紅線,使黨員幹部得到教育,警示自我。三是創新教育載體,加強廉政文化宣傳教育,在充分發揮傳統宣傳媒介作用基礎上,加強利用微博、微信、QQ等網路手段,宣傳廉政理念,樹立廉政風氣,增強廉政宣傳效果,充分挖掘當地文化資源和載體,創新教育載體,使廣大黨員幹部群眾成為黨風廉政建設的參與者,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廉政教育宣傳格局。
(二)強化制度建設,發揮規范效應
加強基層反腐倡廉機制建設,健全制度是重點,強化落實是關鍵。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突出制度的操作性,發揮制度的規范效應。一是完善村民委員會議事規則,落實「四議兩公開」,推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凡是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如村集體土地承包和租賃、村集體經濟收益使用、重大建設工程的承包、集體資產處置、村幹部的報酬、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等,必須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策,充分尊重群眾的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二是健全鎮村兩級財務監督制度,鄉鎮、村加強財務制度建設,細化監管機制,嚴格審批許可權。三是細化鎮村兩級政務、財務黨務等公開制度,實行決策、執行、監督過程花公開,按照群眾需求公開,突出公開重點,細化公開內容,將政務、財務、基層站所事務公開工作作為基層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規范公開程序,明確責任主體,嚴格責任追究。四是加強機關紀律建設,轉變機關作風。領導帶頭,率先垂範,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說一千道一萬不如自己干一干;完善制度,源頭治理,及時修正不符合實際的制度規范,強化規矩;加強督促,追蹤檢查,增強日常檢查督促,嚴格落實;強調考核,突出運用,將考核結果與評先評優、獎罰懲處、選撥任用等方面緊密掛鉤。
(三)強化監督機制,促使權力正確行使
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監督機制,加強對基層幹部的監督約束,促使其權力的正確行使。一是加強基層民主監督機制建設,充分基層自治主體作用,利用村務公開、民主評議和村民議事等形式加強對基層黨員幹部、村民自治組織的監督。二是實行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幹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予以經濟責任審計,正確評價幹部,審計結果要向群眾公開。三是發揮黨內監督機制,完善民主集中制,通過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落實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暢通溝通渠道,豐富黨員幹部群眾的監督機制,促進黨員幹部權力的正確行使。四是加強基層紀檢組織作用,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強化監督檢查,針對幹部升職調動、逢年過節、婚喪嫁娶以及子女升學、喬遷新居等不廉潔行為易發的特殊時期,認真落實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強事前監督。充分發揮出村民紀律監督小組的作用,及時向鎮紀檢組織反饋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信息,加強對基層黨員幹部的廉政監督。
(四)強化組織領導,突出統籌協調
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在黨員領導幹部,重點在各級黨組織,難點在責任劃分、狠抓落實。一是明確責任清單,強化責任落實。黨委和紀委要找准角色,定好位置,明確主體定位和職能定位,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分層定責、紀委專責原則,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明確好黨委在領導、教育、管理、督導、示範等方面的責任,落實好紀委「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突出主業主責要求,強化監督職責。結合基層實際,黨委、紀委梳理職責清單,細化責任內容,明確分工,強化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可偏頗,二者並重,必須相互協調、同向同進。二是構建鎮、村、組三級信訪網路機制,實行定期排查制度,及時收集基層幹部違紀苗頭性、傾向性信息,提前介入,進行警示提醒,對群眾的各類信訪件,要及時處理,把問題消除在萌芽中。三是加大查處力度。通過「亮權示險」,嚴查違法違紀案件,特別是涉農資金發放、涉農管理收費、征地拆遷等與群眾高度關切的領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違法亂紀者絕不手軟,樹立清正廉潔之風,營造務實為民之象。

⑹ 主體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一、市直部門黨委組落實主體責任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思想認識不夠重視一是傳統頑疾仍在。一些市直部門的觀念尚未適時轉變,仍然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紀委的事,抓發展才是黨委黨組的事,在履行這項重要職能和任務上當起了甩手掌櫃;或者沒有把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放在應有的地位上,把黨風廉政建設和部門業務發展割裂開來,存在「兩張皮」現象。二是工作開展不平衡。有的部門單位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僅限於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既不主動,也不被動,始終保持不痛不癢的中庸態度;還有少數部門單位工作完全處於被動應付、敷衍塞責的疲軟狀態,工作始終推不上去。三是實用主義較盛行。有的單位黨組織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懲處,輕預防;重形式,輕內容;重監督,輕引導,沒有想方設法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轉變機關作風、修正幹部思想、規范行業行為、打造部門文化的重要抓手。二考核機制不夠完善一是現有的考核體系本身存在不完備性。現有的考核指標大而統之,缺乏具體的量化標准和指標體系,定性多、定量少,軟性條款多、硬性條款少,共性指標多、個性指標少,責任制考核指標體系亟需調整和完善。二是參與考核的主體較為單一。社會公眾、新聞媒體、非政府組織等體制外實體參與考核的途徑不多,社會評價機制不夠健全,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的途徑有待進一步拓展。三是考核結果運用不夠。考核結果出來後,就被束之高閣,沒有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部門單位業務好壞及領導幹部實績高低的重要參考因素,考核結果運用范圍不廣、運用程度不高。三責任追究難度較大一是配套追責條款尚未出台。現有的責任追究條款散見於眾多單一性或專門性的制度規定中,需要追責時到處找依據或無處找依據。一方面,是否需要追責缺乏實體性的規定;另一方面由誰追、由誰查處、追究哪個層級領導的責任等,缺乏程序性的規定。現有的追責制度,一定程度上尚缺乏可操作性、實用性和指導性。二是責任追究方式較為單一、力度不夠。在追究主體責任時,因考慮到追責過重影響部門單位的整體工作,因此追責大多局限於函詢、約談等,在使用較重的處分檔次時,顧慮較多。三是推動責任追究的社會氛圍尚未形成。一些市直部門單位存在一定的地方保護主義,以及社會上對黨風廉政建設中責任落實不力的寬容度較高,致使紀檢組織開展責任追究面臨的壓力和阻力較大,存在「不敢追究」、「不願追究」的現象。二、市直部門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的對策建議一強化擔當意識,築牢思想防腐防線強化政治意識,樹牢責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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