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經濟鄉村法治鄉村文化鄉村治理
A. 五中全會提出十四五時期五條原則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即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系統觀念。
這「五個堅持」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實踐經驗的升華,是我們黨對我國發展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對於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具有重要意義。
我們要切實遵循「五個堅持」的重要原則,將其貫徹到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中,抓住機遇、不懈奮斗,努力將全會描繪的宏偉藍圖變為現實。
(1)鄉村經濟鄉村法治鄉村文化鄉村治理擴展閱讀:
全會提出了「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這就是:
1、經濟發展取得新成效,在質量效益明顯提升的基礎上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增長潛力充分發揮,國內市場更加強大,經濟結構更加優化,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農業基礎更加穩固,城鄉區域發展協調性明顯增強,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2、改革開放邁出新步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完善,高標准市場體系基本建成,市場主體更加充滿活力,產權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公平競爭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
3、社會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產業體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中華文化影響力進一步提升,中華民族凝聚力進一步增強。
4、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5、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分配結構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斷提升,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衛生健康體系更加完善,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
6、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國家行政體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發揮,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顯著提升,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能力顯著增強,自然災害防禦水平明顯提升,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國防和軍隊現代化邁出重大步伐。
B. 新農村建設包括哪些內容
內容介紹:
(1)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經濟建設,主要指在全面發展農村生產的基礎上,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
(2)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政治建設,主要指在加強農民民主素質教育的基礎上,切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建設和農村法制建設,引導農民依法實行自己的民主權利。
(3)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文化建設,主要指在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的基礎上,開展多種形式的、體現農村地方特色的群眾文化活動,豐富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
(4)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社會建設,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公共事業投入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農村的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加強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以期實現農村幼有所教、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願望。
生產發展,是新農村建設的中心環節,是實現其他目標的物質基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廈,經濟就是這幢大廈的基礎。如果基礎不牢固,大廈就無從建起。如果經濟不發展,再美好的藍圖也無法變成現實。
生活寬裕,是新農村建設的目的,也是衡量我們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農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農村建設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果。
鄉風文明,是農民素質的反映,體現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只有農民群眾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斷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學,形成家庭和睦、民風淳樸、互助合作、穩定和諧的良好社會氛圍,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蓬勃發展,新農村建設才是全面的、完整的。
村容整潔,是展現農村新貌的窗口,是實現人與環境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新農村呈現在人們眼前的,應該是臟亂差狀況從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民安居樂業的景象。這是新農村建設最直觀的體現。
管理民主,是新農村建設的政治保證,顯示了對農民群眾政治權利的尊重和維護。只有進一步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讓農民群眾當家做主,才能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真正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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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實質: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質是農村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全面進步,以推動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進程。
1.農村要毫不動搖地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2.農村要從實際情況出發,採取符合自身發展的措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
3.堅持對內進行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外堅持開放,充分吸收和利用外來的資金、人才以及一切可利用的先進文明成果來發展自己;
4.要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
C. 為什麼說農村是法制建設的薄弱環節
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廣大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明顯增強,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成效顯著,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
自開展全民普法教育以來,農民的法律、權利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農民知道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總體來看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還處於較低水平,農村法制宣傳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廣大農民對法律的需求進一步加大,學習積極性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農村普法宣傳仍是法制教育的薄弱環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國家「五五」普法20多年的發展進程,在明確提出「法律進鄉村」的大背景下,人們對於法律的了解還是有了一定的提高,更多的農民百姓認識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他們需要更多的法律化解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糾紛,促使其學習積極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農民接受法制學習教育的機會總體來看還是比較少,農村法制宣傳存在「死角」
,農民日益增長的法制需求與落後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著比較突出的矛盾。
(二)農民對法律的認識不到位,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意識淺薄。
大多數的農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更多的人認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權利的實現,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為的發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我們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選票,候選人用金錢「買選票」的事情屢屢發生。他們不知道這樣濫用自己權利的後果是導致選舉結果並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損壞自己的利益告終,而這種權利、義務意識的淺薄最終不能達到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
(三)農民法律維權意識存在誤區。覺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維權的手段,特別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徵用賠償等問題上更是望而卻步。由此造成許多本可以通過法律訴訟、司法調解等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演變成了信訪問題。法律意識維權上的這一誤區直接造成對政府的信賴往往勝過對法律的信賴,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訪的工作量以及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三、問題存在原因
(一)主觀原因:1、農民群眾本身文化素質相對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村民對於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更多的農村村民特別是農村青壯年湧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而這樣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識字的占據了絕大多數,他們不懂法律並且法律意識相當薄弱,所以這樣的農村村民較少參與普法活動。正是由於他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對法律缺乏信任感,從而不會應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2、鎮、村雖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但法制宣傳作為一種「軟指標」做與不做在短時期也沒有明顯的效果。在一些村幹部中,他們本身的法律知識就相當的薄弱,更別說讓其帶頭學法了。所以少數地方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應付檢查上。
(二)客觀原因:1、封建文化思想在農民百姓腦中已根深蒂固。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於法的思想難以根除。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農民對國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強制性的一面,認為法律的主要職能是鎮壓,而相對忽略了法律同時還具有權利保護的一面。長期以來,就形成了政府的權利大於法律的思想認識。這種法律制度與封建文化思想之間的鴻溝,阻礙了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2、法制宣傳隊伍力量薄弱,經費缺乏。
目前農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鄉(鎮)司法所進行。全國農村人口占據全國總人口的80%,如此龐大人口的法制宣傳任務,僅僅讓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擔負,
普法職能存在嚴重不足。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法律維權意識的薄弱現象,影響農民百姓對法律的深入了解。
另外由於普法經費的缺少也影響著普法宣傳工作。
3、普法宣傳的形式單一,內容缺乏針對性。
首先,農村普法的方法比較單一,大多時候還是採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於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響他們不一定能夠理解。其次,內容缺乏針對性表現在,沒有對不同地區的農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識進行認真的分類。
D. 新農村建設的具體內容都有什麼
具體內容:
1.經濟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經濟建設,主要指在全面發展農村生產的基礎上,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民的富裕,努力縮小城鄉差距。
2.政治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政治建設,主要指在加強農民民主素質教育的基礎上,切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建設和農村法制建設,引導農民依法實行自己的民主權利。
3.文化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文化建設,主要指在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的基礎上,開展多種形式的、體現農村地方特色的群眾文化活動,豐富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
4.社會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社會建設,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公共事業投入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農村的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加強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以期實現農村幼有所教、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願望。
新世紀以來,新農村建設有了新的社會內容。其中"三農問題"反復被黨中央列為工作重點。2007年之後又先後出現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面免除農業稅"等社會熱點話題,在新的歷史時期不斷尋求新的問題切入點、新的解決方案是黨給我們交出的新的答卷。
5.法制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法制建設,主要指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同時大力做好法律宣傳工作,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理念完善我國的法律制度。
進一步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的覺悟和能力,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整體建設。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依法進行,因此把保障農民利益和維護農民權利的相關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是依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必然要求。
盡管憲法和法律對公民的權利和利益作了許多規定,但是在具體的法律制度方面,尤其是涉及農民切身利益法律制度方面還多有不完善之處而仍需大力加強,所以國家高度重視農村的法制教育與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認知。
(4)鄉村經濟鄉村法治鄉村文化鄉村治理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反映一定時期農村社會以經濟發展為基礎,以社會全面進步為標志的社會狀態。
具體而言,所謂「新農村」包括5個方面,即新房舍、新設施、新環境、新農民、新風尚。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范疇。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設各具民族和地域風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設要符合「節約型社會」的要求。
要完善基礎設施建設,道路、水電、廣播、通訊、電信等配套設施要俱全,讓現代農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態環境良好、生活環境優美。
尤其是在環境衛生的處理能力上要體現出新的時代特徵;使農民具備現代化素質,成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的「四有農民」;要移風易俗,提倡科學、文明、法治的生活觀,加強農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背景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是一個新概念,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曾多次使用過類似提法,但在新的歷史背景下,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更為深遠的意義和更加全面的要求。
新農村建設是在我國總體上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新階段後面臨的嶄新課題,是時代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在農村,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沒有農村的小康,就沒有全社會的小康;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
世界上許多國家在工業化有了一定發展基礎之後都採取了工業支持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發展戰略。我國國民經濟的主導產業已由農業轉變為非農產業,經濟增長的動力主要來自非農產業,根據國際經驗,我國現在已經跨入工業反哺農業的階段。
因此,我國新農村建設重大戰略性舉措的實施正當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