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把關不嚴如何整改
Ⅰ 監理把關不嚴對現場缺乏有效控制如何整改
1、按照國家法律來說,甲方監理是平等的,監理有時還附有監督甲方是否存在不法行為的義務。事實上除了在政府工程中,監理在甲方面前都是低人一等的,因為要從甲方拿錢嘛。現在很多甲方都在與監理簽訂合同的時候對監理附加了一系列苛刻的要求,關系好的時候監理犯點小錯誤,甲方不會追究,關系差時監理日子很難過。甲方動不動就說換人換監理單位,事實上換監理單位存在一定的操作難度,工程很多手續都需要重報,後進的監理也需要對工程有個熟悉的過程,因此對工程的進度、質量存在一定的問題。
2、對監理的管理,首先必須在監理合同上明確註明監理的范圍、權利、義務(通用條款裡面都有,但需在附加條款中更加明確,附加一些對監理單位、人員的具體要求,比如說對監理人員資質、上班時間、進度款的支付,監理在違反了合同進行怎樣的處罰等)。現場監理工資一般比較低,因此存在對工程質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工程簽證把關不嚴,以求從施工單位換取好處等行為,這塊需要甲方與監理公司老總多溝通,明確甲方的態度。
3、提高甲方的個人能力,在工程領域有過硬的技術。在某些問題上要有自己的想法及處理方案,以防監理、施工單位聯合對甲方下套。
4、在日常施工中,多與監理、施工單位甚至是工人多溝通。避免信息蔽塞。要知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也不是鐵板一塊,也會有矛盾,多溝通有助於甲方及時了解現場情況。
5、避免發出一些不規范甚至是違法的行為。若是領導不懂非要你做出一些違法法律的事情,你的將領導的話在在你們的內部會議上隱晦的提出,對施工單位下達指令的時候不要以你個人的名義。
6、對於施工單位的請客送禮要斟酌。我認識的一個做甲方的,就是因為收受了施工方的禮金被監理發現了,從而求著一個20歲的小監理,從此不再敢管監理。
7、有必要了解監理公司跟甲方的領導是什麼關系。現在雖然是搞什麼招投標,但沒有關系的話根本就沒的份,所有不管施工單位還是監理單位都有人與甲方的領導比較熟。對於有些事情要三思。
8、確實要換監理人員或者換監理單位,也的在甲方領導面前慢慢吹風,以讓領導形成慣性思維。若你貿然提出,很容易引起領導的反感,可能出現監理沒走,你自己先走的局面。
Ⅱ 財務審核把關不嚴個人檢討書
對照你的工作職責,找出審核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今後要加強的內容。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專在此向屬您遞交這份關於我財務工作疏忽的說明以及相關檢討,以表達我對自己財務工作疏忽:
如今,我的錯誤已是不爭事實,我並不想說說出什麼緣由、借口來掩蓋錯誤。以下是我針對自己錯誤做出深刻的檢討和改正措施:
第一,通過這次錯誤的反省,今後對待今後的財務工作,自己一定要萬般謹慎,細細把關自己的每個工作環節。
第二,造成我此次工作錯誤的原因之一是這幾個月廠房搬遷過程中,事情繁瑣。為此,我今後必須刻苦努力工作,好好磨練自己的工作業務。
第三,我今後一定加強自身的責任意識,認真、深刻地了解自己的財務工作,全心全意肩負起這份工作責任,今後我要以踏實工作,努力從事,讓自己這份財務工作責任感得到最好體現。
在此,我發誓今後我一定要積極努力地改正錯誤,以踏實、負責的態度投身於財務工作當中,盡最大努力做好工作,以長期的認真負責工作,慢慢彌補因為本次工作失職給給貴單位及貴單位領導造成的影響。
此致:
非常抱歉!
Ⅲ 防火門自開,關閉不嚴怎麼整改
看時不是閉門器壞了,還有事不是門本身有問題,不如反彈什麼的。
Ⅳ 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管理不嚴不實的問題這么整改
強調管理與創新的重要性。沒有範文。以下供參考,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所以應該寫好幾點: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總結的基本要求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3.經驗和教訓。為了便於今後工作,必須對以前的工作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並形成理論知識。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基本不誇大,缺點基本不縮小。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語句通順,容易理解。3.要詳略適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突出重點。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總結的基本格式: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與日期。
Ⅳ 如何申辦教育培訓機構
教育機構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應該到教育部門辦理許可。
1、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
3、申請正式設立的報告。
4、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5、審批完畢,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辦學許可證。遞交申請籌辦的辦結時限為30日,申請正式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條件
1、主辦(法人)和管理人員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學校負責人、業務負責人應當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大專以上學歷;國營學校的工作人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2、有與學校規模和水平相適應的專職和兼職教師,教師總數不少於6人,其中專任教師不少於2人。聘用的教師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教學資格和學歷,其中開辦高中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應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和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3、有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穩定、集中、安全的建築,周圍環境符合學校要求,教學辦公樓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租賃期限不少於三年。
4、注冊資本不低於10萬元,由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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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教育機構需注意:
教育機構的培訓內容不得超過國家相應課程標准,培訓班必須與學生成績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縣(區)中小學同期水平。
教育機構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學科等級考試、競賽和排名學生們。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外服務,由學生及其家長自願選擇,嚴禁以課余服務名義收費。
Ⅵ 如何防範和處理醫療糾紛
一、防範方法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2、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
4、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5、實施知情同意,醫院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都要防範醫療爭議,自始至終都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通過告知明確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轉歸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性,明確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
二、解決途徑
醫療民事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一樣,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屬民法的調整范疇。根據 「私法自治」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國家不予干預,因此,雙方當事人可以就醫療糾紛進行協商,也可以進行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
從理論上講,醫療合同糾紛也可進行仲裁解決,但仲裁解決醫療糾紛還不受重視。國家對醫療民事糾紛的干預表現為民事訴訟,需要當事人起訴才能發生。也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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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法律法規: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為了將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國務院制定本條例,從制度層面推進醫療糾紛的依法預防和妥善處理,著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促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條例》明確提出開展診療活動應當以患者為中心,加強人文關懷,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范,恪守職業道德。通過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強化醫療服務關鍵環節和領域的風險防控,突出醫療服務中醫患溝通的重要性,從源頭預防醫療糾紛。
《條例》明確了醫療糾紛處理的原則、途徑和程序,重點強調發揮人民調解途徑在化解醫療糾紛上的作用,並從鑒定標准、程序和專家庫等方面統一規范了訴訟前的醫療損害鑒定活動。
《條例》對不遵守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虛假鑒定結論和屍檢報告、編造散布虛假醫療糾紛信息等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Ⅶ 發展黨員程序不規范應該怎樣處理
處理方式:
1、對採取弄虛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發展的黨員一律不予承認。
2、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第五章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二十九條各級黨委必須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情況,地(市)、縣委每半年要檢查一次,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每年要檢查一次。檢查的結果要及時上報,並向下通報。
第三十條各級黨委組織部每年要向黨委和上級黨委的組織部門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和發展黨員工作計劃。要如實反映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對違反黨章規定現象的查處情況。
第三十一條縣以上黨委和組織部門要重視對組織員的選拔、配備和培訓,充分發揮他們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條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一定要嚴肅查處。違反黨章規定而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並在支部大會上公布。上級黨組織要對有關責任者批評教育,違犯黨紀的應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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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黨員要求:
一是堅持以黨章為依據,充分體現黨章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體現從嚴要求,對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考察。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針對在流動人員中發展黨員等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四是總結實踐經驗,把各地區各部門創造和積累的成熟做法和經驗吸收進來。
五是強化黨組織責任,嚴肅工作紀律,切實發揮黨組織把關作用。六是注重務實管用,既增加相關規定,又從實際出發簡化一些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