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組織
(一)打擊
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要環節,是落實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通過打擊,可以發揮震懾的威力,狠煞嚴重犯罪分子的氣焰,有力地遏制嚴重刑事犯罪。為此,必須長期堅持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採取依法從重從快懲處的政策,必要時在全國范圍或較大區域內開展對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集中統一的打擊行動。這一行動,多數情況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當地社會治安情況出發,主動地和有節奏、有準備、有重點地開展集中打擊或專項斗爭。
(二)防範
積極的預防工作,是減少各種治安危害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應對廣大社會成員進行治安形勢和違法犯罪發展趨勢的教育,提高其治安防範意識。要在社會各個方面健全治安防範制度,加強預防設施的建設,檢查、堵塞各種治安漏洞。要建立預警制度,通過治安信息的收集與分析,不斷提高對治安危害的預見性,加強超前控制。
(三)教育
圍繞治安問題開展的社會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防止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多層次的。一是全社會普遍進行的正面教育,如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紀律教育等。二是為防範治安危害進行的有針對性的教育,對可能釀成違法犯罪、治安事件、治安事故的因素有重點地開展教育工作。三是對造成治安危害的有關人,在執法過程中進行的教育工作。四是制裁後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少年教養及執行治安處罰以後的人員的幫教工作,使他們記取教訓,不再重犯。防治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有廣泛群眾性的思想工作,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發動各個部門,特別是宣傳、教育、新聞、出版等部門以健康的、進步的思想佔領思想陣地,並且加強宣傳教育的組織工作,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細,促進消極的、破壞的因素轉化為積極的、健康的因素。
(四)管理
加強行政管理是減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礎工作。通過管理堵塞漏洞,發現違法犯罪,提高公民的治安意識,建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強制性,又有行政說服性。必須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文明管理,同時努力發展群眾的自治管理。除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之外,抓好其他方面的行政管理,如市場、工商、財貿、稅務、衛生、海關、教育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也可以大量地減少治安問題的發生。
(五)建設
加強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規范建設,是落實綜合治理的關鍵。所謂「治理」,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建設」,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程的一項積極措施。因此,應是邊治邊建,治中有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就是要使全社會,特別是有關的各級領導,用科學的綜合治理的理論與知識武裝起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建設,就是抓緊整頓建設好辦事機構和城鄉基層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規范建設,是要建立健全有關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體系。這三方面的建設要同步進行,以取得治理工程的整體效能。綜合治理社會工程的建設是長期任務,必須有長期規劃,堅持不懈地進行。
(六)改造
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監獄和勞動教養管理機關要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不斷地提高教育改造質量,實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動員全社會參與和支持改造工作。
B. 社會綜合治理
請參考:
(一)完善矛排調處工作機制 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認真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及時化解各類矛盾。一是健全工作機制;以司法所為依託,整合力量,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各村(社區)要建立每季度集中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制度,實行排查調處工作零報告。二是突出工作重點;深入排查影響工程建設的矛盾糾紛,及時化解涉及重點工程的矛盾,梳理涉及企業停工破產、拆違控違等引發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和問題。 (二)加強和完善重點人群的社會管理
一是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組織網路,調整充實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依託社區構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平台,配備充實協管人員。大力推進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認真開展流動人口清理登記,全面准確地掌握流動人口基本信息。堅持「以房管人」,加強對出租房屋治安檢查,解決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等突出現象。二是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工作。加快推進幫教安置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工作,逐步實現刑釋解教人員管理信息化。三是加強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和權益保護。綜合運用教育、服務、管理、幫教和環境優化等多種手段,堅持一般預防和重點預防相結合,努力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三)扎實推進平安建設 鞏固平安創建成果
一是推進行業平安建設。深化行業和系統平安創建活動,把平安建設向更多部門、行業延伸,不斷擴大平安建設覆蓋面,提高平安創建質量和水平。二是加強鎮維穩綜治辦建設。配齊配強綜治工作領導和專職工作人員,整合綜治、信訪、司法、民政、武裝等部門力量,成立綜治工作中心。三是推進社區維穩綜治工作站建設。配齊配強社區維穩綜治站信息員,建立社區警務室,成立專兼職群防群治隊伍。四是加強綜治規范化建設。完善工作例會、信息報送、資料台帳、考核獎懲等有關制度,規范綜治工作。
(四)加強嚴打整治體系和治安防範體系建設 始終保持對嚴重暴力犯罪及「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高壓態勢,維護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一是完善治安形勢分析評估機制。加強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及時分析評估治安形勢。對排查出的治安問題,登記造冊,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實工作責任。二是深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在各村(社區)大力推廣物防和技防設施,實施「平安衛士」、警連心」農村技防工程。在城區繼續推廣以電子視頻監控、防盜報警為主的技防設施,重點做好城鄉結合部和重要路段及重點場所的技防設施建設。
(五)強力推動「兩新組織」健康快速發展
推動非公有制建立健全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兩新組織」健康發展,落實非公有制組織內部安全穩定法人責任制,開展綜治進非公有制組織活動,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健全完善統一登記、分類管理、行業指導綜合監管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少數民族信教群眾的服務管理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的綜合治理
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層基礎,加強全鎮社會管理工作網路建設,建立統一高效便民利民的綜治工作中心平台。在鎮區中市和舊縣進行社區資源整合,提升社區功能試點,建立健全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服務機制。落實社會管理工作責任,完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組織機構,強化考核獎懲。
(七)加大維穩綜治工作的宣傳力度
一是加強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工作。加強以平安建設為主題的綜治宣傳,提高平安建設的群眾知曉率和參與率。二是組織開展好綜治宣傳月活動;三是辦好《綜治工作簡報》,及時向縣綜治委上報有價值的綜治工作信息。
(八)建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制度
強化綜治責任,完善目標管理,充分發揮綜治成員單位的作用,堅持綜治委會議制度、委員述職等制度。加大綜治考評力度,將重點工作任務細化分解,設定指標,分年中、年末兩次考評,總分平均值為年終排名分值。對在年度考核最後一名的村(社區)實行「籠子」管理,連續兩年最後一名實行「一票否決」,年度考核倒數第二的村(社區)實行重點管理,連續兩年到數第二實行「籠子」管理。鎮綜治委對各成員單位和村(社區)要實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對在上級檢查中獲得好評的村(社區)、單位,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經費支持,當年目標考評前三名的村(社區),由鎮黨委、政府給予表彰。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C. 什麼是綜治工作
綜治工作是綜治維穩工作的簡寫。
綜治維穩工作是新時期政府的一項工作,目的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有一個和諧安寧的生活工作環境,它包括打黑掃黑、消化社會矛盾、反恐等工作。

(3)綜合治理組織擴展閱讀:
工作任務:
一,是落實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分階段工作計劃。
二,分析和判斷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和新趨勢,為黨委和分局的決策提供依據。
三,是組織開展「社會保障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預防與調解,聯合問題管理,關鍵工作聯合物流,基層和平共創,關鍵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四,是接受群眾來信,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按照群眾程序解決或組織有關部門處理,監督案件的完成等工作。
五,組織流動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服務,防止青少年犯罪,囚犯安置和援助,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教育和整頓,建設國家安全人員防線,禁毒和反邪教。
6,組織法制,綜合管理,安全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合幹部和群體防衛組織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
7,組織和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和平創建活動。
8,監督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對會員單位,農場和社區的綜合治理進行評估和處罰。
D. 綜治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二、分析研判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新動向,為黨委、分局決策提供依據。
三、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防合調解、突出問題聯合治理、重點工作聯勤聯動、基層平安聯合創建、重點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常態長效機制。
四、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組織相關部門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五、組織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六、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治幹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
七、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八、督促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對綜治成員單位和農場、社區綜治工作的考核獎懲。

(4)綜合治理組織擴展閱讀
綜治的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91年2月19日做出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對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都做了詳細規定。
這是中央首次以綜合治理為主題向全國發出的正式文件。同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名義,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問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E. 綜合治理都包括哪些內容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一)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二)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四)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減少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實責任,明確措施。
(五)加強基層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單位要層層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重點。推行各種形式的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幹部責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使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積極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和就業安置,採取多種渠道為他們解決生活出路問題,以利於對他們的改造和幫教,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二、綜合治理的解釋
1、綜合治理是黨和國家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戰略方針,也是預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正確而有效的途徑。
2、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政法機關為骨幹,依靠人民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綜合運用法律、政治、經濟、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種手段,懲罰犯罪,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失足者,預防犯罪,達到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目的。
三、綜合治理的目的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為全面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年規劃及「八五」計劃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5)綜合治理組織擴展閱讀:
綜治「三防」:人防、物防、技防。
1、人防、物防和技防是安全防範的三個范疇。人防和物防是古已有之的傳統防範手段,它們是安全防範的基礎。
2、人防、物防顧名思義就是通過人力,物力進行安全防範,比如人員巡邏,站崗等等防範措施。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這些傳統的防範手段也不斷融入新科技的內容。物防就是物理防範,由能保護防護目標的物理設施,如門、窗、櫃等構成,主要作用是阻擋和推遲罪犯作案。
3、技防則是通過現代科學技術進行安全防範,比如電子監控,電子防盜報警等等技術手段。
F. 綜治辦的職責是什麼
1、負責統籌綜合治理全面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區綜治辦制定的各項規章和任務落實,研究制定街道轄區內社會治安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和開展社區、校園、單位等平安建設方面工作;
3、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綜治進社區、進校園、進單位工作,大力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先進典型,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激發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

(6)綜合治理組織擴展閱讀:
綜治辦主任崗位職責
1、主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轄區實際制訂實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3、組織協調各部門和轄區單位抓好轄區內綜治維穩工作,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4、定期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整治治安突出問題,防止問題擴大化,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G.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一)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二)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7)綜合治理組織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方針。要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防範,重在治本。
《意見》指出,打擊犯罪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必須毫不動搖地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整治治安混亂的地區,解決突出的治安問題。各級政法部門要把「嚴打』』落實到各個執法環節,把集中打擊、專項整治和經常性打擊緊密結合起來。
要重點打擊有組織犯罪和帶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流氓惡勢力犯罪,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打擊盜竊、搶奪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嚴重經濟犯罪。
H. 綜合治理包括哪些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1、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和前提條件。要堅持經常性打擊和集中打擊相結合、集中打擊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方針,深入持久地開展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動。 2、防範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要廣泛發動和組織群眾,採取各種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隱患。特別要大力疏導、調解各種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避免矛盾激化。加強居民區樓院的安全防範設施。廣泛組織黨員、幹部和群眾參與居住地的治安防範,健全群防群治機制。 3、教育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礎工作和戰略性措施。要在人民群眾中廣泛深入、扎實開展普法教育和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共青團、工會、婦聯、青少年保護辦公室要與學校、家庭密切結合,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做好後進青少年、輕微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4、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減少社會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認真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對廢舊物品收購、旅店、娛樂場所等行業的管理,對集貿市場的管理和對金庫、重要物資倉庫等要害部門的管理。 5、建設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健。要大力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群眾中去。要建立健全各種治安防範制度。特別是要普遍推行各種形式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6、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在綜合治理的主體方面,明確了不是一個部門或一個團體,而是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和依靠各個部門和人民團體,依靠全社會的力量,發動和組織億萬群眾關心和參加社會治安工作,即全黨動手,全民動手,齊抓共管。第二,就治理方法和手段來說,要充分發揮政治、經濟、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種手段來整治社會治安。第三,就通過治理所要達到的目標來說,不但要打擊犯罪,而且要改造罪犯,挽救失足者,控制和減少犯罪的因素和條件,預防犯罪,減少犯罪,爭取社會風氣、社會治安的穩定好轉。
I. 請問綜合治理辦是什麼機構
綜合治理辦是政府機構.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工作:以制度的形式說明
(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責任制度
1、認真踏實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確保社區一方平安。
2、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採取要實有效措施,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最大限度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3、建立、健全、完善本地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和組織網路,切實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網路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
4、 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特別對從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源的安全監控一定要
重點加強,並視情採取相應的果斷措施。
5、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有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生產的意識,強化安全生產技能。
6、發現安全生產隱中性 安全傷亡事故發生時,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趕赴現場,組織力量,迅速採取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事故的責任查處。
7、結合本地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按生產發展需求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不斷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總結經驗,找出症結,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牢牢把握安全生產主動權。
(二)、外來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1) 協調警署、工商、衛生、勞動、計劃生育等有關職能部門,有計劃、有重點開展對外來流動人員的管理、教育、服務工作。
2) 按證件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其按時辦理、暫住證、健康證、計劃生育驗證、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做到保護合法,取締非法,打擊違法。
3) 大力開展外來流動人員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和資源,尤其是利用好社區法制學校的平台和載體及「千校百萬」的教育培訓形式,提高他們的法制意識。
4) 加強房屋租賃治安管理,凸現「落腳點」的管理,牢牢抓住管理的「牛鼻子」促進房屋出租者按法、按規定出租房屋,做到「誰出租誰負責」,協助管理部門搞好各項工作。
5) 定期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整治檢查,對有突出治安問題的外來流動人員聚集地,作為治安復雜地區開展重點整治,取得明顯效果,讓居民群眾滿意和有安全感。
6) 貫徹管理與教育相結合;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工作方針,為外來流動人員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和計生、衛生等服務,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三)、刑釋解教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1、 對服刑、在教教人員回歸社會前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思想教育、就業技能培訓;
2、 引導、扶持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就業。
3、為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提供咨詢服務:
1)如何申報戶口?
憑《刑滿釋放人員證明書》(副書)或《解除勞動教養人員證明書》(正頁)並攜帶戶口薄、本人近期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辦理申報戶口手續。
2)如何進行失業登記和辦理《勞動手冊》?
進行失業登記時需攜帶戶口簿、本人身份證、一寸證件照3張、《刑滿釋放人員證明書》或《解除勞動教養人員證明書》。勞動手冊在按規定辦理了失業登記後由街道、鎮勞動服務所發給。
3)如何申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申辦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具備一定的經營資金,並持有本人失業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工商部門書面提出申請。
4)如何申請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本人或家庭成員人均生活低於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救助條件的;可以書面申請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所在地街道、鎮社會救助管理所申請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四)、司法、信訪綜合服務窗口工作制度
1、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提高市民法律素質。
2、預測、預排、預報社區矛盾糾紛信息,並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解決措施。
3、疏導、調處、協調社區內糾紛矛盾,積極維護社區穩定。
3、 受理社區居民來信來訪方面的請求事項。
4、 提供法律咨詢,辦理社區居民和單位的有關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事項。
5、 做好社區內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助工作。
6、 做好「110」司法、公安聯動接處警工作和「12348」電話法律咨詢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法律援助是指國家對某些經濟困難或特別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的一項司法救濟制度。
二、 律援助對象:
1、 徐匯區內未成年孤兒、社會孤老、經濟特困老人及殘疾人員;
2、 徐匯區內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有物質困難條件的居民;
3、 徐匯區內其他不能夠支付聘請律師或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的法人和居民;
4、 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刑事訴訟中由法院指定刑事辯護的被告人。
三、 法律援助的范圍:
1、刑事案件;
2、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的法律事項;
3、因公受傷害請求賠償的或請求合法待遇的法律事項;
4、盲、聾、啞和其他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權賠償的法律事項;
5、請求發放撫恤金、救濟金的法律事項;
6、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案件;
7、 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
(六)社區矛盾調解中心工作制度
一、受案范圍:
本街道、鎮轄區內,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糾紛矛盾;
1、因婚姻家庭、房屋、鄰里關系、債務、損害賠償等公民之間有關人身、財產權益引發的較疑難、復雜的民間糾紛;
2、群體性糾紛;
3、突發的、易激化糾紛;
4、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主動要求調解的其他糾紛.
一、 調解申請應當符合的條件:
1、申請調解的糾紛屬於人民調解受案的范圍;
2、有明確的調解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3、有明確的調解請求和糾紛事實,證據確鑿
J. 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包括哪些
社區綜治站是街道綜治辦的參謀和助手,具體負責本社區及企業的平安創建和綜治工作。其主要職責任務是:
1、法制宣傳。結合形勢和任務,充分利用會議、板報、有線廣播、宣傳櫥窗等,進行常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幹部群眾法制觀念和道德水準;
2、治安防範。全面落實社會治安基礎防範各項措施,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開展治安防範工作,在轄區組織治安巡邏,落實防範措施;
3、民間糾紛調解。學習推廣「楓橋經驗」,認真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治保調解組織作用,妥善處理群眾信訪事宜,及時化解家庭矛盾和鄰里糾紛,防止「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
4、歸正人員幫教。建立幫教小組,落實幫教責任人,對歸正人員、失足青少年、監外人員等,要認真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做到有人管、不失控;
5、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認真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嚴格規范出租私房和用工單位的治安管理責任,定期組織清查「三無」人員,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無毒害社區創建。加大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的力度,堅持禁吸、禁種、禁制並舉防毒品的蔓延和危害,確保無涉毒人員;
7、消防及安全生產。建立健全各項治安保衛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消防、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嚴防火災事故和生產責任事故;
8、場所特業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本轄區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旅館等特種行業的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疏導、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9、協助公安政法機關辦案。主動配合協助政法機關在本轄區內開展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和開展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和反邪教等工作;
10、及時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