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項目審計
發布時間: 2020-12-12 11:10:35
① 為什麼土地整治要審計
土地整理項目會計科目設置:
符合國土資源部的有關規定,是合理的,具體做法是:
項目的預算書和任專務屬書批復後,國土資源廳土地整理中心財務科將其留檔並根據預算書和任務書建立「撥入專款」、「撥出專款」和「專款支出」等一級科目。
收到上級單位撥付的項目資金記入「撥入專款」科目,向下級單位撥付的項目資金記入「撥出專款」科目,按項目資金的開支范圍在「專款支出」的科目下分為前期工作費、工程施工費、竣工驗收費、設備購置費、業主管理費和不可預見費等二級科目。
前期工作費是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在工程施工前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該科目下的子目包括:項目立項審查和報批、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規劃設計、土地清查與勘察、項目招標和工程監理等明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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