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跟蹤監督辦法
㈠ 什麼叫工程跟蹤審計目的是什麼要做哪些工作和監理有什麼區別
就是自始至終對工程建設過程進行獨立審計並作出階段性和綜合性報告的過程,既要關注施工質量也要關注資金撥付使用情況,與監理職權范圍有交叉也有不同。
㈡ 在同一項目,招標代理、監理、跟蹤審計和最終審計能不能由同一家單位做國家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當然不能,同一家單位做就沒有監督了。再說了,代理、監理都是中介機構,跟蹤審計一般是國家審計機關,項目決算審計一般是財政部門,怎麼可能是一家單位。
㈢ 跟蹤審計和監理的區別
一、作用不同
1、工程跟蹤審計
全面促進和提高建設單位管理水平;促進監理各盡職守,完成本職工作;通過跟蹤審計,促進招投標市場規范。
2、監理
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准、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二、工作性質不同
1、工程跟蹤審計
一方面,傳統審計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後集中進行一次結算審計,這時要面對如在施工階段各個施工程序中發生的大量簽證。
而跟蹤審計可以分時段分內容地進行動態審計,使審核思路更清晰,可緩解短時間內處理大量數據的壓力。另一方面,跟蹤審計可以分析前後階段互相影響的關聯因素,可以動態地監督全壽命過程各階段的運作。
2、監理
工程監理單位是建築市場的主體之一,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在國際上把這類服務歸為工程咨詢(工程顧問)服務。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屬於國際上業主方項目管理的范疇。
三、工作原則不同
1、工程跟蹤審計
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理論研究中,研究的對象也有差異,有的研究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有的則僅限於施工階段跟蹤審計。
2、監理
1)監理工作以委託監理合同為依據,實施監理前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2)工程建設監理實行總監負責制。
3)應「公正,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維護建設方與不損害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㈣ 如何有效監督第三方跟蹤審計的質量
首先需要解決的是理念的轉變。推進審計事業的科學發展,審計自身的免疫必不可少;審計服務經濟發展,必須全面升級審計項目質量管理;不解決制度層面的風險防範,審計幹部的廉潔自律就會出大問題……審計引入第三方監督的做法不僅在於解決跟蹤過程中的廉潔問題,更重要的是建立了跟蹤審計保障機制,通過第三方監督,在查補漏洞的同時,修訂完善了多項制度,構建了比較規范、健全的跟蹤審計行為准則和評價標准,為進一步開展跟蹤審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比如隱蔽工程,按照國家建設規范,需要業主、施工、監理三方共同確認。但是實行跟蹤審計後,審計人員有權對關鍵隱蔽工程進行現場核查,代替了監理單位的部分職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而「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項目審計不透,質量不高,甚或放鬆關口,放任問題的存在,本身就潛藏著巨大的風險。
首先,從「後院起火」的嚴峻形勢上看加強審計風險防範的重要性。近年來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方面栽跟頭,而且是接二連三地出問題,這充分說明「物必自腐而後蟲生」,在腐敗問題上,任何人都沒有天然的免疫力,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放鬆管理和監督,否則就會產生嚴重後果。 其次,從敏感領域的工作特性上看加強審計風險防範的緊迫性。隨著建設工程跟蹤審計的逐步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過程中暴露的問題也日益增多。建設投資不落實、超標准建設、缺乏資金監管、投資效益差等問題日益凸顯,重大管理欺詐和舞弊案例也日益增多,這些問題無形中會帶來各類審計風險。除了人所共知的社會環境影響等原因外,就審計自身來說存在著審計定位風險、業務素質風險、道德風險和聘用中介審計風險。
審計監督存在著缺位、錯位、越位、不到位的問題、審計人員專業水準和道德素質跟不上的問題和中介機構工作目標差異性等問題如果得不到很好解決,審計隱患就非常嚴重,潛在的審計風險明顯增大。一旦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中出現舞弊行為,對審計聲譽造成損害是難以彌補的。 第三,從制度設置上看審計風險防範的必要性。在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全方位接觸項目參建各方以及各個環節。在具體實施時,大部分環節都是單兵作戰或者是小分隊行動,而且大多採取的是「背靠背」的操作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的具體工作容易失去組織的監督和管理,在審計人員自律不夠、難以抵擋誘惑時,往往會出現不廉潔的行為。雖然審計風險通過最後的審計結論與預期的偏差表現出來,但這種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審計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風險因素的產生。而跟蹤審計結果出來之後,就像一頁歷史被永遠的翻了過去,通常以後不再有人再去查看。投資審計是一件彈性相當大的事情,如果只有某個人或某幾個人一手辦到底,並且以後不再有人過問,其風險可想而知。
(一)跟蹤審計有沒有準確定位,有沒有正確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
一是釐清審計職責。審計的職能是監督與服務,而不是管理,審計部門要分清職責,保持審計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做到到位不越位,參與不幹預,介入不包辦,獨立不孤立。為確保審計機構獨立地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構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應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上的隸屬關系。為確保審計人員能夠實事求是地檢查、客觀公正地評價與報告,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應當不存在任何經濟利益關系,不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如果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應當迴避。
二是審計不能越位。跟蹤審計過程中參與管理,造成審計機關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
參與管理有兩種情況較為普遍:
一是參與相關政策的制定。作為政策的制定者,審計機關不超脫,無法客觀准確的對相關政策及其效果做出審計評價;
二是直接參與管理,越權處理。例如在某些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法人就規定沒有審計部門的簽字蓋章就不得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審計機關未向項目法人提出審計意見而是直接審減工程款撥付額,這樣往往容易導致項目法人認為審計是項目管理的最終審批環節,降低了主管部門主動管理的積極性,並將相應責任推給審計機關,加大了審計機關的審計風險。
三是處理不能越權。審計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處理處罰,嚴防執法主體資格越位,執法依據存在爭議。
(二)重在對審計組的審計行為的監督。
一是審查審計人員與施工單位的接觸環節。 看現場審計環節:通過對工程實際數值的抽樣復核檢測,審核圖紙或簽證等資料反映的情況是否真實、是否有誤差。看原審計環節是不是兩人以上在場,數據取證時,審計人員、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均要現場確認測量結果。 看補充送審資料環節:送審資料的完整與否,直接影響工程審計的進度與質量。而盡管審計機關再三強調其重要性,現實中往往相關建設單位送審的工程項目資料還是有很多不齊全的問題,甚至一些虛假資料。審計人員碰到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繼續審計的時候,必須要建設單位補充齊全或者有時還要提供相關說明資料,這時審計機關應對其補充過程進行控制,以避免出現補充資料直接由審計人員一個人決定而導致審計風險。
第三方監督重點檢查:一是補充的任何工程審計資料是不是通過原接收資料的部門進行登記;
二是補充的資料是不是報審計組長、部門領導審核後才允許登記,個別對審計結果影響較大的,有沒有及時上報分管領導。三是補充的資料是不是要求建設單位分管領導確認,以增強建設單位負責資料送審人員的工作責任心。 看審計結果初核環節:第三方監督應對原審計組每天與施工單位對帳的過程及內容進行記錄,看工程核對工作記錄是否有項目審計人員、施工單位代表、建設單位、審計組長簽字並據此編制《工程核對結果調整明細表》,進行審計定案工作。
(三)看審計組對中介機構的監管。 一是聘請中介機構參與審計的項目,有沒有納入年度審計計劃,審計經費有沒有納入財政預算。二是聘請中介機構有沒有採取招投標方式建立備選庫。 68 江蘇省審計學會第二屆理事(會員)論壇論文集 三是在項目分配上有沒有公開從備選庫中隨機抽取產生實施項目的中介機構。四是把對擬聘請的社會中介機構,有沒有與其簽訂聘用協議,採取合法方式授予中介機構參與國家審計的權力和職責。五是對中介機構的審計業務質量、審計職業道德、廉政紀律有沒有進行監督、考核,實行責任追究和動態淘汰制,對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要依據協議、法規及時解約、調整。
(四)由對跟蹤審計的監督擴展至其他業務領域。 第三方監督對審計的各個領域都適用,從跟蹤審計開始,可以逐步將第三方監督擴展到審計機關全部審計業務領域。第三方監督需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主要是操作規程。
㈤ 什麼叫工程跟蹤審計目的是什麼要做哪些工作和監理有什麼區別
一、工程跟蹤審計:指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含配合審計部門協審的社會中介機構和專業人員)運用審計技術,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對建設項目從投資立項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階段經濟管理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查、監督、分析和評價的過程。
二、工程跟蹤審計的目的: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實反映工程造價,維護合法權益,完善建設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
三、工程跟蹤審計的工作內容: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分為開工前審計、施工期審計、竣工結算審計和財務決算審計。
四、工程跟蹤審計和監理有3點不同:
1、兩者的作用不同:
(1)工程跟蹤審計的作用:全面促進和提高建設單位管理水平;促進監理各盡職守,完成本職工作;通過跟蹤審計,促進招投標市場規范。
(2)監理的作用: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准、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2、兩者的工作性質不同:
(1)工程跟蹤審計的性質:一方面,傳統審計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後集中進行一次結算審計,這時要面對如在施工階段各個施工程序中發生的大量簽證。
而跟蹤審計可以分時段分內容地進行動態審計,使審核思路更清晰,可緩解短時間內處理大量數據的壓力。另一方面,跟蹤審計可以分析前後階段互相影響的關聯因素,可以動態地監督全壽命過程各階段的運作。
(2)監理的性質:工程監理單位是建築市場的主體之一,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在國際上把這類服務歸為工程咨詢(工程顧問)服務。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屬於國際上業主方項目管理的范疇。
3、兩者的特點不同:
(1)工程跟蹤審計的特點:從靜態向動態轉化;從事後審計向與事前、事中相結合。
(2)監理的特點:服務性,科學性,獨立性,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