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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發布時間: 2020-12-10 15:51:49

❶ 安全消防制度範本

第一篇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生產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葯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生產所所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有無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對場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個房間、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8、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領導及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並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勞動密集型企業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生產結束時還應對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❷ 消防檔案需要包括哪些

根據《機關集團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平安治理規則》消防檔案需要包括:
第四十一條: 消防平安重點單位應該樹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該包含消防平安基礎狀況和消防平安治理狀況。消防檔案應該詳實,片面反應單位消防任務的基礎狀況,並附有必要的圖表,依據狀況變更及時更新。
單位應該抵消防檔案對立保存、備查。
第四十二條:消防平安基礎狀況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礎概略和消防平安重點部位狀況;
(二)修建物或許場合施工、運用或許停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平安檢討的文件、材料;
(三)消防治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平安義務人;
(四)消防平安制度;
(五)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狀況;
(六)專任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設備設備狀況;
(七)與消防平安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狀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及格證實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分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消防平安治理狀況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備活期檢討記載、主動消防設備片面檢討測試的報告以及培修頤養的記載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狀況記載;
(四)防火檢討、巡視記載;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含防雷、防靜電)等記載材料;
(六)消防平安培訓記載;
(七)滅火和應急分散預案的演練記載;
(八)火災狀況記載;
(九)消防獎懲狀況記載。
前款規則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載,應該記明檢討的人員、時光、部位、內容、發明的火災隱患以及解決辦法等;第(六)項記載,應該記明培訓的時光、加入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載,應該記明演練的時光、地點、內容、加入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其餘單位應該將本單位的基礎概略、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任務有關的材料和記載等對立保存備查。

❸ 我需要一份資料,用於酒店消防的審查.內容如下: 1)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2)酒店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謝謝!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❹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包括哪些

消防安全責任人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指示、規定;
二、向上一級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落實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四、及時發現、整改消防問題、火險隱患;
五、學習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做到「五知」「三會」(知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知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及消防專干或兼干,知火警電話「 119 」,知滅火基本方法措施。會報火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下班時切斷電源,關好窗戶、水龍頭,鎖好門,防止火災、水災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各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二、應張貼圖畫、消防刊物、視頻、網路、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形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三、各單位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參加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專門培訓。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應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五、應對新上崗或有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達到「四懂、四會」要求;
六、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七、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應做好記錄。
註:「四懂」即懂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四會」即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二、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巡查和檢查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檢查中應及時糾正違法違章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整改的應立即報告,並記錄存檔;
三、單位各部門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每季度應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四、防火巡查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是否在崗;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五、防火檢查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五)重點工作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六、建築消防設施功能性檢查主要內容:
1)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2)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3)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4)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情況;
6)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7)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單位應加強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並能正常工作;
二、展品、商品、貨櫃,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三、單位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應當確定專職人員維護保養,並保留記錄;或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格的組織或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與受委託組織或單位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確定維護保養內容,並保留維護保養報告。
五、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六、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並對整改完畢的進行確認;
四、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八、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九、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一)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二)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三)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四)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佔用,影響疏散的;
(六)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於於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九)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十)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十、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火災確認後應立即報火警並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部門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四、不間斷值守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❺ 安監局讓提交的加油站自查報告怎麼寫,最好是有範文,我照著修改一下本站的就行了。

加油站 安全 自查報告:(1)加油站安全自查消防安全管理規范
1 范圍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站房設備管理、防爆防火管理、防火檢查及隱患整改、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
本標准適用於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其它加油站也可參照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J16-87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156-2002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
3 安全自查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為機動車油箱充裝汽油、柴油的專門性經營場所。
註: 加油站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採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細土)方式埋設在地下,且罐內最高液面低於罐外4m范圍內地面的最低標高0.2m的卧式油品儲罐。
4 安全自查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4.1 安全自查一般規定
加油站應按GB50156-2002進行設計、施工,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
加油站應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加油站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4.2 安全自查消防安全責任人
加油站的站長或公司經理是加油站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 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b) 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參加一次檢查;
c) 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d) 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e) 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保障加油站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消防安全責任人可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開展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至少每月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加油站各班組應設專、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 檢查各崗位人員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
b) 進行防火巡查,記錄檢查情況;
c) 及時處置火災隱患,並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4.4 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掌握初起火災撲救辦法,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加油員還應對加油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不應讓車輛駕駛員等無關人員進行加油作業。計量員還應嚴防發生油品跑、冒、滴、漏現象,監督卸油情況。
5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5.1.3 安全自查消防值班制度
應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4 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的部位和內容、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1.5 防雷、防靜電、電氣設備5.1.6 、線路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檢查人員的資格、檢查部位、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7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重點部位和設施、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測和管理要求、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8 滅火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9 義務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10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加油站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註: 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註: 並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修訂。
5.2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2.1 安全自查卸油作業
安全自查卸油作業消防安全規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卸油員上崗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裝、鞋;
b) 油罐車進站後,卸油人員應檢查油罐車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檢查合格後,引導油罐車進入卸油現場,接好靜電接地;
c) 油罐車熄火並靜置3min後,卸油員按工藝流程連接卸油管,將接頭結合緊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彎曲;
d) 計量員應檢查油罐計量孔,確定計量孔密封良好後,油罐車駕駛員緩慢開啟卸油閥卸油;
e) 卸油完畢,油罐車駕駛員應關閉卸油閥;
f) 卸油員拆卸連接管線,蓋嚴卸油帽,整理靜電導線;
g) 卸油員引導油罐車啟車、離站,清理卸油現場;
h) 卸油過程中,卸油人員和油罐車駕駛員不應遠離現場,雷雨天不應進行卸油作業。
5.2.2 安全自查加油作業
加油作業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加油員上崗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裝、鞋;
b) 進站加油車停穩,發動機熄火後,開始加油;
c) 不應直接向塑料桶等非金屬容器加註汽油;
d) 摩托車加油後,應用人力將摩托車推離加油島4.5m後,方可啟動;
e) 加油站上空有高強閃電或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作業,採取防護措施。
註: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公布,註: 並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6 安全自查站房、設備 管理
7.1 安全自查一般規定
安全自查加油站內的站房及其它附屬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有爆炸危險的建築物應按GBJ16-87中的有關要求採取泄壓措施。
加油站內不應設置經營性的住宿、餐飲和娛樂設施。
7.2 安全自查油罐及管線
加油站應採用埋地油罐。油罐及管線應無泄漏。埋地油罐防腐絕緣層不應低於加強級。
油罐的通氣管、密閉量油孔、阻火器、進出油管、液位計、潛油泵、人孔、進出口閥門等應配備齊全,並能正常工作。
安裝、驗收及檢修記錄等資料應齊全。
7.3 安全自查加油機
加油機運轉時,電機和泵溫度應保持正常,計量器和泵的軸封應無明顯泄露,汽油加油流量不應大於60L/min。
加油機機件應保持性能良好,油氣分離器及過濾器應保持功能正常,排氣管應暢通、無損,泵安全閥應保持壓力正常。
加油機進油管線和付油膠管連接處應無泄漏,電動機外殼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付油膠管兩端電阻不應大於5Ω。
加油機安裝、驗收、檢修記錄等資料應齊全。
7.4 安全自查採暖設備7.5
加油站的採暖設備應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關要求。
加油站內設置獨立的鍋爐房時,宜選用小型燃氣(油)熱水鍋爐,也可採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電熱水器。採用燃煤鍋爐時,宜選用具有除塵功能的自然通風型鍋爐,鍋爐煙囪出口應高出屋頂2m以上,且應採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7.6 安全自查通風設備7.7
加油站內爆炸危險區域內的房間應採取通風措施,並應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關要求。
7.8 安全自查滅火器材
7.8.1 配備7.8.2
滅火器、滅火毯等滅火器材的配備應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關要求。
7.8.3 管理
6.6.2.1 對滅火器材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滅火器材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6.6.2.2 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冬季應採取防寒措施。
6.6.2.3 滅火器材應設置在指定部位,並應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8.4 檢查、維護保養
6.6.3.1 滅火器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6.6.3.2 檢查、維修過的滅火器,應在滅火器的筒身和貯氣瓶上分別貼上維修銘牌。
8 防爆、防火管理措施
8.1 安全自查的一般規定
加油站應明確劃分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文字和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嚴格控制明火、摩擦和撞擊、電氣火花、靜電火花等火源。
註: 加油站爆炸危險區域的等級范圍劃分按GB50156-2002中附錄B執行。加油站的火災危險區域按GB50058-92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8.2 安全自查明火控制
加油站區域內嚴禁煙火,加油站的醒目位置應設置帶有「嚴禁煙火」、「熄火加油」字樣的標志,在加油島附近應設置帶有「禁止撥打行動電話」字樣的標志。油罐區應設置帶有「禁止入內」、「禁穿釘子鞋」和「著防靜電服」字樣的標志。
在加油站區域內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動火作業前,應經本單位安全部門審批,並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動火期間,安全監護人員應到現場監督。動火人員應按動火審批的具體要求作業,作業場所應增設消防器材。
動火完畢,監護人員和動火人員應共同檢查和清理現場。
8.3 安全自查預防摩擦與撞擊
在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應採取下列防止火花產生的措施:
a) 機械轉動部件應保證潤滑良好,及時加油並經常清除可燃污垢;
b) 輸送可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應定期進行耐壓試驗;
c) 爆炸危險區域內的房間地面應鋪設不發生火花的材料,並應禁止穿帶鐵釘的鞋;
d) 搬運金屬容器時,嚴禁在地上拋擲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應覆蓋不發生火花的材料;
e) 維修作業應使用防爆工具。
8.4 安全自查防止電氣火花
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選型、安裝、電力線路敷設,應符合GB50058-92中的有關要求。加油島附近應設置移動通信設備屏蔽裝置。
8.5 防雷、防靜電
加油站防雷、防靜電設施的設置應符合GB50156-2002中的有關要求。
加油站的裝卸場地應設置為油罐車跨接的防靜電裝置。
雨季之前,應由當地氣象部門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一次年度檢測。
9 防火檢查及隱患整改
9.1 防火檢查
9.1.1 安全自查一般規定
8.1.1.1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8.1.1.2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8.1.1.3 班組每天巡查不少於兩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8.1.1.4 檢查結束,應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應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名,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9.1.2 防火巡查、檢查內容
防火巡查、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站內電氣設備、照明設施狀況;
b) 油罐區的油罐口、量油口、卸油口、閥門、人孔等油罐附件及卸、輸油管線、避雷針接線狀況;
c) 滅火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
d) 加油機運轉情況;
e) 加油車輛及人員作業情況;
f) 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程的落實情況。
9.2 火災隱患整改
9.2.1 一般規定
8.2.1.1 加油站對火災隱患應採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8.2.1.2 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驗收。
9.2.2 安全自查整改要求
8.2.2.1 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a) 在加油站區域內吸煙的;
b) 員工著裝不符合防靜電要求的;
c) 使用非防爆通訊電器設備和工具的;
d) 違章動用明火、用電和進行電(氣)焊的;
e) 滅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f) 值班、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g)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8.2.2.2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10 安全自查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1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0.1.1 安全自查一般要求
9.1.1.1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參加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
9.1.1.2 加油員、油罐車駕駛員等特殊工種人員應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9.1.1.3 加油站對新員工應由組織一次上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9.1.1.4 加油站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0.1.2 安全自查培訓內容
9.1.2.1 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a)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黑龍江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
b)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c) 石油商品的火災危險性及火災預防等基礎知識;
d) 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e)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安全疏散引導常識;
f) 其它消防安全知識。
9.1.2.2 單位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情況,應做好記錄。
10.2 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2.1 安全自查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 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 滅火行動組: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採取滅火行動;
c) 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 疏散引導組:引導人員、車輛疏散,搶救設備、物資;
e) 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護送傷勢較重人員到就近醫院就醫;
f) 其它必要的組織。
10.2.2 安全自查預案內容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要點:
a) 發現火情,首先報警,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b) 通訊聯絡組立即迎接消防車輛,並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聯絡;
c) 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d) 在火情不能控制,即將發生爆炸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e) 疏散引導組盡快有秩序地疏散站內人員、車輛;
f) 安全防護救護組配合醫護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g) 火災撲滅後,派專人保護火災現場,在事故調查結束後方可清理現場;
h) 指揮員組織填寫事故報告。
10.2.3 演練的組織
9.2.3.1 演練時應在加油站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9.2.3.2 演練結束後,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內容。
11 消防檔案
11.1 安全自查一般規定
加油站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准確,並附有必要的圖表,不得漏填、塗改,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11.2 檔案內容
11.2.1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單位基本概況;
b) 總平面圖;
c) 消防道路平面圖;
d) 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圖;
e) 工藝流程圖;
f) 消防重點部位分布圖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g) 加油站消防審核、驗收法律文書;
h) 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i) 消防安全制度;
j)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登記;
k)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l) 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m)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1.2.2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a) 公安消防部門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b) 滅火器材維修保養記錄;
c) 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d)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e) 動火審批記錄;
f) 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g)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h)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記錄;
i) 歷次火警、火災情況記錄;
j)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k) 其它應備案的記錄。
11.3 保管
加油站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應有交接手續,不應缺頁。往年的檔案不應丟棄、毀損,應保存10年以上。

❻ 什麼是消防安全有幾類各位大神指導一下。。謝謝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二、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四、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五、應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六、應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七、應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八、應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並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九、應建立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並應明確用火、動火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十、應建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明確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一、應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二、應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製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十三、應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開展消防演練。
十四、火災發生後,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建築內所有人員,實施初期火災撲救,並報火警。應保護火災現場,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教訓,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 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並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並存檔。
三、 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並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 本單位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後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時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巡查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並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並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並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記錄存檔。
三、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h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應檢查並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填寫《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填寫《每周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單位應每月一次,填寫《每月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對建築消防設施檢查每季度一次,填寫《第 季度建築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並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並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並記錄存檔。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7、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10、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2、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利用張貼圖畫、消防刊物、視頻、網路、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各種形式,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特殊工種人員等有關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培訓結束後應考試,成績不合格的或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四、消防宣傳填寫《消防宣傳記錄》;消防培訓應填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及《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登記表》並存檔。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在使用和營業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
5、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台階;
8、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9、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11、窗口、陽台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12、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13、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活動期間應對人數進行控制,採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三、安全疏散設施檢查應填寫《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並存檔。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櫃,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四、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五、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應分別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巡查、檢查中發現可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立即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並當場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並逐級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採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火災隱患整改完畢的進行復查確認,填寫《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復查單》。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八、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營業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填寫《單位臨時用火、用電作業審批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採取防火隔熱措施。
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
二、嚴禁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三、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備案。掌握使用情況。
四、地下公共娛樂場所禁止經營和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商品,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及閃點<60°的液體燃料。
五、公共娛樂場所營業廳不應使用甲、乙類清洗劑。
六、盛裝可燃液體、氣體的密閉容器應避免日光照射。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一、人員集中的廳(室)以及儲油間、變配電室、鍋爐房、廚房、空調機房、資料庫、可燃物品倉庫、消防控制室等應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器材。
三、應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四、應列入防火巡查范圍,作為定期檢查的重點。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一、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製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二、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並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2.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並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在建築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3.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6.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和演練制度
一、單位應根據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和重點部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明確火災現場通信聯絡、滅火、疏散、救護、保衛等任務的負責人。規模較大的人員密集場所應由專門機構負責,組建各職能小組。並明確負責人、組成人員及其職責;
(二)火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和人員救護的組織與調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組織機構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規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承擔。規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各職能小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及其他在崗的從業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如下:
1.通信聯絡:負責與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之間的通訊和聯絡;
2.滅火:發生火災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設施就地進行火災撲救;
3.疏散:負責引導人員正確疏散、逃生;
4.救護: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5.保衛:阻止與場所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火災現場,並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開展火災調查;
6.後勤: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後勤保障。
四、預案實施程序
當確認發生火災後,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同時開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機構報火警;
(二)當班人員執行預案中的相應職責;
(三)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營救被困人員;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撲救初起火災;
(五)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到達火災現場;
(六)保護火災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五、預案的宣貫和完善
應定期組織員工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通過預案演練,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練
(一)檢驗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各職能組和有關人員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職責的熟悉程度。
(二)檢驗人員安全疏散、初期火災撲救、消防設施使用等情況。
(三)檢驗本單位在緊急情況下的組織、指揮、通訊、救護等方面的能力。
(四)檢驗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其他場所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
(六)宜選擇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和重點部位作為消防演練的目標,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火災模擬形式。
(七)消防演練方案可以報告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爭取其業務指導。
(八)消防演練前,應通知場所內的從業人員和顧客或使用人員積極參與;消防演練時,應在建築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置 「正在消防演練」的標志牌,進行公告。
(九)消防演練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施。
(十)模擬火災演練中應落實火源及煙氣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十一)演練結束後,應將消防設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記錄》做好記錄存檔,並及時進行總結。

火災事故處置制度
一、確認火災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通知建築內所有人員立即疏散,實施初期火災撲救,並報火警。
二、火災發生後,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范圍是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范圍以及與發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為火災現場保護范圍。
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五、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助火災調查。
六、應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後事宜。
七、火災調查結束後,應及時分析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及時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再次發生,並將事故情況記入防火檔案。

❼ 急需三個材料:《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文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我單位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單位在發生火災時能及時有效進行撲救,讓單位人員熟悉單位內部消防設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提高處置初起火災的能力,減少火災造成人員傷亡何財產損失。
二、組織機構和任務
1、滅火、應急疏散預案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指揮。
2、滅火行動組,組長: ,成員: ,負責利用單位內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撲救火災。
3、疏散引導組,組長: ,成員: ,負責組織人員沿疏散通道向外疏散。
4、通訊聯絡組,組長: ,成員: ,負責現場的通訊聯絡。
5、安全救護組,組長: ,成員: ,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
三、組織程序
1、重點部位火災預想設定後,由通訊聯絡組迅速向「119」火警台報警同時向大廈消防值班室報告,做到正確報警,講清起火單位、地址、燃燒性質,並到路口接引消防車。
2、滅火行動組立即啟用單位內部消防滅火器材,利用乾粉滅火器和水進行撲滅,救護被困人員。
3、疏散引導利用喊話、手勢和按警鈴等方法,指揮人員沿疏散通道向外疏散,確保安全。
4、安全防護組對現場救出的傷員進行現場救護,對傷勢嚴重的及時向「120」急救中心呼救。
四、要求
1、所有員工嚴肅認真,加強對餐廳內部消防設施的熟練和掌握。
2、各小組人員應按各自分工認真負責,組織各組人員的預案進行熟悉和掌握。
3、演練中嚴密組織,協同作戰。

單位: 有限公司
負責人:
2012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不同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餐廳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餐廳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餐廳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設兼職管理員每日檢查了解消防設施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物業匯報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3)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後,所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應按規定向物業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准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有限公司
批准人:
日 期:2012年 月 日
》《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表格自製

❽ 學校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記錄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❾ 網吧消防安全培訓內容是什麼

第一篇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媒體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後,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於兩次。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的預案的制定、演員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並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值班記錄是否齊全,記錄是否認真;
7.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應急廣播等消防控制設施、啟動按鈕是否完整好用,並處於良好狀態;樓層設置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與有關部門、人員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8.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廚房、灶間煙道是否經常清洗;
9.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運行記錄是否齊全;
10.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是否委託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結束後,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6.滅火器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准確,放置位置是否明顯、無遮擋並且便於取用;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並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並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1.要結合場所火災特點,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的撲救程序和基本要求,熟練掌握各類滅火設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2.要根據單位實際,組建火災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有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織,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各類工作人員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個梯隊,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了解各部位、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3.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及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或發現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4.現場人員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報告的同時,要組織第一梯隊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滅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後,要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趕赴現場,同時啟動防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設施,並撥打「119」電話報警。第二梯隊滅火行動組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要在1分鍾內趕赴火災現場,形成第二滅火力量,實施增援滅火;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搜集火場信息,保持與各部門、各戰斗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娛樂場所,必須組織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使員工熟悉和掌握本單位、本區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裝備、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確各崗位人員火災時的任務;
2.確認發生火災後,音頻控制室要將卡拉OK廳、包房內畫面、聲音切換成火災警報,告知顧客盡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並視情切斷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電;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進,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引導組要在滅火行動組開展滅火的同時,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導火場人員疏散時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引導人員確認房間無人後再關閉房門,並在房門上做上標記;
7.發生火災時,要按照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著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地下各層及首層;多個防火分區的,要首先通知著火區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區;
8.疏散引導組要始終保持與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等有關部門的聯絡暢通,根據火場變化情況,隨時調整疏散路線;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人員迅速撤離;
9.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打開,並在顯著位置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並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1.公共娛樂場所的所有員工,都必須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本區域的消防安全環境,並確定一名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對內對外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2.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和懸掛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並教育員工認真落實;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從事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的員工,還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培訓;
4.要利用每天上班下班點名或例會、交接班等時間,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達到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5.公共娛樂場所的主要出入口,要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每個樓層、房間要設置嚴禁燃放焰火、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亂扔煙頭、嚴禁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嚴禁鎖閉安全出口、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
6.充分運用展板、宣傳欄、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和張貼消防宣傳標語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營造消防宣傳氛圍;卡拉OK廳,可以利用顧客點歌間隙,通過影像資料宣傳防火、滅火和逃生知識,提醒顧客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篇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情況;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公共娛樂場所其他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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