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防汛辦給鎮政府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沒有說明理由和依據合理合法嗎
第一:抄看由誰下發,下發給誰,如果是總包單位,那麼由總包單位按要求整改,由監理確認,由總包方回復,並提供相關照片。第二:如果是總包安全部下發,下發給分包單位,需要由所下發相關區域的總包方工程負責任人和分包方負責任簽字,由總包方安全部門和總包方施工負責任人共同監督分包單位整改,總包方安全部門有一票否定權利,如在未整改完成前嚴禁施工作業等。在整改完成由分包隊伍回復,總包方確認簽字蓋章封印留存。此整改單一式三份,安全部一份,施工負責任人一份,分包隊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