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整改整治 » 什麼是土地整治工程

什麼是土地整治工程

發布時間: 2020-12-09 11:24:58

⑴ 什麼是土地(國土)整治

改變土地不良性狀、防止土地退化、恢復和提高土地生產力的措施。主要包括:①生態(生物)治理。著眼於增加綠色植被、植樹種草、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減少自然災害、改良土壤和凈化環境、減少土地污染,恢復和提高地力。②工程治理。主要通過水利灌排工程、造田改土工程和小流域治理工程,實行綜合治理,從根本上改善生產條件。③農業技術治理。主要採取合理的耕作方法、輪作種植、合理施肥和科學的排灌方法,協調作物與水、土條件的關系,改進農作技術,提高產量。④防治土地污染,保護土地環境。堅持依法進行環境監測與保護,嚴格執行工業「三廢」(廢氣、廢水、廢渣)排放處理標准,並減少和防止化肥、農葯、塑料薄膜對土壤、水體和農產品的污染,使農業環境保護工作逐步制度化、法律化和科學化。

⑵ 什麼是土地綜合整治

一、土地綜合整治的內涵

早期,我國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為挖潛農村土地,實現農村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對土地的改造並未能完全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這就需要一個內容更加豐富、全面改善農村面貌的新舉措出現。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在吸收了其他農村土地保護和改良手段的基礎,恰好完成了別的途徑無法實現的任務,即真正地實現了農民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轉變。

實際上,土地綜合整治是一個復雜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開發、保護、治理、法規、規劃、管理等諸多要素。概況地說,土地綜合整治,是通過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過土地、資本、技術結合,對人(農民)、產業以及社會經濟進行綜合的統籌,使農民從被動城市化到主動城市化,實現在一樣的土地過上不一樣的生活。

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整治(農田整治、村落整治等)、發展非農產業,進行體制和機制創新,通過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市場、協調各方主體利益,以及進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後的目標是實現「耕地佔補平衡有良方,土地節約集約有增量,農民安居樂業有保障,城鄉統籌發展有希望」。

土地綜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統籌城鄉,解決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對土地的需求,為了避免再出現如本書第二章所指出的各種問題,必須避免計劃經濟體制下「一窩蜂」、「運動式」地進行,在一定的規則約束下,採取各種經濟、法律、行政的手段,穩步進行綜合整治。這里所說的規則,就是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能夠保證在實施土地綜合整治時,各個部門形成合力,協同做好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鄉建設、產業布局,避免出現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以至於政策措施之間出現沖突,降低土地綜合整治效果。這部分內容將在本書第八章第一節中進行詳細分析。

二、土地綜合整治的內容

(一)農田整治——提高耕地集約節約利用

耕地是保障一個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資源。耕地保護工作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國家要發展,首先就要解決13億多人的吃飯問題,要解決吃飯問題,就必須保護相當數量和質量的耕地。加強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始終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並研究解決的戰略性問題。因此,我國將保護耕地作為一項基本國策。

開展農田整治是對耕地、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整理復墾,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時,做到田成方、樹成行、路相通、渠相連、旱能澆、澇能排,建成集高效農業、節水農業、循環農業和集約化農業為一體的高標准農田,為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

通過土地綜合整治,將農民遷移到新建小城鎮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數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農民宅基地集中起來,統一整理復耕還田。整理復墾後的土地,會大大超過小城鎮建設所佔用的耕地,確保耕地沒有減少,實現了土地使用集約化。

如台灣的農地重劃使每一塊地均能直接臨路、灌溉及排水,並透過土地交換分合,集中農戶土地,便於農機耕作及農事管理,加速農業現代化,提高農民所得。通過農地重劃,促進了台灣農村土地的機械化、市場化、現代化,並且對台灣的農村經濟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同樣,成都的城鄉互惠共享的「金土地工程」也通過土地綜合整治,極大地釋放了土地資源。在舊有的經濟模式下,成都市耕地一直存在中低產田(土)比重較大、田塊過小過多且不規整、田埂和田間道路佔地較多等問題,造成土地資源浪費,也不適應農業規模經營發展。根據測算,如果通過對這些土地進行規模整理,可整理新增耕地10%以上。此外,成都歷史形成的農村居民住宅有95%都是以自然村落、院落或獨戶居住,用地達146萬畝左右,人均佔地面積150平方米,呈現「散、多、亂」狀況。而通過實施土地整理工程,引導農民集中居住,人均佔有集體建設用地面積可下降到70平方米左右,全市將騰出60萬畝集體建設用地。

同樣,德國巴伐利亞也是通過土地整理1,推進農業現代化。巴伐利亞和歐美許多地區一樣,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批農民很難靠單純的農業生產維持生計。巴州政府千方百計地阻止農民賣掉田產,幫助他們在本地開辟新的生路。一方面,在制定村鎮整體發展規劃基礎上,推行農村「土地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過政府財政補助,將村莊分散的小塊土地進行合並,以便於大型農業機械進行耕作;通過土地置換,將優等的土地用於農業,劣質的土地用於建設基礎設施和工廠企業;通過土地整理,建設田間道路、排灌設施,使農村用地更加符合農業發展的要求。同時,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積極推廣機械化作業,組建合作社,提高農業生產的集約化和現代化水平。在上個世紀30年代,巴伐利亞一個農民只能養活10個人,農民占從業人員的33%。如今巴州一個農民可以養活100個人,農民人數僅佔全部從業人員的3%。與50年前相比,現在巴伐利亞的農民已從140萬人減少到21.4萬人。但是,農村經濟卻在不斷發展,不僅為居民提供了種類豐富的農產品,而且成為全州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州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的年產值為320億歐元(其中純農業產值為60億),是僅次於汽車和機器製造業的第三大產業。農產品的出口額由1970年的5億多歐元增長到現在的45億多歐元。目前巴州有三分之二的中小企業紮根於鄉間,其中農業企業14萬個(佔全德的三分之一)。許多農村企業都開展多種經營,有56%的企業非農業收入高於其農業收入。

⑶ 什麼是土地整治規劃

土地整治規劃 是以土地整治為核心內容的規劃。土地整治是指通過採取生物內措施和工程技術措容施,改變土地的生態環境,以建立新的有利於人類生產活動的生態系統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使土地資源能持續利用。土地整治是在一定地域上進行的,土地整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地的整治、鹽鹼地的整治、風沙地的整治、沼澤化土地整治和紅黃壤綜合整治等類型。

⑷ 什麼是土地治理項目自籌資金

《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土地治理項目自籌資金是指經批准實施的項目建設所需的鄉村集體自籌資金和農民的自籌現金、以物折資和投勞折資。其投入比例按照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規定執行。產業化經營項目的自籌資金應不低於財政投資的50%.

⑸ 土地整理和土地整治有什麼區別

土地復墾是指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壞,採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其廣義定義是指對被破壞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極其生態系統恢復的綜合性技術過程;狹義定義是專指對工礦業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態系統的恢復。 土地復墾是對因採掘、建材工業發展和其他工礦廢棄物堆積等而被佔用或破壞的土地,通過整治改造使失去的生產能力得到重新再利用。是國土整治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解決採掘、建材等工礦企業與農、林、牧、漁業爭地的矛盾,防止環境污染、恢復生態平衡的有效途徑。隨著經濟的高度發展,為獲得更多礦產品,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和寶貴的土地資源日益遭受嚴重破壞。據估計,全約有300萬公頃土地為露天采礦所破壞或荒蕪。故進行礦區土地復墾,提高受破壞土地的復墾率勢在必行,許多國家正繼續尋求解決上述問題的途徑和對策。在中國已明確規定:開采礦產資源,應當節約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受采礦破壞的,礦山企業應當因地制宜採取復墾利用,植樹種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土地復墾在20世紀50年代末稱其為「造地復田」。當時為了克服自然災害帶來的吃糧困難,礦山職工自發地在排土場、尾礦場上墊土種植蔬菜和糧食。在「以糧為綱」的年代,土地復墾的概念一般是指將廢棄的土地重新開墾為農田種植農作物。隨著時代的發展,土地復墾的內涵在擴展,即土地復墾後的用途不再僅僅是種植農作物,也可以植樹造林,進行水產養殖,或是作為建設用地。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土地復墾規定》將土地復墾定義為「對在生產建設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採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 據有關資料介紹,國外土地復墾率一般為70%-80%,而在中國的一些地區土地復墾率還不到1%。因此,對於中國這個土地資源相對貧乏的國家,加強土地復墾工作,對於有效緩解人地矛盾,改善被破壞區的生態環境,促進社會安定團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土地復墾的范圍大體包括以下六種情況:①由於露天采礦、取土、挖砂、採石等生產建設活動直接對地表造成破壞的土地;②由於地下開采等生產活動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③工礦企業的排土場、尾礦場、電廠儲灰場、鋼廠灰渣、城市垃圾等壓占的土地;④工業排污造成對土壤的污染池;⑤廢棄的水利工程,因改線等原因廢棄的各種道路(包括鐵路、公路)路基、建築搬遷等毀壞而遺棄的土地;⑥其他荒蕪廢棄地。恢復利用的具體用途,根據《土地復墾規定》,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和自然條件、土地破壞狀態來確定,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漁則漁、宜建則建,盡量將破壞的土地恢復利用。 《土地復墾規定》由國務院於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共26條。主要內容有:①土地復墾的原則。土地復墾實行「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用地單位和個人承擔土地復墾義務,土地復墾費用可以列入基本建設或生產成本。同時,土地復墾還採取「誰復墾,誰受益」的政策,復墾土地者可以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於農業。②土地復墾的規劃與實施。土地復墾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由各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它的基本任務是,根據經濟合理的原則、自然條件、土地破壞狀況,確定復墾的方法、措施以及復墾後土地的用途。土地復墾後的用途,應在制定復墾規劃時予以確定。在實施復墾時,應當充分利用鄰近企業的廢棄物充填挖損區、塌陷區和地下采空區。國家關於土地復墾的法規規定:對利用廢棄物進行土地復墾和在指定的土地復墾區傾倒廢棄物的,擁有廢棄物的一方和擁有土地復墾區的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收取費用。但是,利用廢棄物作為土地復墾充填物的,不能給土地和環境造成新的污染。土地復墾標准由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確定。一般有三類不同的復墾標准:接近破壞前的自然適宜性和土地生產力水平;通過復墾改造為具有新適宜性的另一種土地資源;恢復植被、保護其環境功能。復墾後的土地,要經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業部門進行驗收,達到復墾標準的,才可以交付使用。③土地復墾後的土地權益和分配的規定。a.企業在生產建設過程中所破壞的集體的土地,其權屬不能恢復原用途或者復墾後需要用於國家建設的,由國家徵用;經復墾不能恢復原用途,但原集體經濟願意保留的,可以不實行國家徵用;經復墾可以恢復原用途,但國家建設不需要的,不實行國家徵用。b.企業在生產建設過程中所破壞的國有土地或者國家徵用的土地,由企業自有資金或者貸款進行復墾的,復墾後歸企業使用;企業採用承包或集資方式復墾的,復墾後的土地使用權和分配,依照承包合同或者集資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條件確定;因國家生產建設需要提前收回的,企業應對承包合同或者集資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適當的補償費。根據規劃設計企業不需要使用的土地或者未經當地土地主管部門同意,復墾後連續兩年以上不使用的土地,則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籌安排使用。c.生產建設過程中破壞的國家徵用土地,經復墾後如土地權屬依法變更的,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⑹ 土地整理工程在立項程序是什麼

一、基本程序

(一)受理:申請單位向市行政審批大廳國土資源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窗口受理申請材料。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更正。1個工作日;

(二)初審:窗口初審人在3 個工作日內對受理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轉復審;

(三)復審會審:復審人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審並組織相關業務科室會審符合要求的提交領導審批(特別程序:4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踏勘);

(四)審批:5個工作日內局領導簽批,送財政局會簽;

(五)辦結:2個工作日內擬辦批准文件,由大廳窗口初審人,發放給申請人,資料歸檔。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二、需要的材料

(一)所在區(市)國土、財政部門的立項申請;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

(三)區(市)國土資源部門的審查意見;

(6)什麼是土地整治工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第四十一條 國家鼓勵土地整理。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改造中、低產田,整治閑散地和廢棄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 禁止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開墾區內從事土地開發活動。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開墾區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⑺ 土地整理和土地整治有什麼區別

土地復墾是指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壞,採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其廣義定義是指對被破壞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極其生態系統恢復的綜合性技術過程;狹義定義是專指對工礦業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態系統的恢復。
土地復墾是對因採掘、建材工業發展和其他工礦廢棄物堆積等而被佔用或破壞的土地,通過整治改造使失去的生產能力得到重新再利用。是國土整治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解決採掘、建材等工礦企業與農、林、牧、漁業爭地的矛盾,防止環境污染、恢復生態平衡的有效途徑。隨著經濟的高度發展,為獲得更多礦產品,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和最寶貴的土地資源日益遭受嚴重破壞。據估計,全世界約有300萬公頃土地為露天采礦所破壞或荒蕪。故進行礦區土地復墾,提高受破壞土地的復墾率勢在必行,許多國家正繼續尋求解決上述問題的途徑和對策。在中國已明確規定:開采礦產資源,應當節約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受采礦破壞的,礦山企業應當因地制宜採取復墾利用,植樹種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土地復墾在20世紀50年代末稱其為「造地復田」。當時為了克服自然災害帶來的吃糧困難,礦山職工自發地在排土場、尾礦場上墊土種植蔬菜和糧食。在「以糧為綱」的年代,土地復墾的概念一般是指將廢棄的土地重新開墾為農田種植農作物。隨著時代的發展,土地復墾的內涵在擴展,即土地復墾後的用途不再僅僅是種植農作物,也可以植樹造林,進行水產養殖,或是作為建設用地。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土地復墾規定》將土地復墾定義為「對在生產建設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採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
據有關資料介紹,國外土地復墾率一般為70%-80%,而在中國的一些地區土地復墾率還不到1%。因此,對於中國這個土地資源相對貧乏的國家,加強土地復墾工作,對於有效緩解人地矛盾,改善被破壞區的生態環境,促進社會安定團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土地復墾的范圍大體包括以下六種情況:①由於露天采礦、取土、挖砂、採石等生產建設活動直接對地表造成破壞的土地;②由於地下開采等生產活動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③工礦企業的排土場、尾礦場、電廠儲灰場、鋼廠灰渣、城市垃圾等壓占的土地;④工業排污造成對土壤的污染池;⑤廢棄的水利工程,因改線等原因廢棄的各種道路(包括鐵路、公路)路基、建築搬遷等毀壞而遺棄的土地;⑥其他荒蕪廢棄地。恢復利用的具體用途,根據《土地復墾規定》,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和自然條件、土地破壞狀態來確定,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漁則漁、宜建則建,盡量將破壞的土地恢復利用。
《土地復墾規定》由國務院於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共26條。主要內容有:①土地復墾的原則。土地復墾實行「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用地單位和個人承擔土地復墾義務,土地復墾費用可以列入基本建設投資或生產成本。同時,土地復墾還採取「誰復墾,誰受益」的政策,復墾土地者可以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於農業。②土地復墾的規劃與實施。土地復墾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由各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它的基本任務是,根據經濟合理的原則、自然條件、土地破壞狀況,確定復墾的方法、措施以及復墾後土地的用途。土地復墾後的用途,應在制定復墾規劃時予以確定。在實施復墾時,應當充分利用鄰近企業的廢棄物充填挖損區、塌陷區和地下采空區。國家關於土地復墾的法規規定:對利用廢棄物進行土地復墾和在指定的土地復墾區傾倒廢棄物的,擁有廢棄物的一方和擁有土地復墾區的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收取費用。但是,利用廢棄物作為土地復墾充填物的,不能給土地和環境造成新的污染。土地復墾標准由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確定。一般有三類不同的復墾標准:接近破壞前的自然適宜性和土地生產力水平;通過復墾改造為具有新適宜性的另一種土地資源;恢復植被、保護其環境功能。復墾後的土地,要經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業部門進行驗收,達到復墾標準的,才可以交付使用。③土地復墾後的土地權益和收益分配的規定。a.企業在生產建設過程中所破壞的集體所有的土地,其權屬不能恢復原用途或者復墾後需要用於國家建設的,由國家徵用;經復墾不能恢復原用途,但原集體經濟願意保留的,可以不實行國家徵用;經復墾可以恢復原用途,但國家建設不需要的,不實行國家徵用。b.企業在生產建設過程中所破壞的國有土地或者國家徵用的土地,由企業自有資金或者貸款進行復墾的,復墾後歸企業使用;企業採用承包或集資方式復墾的,復墾後的土地使用權和收益分配,依照承包合同或者集資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條件確定;因國家生產建設需要提前收回的,企業應對承包合同或者集資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適當的補償費。根據規劃設計企業不需要使用的土地或者未經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復墾後連續兩年以上不使用的土地,則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籌安排使用。c.生產建設過程中破壞的國家徵用土地,經復墾後如土地權屬依法變更的,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⑻ 土地整治項目建設是什麼性質

土地整治項目建設是合法性質。
土地整治系指對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專利用以屬及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進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動。土地整治是盤活存量土地、強化節約集約用地、適時補充耕地和提升土地產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將土地整治與農村發展,特別是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是保障發展、保護耕地、統籌城鄉土地配置的重大戰略。
土地整治規劃是主要的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是科學指導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據。在層次上,包括全國土地整治規劃、省市級土地整治規劃、縣級土地整治規劃等。全面推進舊城鎮、舊廠礦改造和城市土地二次開發,切實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全面推進生產建設新損毀土地全面復墾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及時復墾、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復墾率達到35%以上,進一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可持續利用。

⑼ 國家土地整治是個什麼項目

土地整治系指對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版然災害損毀的土權地進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動。土地整治是盤活存量土地、強化節約集約用地、適時補充耕地和提升土地產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將土地整治與農村發展,特別是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是保障發展、保護耕地、統籌城鄉土地配置的重大戰略。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