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辦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
『壹』 如何開展三項整改回頭看督查工作
一、抓督查,幹部素質是前提
督查幹部的素質決定督查工作質量的好壞。督查幹部在外代表縣委執行督辦檢查工作,通俗點說,督查幹部的形象代表著縣委的形象,所以督查幹部一定要提升能力素質,加強道德修養。
一是理論水平要高。抓督查就是要緊跟縣委決策部署抓落實,圍繞縣委領導工作意圖抓督辦,如果督查幹部理論水平不高,思維跟不上領導節奏,不能准確把握領導意圖,督辦工作就會跑偏主題,達不到工作目的,甚至曲解領導意圖,造成工作失誤。抓督查是為了促進工作,沒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就發現不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更談不上給出正確的指導意見,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時,起草督查方案、督查通知、督查專報、督辦通報、結果匯報,如果沒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必然漏洞百出,失誤大事。
二是政治素質要強。督查幹部抓督查,一定要緊緊圍繞大局和中心,吃透上級文件精神,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念,准確理解縣委政府領導決策意圖。現階段,就是要緊緊圍繞綠色發展這個主題,積極推進「綠色產業引領區、生態城鎮示範區、省際物流聚散地」建設。在實際工作中,督查幹部還需要豐富的工作經驗,要做到遇事能處理,工作有辦法。對具體工作既要主動介入,深入實際,又要把握分寸,實事求是,使督查工作既達到效果,又能被人接受。
三是品德修養要好。督查幹部一定要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處事公道正派,要通過抓督查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政環境,督察幹部主要是落實縣委決策部署,能一身正氣、不偏不倚抓督查,縣委的權威就會自然而然的提升,部門的執行力就會不斷加強。如果督察幹部自身不正,搞歪風邪氣,走歪門邪道,借領導名義、借工作名義謀私利,搞小動作,不但會損害縣委的形象,敗壞黨風政風,還會使縣委政府的決策流於形式,政績毀於一旦。
二、抓督查,工作態度是關鍵
做好督查工作,一定要有「快、嚴、准、硬」的工作態度。
一是督查速度要快。工作要雷厲風行,說干就干,本著「快辦快查快結」的原則,做到件件著落快,事事迴音快。為領導提供准確及時的工作情況、決策信息。近年來,凡是重要會議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和縣委領導關注的重點工作,我們都迅速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緊跟領導決策部署抓督查,不讓工作在執行中延誤,促進了各項工作快速推進。
二是督查處理要嚴。就是要嚴肅認真,在督查過程中要行為端正,決不可胡督亂查,對於發現的問題,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做到查必清、辦必果。近幾年,信訪問題十分突出,也十分棘手,我們對信訪案件,特別是縣委主要領導批辦件嚴格按要求登記,按時限督辦,按規矩回復,對敷衍了事的堅決要求重辦快辦,對辦理不盡責造成工作失誤的實行追責。
三是督查反饋要准。督查工作是一種服務領導行為,開展督查也是領導行為的延伸,屬於遵令而行,奉命行事。領導有「令」要堅決去辦,無「令」則不能擅自去辦。要察實情,說實話,辦實事,有喜報喜,有憂報憂,准確反饋督查結果,不向領導打「埋伏」。
四是督查整改要硬。要敢督敢查敢碰硬,敢於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見和要求,敢於對矛盾較多的地方進行督查、督辦,挖掘深層次問題,敢於不為人情左右,不計個人得失,一督到底,務求落實。對屢督不改的,要通報處理,通過督查,形成「落實不好不行、不落實更不行」的氛圍,以浩然的正氣查實情,樹立督查的權威。
三、抓督查,注重方法是保障
科學的工作方法是抓好督查工作的保障,抓督查要注重做到「三個結合」。
一是要把目標管理與督促檢查相結合。為了確保每年主要工作目標的實現,充分體現督促檢查的實效性,要堅持分解具體工作任務,實行立項督查,把目標管理同督促檢查緊密結合起來,使督查工作跟著目標走,目標定到哪裡,任務就分解到哪裡,督查工作就深入到那裡。比如:我們每年對《縣委會議紀要》和《常委會議紀要》議定的重點工作進行分解立項,嚴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標,逐項按月進行督辦,並採取立項、消號等有效督查方式,完成每一項工作的督辦工作任務,確保了全縣各項工作有序高效。
二是要把綜合協調與督查調研相結合。綜合協調和督查調研是督促檢查工作中一項重要的基本功,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一件事涉及到多個部門。因此,為較好地完成督查工作任務,就必須注重抓好協調並依靠各部門人員加強整體配合,同時,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找准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好措施,以督查促工作,解難題,與督查對象共同抓好落實。
三是要把奉命行事與主動督查相結合。抓督促檢查的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處理好「主動與被動」的關系,抓督查原則上是在領導決策安排部署之後開展工作,屬被動督查。但在開展督查工作的過程中,要在堅持原則和充分領會領導意圖、貫徹領導指示的前提下,積極發揮主動服務的自覺性,採取靈活的方式方法,開展好主動督查,有效促進督查工作的開展。
『貳』 縣委辦改進作風要著力解決哪些問題
請參考:
一、著力解決「四風」突出問題,切實改進作風
要對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走神」,不「散光」,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做到切實改進作風。在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中要重點解決行為不端、作風不正的問題。在縣級領導幹部中,要解決政績觀不正確,貫徹科學發展觀態度不堅決,重經濟指標、輕社會建設,重任上、重點上、重紙上;疏遠群眾,脫離實際、盲目決策、漠視群眾利益;重製度建設、輕制度執行,制度執行過程中搞變通,文件多、會議多、制度多、不落實;幹部監管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搞小團體,不堅持原則,一團和氣;深入基層特別是到偏遠鄉鎮、困難矛盾多發地方時間較少,面對面接觸群眾、了解群眾、為群眾實實在在解難題的時間比較少;對待群眾態度粗暴,打官腔、說官話,不認真聽取群眾訴求,不深入了解情況、敷衍了事;學習積極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學、以會代訓,政策理論掌握不透;對工作一般性部署多,具體深入指導督促少,解決實際問題力度、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還有差距等問題。在縣級機關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要重點解決組織渙散、紀律鬆懈、作風和執行力不夠強、庸懶散拖、推諉扯皮,作風漂浮、落實不力,上下一般粗、「中梗阻」,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意識不強,服務不主動、服務效率質量不高,對待群眾不夠耐心,不願面對工作矛盾,不敢擔當、不願負責,工作要求水準低;心浮氣躁、跑官要官、拉關系、找門路、搭「天線」,組織觀念淡薄、紀律松馳、信口開河、口無遮攔,吃喝玩樂,以權謀私、以權貪腐、巧立名目、斂財謀利;只停留在看材料,聽匯報,與基層群眾的魚水情留在口頭上,調查研究不細,深入基層較少,衙門作風嚴重、部門利益至上;熱衷檢查評比、「創建達標」過多過濫;創新意識不夠,缺乏目標動力;節約意識不夠,鋪張浪費;服務意識、服務水平、服務能力離群眾要求差距較大;辦事拖拉,不願到艱苦地方工作,上班紀律鬆懈,玩游戲、逛網店、忙購物,上班時間到茶樓玩牌,婚喪嫁娶大操大辦、請客送禮、鋪張浪費等問題。在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服務行業中要重點解決執法不公、不嚴、不規范,「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 服務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低下,濫用職權、借權尋租、利益輸送,「吃拿卡要」,搞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公權私用、權錢交易,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收回扣、拿紅包,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實,執法粗暴,不嚴格執法程序,不認真核查情況,草率結論等問題。在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要重點解決「機關化」現象,勤於跑上頭、懶於走一線,與群眾感情不深,不關心群眾冷暖,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遇到矛盾繞道走、不解決具體問題,工作方式簡單粗暴,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哄騙上級、糊弄群眾,履職不廉、執紀不嚴,甚至以權謀私;工作上安排部署多,督促檢查少,跟蹤問效不夠,存在「虎頭蛇尾」;缺乏危機意識,安於現狀,改革創新意識不強;深入基層時間少,與幹部群眾面對面談心交心不夠,解決實際問題不夠深入;對待工作消極應付,公車私用、滿足於坐在車上看一看,幹部家裡轉一轉,不到群眾家中坐一坐,與群眾拉家常,主動串門入戶、噓寒問暖少,主動聽取基層群眾的難事、煩心事少,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善待基層群眾少,幹部「走讀」等問題。在村(社區)等基層組織中要重點解決班子軟弱渙散,凝聚力戰鬥力不強;服務意識和能力不強,對待群眾訴求不盡心,不上心,不關心,工作不認真,獨斷專行,上推下卸,攬功推過,推諉塞責;侵害群眾利益,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對待群眾態度惡劣、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工作不具體深入,黨務、村務、財務不公開,公開不及時、不全面;辦事不公、優親厚友、假公濟私;存在享樂思想,大手大腳、鋪張浪費,不講勤儉和節約;沉迷於搞攀比,比闊氣,追求奢華等問題。在教育系統中要重點解決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管理粗放;亂招生、亂收費、亂補課、亂辦班和亂訂教輔資料;行政化傾向嚴重、校長不上講台、不深入師生,工作平庸、信念動搖,師德師風失范,重教書輕育人,對教師在素質教育方面的培訓指導力度不夠;不求甚解,學習應付了事,無心實踐運用;有畏難情緒,存在守攤子心理;不鑽研業務,遇事推諉,工作扯皮、怕負責任,承擔任務討價還價;工作拈輕怕重,安於現狀,缺乏目標和動力等突出問題。在醫療衛生系統中要重點解決醫德醫風缺失,醫患關系緊張,醫葯購銷和辦醫行醫中不正之風;忽視職工學習教育,政治敏銳性不夠高;與院部職工、患者群眾交流不夠,解決問題簡單粗暴,主觀臆斷;部分黨員幹部還抱著「坐堂醫生」的觀念,缺乏為群眾主動服務的積極性;衛生應急體系不完善,衛生信息化建設滯後等問題。在國有企業中要重點解決改革發展和轉型發展不主動,運營方式行政化,領導「老闆做派」;事項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不夠,企務公開不到位;運行和管理機制不健全不規范漠視職工利益,職務消費不規范;特權思想,追求享受,講排場、比闊氣,把集體財產據為己有,用人隨意不民主等問題。
『叄』 如何在工作中貫徹落實縣委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要求
一、調查研究要深入基層,重實際、求實效。堅持領導幹部下基層蹲點調研製度,縣委常委每月到鄉鎮、村(社區)工作時間不少於7天,到分管(聯系)部門和單位工作時間不少於4天,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高效落實。每年形成1-2篇有深度、有見解的調研報告,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縣委主要領導匯報,對分管工作每季度向縣委報告一次。調研主題要緊盯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既要選擇工作好的典型,總結推廣經驗,更要主動到困難問題較多、矛盾相對集中、群眾意見較大的地方去,要直面矛盾,了解真實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到基層開展工作應輕車簡從,嚴格控制車輛和隨行人員,人員較多時集中乘車,不搞層層陪同。
二、對待群眾要耐心細致,說真話、解難題。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深入推進「雙聯」行動,廣泛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生活,想方設法為群眾排憂解難,多辦實事,多解難事,增進同人民群眾的感情。落實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制度,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每月安排1天時間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縣四大班子領導和公、檢、法「三長」輪流在縣信訪接待中心接待來訪群眾,耐心聽取來訪群眾的意見,敢於直面矛盾和問題,及時做好解釋疏導和調查處理工作;對不屬於管轄范圍的問題,要指明方向和程序,並熱情幫助聯系有關單位給予妥善處理。
三、會議會風要務實高效,開短會、講短話。嚴格控制各類會議,凡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需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審批。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並的活動盡量合並,已發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專門召開會議,能由部門或部門聯合召開的會議不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召開,能以文電辦理的事項不再開會安排。嚴格控制會議時間,堅持開短會、講短話,講實在管用的話,力戒空話、套話。嚴格控制會議規模,要求鄉鎮、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需經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會場布置要簡潔大方,講求實用,一般性工作會議不擺放花卉、不製作會議背景牆,不發公文包、筆記本、書寫筆。
四、文件簡報要精簡壓縮,少發文、發短文。嚴格控制發文數量,部門發文能夠解決的不再聯合發文,以部門或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不再由縣委、縣政府或「兩辦」轉發、印發。嚴格控制簡報數量,除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會議簡報,中央和省、市委集中開展的大型教育實踐活動工作簡報外,縣直部門內部刊物和工作簡報一律停辦。嚴格規範文件簡報報送程序,上報縣委、縣政府的文件由「兩辦」按程序處理,不得直接呈送領導個人。嚴格控制公文篇幅,力求做到意盡文止、條理清楚、文字精煉、格式規范。
五、考察學習要嚴格控制,守紀律、嚴管理。嚴格控制外出考察、學習活動,實行報告、請假、備案制度,縣級領導外出考察學習,需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直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同志外出考察學習,需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報告並履行請假手續,在縣委組織部備案;其他幹部外出考察學習,向部門、單位、鄉鎮主要領導報告並履行請假手續。嚴格控制考察學習的時間和范圍,嚴格控制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嚴格執行《甘肅省因公出國人員審批管理實施辦法》,嚴禁借考察、學習、培訓、研討等名義公款旅遊。
六、新聞報道要改進方式,順民意、重導向。縣級領導出席會議和活動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重點報道涉及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全年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導向、影響的會議和活動。報道要精簡務實,簡化職務稱謂,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盡可能刊播簡短消息或標題新聞。除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領導外,其他領導到鄉鎮、部門調研或檢查指導工作一般不安排新聞媒體記者隨行。縣級領導的新聞報道由縣委宣傳部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嚴格落實,並做好統籌協調。
七、公務活動要厲行節約,倡勤儉、有特色。嚴格控制各類奠基剪綵、慶典表彰、紀念研討等活動。縣委常委不參加任何單位、部門、社會團體和企業舉行的開業、揭牌等慶典活動,不出席不是縣委、縣政府舉辦的展示交易、產品推介等商業活動,確需出席的按程序報批。縣級領導出席重大項目開工奠基、竣工投產及項目簽約等活動,由縣委辦、縣政府辦統籌安排。重大接待活動由「兩辦」統一協調安排,中央、省市領導同志來臨調研考察,嚴格按中央和省、市委有關規定執行。接待縣外代表團和重要客商要務實節儉、熱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不上高檔煙酒。下基層調研檢查工作,杜絕層層陪同,不列隊迎送,不懸掛張貼橫幅標語,不搞特意裝飾布置,不擺放香煙水果,不贈送紀念品和土特產。在鄉鎮工作不能返回時,一律到鄉鎮食堂就餐,不上煙酒和高檔菜餚。嚴禁鄉鎮之間、單位部門之間以任何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嚴格控制公用經費開支,嚴格執行車輛配備有關規定,嚴禁超標准修建辦公樓、高標准裝修辦公室。
八、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作表率、樹形象。自覺履行「一崗雙責」, 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不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相關規定,不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以堅強黨性、高尚品質、一身正氣,樹立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形象。
『肆』 被掛牌督辦的地方黨委、政府或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在收到掛牌督辦決定後_內報告整改措施。
一般是10個工作日
『伍』 怎樣加強和改進黨委辦公廳工作
一、抓好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加大對廣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在各縣(市)、地直各單位廣泛開展《幹部任用條例》和幹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教育活動,列入各級黨委(組)中心組學習和組織人事幹部業務知識培訓的重要內容。同時,將《幹部任用條例》落實情況,列為2012年度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督促領導幹部學習對照,查擺不足,整改提高。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作為地、縣(市)兩級黨校領導幹部主體培訓班必學內容。對新進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和組織人事幹部及時進行相關政策法規培訓。 二是加大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宣傳力度。今年9月,我們將在全地區范圍內開展《幹部任用條例》集中學習宣傳活動,督促各級黨組織採取集中學習、專題演講、知識競賽、板報比賽等多種形式,使黨員幹部進一步熟悉了解干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要求各縣(市)黨委、各單位黨組織充分運用板報、學習園地等載體,通過廣播、電視、網路、黨建刊物等媒體,主動宣傳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以及本地、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做好信息公開。地委組織部將結合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繼續在塔里木阿克蘇黨建網、《阿克蘇組工信息》、《阿克蘇黨建》等黨建媒體上宣傳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並及時更新內容。同時,認真落實《阿克蘇地區縣(市)委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定期通報制度(試行)》精神,通過組織工作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各界公布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競爭上崗、公務員遴選、幹部任免等工作,增強幹部工作的透明度。切實維護好乾部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二、多措並舉,不斷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一是嚴格程序,確保各項制度執行到位。嚴格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實錄制度。各縣(市)、各單位黨委(黨組)必須如實記錄選拔任用幹部的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情況,為組織部門檢查、實施責任追究提供充分依據。凡發現違反規定程序選任幹部問題,需要責任追究的,紀檢、組織部門要認真抓好責任追究,要追究到人、問責到人。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凡應報告而未報告做出的任免決定,發現一起糾正一起,並取消任免決定。同時,繼續嚴格貫徹執行縣(市)委任免幹部報告備案制度和地委組織派員參加縣(市)討論決定幹部任免會議制度。有針對性開展「一報告兩評議」工作,今年將選擇部分有幹部任免許可權的,有幹部任用問題舉報反映、落實民主集中制不好的地直單位黨組(黨委)開展「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對民主評議結果群眾滿意率較低的單位,約談單位主要領導,對民主評議「不滿意率」較高的幹部,進行戒勉談話;「不滿意」率超過30%的,選人用人單位要對幹部的選拔任用情況作出專項說明,主要領導要向地委作深刻檢討。 二是注重創新,探索建立相關工作措施。為落實好乾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各縣(市)、地直各單位黨委(黨組)要探索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操作辦法,健全配套措施。地委組織部將結合幹部年度考核,進一步規范各單位黨委(黨組)「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完善獎懲措施。對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效果較好的單位,通報表揚,在評先選優方面優先考慮;對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力、幹部群眾反映大的單位,提出批評,督促改正,取消年度評為好班子、主要領導評為優秀等次的資格;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單位,追究主要領導責任,並依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地委批准後執行。 三是拓展幹部考察內容。凸顯「德」在幹部考察中的優先地位和主導作用,以考察幹部的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兩個基本內容為基點,採取述職述廉述德、民主測評評德、個別談話詢德、民意調查問德四種形式,強化對幹部「德」的考核考評。凡幹部考察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德」的評價中,一般和差的得票達到或超過50%的,經調查了解確實存在問題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 四是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和從基層一線選拔幹部力度。擴大公開選拔領導幹部比例,地區和各縣市每年結合空缺職位情況,拿出部分領導崗位,面向社會公開選拔,並逐步增加地直、縣(市)直單位黨政正職公開選拔職數,使公開選拔領導幹部成為優化幹部隊伍結構的重要渠道。通過掛職鍛煉,從地直單位向縣市、鄉鎮輸送一批年輕優秀幹部。同時,加大從鄉鎮、農村、社區基層一線選拔優秀幹部力度,暢通從優秀選調生、大學生「村官」、村幹部中選拔領導幹部渠道。 五是加強指導,努力提高制度落實的質量。地區紀檢委、地委組織部要加強對縣(市)、地直各單位黨委(黨組)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貫徹執行黨委(黨組)議事規則情況的專項檢查。主要檢查學習宣傳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情況、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選人用人情況、研究幹部任免事項的文書檔案記錄情況,並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檢查主要通過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走訪有關部門、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深入了解情況,進一步規范各級黨委(黨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同時,我們還將對被檢查單位的幹部群眾進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滿意度測評,以此印證本地、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成效。 三、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幹部監督,確保選人用人風清氣正 一是進一步完善和暢通選人用人問題舉報渠道。認真做好群眾信訪舉報的受理登記工作,加強12380舉報電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使用,保證8小時工作時間內專人接聽,8小時外自動留言接聽。加大對塔里木黨建網「12380網上舉報信箱」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率,做好群眾網上舉報的受理登記工作。建立更為完善的「信訪舉報、電話舉報、簡訊舉報、網路舉報」四位一體的監督舉報體系,暢通廣大幹部群眾參與選人用人問題監督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渠道。 二是嚴肅查處涉及選人用人上的舉報問題。發揮好組織部幹部監督功能。對發現和反映的選人用人違規違紀問題,主動查、深入查,第一時間作出反應。堅持和完善組織(人事)部門與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等有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通信息、交流情況,及時了解掌握幹部「帶病提拔」情況,按照規定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調查和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實行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檢查制度,及時通報查處的典型案件。對批轉各縣(市)、地直各單位黨委(黨組)調查處理的選人用人問題,要規定查辦時限,地區紀檢委、地委組織部將通過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同時,建立舉報核查結果反饋制度,將核查結果及時反饋給實名舉報人,確保讓幹部群眾滿意。 三是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委託審計部門加大對黨政領導幹部任期審計和離任審計力度。尤其是對任職時間較長、有舉報問題反映、即將離任領導幹部,努力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把握好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制定與執行財稅政策、管理使用專項資金、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建設管理和績效、執行國有土地政策、土地審批、貫徹落實援疆經濟政策情況,以及個人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情況。重視審計結果的運用,突出抓好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將整改落實情況與班子的年度考核掛鉤,將審計結果與領導幹部的提拔、重用、交流、降職、免職等掛鉤,加強監督檢查,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促使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為各級黨委選准人、用好乾部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認真貫徹實施《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圍繞中組部重點推進的規范幹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力度、推行差額選拔幹部制度、堅持和完善從基層一線選拔幹部制度、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范圍、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等6項工作和整治工作「六看」考核指標體系(看民意調查中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滿意度情況、看「一報告評議」情況、看接到的反映用人問題的舉報情況、看對用人上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情況、看整治工作宣傳特別是媒體反映用人熱點問題的輿情應對情況、看各類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情況),積極探索創新,穩妥有序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從制度源頭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確保選人用人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