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為官不為問題的專項整治
⑴ 如何整治為官不為,為官不為方面存在問題,為官不為典型案例
如果說貪污腐敗是黨和國家的「致命傷」,那麼,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則是黨和國家的「慢性病」。而不管是「致命傷」還是「慢性病」,對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都有著不可估量的破壞作用。對「為官亂為、為官不為」的有關現象不進行嚴肅整治、嚴厲問責,將會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筆者認為,抓好「為官亂為、為官不為」(以下簡稱「兩為」)專項整治工作,必須堅持和把握好以下要訣。
突出一把手負責。常言道,群眾看黨員,黨員看幹部。黨員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幹部,是「兩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必須切實承擔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牽頭抓總的責任,要本著對事業負責、對組織負責、對個人負責的精神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帶頭排查問題、深挖根源、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為班子成員和幹部群眾樹好樣子、作好表率,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要主動將自己擺進去,將責任扛起來,不當「甩手掌櫃」。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范圍內的整治工作,切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履責不到位的,要堅決追究、嚴厲問責、從嚴治理。
堅持一竿子到底。「兩為」專項整治,是在向作風頑疾開刀,是黨員幹部的自我革命,沒有好的作風抓不行,不抓出好的作風更不行。而作風實,才能成效顯。各級各地各部門必須切實做到務實務實再務實、認真認真再認真,要堅持一竿子到底,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廣泛接地氣,不斷增能力。要堅持一線工作法,克服經驗主義、教條主義、本位主義,將問題發現在基層、解決在基層,不讓問題擠壓、矛盾成堆。要堅決反「四風」、轉作風,將「兩為」專項整治抓實抓細抓出成效。絕不能也不允許大而化之、馬虎應付,要防止和杜絕形而上學的行為和官僚主義的作風。既要「沉下去」,更要「融進去」,與群眾做朋友,為群眾辦實事。
體現一碗水端平。公開公平公正,是做人准則、做事原則,更是為官之道、為政之要。「兩為」專項整治,是針對的所有機關工作人員,不是針對極個別人,也不是要解決極少數問題。這就要求在整治、治理的過程中,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規則面前沒有特例,要體現一碗水端平,不「看人兌湯」,要動真碰硬,不講情面、不留死角、不搞特殊。無論是誰,不論職位高低,不論權力大小,只要存在「兩為」問題,都要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究一起。對不聽招呼、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例要予以點名道姓公開曝光。要強化問責結果運用,做到「四個一律」:問責決定書一律存入檔案,問責結果一律公開,被問責人當年度一律不得評先評優,被問責人在影響期內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注重一攬子落實。整治「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工作面廣量大,是個一攬子工程,這就要求各級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形成一攬子抓落實的良好局面。要抓好每一個環節、每一項工作的對標和銜接,統籌推進、聯動共為。既要抓好上級的示範帶動,更要抓好下級的責任落實。上級機關、領導幹部不能搞「上面害病、下面吃葯」;下級也不能事不關己、消極應付。矛盾積壓在哪個單位,就要追究所在單位領導幹部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形成銜接順暢、執行有力的工作機制,就能上行下效,讓上面帶得動下面;又能令行禁止,讓下面跟得上上面。部門和部門之間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不互相推諉、不彼此扯皮。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經濟發展和作風建設進入新常態的今天,為官不易,但不能為官不為;為官要有為,不能亂作為,但要奮發有為。各級各地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深化改革、勇於創新、奮發有為,扎實推進「四個全面」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地生根,才能讓廣大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也才能使「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早日成為美好現實。
⑵ 深化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專項治理工作個人自查問題登記表怎麼寫
(一)加強組織領導。
迅速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部署召回開了專項整治答工作動員會議。 (二)深入對照檢查,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責和個人承擔的責任,對照「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主要表現,逐項檢查履職盡責情。
⑶ 如何開展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
(一)加強組織領導。迅速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部署召開了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議。
(二)深入對照檢查,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責和個人承擔的責任,對照「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主要表現,逐項檢查履職盡責情況,列出詳細專項整治清單,為專項整治工作打牢了基礎。
(三)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對照自查自糾中發現的領導幹部為官不作為突出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公開整改承諾。
(四)加強督導檢查,形成長效機制。為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加大對作風問題的檢查、整治和問責力度,積極探索加強幹部作風建設的新途徑、新舉措。把整改治理工作與完善體制機制相結合,加強督導檢查,制定詳細的督導檢查措施和辦法,認真檢查,確保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迴音,列出具體案例,形成處理意見。
(五)嚴格檔案管理,建立健全專題台賬。對照其中5個整治重點:①群眾觀念淡薄;②工作執行不力;③工作不敢擔當;④工作狀態不佳;⑤工作推諉扯皮等問題統一編號,納入工作管理台賬實行動態管理。明確了專項整治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結果。
強化學習,統一思想。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堅定理想信念。二是加強黨性學習,增強宗旨意識。強化紀律,務求實效。進一步強化工作紀律,堅持和完善調研製度和調研方式,深入群眾,把群眾的疾苦與需求真實地反映上來,尤其在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上謀思路,出舉措,把調研成果有成效轉化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的實踐形式。強化督導,重點問責。對問題整改實行銷號管理,整改落實到位後,定期公布整改進展情況,對懸而不決的問題進行嚴肅問責處理,確保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⑷ 為什麼要深入治理為官不為在崗不在不在狀態問題
1、外因
(1)社會輿論壓力重重:以網路為核心的信息時代給黨員幹部行政能力建設帶來了新挑戰。一些黨員幹部不具備在輿論監督下工作、自清門戶掃除不良積習的能力,加上許多網路主流媒體管理失范,報道時常跟風,缺乏客觀公正的評判,幹部自身存在的一點瑕疵在網路中也會變性為「毒瘤」,成為千夫所指的對象,導致為官者主動擔當的心理壓力加大。
(2)各種矛盾層出不窮:處於改革攻堅期、社會轉型期、矛盾凸顯期的社會,群眾的民主意識、法律意識、仇官仇富思想明顯增強,原有的行政規則已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大凡行政必須在法律框架下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這就給為官者如何作為帶來了新挑戰。不具備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化解社會矛盾藝術性的幹部,難以做到敢做敢為、親力親為。
(3)問責倒查掣肘創新:不可否認,問責倒查機制的建立能夠極大調動官員主動謀事、潛心幹事的積極性,也對無為者起到震懾作用。但不科學不完善的問責機制也是一把雙刃劍,尤其是在創新革新推進改革方面,一些想幹事者受問責倒查的掣肘,不敢放開手腳理直氣壯地干,寧可上行下效,墨守成規,也不主動請纓,呈「好事」之能,引火燒身。
2、內因
(1)理想信念淡化:久坐衙門成「僚」官,既脫離群眾又脫離實際,人情世故代替黨性原則,功利之心取代宗旨觀念,不求無功、但求無過的「太平官」思想滋生,以「我」為中心的利己主義、「現實」主義獨占腦頭。
(2)能力水平弱化:不求新知、不學新業、不悟新政,不注重對新情況、新矛盾的研究和思考,不主動迎接新形勢、新任務的挑戰,履職、創業、抓改革、謀發展毫無「本領恐慌」和「能力恐慌」感。即便如此,在任何地方也沒有舍棄「官腔」、「官味」、「官架子」的「官本位」思想。
(3)責任意識退化:認為幹得多出的問題多,挨的批評多,引來的麻煩多,得罪的人也多,因此,對不屬於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能推則推,對棘手麻煩問題能躲則躲,對難以解決的問題能拖則拖,練就了一身「太極功」,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每況愈下。
⑸ 如何加強新常態下的班子隊伍建設,防止為官不為
一、望聞問切:深入查擺「為官不為」主要表現
1.求穩怕亂,規避風險「做樣子」。一是固步自封只求「過得去」。全面深化改革、打破利益固化藩籬,是當前推進科學發展的重大任務,必須要有股闖勁和拼勁。而少數幹部不敢闖、不敢幹,瞻前顧後,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著上面下指示、等著別人探路子、等著外地出經驗。特別是一些任職時間較長的幹部求穩怕亂,覺得「船到碼頭車到站」,不願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二是明哲保身樂於「當好人」。有的為了所謂的「干凈」、愛惜「羽毛」,認為不工作、少幹活就能夠防止出錯,為「不幹事」找借口。不願意干「得罪人」的活兒,怕惹麻煩、招非議。有時疲於應付上面檢查、糊弄下面搞形式,裝樣子、走過場,工作不務實。比如,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在官場以清流自詡,絕不多事,正是由於在任職期間「嚴重不負責任」,致使衡陽市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時發生嚴重賄選案件。三是漠視機遇工作「不主動」。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難得機遇,「搶抓」發展的意識淡薄了。少數幹部習慣於過去「跑部進京」送土特產爭取政策、爭取項目資金,現在不讓請客送禮,缺少了「潤滑劑」,正常的匯報也顧慮重重,生怕別人不給面子,跑的積極性也沒有了。
2.空喊口號,不見行動「唱調子」。一是不尚實干尚空談。有的在謀劃思路上喜歡大手筆,發展前景上描繪得雲遮霧罩,匯報工作時口若懸河,口號喊得震天響,就是「只打雷不下雨」,坐而論道,光說不練,不見實際行動。二是急功近利忙宣傳。有的忙於自我設計「升遷圖」,求顯績忽視潛績,沒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懷,工作剛一開始,經驗就總結出來了,看似熱熱鬧鬧,其實最後都是「敗筆」。三是印發文件當落實。對於上級的決策部署,有的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文件印發就算貫徹,召開會議就算落實,不督辦、不深入,最後工作要求都落空。
3.安於現狀,庸碌無為「混日子」。一是消極抵制不作為。表面上對「八項規定」高調擁護,行為也有所收斂,但是內心卻產生「飯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乾脆什麼也別幹了」的錯誤思想。一些窗口單位「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就是事難辦」,一句「業務已受理,請耐心等待」,隨後便石沉大海。二是拖拖拉拉「打太極」。有的抱著拖一天算一天的態度,「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鍾」,上級安排的任務不主動完成,能混過去就混過去。面對群眾的訴求、企業的困難,別人急得如熱鍋螞蟻,可他卻總是打太極、踢皮球、慢騰騰、冷冰冰。比如,德陽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廖繼敏,未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導致辦事人員往返數次,最後在強大輿論壓力下,市人社局被迫向當事人道歉。三是不思進取圖安逸。有的不學習政治理論,熱衷於「花邊新聞」,上班時間瀏覽購物網頁、炒股等,對工作不思考不研究,看上去坐在辦公室,實際上「身在曹營心在漢」。
4.迴避矛盾,遇到問題「繞彎子」。一是瞻前顧後「躲貓貓」。有的因噎廢食、怯步不前,怕影響關系,怕惹火燒身。還有的怕損害個人利益,怕丟選票,滿腦子條條框框,對棘手的、得罪人的工作,一躲、二推、三拖,攻堅克難往後拖,棘手問題不敢碰,遇到問題繞著走。二是隨波逐流「和稀泥」。有的信奉「中庸」之道,認為「羊跟大群不挨打,人隨大流不挨罰」,認為事業心越強越容易被打壓,扎扎實實為老百姓辦事不如與領導搞好關系,特別是在換屆前後,寧做「溫吞水」、不說過頭話,不左不右隨大流。三是見風使舵「兩邊倒」。有的選擇性辦事,上邊說了就辦,下邊說了卻不辦;領導看得到的就做,領導看不到則不做;有人請托就干,沒人請托則不為。更有少數身處關鍵崗位的幹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不給好處不辦事,甚至把「不作為」作為勒索的「釣餌」,用來謀取更多的利益。
5.不能擔當,急難險重「撂挑子」。一是重大事件「離得遠」。有的平時張口就是「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一旦面對急難險重任務,需要沖鋒一線就找不著人,緊要時刻撂挑子、重要關頭掉鏈子,怕吃虧、怕吃苦,主動為組織分憂的少,推脫責任的時候多。二是遺留問題「看不見」。有的對歷史遺留的「包袱」和「麻煩」,「新官不理舊帳」,不願面對陳年舊事,群眾的問題一年一年往下拖,導致上訪不斷。比如,興城市紅崖子鎮二道邊村幹部在小吃部吃飯打白條178張,累計欠款48800元,隨著時間推移和人員的變遷,後來任職的村主任拒絕承認這些白條子,老闆討債3年無果。三是劃清界限「我不管」。有的善於與上下左右搞「責任明確」,配合意識差,大局觀念不夠。有的招商引資項目,從引進到開工,要在部門之間「推」十幾個來回,企業搞得暈頭轉向,苦不堪言。
6.掩蓋問題,欺上瞞下「捂蓋子」。一是報喜不報憂。有的怕承擔責任,不主動面對媒體、輿論,不主動向上報告,遇事總想捂著蓋著,面對重大網路輿情、安全事故、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最後導致紙包不住火,事態失控,小問題拖大,大問題拖「炸」。二是抓錢不抓事。有的遇到有利可圖的事就「搶過來」,一看是棘手的事就「推出去」。少數行政執法人員私利至上,收了好處就對違反黨紀國法的人和事不管不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聽之任之,直到民怨沸騰、捂不住了才羞羞答答去處理。三是唯上不唯實。有的對上級的指示要求,照抄照搬,不結合實際落實,對群眾的訴求置若罔聞,不關心群眾的冷暖。為爭取更多國家惠民政策資金搞多報、做假帳,為截留各類補償款,欺上瞞下不落實政策,搞得民怨沸騰,群眾意見很大。
二、查清病根:深入探究「為官不為」現象成因
1.「官本位」思想嚴重,慣性思維「作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少數領導幹部習慣於「當官做老爺」,只看重「官位」,沒有把自己當成人民公僕,怕擔責,怕失去既得利益。工作熱衷於聽匯報、發指示,就是不深入實際,不深入群眾。不善於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思維僵化,依法辦事意識不強,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矛盾,跟不上時代,習慣於唯我是從,憑感覺決策,憑經驗辦事,依然沉浸在落後的官僚思維模式的泥沼里不能自拔。
2.反「四風」力度加大,恐慌思想「作梗」。從中央出台八項規定,到頻出數十條禁令,權力逐漸被關進籠子。部分領導習慣了以前吃點喝點、送點收點、辦公室大點、車配得好點等等,這些以前「習以為常」的事,現在都不能做了,一時覺得「不適應」,找不到「為官」的感覺,進而失去了幹事的「動力」。特別是對上班遲到早退、網上炒股、玩小游戲、看無關視頻等行為也被頻頻「暗訪」曝光,這使得一些散漫慣了的公職人員感覺「極不習慣」。有的領導幹部認為「現在管得這樣嚴,幹事越多,出錯幾率就越大,犯不著去冒險」,乃至「不出事」的思想「掛帥」,為了不出事,寧願不幹事,出現「為官不為」現象。
3.監管行為遭綁架,權錢交易「作怪」。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也是導致「為官不為」的重要原因。少數身處關鍵崗位、位高權重的公職人員,在行政執法、市場監管過程中,「收了別人的手軟」、「吃了別人的嘴軟」,腰板挺不直,面對存在的問題「裝聾作啞」,聽之任之,少數領導幹部甚至被不法奸商所要挾和綁架,導致不能作為。也有極個別領導幹部充當既得利益集團的代言人和分享者,官商一體,用「懶政」來阻礙和延滯改革,不願作為。
4.績效評價走形式,考核成為「作秀」。機關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機制不夠完善,特別是對幹部個人的年度考核遠沒有達到應有的管理效應,許多時候走了形式。一些單位存在「不幹事就不會犯錯誤、少幹事就會少得罪人,不得罪人考核評價就很好」的現象,導致「為官不為」的人佔便宜。也有一些單位為加強幹部管理,出台了形式多樣的績效考核方案,但行政機關平常上面文件下達的多, 臨時任務安排的多,對幹部考核難以精準「畫像」,導致考核、評議成為「作秀」,對「為官不為」幹部難以形成有效考核壓力。
三、對症下葯:有效治理幹部「為官不為」的對策
1.增強宗旨意識,堅定「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價值取向。強化幹部理想信念教育,通過補足精神之「鈣」,培育「為官有為」信念,堅持把「清廉為官、事業有為」作為自覺追求和價值取向,提升執政為民的「精氣神」,增強擔當為民之責。教育幹部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當前,社會發展正處於轉型變革時期,各種社會思潮風起雲涌,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橫行,共產黨人秉持的主流價值觀受到很大沖擊。要增強黨員幹部「亂雲飛渡仍從容」的政治定力,堅守「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信念,恪守甘當公僕的為民情懷,切不可被迷霧遮蔽了雙眼,迷失了人生航向。加大「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宣傳力度,樹立先進典型,激發幹事熱情,為幹事者撐腰,為敢闖者壯膽,為想幹事、能幹事、干實事的幹部提供廣闊的發展舞台。
2.強化執紀監督,形成「不敢不為、不為追責」的硬性約束。進一步加大整治「四風」力度,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不落實、中梗阻」等「為官不為」現象開展專項整治,強化「治庸問責」。對一般幹部的「不為」問題,要通過強化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執行來保障。對領導幹部「不為」問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形成「不為」就追責問責的約束機制。嚴查對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者,嚴查對群眾的訴求推三阻四者,對該作為卻不作為的幹部嚴肅處理,對群眾不滿意的幹部堅決撤換。對那些為官不為、屍位素餐者,要敢於亮劍,立場堅定,態度堅決,果斷查處。嚴格追究「不作為」行為責任,對玩忽職守、瀆職失職,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科學績效考評,克服「干好乾壞、優劣不分」的現實難題。考核評價,就是指揮棒和風向標。要充分發揮好考核工作促進幹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的杠桿作用。要讓「為官不為」者在考核中「現原形」,對一些窗口單位和服務行業的績效考核,要將服務態度、服務質量、辦事公開、依法辦事、規范辦事和辦事效率等納入機關績效管理的內容,堅持把「裁判權」交給群眾,讓管理服務對象來監督管理者,使「不作為」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來,促進不斷整改。要注重由上級考變為下級評,由年終考變為平時評,增加群眾評價比重。同時,要堅持「有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為,為官就要為民」的用人導向,對勇於擔難擔責的幹部,重點培養、優先選用,鼓勵創業,寬容失誤,消除「恐懼症」,吃好「定心丸」,強化「為官敢為」的保障,真正讓「為官有為」者受重用,「為官不為」者沒市場。
4.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在位有為、必須作為」的長效機制。根治「為官不為」,不僅要從幹部思想層面解決不願為、不想為問題,更需要從制度建設層面予以保障。建立領導班子和機關幹部業績台帳制度,推行多層面、立體化的工作評價辦法。進一步完善《黨政機關治庸問責暫行辦法》,對「為官不為」的情形作更為具體的界定,對問責對象、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建立開放式、全方位的監督機制,張開執紀監督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檢查這張大網,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讓「為官不為」幹部無處遁形。對幹部工作狀態加強動態管理和日常監督,讓「為官不為」者隨時會被發現和問責,努力形成讓「為官盡責者得升遷、讓為官不為者難過關」的長效機制。
⑹ 為官不為重點治理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一、「為官不為」現狀評估
什麼是「為官不為」?訪談中,有幹部提及,「『為官不為』就是『不幹活』」。也有幹部談到,「如果用創新作為、積極作為的標准來衡量,『為官不為』人數還不少,這是官場潛規則」。據此,本研究認為,「為官不為」的內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為官不為」是幹部在其位,不謀其政的行為。而廣義「為官不為」是幹部由於理解與認可程度、自身能力及受益程度等原因,不完全、不及時、不有效履職履責的現象,包含動因、行為及後果三個維度。
在「『為官不為』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的14個選項中,幹部選擇最多、排名第一的是「遇到重大、疑難或棘手事件,迴避逃脫」;排名並列第二的是「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和「工作出現漏洞或失誤時,推諉塞責」;排名並列第三的是「槍打出頭鳥,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決策討論時,有意不充分闡明自己觀點和意見」和「對上級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執行力不足」。「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寧可工作不幹,也決不得罪人」、「缺乏敢闖精神,不能創造性開展工作」則緊隨其後。
新形勢下,各地方、各部門的「為官不為」現狀如何?訪談中,幹部大體持有兩種觀點。一是認為「為官不為」是局部現象。有幹部提及,「多數幹部還是有為的,主流還是幹事的,少數、局部存在著『為官不為』的現象」,「還有少數幹部存在著『不吃不要也不想干』的現象。」也有幹部談到,「縣以下幹部幹事多,不為少;機關幹部幹事少,不為多」,而有的幹部則認為,「『為官不為』還是一個現象,並非問題,並非主流。當然,如果沒有適合的政策加以引導,可能會帶來很大的沖擊和影響」。二是認為「為官不為」已然成為一種潛在暗流。譬如,有幹部指出,「不作為是很普遍、很嚴重的痼疾」,「『為官不為』現象在八項規定之後特別突出,很是普遍」,或者認為「不少幹部存在著『新形勢下不想干、不會干、不能幹』的問題」。
在「您對當前『為官不為』現象如何評價」問題的調查中,47.30%的被調查者認為,當前「為官不為」現象非常嚴重或是比較嚴重;29.73%的被調查者認為,當前「為官不為」現象一般;20.27%的被調查者認為,當前「為官不為」現象不太嚴重或不嚴重;2.7%的被調查者表示,不太了解整體狀況。從數據中可知,大部分幹部認為「為官不為」比較嚴重,值得高度重視。而「『為官不為』現象在哪個層級表現比較突出」的調查顯示,認為縣級、市級、省級層面比較突出的比例分別為37.84%、28.38%、18.92%。
二、「為官不為」原因分析
為什麼會出現「為官不為」現象?訪談中,幹部主要從如下三個視角來分析「為官不為」的內在根源。
一是從幹部自身角度進行詮釋。有幹部談到,部分幹部「為官不為」是由於主觀上的政績觀出現偏差:「黨性意識滑坡,責任意識下降」,「能力跟不上新的形勢」,以及「部分幹部為官動機不純,有為是為自己而為,而不是為國家、為民族而為。沒有自身利益就乾脆不為,這樣的幹部還是為數不少的。」
二是從幹部管理體系角度加以剖析。有幹部指出,「現在的幹部管理機制太鬆懈,只能上,不能下,除非是違紀違法被抓」。還有幹部談到,「導向問題非常關鍵。我們是用改革創新的幹部,還是要不出事情的幹部」,「有的地方,做得好不如說得好,說得好不如跑得好。做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搗亂的」。也有幹部談到,「幹部存在跳躍性使用的問題,今天做農業局長,明天可以做文化局局長,客觀上存在崗位不適應的問題」。還有幹部談到,「幹部激勵機制跟不上,越到基層,越到邊疆地區,收入越低」。也有幹部談及,「部門職責不清,相互扯皮,存在著體制上的障礙」。
三是從嚴治黨的背景加以探悉。有幹部談到,「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逐步成為新常態,原來幹部管理鬆懈,一下子嚴格起來,有些幹部感覺不適應」;「部分幹部仍用老的思維來謀劃工作,推進創新工作感覺『壓力山大』,能力不足」;「老辦法不敢用,新辦法不會用」;「有群眾反映,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對幹部管理嚴格了,找他們辦事,態度是好了,但事情不辦了」;「現在提出要依法行政,問責力度加大,幹部心存害怕,我不幹事就不能問責了吧」。還有幹部指出,「『為官不易』導致『為官不為』,實施嚴格的責任倒查機制,幹部們害怕秋後算賬。現在的倒查機制不盡合理,有些問題在當時看是合規的,擱置到現在來看又是不合規的」,「為官風險加大,甚至部分幹部也要求提前退休」。
本研究從幹部個體、幹部管理體系、政治生態與文化三個角度對「為官不為」的內在根源進行調研。調查結果表明,幹部群體較為忽略幹部個體因素、政治生態與文化因素,將幹部管理體系視為「為官不為」現象產生的重要根源。在「『為官不為』原因主要有哪些」的調查中,56.76%的被調查者選擇「幹部選用不夠完善,沒有營造能者上、庸者下的氛圍和導向」;54.04%的被調查者選擇「幹部考評不夠完善,干與不幹、干多干少、干好乾壞一個樣」;44.59%的被調查者選擇「幹部激勵機制不足,缺乏足夠上升空間」;40.54%的被調查者選擇「部門許可權不清,崗位責任模糊」,以及「幹部工資待遇較低,工作壓力較大,各種規矩多」。
針對訪談中幹部提到的「為官不為」與從嚴治黨的問題,就「為官不為」與幹部選用從嚴、懲治腐敗從嚴、改進作風從嚴、落實責任從嚴、管理監督從嚴、紀律約束從嚴之間的關聯進行問卷調查。62.16%的調查對象認為,「為官不為」與「對落實責任從嚴的恐懼,害怕問責而不為」存在關聯。中央加大對責任主體的問責力度,部分黨員幹部害怕問責而選擇「為官不為」。41.89%的調查對象認為,「為官不為」與「對紀律約束從嚴的疑惑,不清晰『紅線』『底線』而不為」存有關聯。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仍在路上,中央對於黨的建設頂層設計、改革思路明晰,但是地方和部分新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幹部不清晰什麼事情能做,什麼事情不能做,沒有膽量放手推動工作而選擇不為。還有40.54%的調查對象認為,「為官不為」與「對懲治腐敗從嚴的憂慮,將反腐倡廉與幹事創業相對立」存在關聯。在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反腐情形下,部分幹部把反腐倡廉與幹事創業相對立,把更多精力花在琢磨如何安全著陸,退休後如何生活上,缺乏推進工作的動力與願望。面對全面從嚴治黨,部分幹部不是從黨和人民利益出發,更多慮及個人利益得失,對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產生認知與情緒偏差,害怕全面從嚴治黨給自己帶來潛在威脅,不同程度產生焦慮、恐懼、不安等負面情緒,出現「為官不為」現象,並通過上下級權威服從、幹部間關系認同機制不斷擴散。
三、治理「為官不為」對策建議
如何治理「為官不為」呢?訪談中,有幹部談到,「要加強幹部理想信念和能力教育」,「要樹立良好的用人導向,要把有所作為、不亂作為的幹部用起來」,「要加強讓幹部想為、會為、能為的制度建設」。還有幹部指出,「要加強績效管理,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完善職級並軌制度,以激勵基層幹部」。同時,還要「建立一定的寬容機制,改革創新本身就是打破原有的游戲規則,對於失敗要有一定的寬容度」。
對於「怎樣整治『為官不為』」這一問題,幹部建議中排名前八位的舉措分別為:「實現『為官不為』與幹部考核選拔任用體系的有機結合」;「拓展職級晉升通道,改革薪酬制度,建立健全乾部正向激勵機制」;「落實『為官不為』治理的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各級編辦牽頭建立幹部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以及負面清單」;「擬訂『為官不為』治理法規」;「健全包含述職報告、全面巡查、有力追究、試錯免責等常態工作機制」;「構建『為官不為』預警體系,採取談話、整改、停職等舉措加強監管」;「保障群眾和媒體『為官不為』治理的實質性參與」。
在調研的基礎之上,我們認為對「為官不為」的治理要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建立下管一級的分層級分領域治理體系。堅持「嚴」字當頭,完善法規體系,健全激勵約束長效機制,切實提高治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完善法規體系是從嚴治理的主要依據。
系統梳理《中國共產黨章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規章,使之與實際情況更為匹配,以法律形式規范「為官不為」。根據三定方案,各級編辦牽頭建立、公開幹部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以及負面清單,合理劃分各級機關黨與政、正與副、集體與個人、不同層級之間的職責,釐清責任邊界,明確責任內容,形成科學有序、清晰無縫的可監察、可考核、可追責的幹部責任鏈條,構建覆蓋決策、執行與監督的責任規程。每年對責任清單進行修訂,使其與中央最新精神要求相互銜接,確保中央精神要求貫徹落實。
2.健全激勵機制是從嚴治理的關鍵所在。
一是實現「為官不為」與幹部考核選拔任用體系的有機結合。把「敢於擔當」標准貫穿於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全流程。在幹部選用實踐中引入「為官不為」的一票否決權,暢通「為官不為者下」的渠道。二是拓展職級晉升通道,健全職務職級並行制度。打破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職級與工資待遇掛鉤,拓展幹部職業發展通道,調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三是引入平衡記分卡,加強績效管理。借鑒企業從財務績效、客戶滿意、內部管理及員工成長創新四維度進行關鍵績效評價的做法,對幹部薪資進行動態調整,以達成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增長目標和潛力目標、財務目標與非財務目標、外部目標和內部過程的平衡。四是建立幹部試錯的免責機制。及時出台規定鼓勵幹部大膽實踐,勇於創新,對創新工作中的失誤建立特殊的免責機制,著力消除怕觸紅線的思想負擔,明確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符合法律法規的就大膽去做,營造「崇尚成功、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
3.建立約束機制是從嚴治理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立重大決策的實錄機制。對於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情況的決策過程如實記錄,存檔備案,以便有據可查。二是健全全面覆蓋的巡查機制。適時開展「為官不為」專項巡查,核查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督查考核及民主評議中反映的問題,將發現問題作為檢驗巡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標准。三是健全嚴肅有力的追究機制。制定「為官不為」追究實施細則,分清集體責任、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嚴重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違反工作紀律,由組織部門負責追責;違反組織紀律,由紀檢部門負責追責。對出現普遍性「為官不為」現象的地方和單位,既要處理不作為幹部,也要追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四是建立全面動態的預警機制。廣辟信息收集渠道,構築包含黨委政府、群眾及同事在內的開放多元立體「為官不為」信息採集網路,採取明察暗訪、交叉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對幹部「為官不為」進行動態實時全面監測。結合預測推斷法確定幹部「為官不為」預警閾值,劃分輕度、中度和重度預警區間。針對不同類型警情,採取告誡提醒、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整改、停職檢查、黨紀政紀處分等舉措。
⑺ 如何切實解決幹部「為官不為」問題
當前,作風建設抓得緊了,約束公職人員的禁令多了,對幹部職工的管理細了、實了、嚴了,一些幹部職工就不適應、不自在、不自由了。一些「睿智者」就對現實利益進行重新考量,「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成為新的價值取向,「不想為、不願為、不敢為」成為新的思想意識,導致「廉而不勤」、「嚴而不為」的現象普遍滋長,作風問題又呈現出新的詬病。主要表現為:
一、安於現狀,進取意識不強。
部分同志總是認為做工作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對工作現狀和取得的成績感到滿足,缺乏積極向上的進取意識;認為就是再努力也不會有更大的進步,也不會在工作成績上有更大的突破;工作的熱情不高,總是滿足於完成既定的工作和任務。有些工作限於被動落實上級工作安排,沒有內化為自身的思想行動。特別在有的工作中,面臨一些問題時思前慮後,畏首畏尾,怕得罪人,沒有很好地將壓力轉化為工作動力,導致工作不敢擔當,得過且過,避重就輕。
二、貪圖安逸,缺乏吃苦耐勞作風。
努力工作、艱苦奮斗的意識有所淡薄,滋長了享樂思想,就導致工作上有了惰性,工作上不思進取,追求安逸了,多做了事、少領取了錢就有情緒,艱苦工作幹得少了,吃苦耐勞的作風下降了,工作不敢大膽負責,不願意較真。對違反政策打擦邊球的違反規定的行為,沒有堅決抵制而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需要分局同志完成的工作認為只要點到了說到了,他不聽是他的問題,他就是這樣也出不了大問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了,小事化無。
三、懶於思考,開拓創新意識不強。
對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在工作中有時會習慣性的按傳統思想考慮,憑喜好、興趣、特長來選擇性的考慮工作。在工作方法上,有時蜻蜓點水,問題抓得不實,分析不細,問題談的多,整改的措施和方法談的少,未做到將稅收征管工作和服務納稅人的完美結合,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需要加強。
四、廉而不勤,缺乏主動工作意識。
在日常工作中,雖然做到了清正廉潔,但缺乏主動積極開展工作的意識。對領導做出的工作安排不思考,不能、不願提出合理化建議,只是予以執行,沒有把自己在學習和工作中積累的理論知識和在實踐中積累的經驗運用到工作中去。不敢於、不善於克服工作中的困難,習慣於承擔輕松、程序化的工作。表面上看,這是自信心和工作態度的問題,但從深層次上看,卻是思想上的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應及時採取對策加以解決:
一、以「三嚴三實」為抓手,狠糾為官不為
「三嚴三實」正為那些在「為」與「不為」十字路口徘徊的官員們指出了一條明路,只要落實好「三嚴三實」要求,「為官不為」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做到「嚴以修身」,就不會因為怕出事而不幹事,更不會因為幹了事而惹事;做到「嚴以用權」,就不會把手中的權利只服務於自己的親朋好友,也不會碰到群眾和企業的正常訴求而躲著、避著;做到「嚴以律己」,就不會事到臨頭怕擔當,更不會日夜戰戰兢兢,人前一套背後一套。做到「謀事實」,即心中想著老百姓,就不會覺得「風聲」緊了而整日無事可干;做到「創業實」,即幹事想著老百姓,就不會在思想上動好大喜功、浮誇浮躁、貪圖享樂、陞官發財走捷徑的歪腦筋;做到「做人實」,即當官想想自己和家人,就不會因為職務之便而謀求私利,也不會因為幹了點國家的事就吃拿卡要、大肆斂財。黨員領導幹部要嚴格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只要做到「三嚴三實」,任何時候都不怕無事可干,幹了事也不怕被人「惦記」,因為好乾部永遠是為黨、為人民服務的勤務員。相反,那些「為官不為」的幹部,一感覺風向標轉了,就蔫了,因為他們害怕被人「惦記」,被人翻舊賬,這些幹部往往是要被調查的。
⑻ 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何意見建議
要增來強法制觀念,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自。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客觀要求加快政府管理體制改革,轉變一些不適應的領導方式和管理模式,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社會、管理經濟事務,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因此必須牢固樹立法制意識,樹立權利必須接受人民和法律監督與制約的觀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違犯法律就應受到制裁的觀念,自覺的做守法、執法、維護法律尊嚴的模範。
⑼ 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工作有哪些意義
https://wenku..com/view/471f038ce45c3b3566ec8b32.html
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工作的總結
⑽ 如何整治為官不為,懶政怠政
加強思想教育,增強幹部的責任意識,遠離懶惰。有學者說,懶惰是人的本性。這個判斷正確與否可以討論,但它不能作為政府官員懶惰的根據。古人曰:「為官避事平生恥」。我們的政府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決定了政府幹部必須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勤奮工作,追求卓越、追求效率、追求效益,決不能因為自己的懶惰,辜負人民期望,放棄政府責任。必須明白,別人可以懶,政府幹部不能懶。各級政府機關必須加強對幹部的教育,增強其責任意識。有了責任心、責任感,就有了克服懶惰、保持勤政的內在動力。
加強效能監察,督促幹部遠離懶惰。效能監察是監察機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政府的決定、命令,對公職人員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情況進行的監察活動。認真開展效能監察,有利於規范行政行為,推動機關工作人員作風轉變,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實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是治懶的有效手段。效能監察,可以是某個決策環節、執行環節、監督環節的專項監察,也可以是針對某個方面的問題進行的全方位監察。為了使效能監察更加有效,必須緊緊依靠群眾,實行政務公開,積極受理群眾的效能投訴,完善效能投訴機制;堅持進行科學的效能考核,對幹部的工作成績作出客觀評價;加快推進電子政務,根據不同部門和行業特點,健全和完善公開承諾、限時辦結等制度;加強各監督主體間的協調配合,努力形成效能監察的整體合力,鞭策幹部不懶不庸。
加強依法問責,使為官不為者及時受到相應責罰。實行政府幹部問責,是增強幹部責任意識、提高領導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來,中央領導同志一再強調,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應根據新形勢下整治懶政怠政的要求,健全政府幹部責任追究的法律制度體系。通過嚴格執法,真正使法律制度規定成為「燒紅的火爐」,碰不得;使有為官不為、懶政怠政行為的幹部引以為戒。當前在實行領導幹部問責方面的主要問題是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必須遵循中央《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所確定的原則,對幹部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做到權責一致、懲教結合,寓教於懲、以懲施教,切實把懲處和防範、治標和治本有機結合起來,用好問責這把治懶的利劍。
貫徹優勝劣汰的幹部選任原則,重用德才兼備、忠於職守、勇於負責的幹部,及時清除庸官懶官。領導上用什麼人、不用什麼人,歷來對官場風氣起著導向作用。如果一個地方、一個單位堅持提拔重用敢於負責、勤奮工作的人,那麼庸、懶之風就刮不起來,反之,庸官懶官就會順勢而生。因此,必須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全乾部退出機制,切實解決庸、懶幹部不能下、不能出的問題。總之,要通過改革和強有力的幹部管理,讓貪官、庸官、懶官、昏官無路可走,而讓那些為國為民盡心竭力的德才兼備者在管理國家的道路上暢行無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