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之道與
『壹』 孟子對治理國家的論斷與出師表中的治國之道有何不同
孟子以民為本,不鼓勵對外戰爭的,而孔明卻矢志北伐,與儒家傳統的「不求邊功」的思想其實並不一致
『貳』 在治理國家的問題上,儒、法、道三家的思想主張有何不同
儒釋道是中國文化的主幹。這三家雖有不同的哲學理念,但其共同點都在於強調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這是三者合流重要基點。儒家以「仁」為其哲學的核心理念。 「仁者,人也」(《禮記·中庸》), 「樊遲問仁。子曰: 『愛人』。」 (《論語·頗淵》),這是儒家對「仁」觀念的經典解釋。從這一解釋可以看出,傳統儒家把尊重人的價值放在了首要的、核心的位置。儒家還承認, 「食、色,性也。」 (《孟子·告子》) 「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逸也,性也。」 (《孟子·盡心下》)把飲食和男女性的需求、感官的慾望,看作人的天然本性和正當權利。由此引申出「民以食為天」和以德治國的「仁政」政治思想。而其理想是實現「天下為公」的大同社會。這種人權意識以樸素的集體主義或利他主義為道德規范。他們主張「已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見利思義」,「克已讓人」,「克已愛人」。孔子甚至把「克己復禮」看作「仁政」的理想境界。可以說,早期儒家政治思想包含尊重和維護人權的積極思想因素。中國自漢代提倡「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儒家思想就基本上成為中國主流的政治思想和文化內核,並且為士大夫和民間所認可,發揮了強大的民族凝聚力的作用。
但是,儒家思想是以承認君主制為前提的,所以.它沒有發展為近、現代的民主政治思想。它所尊重與維護的人權,局限於來自先天人性的基本權利,這首先是人的生存和自尊的權利,甚至包括部分言論自由的權利。由於儒家思想成為君主統治天下的工具,其中所包含的人權思想因素也隨著歷史的推移而萎縮,尤其是宋明理學的發展。「三綱五常」的提出與推行,君權扼殺了人性與人權,最終也扼殺了整個民族的創造力,導致東方文明由盛而衰。
西方文明經歷過漫長的中世紀,文藝復興時期發展了古希臘文明的理性主義和個人主義傳統。由於中世紀對人性的極端壓抑和對個人權利的限制,思想家們高度重視人性的解放和保護個人的權利。在西方早期人權思想中, 「天賦人權」說認為人在本性上是利己的、自私的, 「自然」就是自私或利己,就是對個人享樂和權力的追求,人的本性在於為自己求利避害,奉行正義就是遵從這種自然規則。這種自由觀,為資產階級的私有制提供了理論依據和道德依據,而成為西方自由主義的傳統和西方人權理論的內核。洛克依據「天賦人權」觀提出」三權分立「學說。當然,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顧他人的利益,最終也將導致個人權利的損害。因此,個人權利的追求必須是理性的。斯賓諾莎說: 「所謂自由人,即只遵循理性指引生活的人」。法律因此也是必須的。對資產階級的國家和法的學說作出卓越貢獻的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強調,法律是理性的體現,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而事實上,在文藝復興時期,法律就一直被看作限制王權,維護個人權利的力量。
從東西方歷史上對人權的認識可以看到,西方人權觀追求個人主義的價值,這的確推動了西方民主政治與自由的進程,為以私有制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發展提供了道德、法律和文化的條件。這種人權觀尊重個人價值,鼓勵對個人慾望與利益的追求。但是,這種以個人主義為基礎的人權觀,分割了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強調了個人權利,忽視了與權利相伴的義務,形成以個人為核心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容易把個人利益視同他人利益,以個人喜好視為他人喜好,而忽視他人的利益特點、價值觀念和個人感受。而且,人對個人慾望與利益的追求往往是沒有止境的,而法律並非是萬能的。因此,實踐中容易走向極端的個人主義而侵犯他人的權利。以個人主義為基礎的人權觀表現在國際政治上就是強權主義和霸權主義。所謂的「人權高於主權」,以人權為旗號干涉別國內政,無視他國經濟。文化和人權實際,以自己的價值觀取代他人價值觀,肆意踐踏其它民族與國家的人權,就是其個人主義在國際政治領域的惡性膨脹。東方古代的人權觀雖然受扼殺於君權,但其集體主義傳統,仍有值得借鑒的價值。
『叄』 求書《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體行動制度的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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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治理河道污染的目的和意義
河道被污染後,通常會出現變黑發臭或是藻類爆發,出現水華等現象,會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影響城市景觀。河道污染治理的公司不斷涌現,但擁有最先進的增氧設備和水質改善制劑鎖磷劑的就只有福州新諾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伍』 玄宗以清靜無為之道治理國家的基本思想是什麼
唐玄宗一再強調以道治天下,認為:「人君以道德清靜為教」,「以無為不言為專教」,又言:「無為則清靜,屬故人白化,無為則不擾,故人自富。好靜則得其性,故人自正,無欲則全和,故人自朴。此無事取天下矣。」「侯王若能守道無為,則萬物白化。」所以,唐玄宗認為帝王好清靜之化,施無為之治,「同歸清靜,共守玄默」,那麼,為臣者可以保身,兼濟於人,百姓自然返樸歸真,安分守己,樂於家業,知善而不犯刑。上下合道,天下同心,社會昌盛。這就是唐玄宗以清靜無為之道治理國家的基本思想。
『陸』 以「柔順之道」來治理國家,確實是劉秀一大特色,為何能一直貫穿始終呢
漢光武帝劉秀是東漢王朝的建立者。在劉秀在位的幾十年中,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糾正西漢末年的弊政,試圖解決西漢以來的社會問題。劉秀在位的幾十年,漢朝經濟又重新恢復起來,社會趨於穩定,奠定了明章之治奠定了基礎。不同於漢武帝採取的強硬政策,劉秀實行「柔道治天下」,這種治國方式和西漢初年的「無為而治」具有一些相同之處,但是又有很大的區別。「柔道治天下」還是比較強調合理的作為,通過溫和的手段來推動社會進步。劉秀的柔道治國為中國古代王朝提供了一種新的治國模式,因此備受重視。
漢代地主庭院
從劉秀的土地政策奴婢政策可以看出,劉秀試圖在下層人們和上層階級中尋找一個平衡點,以平和、妥協的方式去推動社會的改革和進步,則恰恰就是「柔道治國」。有人認為劉秀的改革不徹底,應該加以批評。但是改革並不能採取絕對的政策,不然就會引發重大的動盪,這也是一種「中庸之道」。
『柒』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怎麼樣
第一次上導師的課,老師就講了如何讀書的問題,聽後深感惋惜,要是早聽四年的話,估計我的本科生涯不會那麼混亂,當然這也與我的性格有關,不過總不至於那麼混亂。老師說讀書應該按照由近及遠、由專到通、強調專業和興趣,並要求書籍與文章兼顧,因為後來出現的書一般都會吸收前人的精華,專業書籍還可以使讀者對問題的論證有更清晰的認識。另外,要切忌見名人的書就讀,更不能跟隨出版商的宣傳。很慚愧,這些我都沒做到,現在我盡量向這個方向努力,看看前幾天從圖書館借的書,發現都符合老師的標准,於是很是欣慰。老師上課的時候還推薦了兩本書,一本書是普特南的《使民主運轉起來》,另一本就是我這幾天在讀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這兩本書都是基於長期(幾十年)的經驗研究進行理論研究,閱讀這兩本書主要是進行研究方法的學習。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是著名的政治學家、公共行政學家,一生著作等身,而這本《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則是其中最為著名的著作之一。這本書在搜集大量經驗案例的基礎上,運用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現實的政策問題。作者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交代關於公共事物治理的傳統模型,並對其的適用性進行評析和挑戰;在此基礎上,作者將研究視角從理論轉移到現實中的公共池塘資源問題,指出其中的困境,並設計研究該問題的框架;針對提出的問題,搜集正反兩種案例,分析其中有助於困境的的解決以及導致困境的各種變數,並對其進行理論分析;最後根據經驗研究進行系統的理論總結。 傳統上,公共事物治理問題通常都可以歸為三種模型:公地悲劇、囚徒困境和集體行動的邏輯,其基本思路類似,系指人都是理性的,但單個人的理性會導致集體的非理性。得出這個結論的原因在於人的自利動機,當然還包括信息的不完備、缺乏溝通以及監督不利等。但是這三個模型都是建立在理想的基礎上,現實中盡管有接近這些模型的實例,但通常情況下,現實生活並不與之符合,如果政策人員簡單的運用這些模型進行政策分析或政策制定,則會產生理論與現實不符合的後果。作者對其存在的問題歸結為三個:沒有反映制度變遷的漸進性和制度自主轉化的本質;在分析內部變數是如何影響規則的集體供給時,沒有注意外部政治制度特徵的重要性;沒有包括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於是就有對其進行改進的必要,也就是通過增加符合現實的變數,使其更符合現實的要求,從而為政策的制定提供更完善的基礎。奧斯特羅姆選擇公共池塘資源作為自己研究的對象,並其研究范圍限定為小規模。她在批判傳統的集體行動困境的兩種解決方法(企業理論和國家理論,即私有化或者實行中央控制)的基礎上,提出公眾內部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的可能性,並指出實現這一目標的三個難題,即供給、承諾和監督問題,因為這些措施在力圖解決個人自利動機和搭便車心理的同時,也同樣會產生這些問題,即二階困境,而對這個問題的解決正是後面的成功案例之所以成功的關鍵所在。在此基礎上,作者提出了研究框架,指出要改變單層次的研究方式,而將研究范圍擴展到多層次,研究佔用和供給問題,與此同時,提出現實場景的選擇依據,即通過選擇成功與失敗的正反案例,找出有助於解決集體行動困境的相關變數,並解決制度的供給難題。 接下來就是對案例的分析,這些案例的具體內容主要涉及高山草場、灌溉制度、漁場、水利等問題,盡管存在具體形式的不同,但卻有著一個共同點,即都屬於公共池塘資源問題,這是一種可以被公眾單獨享用的公共資源,在所有權上具體公共性,在使用上則是典型的個人受益,並且對其使用的限制需要付出極大的成本,其使用達到一定限度後可以看作是具有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品,因而也可以將之理解為半公共品。正是因為它的這種性質,使得這些案例中的成員都有濫用資源的趨勢,這在那些失敗的案例中成為現實,而在那些成功的案例中則沒有實現。對其原因的探尋正是接下來三章所要做的事情,正如作者所說的,「提出復雜變數作為分析框架而不是作為模型的原因,准確說來是因為無法在一個模型中容納下此等復雜的情形」,也就是說最終作者只找到了解決集體行動困境的變數,而不能窮盡之所以能夠解決這個問題的所有原因。通過比較這些成功的案例,作者歸納出長期存續的公共池塘資源制度中所闡述的七項設計原則:清晰界定邊界、使佔用和供應規則與當地條件保持一致、集體選擇的安排、監督、分級制裁、沖突解決機制、對組織權的最低限度的認可、分權制企業。簡單的說,就是要求組成由社會成員組成的合作組織,並建立解決沖突的機制和場所,在這個組織中可以明確成員的資源所有權和數量,同時建立相關的監督機制。而經驗證據也證明,那些失敗的案例無一不是沒有達到這七項原則,並且基本上都是僅擁有三項或以下,還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案例表明,一些地方雖然具備了大多數原則,但仍然導致失敗,這可以被歸為脆弱的制度。要解決監督,首先需要具有可信承諾,而要獲得可信承諾,則必須解決制度的供給問題,第四章的案例主要反映的就是制度供給問題,作者介紹了大洛杉磯地區南部一系列地下水流域的制度起源。從這關於雷蒙特領域、西部和中部地區三個案例中可以看出,人們在組織者的領導下,通過將現有規則的預期受益和成本的凈流量與替代規則的預期受益和成本的凈流量進行比較,做出進行制度變遷的選擇。但是,制度變遷在現實條件下仍然不是單純的內部問題,它還與外在環境有著密切的關系,並且由於內部因素的難以測量,使得不得不轉向對外在環境的研究。在最後一章的總體分析中,作者指出,有關收益、成本、共有規范和機會的數據所組成的總和變數很難被記載下來或者有效的收集,因此就必須轉向影響這些總和變數的環境變數,應該看到,促進型體制對佔用者採納增進共同利益的新規則較之冷漠型體制有著更大的作用,這正是外部政治環境的影響之所在。 這本書在研究方法上的貢獻是巨大的,它對三個理論模型的修正,為在現實生活中解決集體行動困境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礎,使得政策分析更具可操作性。當然,這項研究也並不是完美無缺的,比如,對促使社會集體成員組織起來的心理因素的分析顯得不夠,同時,作者在探討成員間合作時曾提及「社會資本」的概念,但卻沒有深入研究下去,使得本書沒能發掘出促進社會成員間相互合作、增強信任的這一重要變數。當然,對「社會資本」的研究在作者以後的論文中已經出現。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體行動制度的演進》(Governing the Commons: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 作者:[美]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 譯者:余遜達,陳旭東 目錄: 導言第一章 反思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第一節 三種富有影響的模型 第二節 模型的隱喻性用法 第四節 一種挑戰 第二章 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資源的制度研究 第一節 公共池塘資源的情境 第二節 相互依存、獨立行動和集體行動 第三節 三個難題:供給、承諾和監督 第四節 研究框架的設計 第三章 長期存續的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資源分析 第一節 高山草場和森林的社群保有權 第二節 韋爾塔的灌溉制度 第三節 菲律賓桑赫拉的灌溉社群 第四節 各種長期存續的自主組織治理的公共池塘資源制度的相似之處 第四章 制度變遷分析 第一節 抽水競賽 第二節 訴訟博弈 第三節 企業家的博弈 第四節 多中心的公共企業博弈 第五節 制度供給分析 第五章 制度失敗和制度脆弱性分析 第一節 公共池塘資源問題不斷的土耳其近海漁場 第二節 公共池塘資源問題不斷的加利福尼亞地下水領域 第三節 斯里蘭卡漁場 第四節 斯里蘭卡水利開發工程 第五節 脆弱的新斯科舍近海漁場 第六節 比較研究得到的教訓 第六章 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資源的分析框架 第一節 供給問題、可信承諾問題和相互監督問題 第二節 分析制度選擇的框架 第三節 對社會科學家的挑戰 參考文獻 後記上海三聯書店2000年6月第一版(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298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