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整治成效
㈠ 花都公安重拳整治城區車輛違停亂象
近日,為進一步改善花都城區交通秩序,規范城區車輛停放管理,花都區公安分局在城區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力度整治車輛違停亂象,確保車輛停放規范整齊,人行道路暢通有序。
花都公安交警大隊全警出動,通過現場執法、電子抓拍、視頻監控和戰車巡查拍攝等各種手段,全方位對違停車輛進行執法,當天共開出594宗違法告知單,派發溫馨提示單224份。
下一步,花都公安將持續對違停亂象進行重錘整治,還路於民。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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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如何有效的整治城市違章停車的大難題麻煩告訴我
而現有監控系統的監控能力和監控有效性還基本停留在人工操作監控,在發現有版違章停車情權況時,執法人員手動控制雲台攝像機進行拉近、拍攝車輛的車牌號碼及交通標志等,完成後需手動恢復攝像機預置位,過程復雜繁瑣,人工成本高;隨著道路管理的需要,違章停車監控點越來越多,監控執法人員工作負荷越來越大,工作的准確度依賴於人員自身的責任心、工作狀態、身體精力狀態等認為因素,也不可想像能有如此多的人力與之相配套。
因此,一套完整穩定的高准確性、智能自動化監控拍攝和處理違章停車的管控系統顯得非常必要。
凡德科技違章停車智能抓拍系統給攝像頭裝上大腦,讓攝像頭變「聰明」,自動化、主動識別違章停車行為,主動對目標進行超高清晰化鎖定,既是對違章司機的震懾,也是對普通大眾交通安全的保護。
● 公司名稱:武漢凡德科技有限公司
● 聯系人:吳先生
㈢ 違法停車告知單,上面蓋了個整治兩個大紅字是什麼意思
不能亂停亂放
有整治沒有罰款
就不需要處理
㈣ 如何治理學校門口擁堵和車輛違停現象
每到學生上學、放學,學校門口接送車輛亂停亂占現象嚴重,非機動車道很快就擺滿了車輛,一些三輪車、私家車乾脆把車停在快車道,加上學校門口有公交車停車點,學校門口頓時擁擠起來。由於非機動車道被接送車輛擠占,一些過往的非機動車便闖入快車道行駛。給交通安全帶來了很大的隱患。交警不僅對違停現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被迫充當了臨時交通協管員。 針對城市大多數幼兒園、中小學校門口高峰期時段違章停車現象,讓江南懷念起自己上小學的時候,那時同學們都走路或自行車,學校門口也不擁堵,還比較安全,一個家長也沒有來接學生的,有些同學離家也很遠,但也堅持每天走回家。放學時,同學們三三兩兩,一路說笑,樂趣無窮,相約第二天上學誰先去找誰,很多友誼都是那時候建立的。歷歷在目,真是讓人難忘啊! 江南想起了2008年一則舊聞,南京市北京東路小學發起「放學自己走」活動,每到放學時間,孩子們就會排成一支支隊伍,在老師帶領下魚貫而出。出了大門,分別走向3個不同的集合地點,或是坐進私家車,或是乘坐公交車,或是結伴走回家。目前,步行、乘坐公交車的學生已超過20%,其中高年級均超過了60%,六年級更是高達89%,而接送孩子的私家車則已減少了28%。學校、家長和學生聯手開展的「放學自己走」活動,終於扭轉了以前因私家車聚集校門口,北京東路快慢車道大面積堵車的局面。 不過,時下許多家長,特別是有車接送的家長出於安全快捷的考慮,大多還會堅持車接車送的。江南認為學校可將不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間錯開,哪怕錯開十分鍾效果都不一樣,減少校門口的同一時間人流量,做到有序放學。轄區交警在上學、放學時間段加強對學校附近路段交通的疏導,執法盡量體現人性化,以教育糾違為主,抄牌罰款為輔。今後,江南建議城建規劃部門對學校門口設置停車場和設置停車位作出強制性規定。 江南相信,有更多的學校開展「放學自己走」活動,有更多的學生和家長積極參與,有相關執法部門人性化的管理,學校門口的擁堵和違停現象將大為減少。
㈤ 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是考到申論涉及共享單車違約治理,怎麼寫
背景鏈接*
2018年8月,陝西省漢中市的市民發現,違規停在路邊的共享單車也首次被交警貼上了「罰單」。所謂「罰單」應該叫違法停車告知單,目的是督促共享單車企業及使用者按規定停放車輛。目前,交警暫未對車企或個人開出經濟罰單。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2018年4月起,廣州交管部門對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等亂象展開整治,如果違規停放累計超過3次,用戶會被處以5元錢罰款,同時扣除相應的個人信用分。
公考角度解讀*
[提出觀點]
隨著共享單車的大量投放,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愈發凸顯,共享單車違停「罰單」除了警示外,不妨也動動真格,對於違停當事人依法處罰。只有讓當事人為違停付出代價,才能提高法律法規的威懾力,減少亂停亂放現象。
[綜合分析]
對於交警給違停共享單車貼「罰單」,不少人感到十分新奇。事實上,不僅是機動車,包括共享單車在內的非機動車同樣不允許亂停亂放。不過,一直以來很多地方交警部門的主要精力用於查處機動車違停行為,對於非機動車違停並沒有嚴格依法處罰。近年來,隨著共享單車的大量投放,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愈發凸顯,有必要將其納入到執法范圍,約束市民用車行為。
對於治理共享單車亂停亂放來說,警告是必要的,但並非萬能的。一方面,治理工作剛剛開始,車企大都比較配合,在接到交警通知後,會在第一時間將違停單車調度至其他指定區域。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一旦車企逐漸意識到所謂「罰單」只是紙老虎,還會不會積極主動配合挪車,需要打個問號。
另一方面,除了車企加強管理外,更重要的是市民要提升規矩意識,主動規范停車。而交警的「貼條」,往往是在當事人鎖車離開後,難以對其起到警示作用。再者,很多人並非不知道不能亂停亂放,只是長期形成的「違停只罰汽車不罰自行車」的習慣性思維,讓人們放鬆了自我要求,隨便車子騎到哪兒就停在哪兒。
[對策措施]
對於交警部門來說,可以加強與車企合作,由車企通過個人賬戶代扣罰款,確保處罰落到實處。同時,要完善標志標識,讓停車區和禁停區清晰可見,一目瞭然,避免市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違停」,提升執法的公信力。
車企也應為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承擔責任。按照「誰投放、誰負責」的原則,車企有義務加強單車管理,減少違停現象。首先,通過在軟體內醒目提示、設置電子圍欄等技術手段,以及對規范停車的用戶紅包獎勵等激勵手段,引導市民規范停車。其次,對於違停的單車要及時回收清理,防止影響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