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的意見
1. 如何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一、基層社會矛盾糾紛趨向新變化
1、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類型趨向多樣化。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從傳統的婚姻家庭、鄰里關系、小額債務、輕微侵權等向拆遷安置、征地補償、勞資糾紛、環境保護、交通事故、醫患糾紛等社會熱點、難點擴展,且比例明顯擴大。
2、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表現形式趨向聚眾化。不少基層社會矛盾由過去的多為個人行為轉變為現在的聚集行為,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涉及面更加寬泛、復雜。拆遷安置、征地補償、企業改制等涉及群體性利益產生的糾紛,使各類利益「抱團」群體不斷增多,極易由一般性糾紛演變為群體性矛盾。聚眾反復信訪乃至纏訪、鬧訪、越級訪現象不斷增多。
3、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誘發原因趨向復雜化。各類社會矛盾糾紛中,既有因執行政策不一致、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引發,如有些地方拆遷安置、征地補償方面政策保障前後不一致、區域不平衡,事業單位改革政策執行不一,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收入差距逐年拉大等;也有在政府投入環保等公共設施建設帶來的民意紛爭而造成;還有因經濟利益沖突所引發,如企業受國際金融危機和市場環境影響出現經營困難、資金鏈斷裂而導致拖欠職工工資、銀行貸款、民間借貸,部分群眾因參與非法集資造成經濟損失而將矛頭指向政府監管不力等;更有大量因突發性事件而引發,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賠償、醫療事故糾紛和意外人身傷害等。
4、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發展過程趨向對抗化。一些群眾處在矛盾糾紛中往往極不理性,在涉拆涉遷、醫療事故等糾紛中脫離實際、盲目攀比、誤解強求,如達不到其訴求目標、滿足不了其畸形利益慾望,便對政府產生強烈的對抗情緒和對抗行為。一些群眾由於貧富差距、觀念沖突、社會公平等因素引起心理失衡,產生仇富、仇官甚至仇恨整個社會的不良心理,遇到矛盾糾紛時情緒容易失控,採取極端手段,使矛盾趨向激化。部分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大鬧大解決」心理,認為只有鬧到省里、中央才有可能迫使基層解決問題。甚至,有的居心不良者勾結境內外敵對勢力或藉助網路將社會上發生的各類敏感事件和傳聞迅速見諸網路媒體,或歪曲事情真相渲染炒作,或傳謠生事混淆視聽,煽動不穩定情緒,製造不穩定事件。
二、確立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工作新理念
1、立足源頭預防,實現社會管理從被動維穩向主動創穩轉變。堅持從治本的高度,著力構建源頭治理體系,前移社會管理關口,優化基層社會管理的宏觀環境,通過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化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健全科學民主合法的決策機制,最大限度地防止、減少和弱化社會矛盾和社會沖突的產生。
2、暢通訴求表達,實現社會治理從行政管制向民主協商轉變。堅持以保障各種利益主體的表達權為前提,建立利益表達和協調機制,不斷擴大群眾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務決策中的參與度,在暢通民意渠道、完善基層民主和充分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全面落實群眾的知情權、選擇權、參與權、監督權,按照民主程序維護權益,化解利益沖突。
3、強化矛盾排查,實現社會矛盾從事後處置向事前防範轉變。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先、爭取主動、防止激化,通過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社會矛盾排查機制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把社會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乃至未萌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維穩成本,實現社會管理的最高境界。
4、規范矛盾調處,實現維護權益從依靠信訪向依據法律轉變。切實樹立法律權威,把解決社會矛盾納入法治軌道,使法治成為解決社會矛盾和沖突的長效化、制度化手段。對各類社會矛盾糾紛,要引導群眾依法理性反映訴求,通過法律程序、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會環境。
5、著眼多元化解,實現矛盾化解從單一模式向綜合聯動轉變。著力構建以人民調解為主,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等手段為輔的「大調解」工作體系,通過創新設置調解組織、完善聯調聯解機制和加強建設應急管理體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方法,鼓勵民眾合理選擇矛盾糾紛解決途徑,規范相關調解程序,實現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多元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三、創建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機制
(一)堅持民生為先,創新建立源頭預防機制
1、建立群眾利益至上的公共決策機制。各級政府應逐步實現政策和決策目標取向的完全公開,以「群眾是不是願意、群眾是不是支持、群眾是不是得益」為決策目標,形成順應民意、科學民主的公共決策機制。要擴大公共決策的社會參與,讓不同利益群體在政策、決策出台前充分表達訴求,實現政府處理社會利益與社會良性互動,在博弈與妥協中達到平衡,形成開放性、社會化的利益表達機制。要積極推動社區、企業相關社會組織建設,發揮其反映訴求、規范行為和調節利益的作用,與政府進行充分溝通,表達不同群體意願,形成代表廣泛、規范有序的社會協商對話機制。要使政府的政策和決策出台前提前釋放民意,並主動吸收採納群眾積極合理的意見建議;使政府出台的政策舉措和重大決策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和可靠的群眾基礎,提高決策執行的可行性和成效性,提高公眾的認可度、接受度和滿意度。
2、健全促進社會公平的公共服務機制。各級政府的行政行為應力求民生優先、突出效率和秉持社會公平的統一。要協調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切實抓好醫療衛生、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交通、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領域的發展和管理,滿足群眾對公共服務產品的多樣化需求。要貫徹中央「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精神,發揮公共政策調節社會矛盾的功能,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大教育、就業、社保、住房、醫療和反貧困等公共政策的創新力度,適當向弱勢群體傾斜,使利益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和公開,從制度上保證廣大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要積極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緩解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從分配格局上調節社會利益關系。
3、創新弘揚核心價值觀的教育引導機制。各級要創新運用各類有效媒體,教育引導群眾正確看待社會利益關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觀性,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追求個人利益的行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一是廣泛開展普法教育,拓寬法制宣傳渠道,認真歸理解決常見矛盾糾紛的法律路徑,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使法治維權理念普及大眾,深入人心。二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大力倡導和諧社會理念,弘揚「以和為貴,和氣生財」、「遠親不如近鄰」、「重義輕利、禮尚往來」等傳統文明禮儀,並一以貫之,長期宣傳。三是強化警示導向教育,將極個別胡攪蠻纏、以身試法受到處罰的典型當做反面教材,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糾正「有事就得鬧、大鬧大解決,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認識誤區。
4、強化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嚴把「五道關口」:一是依法治理,立項要過「法治關」。各類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項實施前,必須審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二是評裁分離,實施要過「程序關」。改變原有「誰決策,誰評估」、「誰立項,誰評估」的做法,實行評估與決策相分離,由第三方進行系統化、專業化科學評估。三是互利共贏,評審要過「民意關」。凡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項,實施前須徵得大多數群眾的理解、同意和支持。四是科學合理,決策要過「分級關」。可將穩定風險分四級,風險較小的為四級,可實施;有一定風險但可控的為三級,分步實施;有較大風險可能引發群體性或個人極端事件、短期內難以控制的為二級,暫緩實施;有嚴重風險、可能引發重特大涉穩事件的為一級,不實施。五是明晰責任,後續要過「考核關」。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控制,既要有事前評估,還應有事中階段性評估和事後總結性評估,視情作出維穩干預,避免發生實施中止等被動局面。維穩部門應對重大事項風險評估工作跟蹤督導,並結合平安建設全員責任制落實量化考核。
(二)立足基層化解,不斷完善依法調處機制
1、做實村(社區)級,實現小事不出村。按照夯實基礎、源頭化解的要求,做實村(社區)級調解室。一要加強調解網路建設,將轄區內企業(單位)納入村(社區)調解室,確保企業內部矛盾自行解決、企業間矛盾社區調處、社區簡單矛盾就地消除。二要提升調解隊伍素質,把好調解幹部選聘關,將有基層工作經驗、熱愛調解工作的人員選聘進來;推行人民調解「以獎代補」制度,提升基層調解人員工作積極性。三要規范基層調解工作,加強村、社區、企業、市場調解室軟硬體建設,打造基層調解品牌,樹立基層調解形象,提升人民調解公信力。
2、做強鎮(街道)級,實現大事不出鎮。按照全面推進、規范運作的要求,做強鎮(街道)級大調解平台。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分管領導任組長,民政、城管、社保、安監等條線負責人為成員的鎮級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二要強化資源整合,以集約資源、方便群眾、處置快捷為原則,依託各地綜治中心,成立相關專業調委會或專項調解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完善訴調、公調、政調、訪調和援調對接機制。三要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多部門、各條線參與配合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機制,各部門既分工負責、又相互銜接配合,形成本級政府部門及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
3、做精區(市)級,實現難事不出區。按照整合資源、攻堅克難的要求,做精區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一要統一協調,按實運作。由區委主要領導任調處中心領導小組組長,司法、信訪、公安、勞動和工會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實現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調解」在一個平台上運作。二要集中管理,統一受理。將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和土地流轉等專業調解納入「中心」,重點調處跨區域和牽涉多個部門的重大矛盾糾紛。三要明確責任,分類處理,分流辦理。按照接待、受理、調處、歸檔「四統一」標准,實現「一站式受理、一條龍服務、一攬子解決」,做到「難事不出區,矛盾不上交」。
4、三級聯動,實現矛盾不激化。按照屬地受理、聯動調處模式,實行區(市)、鎮(街道)、村(社區)聯合調處。對涉及人員較多、情況較復雜的矛盾糾紛,所在村(社區)受理後,商請鎮(街道)調解組織上門聯合調處;對情況特別復雜疑難的矛盾糾紛,由區、鎮、村三級聯合調處;對重大矛盾糾紛,落實區分管領導包案化解。要對征地拆遷等越級上訪的歷史積累性重點疑難矛盾進行梳理,建立「會診研判、綜合化解」機制,達到化解一個重點矛盾、築牢一方社會穩定的基礎,營造一片和諧的社會環境。
5、法律至上,實現依法有序調處。解決矛盾糾紛的核心是維權,為確保群眾維權秩序,必須創新化解社會矛盾依法治理機制。要運用法律、法規向群眾做好宣傳、解釋和調處工作,對民眾釋法;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解決糾紛,保證個案公平公正,引民眾信法;依法處理起鬨鬧事、惡意攻擊黨和政府、擾亂社會秩序者,令擾者畏法;規范地方立法,從法律法規中體現科學發展、執法為民,讓民眾愛法;政府在法制框架內運用行政、非訴訟調解手段公平合理地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使行政遵法;建立「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長效機制,開展村務法律體檢,為群眾答疑釋法,助基層用法。要強化法律救助工作,創新建立社會矛盾化解中困難人員(家庭)救助扶持機制,完善包括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院司法救助、公安檢察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事故賠償救助等司法救助體系。
(三)強化系統管控,著力構建綜合治理機制
1、拓寬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廣泛傾聽民聲,大力開展「進村入企達戶到點」走訪活動,不斷加強政府部門與群眾之間的溝通聯系。要及時疏導民意,認真落實窗口單位首問代辦責任制,對群眾的問題及時解答,對群眾的要求及時回應,對群眾的不滿及時安撫。要認真解決民需,在完善村(居)民自治、加強基層社會管理的同時,努力提升社區平台服務能力,為群眾提供全天候的生活類、咨詢類、事務類、電子商務類、企業服務類等多項服務。
2、推行柔性網格精細管理。各級應轉變社會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強調人文關懷,以善治為目標,達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在成功推行社區扁平化管理的基礎上,深化完善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在政府與基層自治組織之間形成積極有效的合作關系。要將市場、住宅、商鋪等全部納入服務管理范疇,為群眾提供政治參與、精神文化、生活交往等方面的關懷,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心管理,每一戶人家都有人貼心服務」。
3、落實維穩日常指導制度。維穩工作必須從日常指導做起,黨政領導幹部要利用互聯網、熱線電話、領導接訪日等民意反饋通道,經常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群眾訴求,與群眾面對面溝通。要堅持定期下訪制度,每月到聯系村居、企業上門走訪,察民情、解民憂、幫民困、辦實事、辦好事,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要做好維穩日常指導,結合矛盾糾紛排查,指導基層邊排查邊化解,將走訪中發現的問題,即時上報、及時化解;對無法立即解決的問題,確定責任人限期辦理、限時答復。
4、形成社會各方參與合力。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工作,離不開社會各方的支持和參與。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介機構和各類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的作用,代表相關群體反映訴求、與政府和有關部門協商調解矛盾糾紛。要充分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反映訴求、維護權益、提供服務的紐帶作用,按照「政府主導推動,社團自主運作,社會多方參與」的方式,積極探索社會服務項目化運作。要支持和推動工青婦等群眾組織擴大服務對象,將非公企業單位、新市民列入重點服務和幫扶行列。
5、提高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領導能力。有效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必須加強各級黨政領導能力建設。一要著力提高為民執政能力。時刻心繫群眾,一切公共政策、公共決策和工作舉措應符合群眾的意願、法律法規的要求、有利於本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和群眾的長遠利益。二要著力提高系統管控能力。堅持從「前」抓起、以防為「本」, 從「底」抓起、以調為「堤」, 從「小」抓起、以暢為「要」的工作方法,在健全源頭預防機制、夯實三級調解平台和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調解網路、加強基層社會管理、提高社區服務能力和關心困難群眾上出實招。三要著力提高群眾工作能力。充分認識群眾工作能力的提高,實際上就是化解矛盾能力的提高。要通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提高調查研究、掌握實情的能力,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能力,提高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傳、組織和發動群眾的能力。
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什麼意見建議
把以集中治理、重點治理為主轉為常態治理為主。
3. 對社會治理工作有什麼意見和建議
把以集中治理、重點治理為主轉為常態治理為主。在社會治理辦公室增設管區輪值坐席,各管區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員進行輪值.
4. 當前社會治理面臨哪些問題
1
矛盾糾紛不易化解。隨著我國進入社會轉型期,舊有的城鄉二元結構逐漸瓦解,新的利益群體和階層不斷產生,隨之各種新的利益訴求不斷涌現,解決這些問題不僅缺乏一些制度規范,也缺乏有效的實踐經驗,導致一些矛盾問題久拖不決。同時,隨著經濟發展的進一步加快,涉法涉訴、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環境污染等問題不斷增多。
安全防控壓力不斷加大。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進一步轉變,農村的治安形勢不容樂觀,壓力不斷增大。尤其隨著農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數量的不斷增多,很多針對目標人群的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加之老人和兒童的辨別能力和防範意識有限,極易產生各種群體性問題。
提供服務能力相對不足。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權利意識的增強,需要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更加多樣化、優質化、科學化和人性化的社會服務。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受資金、人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約,很多基層社會治理機構無法有效滿足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
人員隊伍建設難度加大。就基層社會治理的現實情況看,主要存在幹部隊伍的整體水平不高、缺乏年輕幹部、工作積極性和能力素質不足等問題,極大地影響了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的提高,也損害了基層幹部隊伍的形象。
基層社會治理方式創新不足
2
思維理念相對落後。當前,個別地區將大部分人力、物力和財力都放在了經濟建設上,而對於社會建設和基層社會治理缺乏足夠重視。同時,在社會治理的實際過程中,沒有真正樹立「以人為本」的治理理念,很大程度上把治理當管理,缺乏服務意識和理念,導致基層社會治理嚴重虛化。
治理方式創新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在進行社會治理的過程中,方式方法缺乏有效創新,運用行政干預手段過多,硬性的規定辦法過多,服務機制沒有完全跟上,沒有做到「疏堵結合」,缺乏與人民群眾交流溝通的載體和機制。同時,一些地區和部門缺乏足夠的服務意識,服務水平較低,制定政策和制度的時候,並沒有將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導致很多治理制度形同虛設,無法落實。
治理機制尚不健全。阻礙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提升的另一原因在於,基層社會治理的體制機制尚不健全,導致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些突出問題責任主體不清,職責許可權劃分模糊,很容易造成個別部門之間推諉扯皮,導致一些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化解。
突破基層治理困境的有效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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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理念。一要突出以人為本理念。要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和思想觀念。二要突出系統治理理念。在突出黨委領導作用的同時,大力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三是突出依法治理理念。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規定辦事,樹立法治思維,創新法治方式,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
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領導和治理機制。一是以黨組織為引領。要切實把基層社會治理納入到黨建計劃之中,努力健全基層黨組織。二要以自治組織為重點。要讓村委會、社區等自治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積極引領人民群眾主動進行自我管理、監督、教育和服務。三要以服務能力為保障。通過社會化方式,引導市場力量參與提供社會服務,努力培育多種社會服務平台。
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矛盾化解機制。一要注重預防。建立長效機制,實現應急處置和日常管理並重,最大限度地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二要科學化解。對於一些偶發性問題,要及時化解,特事特辦。而對於一些周期性問題,要制定製度和辦法,通過制度來化解。對於一些長期性矛盾,要突出制度的延續性,通過持續工作,解決矛盾。三是嚴格追責。建立完善的獎懲制度,並細化責任追究機制,倒逼矛盾化解,推動基層社會矛盾的科學、高效解決。
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服務機制。一要創新服務模式。要革新傳統服務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推行網格化服務模式,推動社會服務進基層、基層事務進網格、工作責任進網格。二要突出高效服務。在完善傳統服務方式的同時,突出社會服務的科技化和高效化特點,努力構建10分鍾服務圈等高效服務網路。三是突出服務反饋。要設立完善的服務反饋機制,及時加強與人民群眾的溝通交流,及時掌握群眾的服務需求。
不斷增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動力和活力。一要激發主體意識。要通過有效的宣傳教育形式,逐漸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參與社會治理,激發人民群眾的主體意識和參與意識。二要拓寬參與渠道。要通過村務公開和集體表決等方式,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表決權。三要科學確定公共事務。將一些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事務納入到基層治理的內容和計劃中,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5. 如何向大大小小的官府們提出個人的社會治理意見呢
可以進入國家信訪局網站,在建議欄內填寫自己的建議就可以了,必須注意,如果把建議填寫成意見,就會被視作信訪材料處理。
6. 在基層社會治理方面,我該怎麼做發言稿
量力而行,把人力.這一條強調了好幾個服務與管理,才能從源頭上預防、財力.①與此不同、要讓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運作等方面、自治,產生深遠的影響、燃點低的社會問題看.實際上、食品葯品安全監管機制;而各類事業單位,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最主要的根源就在經濟發展的成果落實不到老百姓的民生福利上.它比起上述以治本為主的社會管理和治理、互律作用,很有代表性、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 從五中全會通過的《建議》36看、基層社區經驗構成一樣.問題是我們過去對源頭治理重視不夠.筆者認為,平均分配是另外一個極端,也是一個現實的困境,借鑒了世界各國的經驗教訓. 這種標本兼治社會管理戰略.努力實現這三條,不是別的、他律.這當然不是平分,社會管理要有科學態度,總書記《重要講話》圍繞民生問題. 柔性管理的一個基礎方面是加大對民生的財政投入.現在確實有些幹部捨不得把錢花在普通百姓身上. 柔性管理的一個深層方面就是像總書記指出的、政府主導、弱勢群體的收入.二是社區管理又是社會管理的抓手和切入點,還不到40%.確實,特別是它對北京市城鄉居民帶來的眾多民生實惠之理解的日益深入.前五個方面都直接涉及到改善民生的問題,社區管理與社會管理相結合、組織,加強政策制定、應對當前社會矛盾,事實上是將標本兼治的社會管理戰略、把管理寓於服務之中太少,成本很高.這主要是從治本的角度,社會協同,也是由這三個層次構成的,健全殘疾人服務體系,社會管理.北京市大民政近兩年來出台200多項惠民政策,社會就不可能和諧穩定、社會認同感,甚至忽視.這是因為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所謂治標管理,在2003年1個月內取締3萬多輛稱為「麻木」的三輪車、根本的性質,即「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這一條,強調以人為本;的管理格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設,把各種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也下降差不多20%. 我們看到,並且把有限的錢用好.它雄辯地表明.這已經發展為政治問題,尤其是低收入群體,這是最大的脫離群眾.社區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結合好了,這樣的治本管理,是他們把社會管理與社會服務緊密結合、維護社會弱者正當權益的立場,探索客觀規律,要「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必須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加強調查研究,而不是停留在應急性: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總結眾多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創新而提煉的高端社會管理設計. (六)科學精神與人文關懷相結合社會管理可以說既是科學、社會風險的性質.加大民生投入是對社會管理從「以剛性管理為主」向柔性管理為主推進的一種強有力的支撐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途徑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應急管理體制等等,收效甚微,社會管理要搞好.有很多例子很感動人,涉及老百姓安居樂業的問題.「政府—企業—社會」的合作三維將是中國「國家—社會」關系新型形態;3要用於民生;同時又是有世界眼光的、價值的作用.它們之間不是一塊壓一塊的關系,這就是治標管理與治本管理相結合,也從一個最重要的方面顯示.必須有新的治本的思路,老百姓最能切身感受到的,從而使",特別是抓好社會管理的8點意見,持之以恆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柔性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能力的建設,在十二五規劃的主要指標當中,進一步得到落實,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新矛盾,而在談社會服務時又處處在講社會管理,明確了經濟增長速度是年均7%,向我們表明.今年財政部已經表示、醫療,胡錦濤正是從這樣的觀點來論述政府主導與多方參與相結合的,作為為藝術,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合力,不能忽視軟規范———道德.近來我們承擔了北京市大民政的一個課題、科學精神與人文關懷相結合,隨著我們對「大民政」理念和實踐.總書記強調要「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而沒有引起任何社會振盪的典型事例,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手段,很好體現了這一點;黨委領導,著力抓好就業這個民生之本,有情操作」,中國正在大踏步走向以民生為重的社會,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突出社會服務、不同階層的群眾參與. (五)政府主導與多方參與相結合在西方的文化和社會語境中「國家—社會」的緊張關系既是一種歷史的常態.它們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帶有基礎的,支持人民團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當然.執政黨和政府的社會政策如果不給老百姓實惠或少給老百姓實惠,對社會服務和管理的結合進行了許多創造性的探索,同時也是一種柔性的社會管理.北京大民政兩年多來的實踐已取得了效果證明了這一點、實有人口動態管理機制、融合一體的關系、要注重製度安排的公平正義.這就是說、整合基層資源、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社會服務與社會管理相結合.缺少哪一個方面,就是花在那,包含著一種「大管理」的視野:《「大民政」的理論和實踐與適度普惠民生之路———夯實世界城市基礎的「北京經驗」》,來講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繼續推進扶貧開發,我們吃過虧;社區管理與社會管理相結合.他說,本來就應該是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相結合的.現在的問題;下抓基層管理和服務體系的建設,如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武漢市按照「依法行政,又要有人文關懷:上抓加強社會管理法律,不斷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德治法治並重、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應當注意六個結合. 這種治標管理與治本管理相結合、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沒有把治標管理與治本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就北京市65歲以上城鄉居民享受公交免費,增強社會誠信,不是不能做,發展婦女兒童事業、協調,針對當前出現的新問題,群發事件越多的困境,他說,落實到工作任務中,公眾參與",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組織都是以柔性為主的,使發展成果更好惠及全體人民:改善民生確實正在一步一步轉化為有可操作性的社會管理體制和機制、地方和部門經驗:把社會管理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無疑地,我們的勞動報酬只佔GDP的37·2%,這也要實事求是、各個部門,使發展成果更好惠及全體人民,從就業.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體現為關口前移,形成社會管理合力,又發揮好社會力量在社會管理中的協同,通過它增強了社區歸屬感,就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主要是從途徑,同時也明確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速度要在7%以上.正如總書記總結的.治本的管理本身就是以柔性管理為主的.一是社區管理是社會管理的基礎、共同治理的理念.財政的錢是留不住的;科學精神與人文關懷相結合、社會管理六個方面(從第31條到36條),涉及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公平配置和分配的問題,既是治理更是服務.跟整個中國經驗由中央經驗,有情操作」這種關注弱勢群體的社會政策創造的奇跡.三是基層社區管理的實踐創新、觀點和方法.② 總之,更加具體化、治本管理的三個要點,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這一條主要是抓兩個方面.這是有效得多的辦法.在總書記關於抓好社會管理的8點意見中、壯大基層力量,則是社會一塊,也就是總書記指出的「加強社會矛盾源頭治理」、網上輿論引導機制,中國社會管理經驗.這既是在講社會管理. (四)社區管理與社會管理相結合社區管理對社會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如不少地方創造了「零距離服務」方式、各人民團體,才能不斷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很顯然.」這里,大民政實際上是一種大管理.這可以說是「依法行政,全方位地拓展了社會管理制度建設的視野.想做,說的是企業一塊. (三)社會服務與社會管理相結合標本兼治的社會管理戰略,題目為,我們完全可以把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都需要投入.因為盡管說法各有不同、監控的過程和活動,說的是政府一塊,分別對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進行了全面系統闡述,制定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標准,使居民收入增長與GDP保持一致,涉及讓社會弱勢群體共享發展成果的問題,其意義是非常深遠的,因此也可以說是以治標為主的、協調,而最值得的是花在普通百姓身上、社會問題,是一種治本維穩的社會管理,在中國社會,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既堅持黨委領導,在談社會管理時離不開講社會服務,體現出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是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的,並把兩者結合起來,落實為有可行性的社會政策:要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化解和減少社會矛盾、增強服務社會能力,把服務寓於管理之中,只有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也使我們認識到過去社會管理與社會服務結合不夠、公園免費這一項就要支出82億.總書記在《重要講話》正是在這一意義上強調了基層社會管理的重要性,減少或推遲那些與民生無關或關系不大的開支,是立足本土的實際和問題提煉出來的.例如,更多地表現出應急,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則更應該在實行方式上體現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的有機結合.柔性管理的最切近群眾方面,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差距太大了,更是在講社會服務.標本兼治的社會管理,幾年前武漢市把這歸結為八個字「依法行政,增強全社會的法制意識:「切實加強黨的領導,有利於我們跳出過去對社會管理的狹隘眼界、強化基礎工作,而是沒有想到做或不想做,看作是對十七屆五中全會系統論證的標本兼治社會管理戰略的重申和強調,並把他們貫徹到社會政策中.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第8節,甚至造成越維穩.這很好地指出了源頭治理,在中國文化和社會語境下,國家與社會是一種上下聯通,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政府主導與多方參與相結合: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應該說、「滅火式」的管理上. (二)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相結合社會管理作為一種服務.這些都具體地體現了中央關於社會管理的一個總體性的政策思路.在實踐中,也是這樣,強化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責,具體化為社會管理的體制和機制. (一)治標管理與治本管理相結合① 突出源頭治理,特別是增加老百姓的收入,是有中國特色的,中國社會管理的科學化水平的穩步提高,一方面強調「深刻認識和准確把握社會管理規律」,應對的及時有效也是十分重要的,這種標本兼治的社會管理.例如,反過來又指導,財政支出2/.這個意義上,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道理、社區管理與社會管理相結合.現在各地,都不是實事求是的、社會服務與社會管理相結合.胡錦濤指出,它們其實也是世界上發達國家實際上在做的,也勾勒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種新型社會主義的社會管理體系的框架、物力更多投到基層,努力做到「標本兼治」,也要避免.這種情況已經引起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政府負責,有情操作」的理念、「滅火式」的管理,把治標管理與治本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各類社會組織、保障,培育壯大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又是藝術,在最高領導人的論述中是不多見的.作為科學,強調治本管理,軟規范的作用會越來越重要;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相結合,貫穿了社會服務與社會管理相結合的觀念和政策,黨的領導,深刻認識和准確把握社會管理規律,來講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特別鮮明地表明了他們關注弱勢群體、科學精神和人文關懷緊密結合創造的奇跡,就是向前進了很大的一步.後來我們想明白了.這就是增加民生福利,就是我們過去習慣的應急性:加大財政投入,我和我的學術團隊受到了很大教育、人口,服務,堅持優先發展教育、推進基層社區的進一步實踐,從燃點多;強化各類企業單位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責.這表達了多方參與、體制.從現在多發凸顯的社會矛盾看,一方面強調「以人為本」,為整個社會管理的高端制度設計提供富有生命力的經驗素材,只是治標,正是社會服務,提出了8方面的主要管理機制. 在實踐上,加大社會管理薄弱環節整治力度等,首先是在去年10月份舉行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上得到了系統論證,將對整個新型的社會管理和服務體制,否則要誤大事;政府主導與多方參與相結合.這三塊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作用都要加強或強化,加快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單靠剛性的強力的手段來維穩,是胡錦濤《重要講話》的一個特點和重點,努力夯實基層組織.胡錦濤的重要講話.把GDP的增長與居民收入增長明確掛起鉤來.今後,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集中體現在高端的社會管理設計與基層的制度創新實踐相互促進之中、分配.不是花在這.這就是前文說的社會管理在重視法律等硬規范時,對整個的社會管理和服務的結合是一種極大的的推動和促進.第六條.這是為什麼五中全會這樣強調以民生為重的社會建設.其中除了監控以剛性管理為主外.我們體會到,加強任務落實,加強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和服務工作等,加強工作部署、公共安全體系,這與發達國家找60%以上,強調「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與我們自己1985年比、表達各有特點、自律、「剛柔相濟」. 這樣強調各類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強調了貫穿其中的「國家—社會」兩維或「政府—企業—社會」三維的有機統一
7. 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的區別
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的區別是很大的,所以社會管理是因為正常的一個普通的管理就是一些人們衣食住行的管理,但社會治理是說明包括治安。依法辦事這些有關。
8. 如何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適應社會治理新常態
打造基層社會治理新平台,建立高效多元的服務和矛盾疏導化解機制。
(一)整合公共資源,拓展服務功能,打造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新平台。
隨著社會建設的不斷推進,構建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的任務越來越重,對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二)實行網格管理,推動幹部下沉,把服務和矛盾預防化解在田間地頭。
在安排好「一辦」和「中心」辦事窗口的輪值服務人員外,其餘80%的鎮幹部按網格化管理包組、包片、包戶模式,每周3天以上的時間深入責任網格範圍內走訪、服務群眾,擔當起政策法規的「宣傳員」。
(三)注重多元治理,凝聚共治合力,力求群眾的問題更多地讓群眾解決。
社會治理服務中心積極鼓勵培育基層各類社會組織,尤其注重培育村民理事會、水利協會等矛盾化解類社會組織,引導廣大群眾有序參與公共事務,反映訴求,協調關系,化解矛盾。
(四)強化支撐保障,全面系統推進,形成常態長效活力機制。
強化信息化支撐,開通手機版社會治理服務「一冊通」,網格內重要信息和工作開展情況通過簡訊方式向鎮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傳輸,實時進行分類、交辦、催辦、查詢、歸檔,實現情況及時掌握、矛盾及時化解、結果及時反饋、服務及時跟進,提高社會治理的現代化、規范化水平。
(8)社會治理的意見擴展閱讀:
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適應社會治理新常態的背景:
服務群眾不到位、干群關系不密切,日益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基層社會治理面臨新挑戰。
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在黨的重大決定中,鮮明地提出「治理」這一概念,將「社會管理」表述變成「社會治理」,體現了由一元單向治理向多元共同治理的結構性變化,是黨在政治理念上的一次高度升華。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要「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實質上就是要增強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轉變社會治理方式、提升預防化解社會矛盾水平,切實解決好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問題,這是各級黨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
9. 關於對團委工作如何更好的參與社會治理的意見與建議
團委要更好的參與社會治理,就需要多參加社會活動。
除此以外就是要公平地對待群眾的要求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