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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調整改革

發布時間: 2020-12-07 07:16:37

Ⅰ 請問陸軍士什麼時候改革成為職業軍人

中國兵役制度是義務兵役制度,這是1984年的兵役法所規定的,也就是說,除非要更改此部法律。
另一方面來說,我們人民軍隊目前士官、軍士長比例比較高,特別是技術兵種,也有點職業軍人的味道了。

Ⅱ 部隊如何改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主體由中國陸軍、中國海軍、中國空軍和中國國民警衛隊組成,統稱中國軍隊。中央軍事委員會是軍隊的最高統帥機關。在中央軍委之下設總參謀部和陸軍總部、海軍總部、空軍總部及國民警衛隊總部。總參謀部是軍隊最高軍令機關,負責組織全國武裝力量建設和作戰指揮;陸軍總部、海軍總部、空軍總部和國民警衛隊總部是各軍種的最高行政機列,實行文官制,受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以中央軍委主持日常工作的秘書長兼任國防部長),建立相對獨立於軍隊的國防行政體系(涉及國防動員、國防科研、國防工業、國防預算和國防采辦等事務)。撤銷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將三部職能分別轉入國防部、總參謀部和各軍種總部。
撤銷現有七大軍區。將全國劃分為東北、西北、東南、西南四大戰區。各戰區設軍隊聯合司令部(除司令部機關和直屬隊外,不設直屬單位),對戰區所轄陸、海、空軍和國民警衛隊部隊統—行使作戰指揮權(戰時視需要設戰役集群司令部)。各軍種部隊之間平時的協同訓練和聯合後勤保障等事務亦由戰區負主要責任。
陸、海、空三軍由現役軍人、文職人員和預備役人員組成,員額為一百萬人,其中陸軍為四十九萬人、海軍為二十一萬人、空軍為三十萬人;國民警衛隊員額為一百萬人(亦編列少量文職人員)。軍隊總員額為二百萬人。
設軍種參謀長一職為各軍種首腦;四大戰區軍隊聯合司令部司令員分別由各軍種將領出任。
堅持和完善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實現軍官和士官隊伍的職業化。

一、關於陸軍的編制
(—)、取消軍級建制,以師為大單位。將現有十八個集團軍縮編為十四個師、空十五軍轉隸陸軍並縮編為—個空降師。即陸軍的基本作戰部隊為十五個師(每個戰區配置三∼四個師),另轄若干獨立的防空旅、特種作戰旅、戰役戰術導彈旅和專業"藍軍」旅(部隊訓練模擬假想敵,配屬於陸軍各戰術合同訓練基地)。師下轄三個作戰旅和一個航空旅及防空團、偵察營、通信營、工兵營、運輸營、衛生大隊、裝備維修大隊等作戰保障、技術裝備保障、後勤保障部隊,其編制序列為師∼旅(團、大隊)∼營∼連∼排。排為戰術小分隊;連為基本戰術分隊;營為高級戰術分隊(配屬基本後勤保障系統,亦為基本伙食單位);團為戰術部隊,通常轄兩個營和若干作戰保障、後勤保障分隊;旅為基本戰術部隊,通常轄六個營和若干作戰保障、後勤保障分隊,其編制平時相對固定,作戰時根據任務需要,在師的編成內作相應調整。全師員額約為—萬六千人。
(二)、在軍隊大聯勤體制下,各戰區的聯勤保障系統列入陸軍編制。戰區另組建若干列入陸軍編制的預備役後勤保障旅,作為後備機動力量,戰時為轄區陸、海、空軍和國民警衛隊部隊提供戰役後勤支援。

(三)、將第二炮兵並入陸軍建制,作為—個相對獨立的兵種,設陸軍戰略炮兵司令部(由中央軍委直接指揮),掌管射程在一千公里以上的中遠程導彈和洲際導彈(—千公里以下的中短程導彈編入陸軍各獨立戰役戰術導彈旅,由各戰區指揮;反艦巡航導彈劃歸海軍),下轄十六個導彈發射旅(旅轄六個導彈發射營)和若干作戰保障、技術裝備保障、後勤保障部隊,其主要任務是對敵方重要目標實施核打擊(必要時亦可遂行常規火力突擊任務)。取消基地建制。該兵種員額約為七萬人。陸軍第一副參謀長兼任該兵種司令員。
(四)、將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地市軍分區和縣市(區)人武部全部撤銷。在省—級設國防廳、縣市(區)設國防局,作為地方黨委政府的軍事部門和兵役機關,負責國防動員、兵員徵集、民兵訓練、人民防空和國防設施維護管理等工作,不列入軍隊編制,其幹部均由部隊現役軍官和士官轉任。地方各級國防行政部門戰時受所在戰區(防區)軍隊領率機關節制。

陸軍部隊軍官和士官的職務與軍銜的設置,陸軍參謀長和第一副參謀長為上將、副參謀長為中將、總部高級參謀為少將、參謀為上校,師長為少將(國際慣例)、師參謀長為上校、師參謀為中校和少校,旅長為上校、副旅長兼旅參謀長為中校、旅參謀為少校(軍隊各級司令機關中的幕僚,中級以上官佐不分軍事幹部、政工幹部、後勤幹部,一律稱為參謀人員,軍銜在少校以上;取消「政治幹事」、「後勤助理員」等稱謂),團長(大隊長)為中校、副團長為少校(團長、副團長分別兼任下屬兩個營的營長),營長為少校(設一名軍官和一名士官為營長助理),師部、旅部和團部副官(軍隊各級領導機構中首長和參謀人員的助手)為上尉,連長為上尉(設一名士官為連長助理),排長為中尉,副排長為少尉(排不轄建制班,作戰時根據任務需要組合人員和裝備形成戰斗單元,設排長、副排長和一名軍士長三人為排幹部;擔任營、連長助理職務的士官類似於西方國家的參謀軍士,所對應的軍銜分別為一級軍士長和二級軍士長,擔任排軍士長職務的士官軍銜為三級軍士長)。取消大校軍銜和四級軍士長軍銜(士官以下的士兵軍銜設置為二等四級,即兵和下士、中士、上士)。
部隊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衛生隊、野戰醫院)的醫護人員,軍醫的軍銜為中尉~中校(醫助為少尉),護理人員(護士和護士長)實行士官制,所對應的軍銜為上士~一級軍士長;上級醫療衛生單位(軍種總醫院、中心醫院)的醫護人員為文職,不授軍銜。
二、關於海軍的編制
海軍設北方艦隊、東海艦隊、南海艦隊三大艦隊和一個陸戰師(由陸軍兩棲作戰部隊轉隸改編而成)。各艦隊下轄艦艇支隊、岸基航空兵師和艦載機飛行聯隊、岸炮旅、防空旅、雷達旅、電子對抗旅、陸戰旅(不屬於海軍陸戰師) 等作戰部隊和訓練基地、後勤保障基地等戰勤保障部隊。撤銷水警區。取消軍級和副軍級建制。

海軍艦艇部隊軍官的軍銜循國際慣例,航空母艦艦長為上校、驅逐艦艦長為中校、護衛艦艦長為少校,戰略導彈核潛艇艇長為上校、核動力攻擊潛艇艇長為中校、常規動力攻擊潛艇艇長為少校;艦艇支隊(或航母戰斗群)為師級單位,支隊長為少將。
三、關於空軍的編制
(—)、空軍主要由航空兵部隊和航天兵部隊組成。撤銷軍級建制,將專門擔負對地攻擊任務的強擊機部隊轉隸陸軍,編入各師屬航空旅。其基本部隊為十四個航空兵師(每個戰區配置三四∼個師)和若乾雷達旅、地空導彈旅。航空兵師為多機種混編,下轄數個飛行聯隊(旅級)和飛行大隊(團級)裝備各類固定翼飛機約一百七十架(另擁有一定數量的無人機)。

(二)、航天兵以總裝備部所屬航天系統與二炮和空軍相關部隊合並改編而成。作為—個相對獨立的兵種,設空軍航天兵司令部(由中央軍委直接指揮),主要擔負軍事航天和太空防禦(反導彈、反衛星)任務。該兵種員額約為五萬人。空軍第一副參謀長兼任該兵種司令員。
空軍航空部隊軍官的軍銜,師長為少將、聯隊長為上校、大隊長為中校、中隊長為少校、飛行員為中尉~上尉~少校。
四、關於國民警衛隊的編制
中國國民警衛隊是國家擁有的正規化現役准軍事部隊,其主要任務是守護邊境、警衛國家重要目標和軍事設施、處置突發事件、打擊恐怖主義、搶險救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同時作為陸、海、空三軍重要的輔助和後備力量,可為陸、海、空軍提供各種勤務支援,戰時協同陸海空軍作戰,亦可成建制轉入陸海空軍。該軍種(找不到確切的定義詞,姑且稱之為軍種)是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為基礎,整合解放軍相關部隊改編而成。
(—)、將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邊防部隊(邊防檢查站和邊防派出所除外)與解放軍邊海防部隊(如要塞區、水警區所屬部隊和沿邊沿海省軍區所屬的邊海防部隊)合並改編為中國國民警衛隊邊防部隊,員額為二十一萬人(另輔以相當數量的半專職化的邊防民兵),設相對獨立的邊防部隊司令部(國民警衛隊第一副參謀長兼任該部隊司令員),統—管理全國邊海防事務,下轄十一個邊防支隊,布署在沿邊沿海地區(不對應省級行政區劃)。撤銷內陸省份的武警公安邊防總隊(全國各地的武警公安邊防檢查站和武警公安派出所取消兵役制,改稱出入境檢查站和邊境管理派出所,作為地方公安機關的一部分,其人員身份改為公務員編制的職業警察)。
(二)、將武警各省總隊,各機動師與解放軍擔負獨立機動作戰任務(即不屬於十八個集團軍的合成師、旅)和大城市及重點軍事目標衛戍警備任務(如北京衛戍區,上海廣州等城市警備區,香港澳門駐軍)的部隊合並改編成國民警衛隊內衛部隊。其地方警備部隊按省級行政區劃(包括港澳地區)設支隊;其機動部隊按戰區部署,每個戰區配置一個支隊。內衛部隊各省級支隊下轄一個航空大隊(主要用於搜索救援、兵力和物資投送)、數個警備大隊(各大隊均為團級建制,轄數個營級中隊和連級分隊)和一個機動聯隊(旅級建制,轄若干營級中隊和連級分隊),其兵力部署不對應市縣行政區劃,在全省范圍內統—配置。機動部隊各支隊主要擔負跨區域反恐處突任務,裝備一定數量的重型武器,其實力大致相當於陸軍摩托化步兵師,戰時可直接投入機動作戰。
(三)、將警衛中央首腦機關的任務由解放軍移交給國民警衛隊,解放軍序列的中央警衛局(總參警衛局)及其所屬部隊轉隸國民警衛隊(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警衛部隊取消兵役制,作為公安機關的一部分,其人員身份改為公務員編制的職業警察)。
(四)、將武警水電、交通部隊與解放軍海軍、空軍和二炮所屬的工程建築部隊合並改編為國民警衛隊工程部隊,轄四個支隊(原則上每個戰區配置一個支隊),其主要任務是國防和軍事工程建設(戰備公路、橋梁,軍港、機場、導彈洞庫和發射陣地等)和搶險救災(列為國家災害應急救援專業骨幹力量),戰時為陸、海、空軍提供作戰工程保障支援(武警黃金部隊集體轉業移交國土資源部;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隊取消兵役制,其主體滅火隊伍脫離公安系統,人員身份改為事業編制的專職消防員,其防火監督執法職能移交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武警森林部隊取消兵役制,並入地方消防系統)。
(五)、國民警衛隊各支隊均為師級建制,員額約為—萬七千人。其軍官和士官的職務與軍銜的設置與陸軍基本相同。
五、關於軍隊非作戰體系的改革
(一) 撤銷軍隊各級專業文工團、體工隊、出版社、電影製片廠
和解放軍藝術學院等文體機構。各軍種只設一專業的軍樂團(主要承擔禮儀任務,實行士官制)和一個半專業化的合唱團即可,基層部隊可以組織官兵業余演出隊。另外,國家從政策層面上建立地方文藝團體為軍隊服務的機制。
(二) 將干休所、療養院全部移交地方,部隊營區後勤保障實現社會化。軍方可通過經濟合同的方式向地方購買相關服務。
(三) 大力精簡機關、學校、醫院、研究所、報利雜志社等非作戰機構。將後勤部門與裝備部門合並,師以下單位不設機關(政治部門和後勤部門從屬於司令部,亦不單獨設置機關);將二軍大等醫科院校和大部分醫院移交地方(保留各軍種總醫院兼軍醫學院),將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大學、軍事科學院、軍事博物館、解放軍檔案館、軍事醫學科學院以及總部和軍兵種所屬的裝備研究院、工程設計院等科技和學術研究機構劃歸國防行政系統,全員文職化,不列入軍隊編制(國防大學仍然承擔培訓軍隊高級幹部的任務);撤銷解放軍外語學院、國際關系學院、軍事經濟學院和各政治學院等文科院校,合並指揮院校和工程技術院校。撤並後,軍隊各類學校保留三十所(不含軍醫學院)即可(如陸軍設士官學院、軍官學院、參謀和指揮學院、後勤學院、工程技術學院、軍械裝備學院和戰略炮兵學院等七所學校),均為師級。
(四) 、撤銷軍隊派駐地方的各類軍事代表機構(軍代局、軍代處、軍代室、後備軍官選培辦等),相關職能由國防行政部門承擔。總後青藏兵站部、川藏兵站部退出軍隊序列,歸屬國防行政系統,分別改稱青藏兵站管理局和川藏兵站管理局。
(五)、全面改革軍事司法體制。以戰區為單位,設置兩級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和軍事保衛機關,對轄區內發生的相關案件不分軍兵種,統一行使偵查權和司法權。戰區內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和軍事保衛機關(軍事保衛局和軍事保衛分局)各設三所即可,人員均列入陸軍編制。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分別改稱最高人民法院軍事審判庭和中國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廳(人員仍為軍隊編制)。
(六)、軍隊文職人員通常配屬於醫院、學校、報刊社等非作戰單位和部隊師以上機關,從事技術和管理工作及其他輔助性工作,原則上由現役軍人改任,不直接從地方招收(如特殊需要從地方直接招收,必須先到基層連隊服完兩年義務兵役),其著裝樣式另外設計,明顯區別於現役軍人(外出執行任務時可著部隊作訓服)。
(七)、國防行政系統在地方普遍設立軍事訓練中心,主要用於當地民兵訓練。應征入伍的新兵在補入部隊之前,必須先在當地的軍事訓練中心進行為期四個月的基礎訓練,經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軍籍,正式服役。

Ⅲ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是軍隊改革後新設的軍種嗎

不是。從紅軍來開始,陸軍就一直作自為主要軍種存在著。只不過軍隊改革後新成立了陸軍司令部而已。由原來的軍委-大軍區-陸軍、空軍及其它軍種(海軍、二炮)配合改由軍委-戰區-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體系。指揮體系變了。

Ⅳ 美國陸軍在二戰後進行的幾次編制改革的內容分別是什麼

二次大戰後美國陸軍進行了大規模的裁軍,到1950年只有11個師與9個獨立團戰斗隊。在朝鮮戰爭中又通過徵召,達到了20個師,其中陸軍有8個師(6個正規陸軍師,2個國民警衛隊師)和幾個獨立團到朝鮮參戰(另有1個海軍陸戰隊師)。朝鮮戰爭後,陸軍現役師的數目在五十年代末又降到11個。這一時期師的編制略同於二戰後期,增加了一些支援單位,每師的火力得到的加強。現將朝戰時美軍步兵師編制組成列出如下:
1)師部及師部連。
2)3個步兵團:每團包括3個步兵營、1個迫擊炮連(106mm迫擊炮12門)、1個團屬坦克連(中型坦克22輛)和1個勤務連組成;步兵營823人,由3個步兵連和1個重火器連組成;重火器連由1個迫擊炮排(81mm迫擊炮4門)、1個反坦克排(75mm無坐力炮4門)和1個重機槍排組成(重機槍4挺);步兵連由3個步兵排和1個火器排(60mm迫擊炮3門、57mm無坐力炮2門)組成。
3)師屬炮兵:由3個105mm榴彈炮營、1個155mm榴彈炮營(以上每營18門)、1個防空營(裝備M15、M16型自行高炮)。
4)1個坦克營(配屬),中型坦克63輛。
5)工兵營,轄4個工兵連。
6)偵察連,裝備輕型坦克7輛。
7)補給營、補充營、通信連、軍械連、憲兵隊、醫療隊、軍樂隊等。
全師編制人數17003人。
五、20世紀50年代的「五群制師」
五十年代中期,為適應核武器戰爭的需要,美軍編製作了重大改組,將「三三制」師改為「五群制師」。1956-1957年間,所有的現役陸軍師(包括空降師)都改成了五群制師,至1960年國民警衛隊與後備隊師也完成了該項改革。每個師由5個戰斗群組成,取消了團和團屬坦克連等單位。原子步兵師戰斗群由5個步兵連(起初為4個連)和1個迫擊炮連組成,原子空降師戰斗群由5個步兵連組成。五群制師的大部分支援任務由後備隊擔任,原子步兵師保留1個師屬裝甲營、1個裝甲突擊中隊和1個火炮與導彈的混編營(裝備有可發射核彈的203mm榴彈炮與「誠實約翰」戰術導彈)。原子步兵師滿編人數13748人,原子空降師人數要少一些。
六、20世紀60年代的「三旅制師」
六十年代初麥克納馬拉就任國防部長,把陸軍現役師從11個增加到16個,取消後備隊並入了國民警衛隊。針對五群制師在實踐中使用不理想的問題,自1962年初起又改為「三旅制師」,建立了四種類型的師:步兵師、裝甲師、空降師和機械化步兵師,1965年起又組建了空中機動師。每個師有1個直屬隊和3個旅部,3個旅部平時不轄營,戰時按積木式轄數目不定的若干戰斗營(一般2-5個)。三旅制師人數在1.6-1.8萬左右,編制組成大致如下(不同類型的師有一定差異):
1)師司令部及師部連。
2)3個作戰旅司令部及旅部連,轄營:步兵師為1個裝甲營、1個機械化營、8個步兵營;裝甲師為6個裝甲營、5個機械化營;機械化師為4個裝甲營、6個機械化營;空降師為9個空降步兵營;空中機動師為9個空中機動步兵營。裝甲營以下各連、排、班按3-3-3制,步兵營按3-4-4編制。
3)師屬炮兵,一般為3個105mm榴彈炮營(各18門)、1個155mm與203mm榴彈炮混編營(裝甲、機步等師後改為3個155mm榴彈炮營與1個12門制的203mm榴彈炮營)、1個導彈營組成。空降師只有3個105mm榴彈炮營。
4)師支援司令部,由一名副師長指揮,負責所有技術與支援部隊(保養營、衛生營、補給營、財務連等)。
5)航空營,轄1個營部連、1個全般支援連(負責偵察、聯絡)和1個空運機動連(含3個空運排,每排8架運輸直升機)。
6)工兵營,轄5個連,內含1個舟橋連。
7)通信營,轄3個裝備電話、電傳打字機、遠程無線電台的通信連。
8)裝甲騎兵(偵察)營,轄3個裝甲騎兵連(裝備坦克、裝甲車、自行迫擊炮)和1個武裝直升機空中騎兵連。
9)軍事情報營,以從事電子戰為主。
10)防空營,裝備M163「火神」式自行高炮和防空導彈。
11)憲兵連、防化連、師軍樂隊等。
各種三旅制師的人員與裝備數:
1)裝甲師:18000人,M60A3坦克351輛,裝甲輸送車376輛,陶式反坦克導彈154部,龍式反坦克導彈200部,M109A1型155mm自行榴炮54門,M110型203mm自行榴炮12門,迫擊炮107門,直升機173架(內攻擊直升機51架),M48「小槲樹」防空導彈發射車24輛,M163「火神」自行高炮24輛,肩射導彈(「紅眼」)72具。
2)機步師:18000人,M60A3坦克264輛,裝甲輸送車447輛,陶式反坦克導彈114部,龍式反坦克導彈224部,M109A1型155mm自行榴炮54門,M110型203mm自行榴炮12門,迫擊炮93門,直升機173架(內攻擊直升機55架),M48「小槲樹」防空導彈發射車32輛,M163「火神」自行高炮32輛,肩射導彈90具。
3)步兵師:17000人,M60A3坦克66輛,裝甲輸送車163輛,陶式反坦克導彈162部,龍式反坦克導彈321部,M109A1型155mm自行榴炮72門,M110型203mm自行榴炮4門,迫擊炮124門,直升機155架(內攻擊直升機48架),M48「小槲樹」防空導彈發射車24輛,M163「火神」自行高炮24輛。
4)空降師:16000人,M551輕型坦克54輛,陶式反坦克導彈210部,龍式反坦克導彈294部,105mm榴炮54門,迫擊炮117門,直升機231架(內攻擊直升機73架),M163「火神」自行高炮48輛,肩射導彈80具。
5)空中機動師:17900人,陶式反坦克導彈168部,龍式反坦克導彈330部,M109A1型155mm自行榴炮18門,105mm榴炮54門,迫擊炮117門,直升機332架(內攻擊直升機90架),M163「火神」自行高炮48輛,肩射導彈100具。
七、20世紀80年代以後的「86型師」
20世紀80年代美軍進行了二戰後的第3次編制改革,以創造一支能打多種類型戰爭的「最佳陸軍」。 1978年起再次開始試驗新編制,1983年定編,開始實行86年式師。在三旅制師的基礎上,將全部地面師(包括陸軍師與海軍陸戰隊師)劃分成重型師(有裝甲師、機步師)輕型師(有摩步師、輕步兵師、空降師、空中突擊師)和陸戰師。與原來的三旅制師相比,在許多方面作了改進。下面先列出各種師中基本戰斗營編制:
1、裝甲營:
包括營部與營部連、4個坦克連。營部與營部連共300人,包括偵察排、重迫擊炮排、通信排、支援排、衛生排、保養排、炊事分排等,裝備M1A1坦克2輛,M3騎兵戰斗車6輛,裝甲輸送車11輛,107mm迫擊炮6門;坦克連包括連部(2輛坦克)和3個坦克排(各4輛)。計全營552人,M1A1/A2型坦克58輛,M3騎兵戰斗車6輛,裝甲輸送車11輛,107mm迫擊炮6門,履帶式指揮車8輛,履帶式搶修車7輛,40mm榴彈發射器14具,12.7mm重機槍6挺,7.62mm移動式輕機槍7挺,沖鋒槍14支,M16A1型5.56mm步槍238支,手槍321支。
2、機步營:
包括營部與營部連、4個機步連、1個反坦克連。營部與營部連共313人,組成略同裝甲營,裝備M2步兵戰斗車2輛,M3騎兵戰斗車6輛,裝甲輸送車11輛,107mm迫擊炮6門;機步連包括連部(1輛M2步兵戰斗車、2輛裝甲輸送車)和3個機步排(各4輛M2);反坦克連包括連部(1輛裝甲輸送車)和3個反坦克排(各有4輛「陶」式反坦克導彈發射車和1輛裝甲輸送車)。計全營826人,M2步兵戰斗車54輛,M3騎兵戰斗車6輛,裝甲輸送車23輛,107mm迫擊炮6門,「陶」式反坦克導彈發射車12輛,「龍」式反坦克導彈發射器36具,履帶式指揮車6輛,履帶式搶修車7輛,40mm榴彈發射器113具,12.7mm重機槍42挺,7.62mm機槍56挺,M249型5.56mm機槍72挺,沖鋒槍14支,M16A1型5.56mm步槍643支,手槍128支。
3、輕型步兵營:
包括營部和營部連、3個步兵連。營部和營部連170人,組成略同於重型營;步兵連由連部和3個步兵排組成,共130人。全營共560人,裝備卡車載「陶」式反坦克導彈發射器4部,「龍」式反坦克導彈發射器18具,81mm迫擊炮4門,60mm迫擊炮6門,40mm榴彈發射器58具,12.7mm重機槍3挺,7.62mm機槍36挺,M16A1型5.56mm步槍502支,手槍56支,其它各種卡車31輛,拖車16輛。
4、空降(空中突擊)步兵營:
包括營部和營部連、3個空降(空中機動)步兵連、1個反坦克連。營部和營部連組織略同於重型連;空降(空中機動)步兵連包括3個步兵排和連部直轄的反坦克分排、迫擊炮分排;反坦克連包括5個反坦克排,每排由2個分排組成。空降步兵營701人,空中機動步兵營698人。裝備有:「陶」式導彈發射器20具,60mm迫擊炮6門,40mm榴彈發射器103具,12.7mm機槍10挺,7.62mm機槍36挺,M16A1步槍559支,手槍105支,各種車輛125輛.各種86年型師的編制組成:
1、86年重型師
與以前三旅制師相比的主要變化有:戰斗營由原來的三三制改為4-3-4體制;機步營的「陶」式導彈發射器由原來的18部增為66部;師屬炮兵原來的12門制M110自行火炮營編入軍,師增編1個9門制MLRS火箭炮連,155mm自行火炮營火炮數由原來的18門增加到24門;師防空營的自行高炮增加到36輛;師航空分隊與偵察營合並擴為戰斗航空旅;師支援司令部新增3個前方支援營,平時由支援司令部掌握,戰時由旅指揮;90年代又增編了一部分技術部隊,如工兵營擴為工兵旅,等等。重型師編制組成如下:
1)師司令部與師部連(裝甲師276人,機步師277人)
2)3個作戰旅:每旅旅部與旅部連90人,裝甲師有6個坦克營、6個機步營;機步師有裝甲營與機步營各5個。
3)師炮兵,由司令部及司令部連、3個M109系列155mm自行榴彈炮營(各24門)、1個MLRS多管火箭炮連(9門)、目標搜索連組成。裝甲師師屬炮兵2516人,機步師師屬炮兵2540人。
4)戰斗航空旅,由旅部和旅部連、騎兵營、2個攻擊直升機營、航空指揮連、全般支援航空營組成,共1566人。騎兵營(偵察營)由營部和營部連(裝備「陶」式導彈發射車和M3騎兵戰車各2輛)、2個地面騎兵連(各由3個騎兵排、1個迫擊炮排和保養排組成,裝備M3戰車與「陶」式導彈發射車各12輛,107mm迫擊炮6門)和2個空中騎兵連(各裝備8架OH-58)組成;1個攻擊直升機營由營部及營部連、航空保養連、3個攻擊直升機連組成,裝備24架AH-64;全般支援航空營裝備24架UH-60、6架OH-58、3架EH-60。
5)師支援司令部,轄司令部與司令部連、基本支援營、3個前方支援營、航空保養連、器材管理中心,共有2917人(機步師為2903人)。基本支援營下轄營部與營部連、汽車運輸連(149人)、重裝備保養連(227人)、輕裝備保養連(175人)、衛生支援連(126人)、補給與勤務連(180人)、導彈支援連(128人);1個前方支援營轄營部與營部連、保養連、補給連、衛生連,營463人。
6)工兵營,轄營部與營部連、4個工兵連、1個舟橋連,共889人。90年代工兵擴為工兵旅,轄3個工兵營。
7)防空營,轄營部及營部連、3個防空連。裝備自行高炮與防空導彈。
8)通信營,轄營部與營部連、指揮通信連、前方通信連、通信支援連,681人。
9)軍事情報營,轄營部與作業連、電子戰連、勤務支援連,313人。
10)其它師直屬部隊:防化連145人,憲兵連148人,師樂隊41人。
裝甲師全師人數16993人(90年代達1.9萬餘人),機步師人數17278人(90年代達2萬餘人)。重型師裝備為:M1A1/A2型坦克348/290輛(裝甲師/機步師),M2步兵戰車216/280輛,M3騎兵戰車100輛,M901反坦克導彈車48/60輛,「標槍」式反坦克導彈144/180部,MLRS多管火箭炮9門,M109A1/A2/A6型155mm自行榴彈炮72門,M106型107mm重迫擊炮66門,M981型火力支援車48輛,AH-64攻擊直升機48架, OH-58觀測直升機50架,EH-60電子戰直升機3架,UH-60效用直升機30架,自行高炮36輛(一度使用「約克中士」,後仍為「火神」),防空導彈發射車18輛(「小槲樹」),防空導彈36部(「復仇者」)或72部(「毒刺」)。
2、摩托化步兵師
1984年秋改編第9步兵師為摩托化步兵師,作為輕型師之一(實際介於輕型師與重型師之間),全師1.44萬餘人,目前該師已退出現役。摩步師的編制組成為:
1)師部及師部連。
2)3個摩步旅:3個旅部及旅部連,轄5個重型合成營、2個輕型合成營和2個輕型攻擊營,共有突擊炮車144輛、快速突擊車60輛、多用途輪式車輛若干輛等。重型合成營下轄1個輕型摩步連、2個突擊炮兵連和1個戰斗支援連;輕型合成營下轄2個輕型摩步連、1個突擊炮兵連和1個戰斗支援連。
3)師炮兵,由司令部和司令部連、3個牽引式155mml榴彈炮營(各18門)、1個混編炮兵營(轄2個6門制105mm榴炮連和1個9門制MLRS多管火箭炮連)、目標搜索連組成。
4)戰斗航空旅由2個攻擊直升機營、1個戰斗支援航空營和1個偵察營組成。1個攻擊直升機營由偵察連和3個攻擊直升機連(各7架AH-1S)組成;戰斗支援航空營由2個戰斗支援航空連組成(各15架UH-60);偵察營由2個地面偵察連和2個空中偵察連組成。
5)師支援司令部,由司令部與保養管理連、3個前方支援營、1個戰斗旅支援營和1個基本支援營組成。
6)師直屬的其它分隊:防空營(36輛自行高炮與12輛「小槲樹」導彈車)、工兵營、軍事情報營、通信營、憲兵連、核生化連等。
3、輕步兵師輕步兵師要求能夠迅速反應、適於戰略機動和中等激烈程度的作戰。其編制組成為:
1)師部與師部連,223人。
2)3個輕步兵旅:每旅旅部與旅部連116人,三旅共轄9個輕步兵營。
3)師炮兵,共1610人,由司令部與司令部連、3個18門制105mm榴炮營,90年代增編了1個155mm榴彈炮營。
4)戰斗航空旅,共1073人,由旅部及旅部連、1個攻擊直升機營(裝備AH-S)、1個戰斗航空營(UH-60)、1個偵察營(轄1個地面偵察連和2個空中偵察連)。
5)師支援司令部,由司令部與司令部連、1個基本支援營、3個前方支援營、1個航空保養連組成,共2917人。
6)師屬其它分隊:防空營(322人)、工兵營(314人)、通信營(482人)、憲兵連(77人)、師樂隊(41人)等。
總計全師10916人,裝備155mm牽引式火炮18門、105mm牽引式火炮54門,迫擊炮90門,機槍1045挺,M16A2步槍8597支,40mm榴彈發射器522具,「陶」式反坦克導彈發射架44部(包括車載式)、「龍」式反坦克導彈發射器162具,M167型自行高炮18輛,「尾刺」防空導彈90部,AH-1S攻擊直升機29架,其它直升機(UH-60、OH-58等86架),40mm榴彈發射器831具,M16系列步槍9818支,高度機動多用途輪式車694輛(部分裝有M242型25mm機關炮),5噸卡車152輛。輕步兵師中有3465名徒步步兵,裝備總重量12837噸,為普通步兵師的44%。
4、空降師空降師編制組成為:
1)師部與師部連,277人。
2)3個空降旅:每旅旅部及旅部連279人。共轄9個空降步兵營。
3)師炮兵:1473人,包括司令部與司令部連、3個105mm榴彈炮營。
4)戰斗航空旅,1130人,由旅部與旅部連、1個攻擊直升機營(裝備AH-64)、2個效用直升機營(裝備UH-60)、偵察營組成。
5)師支援司令部,2082人,由司令部及司令部連、補充與運輸營、軍械修理營、航空修理營、衛生營組成。
6)1個裝甲營,裝備M551輕型坦克54輛。
7)師屬其它分隊:防空營(437人)、工兵營(404人)、通信營(449人)、軍事情報營(449人)、憲兵連(99人)、防化連(128人)、師樂隊(41人)等。
總計全師14065人,M551輕型坦克54輛,牽引式105mm榴彈炮54門,90mm無坐力炮27門,60、81mm迫擊炮90門,40mm榴彈發射器1271具,20mm牽引式高炮27門,機槍1130挺,步槍10811支,攻擊直升機33架,其它直升機89架,「陶」式導彈發射架188部,「龍」式導彈發射架162部,「毒刺」導彈發射器60具。
5、空中突擊師
空中突擊師編制組成為:
1)師部與師部連,256人。
2)3個空中突擊旅:每旅旅部及旅部連76人。共轄9個空中突擊步兵營。
3)師炮兵:1406人,包括司令部與司令部連、3個105mm榴彈炮營,後增編1個155mm榴炮營。
4)戰斗航空旅,3089人,由旅部與旅部連、3個攻擊直升機營(裝備AH-64)、3個效用直升機營(裝備UH-60)、1個運輸直升機營(裝備CH-47)、偵察營、指揮營組成。
5)師支援司令部,2495人,由司令部及司令部連、補充與運輸營、保養營、航空保養營、衛生營組成。
6)師屬其它分隊:防空營(470人)、工兵營(430人)、通信營(483人)、軍事情報營(402人)、憲兵連(99人)、核生化連、師樂隊(41人)等等。
總計全師15296人,牽引式155mm榴彈炮18門、105mm榴彈炮54門,90mm無坐力炮31門,60、81mm迫擊炮90門,40mm榴彈發射器1271具,20mm牽引式高炮27門,機槍2555挺(含機載),步槍13076支,AH-64攻擊直升機100架,CH-47運輸直升機32架,OH-58觀測直升機91架,UH-60效用直升機150架,EH-1H電子戰直升機3架,「陶」式導彈發射架180部,「龍」式導彈發射架162部,「毒刺」導彈發射器60具。
6、海軍陸戰隊師
海軍陸戰師採用三團制,其編制組成為:
1)師部及師部營。師部營下轄營部連、勤務連、憲兵連、卡車連、通信連等。
2)3個陸戰步兵團:每團轄1個團部連和3個陸戰步兵營,標准人數3955人。步兵營有3個步兵連、1個武器連和1個營部與勤務連組成。
3)1個陸戰炮兵團,各師編制不同。如第2陸戰師的第10陸戰炮兵團轄1個團部連、3個直接支援炮兵營(裝備54門牽引式105mm榴彈炮和18門155mm榴彈炮)和2個全般支援炮兵營(18門203mm自行榴彈炮、6門175mm自行加農炮和12門155mm自行榴彈炮)。1983年後各團增加1個155mm自行榴彈炮連和1個目標偵察連,炮兵營由18門制改為24門制,並以M198型牽引式155mm榴炮替換M101型105mm榴炮,M110A1型203mm自行榴炮替換M107型175mm自行加農炮。
4)坦克營,近1000人,裝備70輛M1A1型坦克、36輛雙聯裝「陶」式導彈發射車。
5)兩棲突擊營,轄1個營部連和4個兩棲突擊連,裝備187輛兩棲突擊車。
6)輕型裝甲偵察營,400餘人。
7)戰斗工兵營,由1個營部連、4個工兵連和1個工兵支援連組成,共900餘人。
1個陸戰師滿編人數18335人(最近幾年有所減少)。裝備有主戰坦克70輛、兩棲突擊車208輛,輕型裝甲車110輛,牽引式155mm火炮72門,自行式155mm火炮24門,81mm迫擊炮72門,60mm迫擊炮81門,「龍」式導彈發射架216部,「陶」式導彈發射架144部,40mm自動榴彈發射裝置130部等等。

Ⅳ 改革後的陸軍臂章的圖案構成

Ⅵ 陸軍大學的制度改革

1912年4月,袁世凱篡奪了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在北京建立了中華民國政府。陸軍預備大學堂改隸參謀本部。1913年10月,正式命名為陸軍大學校,學校領導由總辦改稱為校長。自1914年起,北京政府對學校的教育制度作了重大改革,首先是改總教官負責制為教育長負責制。
民國成立後,陸大負責人和中國籍教官一致認為,陸大的教育計劃和學員授課,為外籍總教官所把持,終非長久之計。它不僅不利於中國軍事教育的發展,而且也有損於中國的主權,於是由校長胡龍驤提出報告,請求參謀本部與日本政府重新訂立聘約。從此,陸大結束了由外籍總教官把持教育的局面。自第四期起,教育計劃完全改由中國人充任的教育長主持,但仍聘任外籍教官擔任重要課目;同時選拔該校畢業者,先入研究院,半年後充任兵學助教,試任半年後改充兵學教官。這是「該校外籍教官與本國教官並用之始」。
為使陸大教育有章可循,參謀本部於1914年4月13日,頒發了《陸軍大學校條例》,規定了陸大的組織原則和各項教育制度。
總綱規定,陸大的任務:「為選拔品學卓越,才識優異之青年軍官使修養高等帥兵必要諸學術原理,暨發揮其活用智能。」該校「屬參謀本部管轄,校長直隸於參謀總長」。
《條例》對學員的資格及入學考試均作了明確的規定。
學員的資格,必須是現任陸軍步、騎、炮、工、輜各兵科上校以下軍官,曾畢業於陸軍軍官學校或與此相當之學校;服軍職二年以上,身體強健、勤務熱心、才學開展、操行高尚者。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前提下,還須經所在團團長(獨立營長或衙署局所、學校長官)附以意見書擔保,於每年一月末呈報參謀本部,凡呈報上者方為候補學員。
然後要經過初審、再審試驗。
初審和再審試驗,均應經過以陸大校長為委員長的臨時試驗委員會的考試。
初審試驗於招生年6月1日在各省和各機關同時舉行。試題由試驗委員長擬定,由各省督軍召集所管候補學員,在參謀長或各等參謀監視之下,嚴密實行筆試考試。考試既竣,由督軍匯集答卷迅寄參謀本部交由試驗委員長查閱。試驗委員長督同試驗委員查核成績,再順次調制候補學員的成績名冊呈參謀本部,參謀本部決定錄取與否及再審試驗日期,並通知陸軍部及各省督軍。
再審試驗於招生年11月中旬在陸軍大學校舉行,由試驗委員長督同試驗委員,對備取各員再進行考試,並將成績呈參謀本部,參謀本部據報名冊決定錄取人員,移知陸軍部及各省督軍,再通知錄取人員及入校日期。
陸大學員在校學習期間的學年考試,由參謀本部派員會同校長共同進行,考試成績平均在六成以上者,留學肆業,不及六成者,酌令退學,仍回原差。
學員三年學成期滿,由總統委上等軍官施行畢業考試,畢業典禮時,總統或親臨,或派員代理,發給畢業證書及徽章,學員成績平均在八成(80分)以上者,除發給畢業證書外,還呈由大總統給與優等名譽獎品。不及六成(60分)者,或留校補習,或發給修業證書。
陸大學員的教育除了課堂學習外,還有隊附勤務和野外教育。
隊附勤務,即是派遣學員赴各兵種軍隊中擔任隊職,作為一門必修課,同樣有嚴格的成績評定。
野外教育,包括戰術實施、參謀旅行和見學旅行。舉行此種教育,使課堂學習和實地聯系更為緊密,更為直觀、具體。

Ⅶ 請問陸軍士官什麼時候改革成職業軍人

正式實行是1985年,從這一年,士官正式出現,成為職業軍人。之前1978年起,實行志願兵制。

Ⅷ 印度宣布將對陸軍進行改革是真的嗎

印度軍方又有重要動作。前不久,印度國防部宣布將在未來28個月對兵力近120萬的該國陸軍進行一場全面的組織架構改革。9月6日的《印度防務評論》隨後對這一改革進行了深入解讀,指出如何提高國防預算及其使用效率,「把錢花在刀刃上」成為印度陸軍第一階段改革關注的焦點。

眾所周知,盡管武裝部隊規模可以排名世界第三,但是印度的國防工業發展相對滯後,不得不常年斥巨資采購外國軍事裝備及武器彈葯。因此,印度軍方將如何把錢花在刀刃上尤其引人關注。

更新裝備只有11%的軍費可用

不過,面臨建設人力資源密集型軍隊的目標,有人開始質疑印軍購買和升級武器裝備的資金將不可避免地受到擠壓。

一位叫做阿賈·舒克拉(Ajai Shukla)的作者在印媒撰文指出,印度不斷擴軍使軍人工資、養老金占國防預算比重不斷上升,正不斷擠占本該用於購買防彈衣、槍炮、潛艇、軍艦和戰斗機的錢,大量過時裝備的現代化改進也無法完成。

文章給出了佐證數據:今年印度國防支出已經達到3.28萬億盧比(合488.2億美元),佔全年總國防預算535.6億美元的91%。而用剩下的9%,約為47.4億美元的預算,需要做的事有:投入國防研發;投入兵工廠委員會、國防部和邊境道路開發局;投入海岸警衛隊;還有克什米爾輕步兵團。

從文章列出的印度軍費支出結構表中可以看到,2016-2017年度,印度陸軍軍人工資和養老金支出佔到陸軍總支出的72%,只有11%的預算可以用來更新裝備。

這也是擺在9月3日剛上任的印度國防部部長尼爾馬拉·西塔拉曼面前的考題之一。

Ⅸ 請教全軍十六次軍校改革撤並的情況

1、南京陸軍指抄揮學院2、石家莊陸軍襲指揮學院3、機械化步兵學院:石家莊陸軍學院和石家莊陸軍指揮學院元氏分院(99年以前的裝甲兵指揮學院)合並而成3、南京炮兵學院:原炮兵學院南京分院和炮兵指揮學院地面炮兵部分合並4、炮兵指揮學院(宣化)撤銷5、防空兵學院(鄭州):防空兵指揮學院和炮兵指揮學院防空導彈部分合並6、防化指揮工程學院改稱防化學院7、炮兵學院(合肥)改稱陸軍軍官學院8、坦克學院改稱裝甲兵學院(蚌埠)9、汽車管理學院改汽車士官學校(蚌埠)10、通信指揮學院(武漢)改稱國防信息學院11、空軍雷達學院(武漢)改稱空軍預警學院12、廣州體院改稱特戰學院

Ⅹ 《中央軍委關於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意見》實施後還剩幾所軍校

  1. 陸軍邊海防學院

  2. 陸軍勤務學院

  3. 陸軍步兵學院

  4. 陸軍裝甲兵學院

  5. 陸軍工程大學

  6. 海軍航空回大學

  7. 陸軍炮答兵防空兵學院

  8. 航天工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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