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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黨員

發布時間: 2020-12-07 04:36:02

⑴ 社區治理下沉黨員可以補選為支部委員嗎

如果是符合條件的,肯定能夠參加候補,

支部委員增選的條件我們一定要認真看懂,

增強認識,性思想要高度統一。

⑵ 如何有效治理黨員幹部"不作為

要考核標准,福利與工作能力掛勾

⑶ 中國共產黨黨員廉政建設內容是什麼

第一章 廉潔從政行為規范
第一條
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
(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四)以交易、委託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
(六)違反規定多佔住房,或者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條
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第三條
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二)違反規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將公款、公物借給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
(五)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和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
(六)違反規定用公款購買商業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
(七)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非法佔有公共財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公共資金或者其他財政資金。
第四條
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
(二)不按照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免幹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幹部等有關情況;
(四)在幹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五)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六)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幹部;
(八)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第五條
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學習、培訓、旅遊等費用,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出國(境)定居、留學、探親等向個人或者機構索取資助;
(三)妨礙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案件的調查處理;
(四)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
(五)默許、縱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六)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或者黨員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七)允許、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者中外合資企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
(八)允許、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異地工商注冊登記後,到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第六條
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在公務活動中提供或者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或者超過規定標准報銷招待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二)違反規定決定或者批准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准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和辦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佔用客房供個人使用;
(四)違反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或者使用小汽車;
(五)違反規定決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過攤派方式舉辦各類慶典活動。
第七條
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
(二)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兼並、破產、產權交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資產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
(三)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
(四)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
(五)干預和插手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
第八條
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
(二)虛報工作業績;
(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
(四)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
(五)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榮譽、職稱、學歷學位等利益;
(六)從事有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動。
第二章 實施與監督
第九條
各級黨委(黨組)負責本准則的貫徹實施。主要負責同志要以身作則,模範遵守本准則,同時抓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貫徹實施。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協助同級黨委(黨組)抓好本准則的落實,並負責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方面的教育,將本准則列為黨員領導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
第十一條
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通過貫徹實施民主生活會、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巡視、談話和誡勉、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以及考察考核等監督制度,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執行本准則情況的監督檢查。
黨員領導幹部參加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要對照本准則進行檢查,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監督。
第十二條
黨員領導幹部組織實施和執行本准則的情況,應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對其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十三條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本准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貫徹實施本准則,要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發揮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⑷ 如何提高基層治理能力 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關鍵作用

一、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關鍵作用

堅持以進一步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觀念,加強領導幹部自身法治建設,不斷增強領導幹部法律素養,引導幹部群眾加強學習憲法法律力度,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為宗旨。加強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意識,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麼用權,什麼事能幹、什麼事不能幹,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通過自身學習領導幹部要深刻認識法治建設的重要性,要始終堅持依法治鎮的根本政治方向,正確認識和把握黨與法的關系。不斷深化法治實踐,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

二、健全鄉村社會法治工作機制

推進鄉村社會治理法治化要與創新鄉村社會治理相合提升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水平。積極推進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不斷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綜合作用,堅持做到「事前預防、事中處置、事後救濟」,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堅持以法治建設為基石,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同時,積極推廣「黨政動手、依靠群眾、預防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楓橋新經驗,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創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模式,構建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大調解」體系。

三、加強鄉村社會法治文化建設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指引行動前進的方向。僅有健全的法律法規是不夠的,只有人民群眾真正信仰法治,法律法規才能被真正地貫徹落實。加強鄉村法治文化建設,要堅決摒棄人治觀念,積極運用新媒體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樹立先進法治人物,尊重法律權威,蘊育良好的法治環境。培育鄉村社會法治思維,健全鄉村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將法治宣傳教育通過制度的形式確立下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在全社會形成崇德向善、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⑸ 如何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發揮黨員

從嚴治黨是中國共產黨治黨的重要原則,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條件下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方針和要求。 「從嚴治黨」是中國共產黨適應執政、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情況新問題而提出的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方針和根本要求。
從嚴治黨,要有堅決有力的措施手段。廉政建設,反腐斗爭,事關黨的前途命運,在這個問題上,中央決心很大,態度明確,將反腐倡廉作為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強調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要求狠抓不放、常抓不懈。各級領導幹部都要深刻認識到,我們是有著8000多萬黨員的世界第一大黨,必須依靠嚴明的政治紀律,時刻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確保各項方針政策落到實處;必須堅持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求真務實,艱苦奮斗,才能讓人民看到切實成效和變化,增強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必須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才能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確保黨的純潔性先進性。
從嚴治黨,還要高度重視著眼長遠的制度建設。實踐證明,制度建設是抓好工作的根本,只有制度才能避免決心和手段成為一陣風、走過場。一方面,廣大黨員幹部必須樹立黨員意識,用黨章規范言行;另一方面,也要不斷優化頂層設計,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實現有序健康的政黨治理。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和任務,更要在「黨要管黨」中不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從嚴治黨」中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始終保持黨的純潔性先進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我們就一定能夠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中不辱歷史使命、不負人民重託[
全面落實從嚴治黨新要求,要把握一個「長」字,務必繼續鞏固和拓展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教育實踐活動有期限,作風建設無止境,必須時刻綳緊作風建設這根弦,在敬終如一做好教育實踐活動後續工作的基礎上,鍥而不舍、弛而不息推進作風建設,繼續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務必在抓常抓細抓長上持續努力、久久為功,特別是要緊緊盯住作風領域出現的新變化新問題,及時跟進相應的對策措施,堅決打贏作風建設的攻堅戰和持久戰,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確保作風建設要求落地生根。
全面落實從嚴治黨新要求,要突出一個「嚴」字,堅持從嚴教育管理選拔任用幹部。切實加強黨員幹部的思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提高理論水平、增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堅持以嚴的標准要求幹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幹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幹部,使幹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嚴格落實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堅決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風清氣正。嚴格落實幹部監督管理和經濟責任審計,堅決整治為官不為、廉而不勤、失職瀆職行為。
全面落實從嚴治黨新要求,要落實一個「廉」字,切實加大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力度。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深入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加快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想腐的保障機制,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提高制度的約束力和執行力,真正實現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不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切實做到凡腐必懲、除惡務盡,以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取信於民。

⑹ 治理黨員幹部收受紅包禮金的哪些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項規定和縣委縣政府十項規定精神,進一步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狠剎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歪風,規范領導幹部從政行為,按照省委《關於印發〈中央第九巡視組巡視我省情況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紀委監察廳《關於開展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和市紀委監察局《關於開展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縣范圍集中開展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對象范圍
全縣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中的公職人員。
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遵照本辦法執行。
中、省、市駐鄰單位公職人員,以及村(社區)、社幹部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整治時限
2014年12月底前。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警示教育。縣委宣傳部、縣委報道組、縣電視台等新聞、網路單位要在11月26日前開設專欄(專題節目),集中宣傳教育、大力培育廉榮貪恥的廉政文化,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各鄉鎮(園區)、部門要把學習嚴禁收送紅包禮金有關文件、規定列入黨委(黨組、黨工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專題,作為縣委黨校、行政院校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突出抓好主要領導幹部、新任職幹部、年輕幹部、重要崗位幹部等重點對象專題培訓。各鄉鎮(園區)、部門要在11月22日前,通過召開職工大會等方式,組織本單位及下屬單位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嚴禁收送紅包禮金有關規定,嚴明各項紀律要求,紀委(紀檢組、紀工委)對學習會實行同步記錄。各鄉鎮(園區)、部門要緊盯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和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通過廉政簡訊、個別談話、組織專題學習等方式早提醒、早預防、早糾正。要把領導幹部遵守嚴禁收送紅包禮金規定的情況列入2014年度領導幹部述責述廉述險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加強日常監督,切實做到監督關口前移。要集中開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報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以案明紀,確保每個領導幹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築牢廉潔自律思想防線。
(二)組織公開承諾。各鄉鎮(園區)、部門要於12月2日前,認真組織領導幹部填寫拒收不送紅包禮金承諾書(見附件1),確保本通知確定范圍內的領導幹部全覆蓋。各鄉鎮(園區)、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旗幟鮮明,帶頭作出公開承諾,同時督促所屬單位及系統的領導幹部作出公開承諾。書面承諾情況,各鄉鎮(園區)黨委(黨工委)書記、縣級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報縣紀委備案;其他領導幹部報所在單位或系統紀檢監察組織備案。各鄉鎮(園區)、部門要在12月5日前,選擇門戶網站、鄰水廉政網、廣播、電視、報刊、公開欄等媒體中的1種及以上方式,將單位領導幹部承諾情況向全社會公示,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三)認真自查自糾。各鄉鎮(園區)、部門要嚴格對照市委、縣委相關文件規定,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出的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紅包禮金要按規定於2014年12月10日前上交縣紀委或鄉鎮(園區)、部門紀檢監察組織。各鄉鎮(園區)、部門紀檢監察組織要落實好紅包禮金上交登記制度,對在本次規定時限范圍內主動如數上交、如實報告組織、不構成違法和嚴重違紀的,根據情節,可不予處分、免予處分或減輕處分。
(四)開展監督檢查。各鄉鎮(園區)、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縣教育局要組織對所屬學校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督查;縣衛計局要組織對所屬醫療機構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督查;縣商務局要組織對規范商業預付卡發放管理工作情況的督查;縣財政局要組織對所屬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督查,要鞏固深化「小金庫」專項治理,加強現金、公務卡管理,加大對使用公款贈送紅包禮金的督查;縣審計局要把整治領導幹部使用公款贈送紅包禮金作為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各鄉鎮(園區)、部門要圍繞專項整治,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分類開展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督促整改。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採取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各鄉鎮(園區)、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教育無效、目無紀律、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適時通報曝光;對相關職能部門在監督檢查中走過場、履責不力的,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案件查處。縣紀委監察局將強化執紀監督問責,保持案件查辦的高壓態勢,對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發現一起、糾正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重點查處自查自糾過程中隱瞞不報、收多交少、邊交邊收行為,從嚴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行為。加大對使用網路電子錢包等收送紅包禮金行為的識別和查處力度,防止收送紅包禮金問題隱身變形。對領導幹部在本次專項整治結束後仍然頂風違紀收送紅包禮金的,一經查實,一律加重處理。對領導幹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員及身邊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接受紅包禮金,要追究該領導幹部的責任。對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突出、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門和地區,嚴肅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充分利用「鄰水廉政」網路,進一步暢通「12388」舉報渠道,完善網路、電話、信訪「三位一體」舉報平台。認真落實分級通報曝光制度,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典型案件,不斷釋放執紀必嚴的信號。
四、整治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行為嚴重違反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定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敗壞社會風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三令五申嚴禁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但是少數領導幹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收送紅包禮金仍時有發生,且手段方式更加隱蔽。各鄉鎮(園區)、部門和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充分認識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對黨風和社會風氣的嚴重危害性,深刻認識整治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的極端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以堅決的態度、嚴格的標准、務實的措施開展專項整治,持續強化「不敢腐」震懾氛圍。
(二)精心組織實施。成立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萬愛明任組長的鄰水縣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審計局為成員單位。縣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專項整治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各鄉鎮(園區)、部門要按照縣上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動、認真謀劃、精心組織。要把專項整治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明確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嚴明紀律要求,細化工作措施,倒排時間進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按時按質完成,取得實效。
(三)著力建章立制。各鄉鎮(園區)、部門要注重標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時跟進對策措施,扎緊扎牢制度籠子,從源頭治理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要強化制度執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切實增強制度剛性約束力,使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四)加強統籌協調。各鄉鎮(園區)、部門黨委(黨組、黨工委)要承擔主體責任,黨委(黨組、黨工委)主要負責人是專項整治第一責任人。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承擔監督責任,強化執紀問責,督促相關部門整改落實。縣委組織部要強化領導幹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縣委宣傳部要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衛計局、縣商務局、縣審計局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提高專項整治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注重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長短兼顧,形成整治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的工作合力。
(五)及時匯總上報。縣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單位要及時向縣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各鄉鎮(園區)、部門《拒收不送紅包禮金承諾情況報告》(附件2)於12月1日前分別報匯總單位,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領導班子成員承諾情況分別由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負責匯總,縣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由縣財政局負責匯總,縣屬學校由縣教育局負責匯總,縣屬醫院由縣衛計委負責匯總,其餘部門由縣直機關工委負責匯總;匯總單位將分口匯總情況於12月3日前報縣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開展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於12月7日前書面報縣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

⑺ 落實黨建責任制 黨員應該怎麼做

黨建工作責任製作為黨的制度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和黨建工作的重要載體,對全面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嚴格基層黨組織工作責任,增強基層黨組織解決自身矛盾能力,推動基層黨建工作深入開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認知不夠。一些基層黨組織特別是部門負責人缺乏『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意識,存在『重業務輕黨建行政』的思想,把行政事務作為『主業』而卻把黨建工作作為『副業』,沒有認真履行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職能作用。一些部門認為黨建工作不是『一票否決』考核項目,『抓與不抓一個樣』,沒有認真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和務實地抓好上級安排的黨建工作任務。有的黨組織對黨建工作有『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思想,更有少數黨政領導幹部認為經濟工作是硬指標,經濟工作做好了,黨建工作也好做,有『一好遮百丑』的傾向,並沒有真正重視黨建工作。」
「二是考核不細。在黨建工作責任制目標考核內容的設置上,任務量化指標較為籠統,導致在實際考核評價中,難以定位,考核模糊化,甚至可能出現工作做得好考核結果不理想,工作落實較差的考核結果靠前,本末倒置。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中,對哪些情況下要追究責任,責任追究主體不夠明確;在責任主體的認定上,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具體責任人各自所負的職責模糊,難界定。」
「三是措施不利。部分黨組織沒有認真研究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措施,工作簡單,方法、點子不多,對新形勢下履行黨建工作職責的能力較弱,作風漂浮,不深入基層,不深入實際,沒有認真分析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能嚴肅對待和認真處理基層黨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投入不足。從人力投入上看,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後,黨委副書記職數減少到一人,同時兼任紀委書記,還要負責群團、老年等工作,工作量成倍增加,分管副書記的精力投入不足,配備的黨務幹部,因人少,多數黨務幹部都兼任2至3項工作,精力不能集中,抓落實的力度不大,滿足於一般化和過得去。從財力投入上看,很多地方黨委沒有單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工作經費和活動經費,工作推進的難度較大。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中,涉及如黨支部活動經費、黨員活動場所、黨組織學習考察經費、黨建試點示範等項目建設,但是黨建工作沒有專門建設項目,基層黨組織工作缺乏保障經費,涉及黨組織建設的物資只有從其他渠道擠占,經常如此,導致目前一些黨建基礎建設項目越來越難以協調落實,同時,由於沒有健全基層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區鎮財政預算投入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方面不多,部門給黨總支和黨支部投入活動經費不夠,黨組織辦公場所緊張,黨員辦公基礎設施落後。」
「四是監督不嚴。圍繞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各級黨委都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但實際運行過程中,監督管理措施相對滯後,對制度落實不到位、職責履行不到位等問題,缺乏及時有效的監控措施和制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有的基層黨組織對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只部署不督導、重安排輕落實,不重視建立健全強化工作問責制,對工作滯後、績效較差、軟弱渙散的支部或支部內長期不過組織生活、不開展集體活動等問題沒有及時深入了解情況和研究應對辦法。如工作因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等工作過失,受到責任查究和黨內行政處分的領導幹部屢見不鮮,但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方面還沒有人受過處分。同時,基層黨建工作考核獎懲機制不完善,平時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開展不好,特別是考核結果運用得不夠充分,獎懲措施落實得不夠嚴格,還沒有在綜合考評中凸顯出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金釗主編:黨的建設科學化學習讀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10年3月)
怎樣解決上述這些問題,值得各級黨務工作者認真思考。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症下葯:
1.切實提高認識,不斷夯實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思想基礎。要牢固樹立「抓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思想,不斷增強書記抓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開展思想排查教育活動,不斷統一黨員領導幹部抓黨建的思想認識;建立黨建工作「一票否決」制,不斷增強黨員領導幹部抓黨建意識;開展個別約談活動,不斷幫助黨員領導幹部校正認識、理清思路;加大宣傳力度,不斷營造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良好思想輿論氛圍。
2.完善考核,不斷提高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水平。要明確考核價值標准,進一步增強考核評價目標激勵、責任激勵、效果激勵導向作用;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做到程序與標准、年末考核與日常檢查、統計結果與綜合分析、「顯績」與「潛績」相結合;完善考核程序,努力實現考核成績突出、測評隨意性減少、群眾座談實效增加、查看資料和聽取匯報事實依據足;細化任務指標,進一步增強考核評價可操作性;強化考核體系執行紀律,增強考核評價權威性;加大考核結果運用力度,把考核結果與表彰和推薦各級各類先進結合起來,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工作實績評定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和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
3.細化得力措施,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深入落實。要進一步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體制,不斷加強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工作組織領導;完善黨建工作推進會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任務落實;完善抓黨建工作情況報告和專項述職制度,不斷推動抓黨建工作情況報告和專項述職活動深入開展;完善財政投入制度,根據區鎮實際,適時增加區鎮財政預算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方面的投入,不斷保障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工作經費和活動經費;建立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工作基金制度,按照上級黨組織補助一部分、黨費轉出一部分、黨員上繳一部分的原則,籌集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工作專項資金,並將資金存入銀行,設立基金賬戶,不斷增強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工作保障能力;開展聯手共建活動,讓經費足的部門黨委或黨總支與經費不足的部門黨委或黨總支聯手開展組織活動,努力破解黨組織活動經費不足問題;開展借力助建活動,積極借用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活動場所或利用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外出學習機會組織本部門相應活動,努力解決黨員活動場所不足、黨組織學習考察費用不足問題。
4.強化監督,不斷提高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水平。完善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全委會監督;完善黨建工作督查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動態監督;完善組織評議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黨組織監督;建立社會評議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社會監督;完善黨建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不斷推進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法律監督;建立黨員觀察員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黨員監督;完善黨代表調研製度,不斷發揮黨代表在黨建工作責任落實過程中的監督作用;完善媒體公開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媒體監督。
5.創新載體,不斷搭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新平台。要開展創先爭優目標細化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目標平台;開展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現場觀摩評比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激勵平台;開展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經驗交流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交流平台;開展媒體采風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展示平台;設立黨委書記談黨建論壇,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思想平台;開展專項問題整治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治理平台;開展項目黨建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提供合作平台;開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創新試點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創新平台。

⑻ 如何加強對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教育

近年來,反腐敗斗爭提供的大量事實一再告訴我們,一個黨員幹部蛻化變質,往往是從理想信念的動搖變化開始的。實踐證明,搞好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教育,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的能力,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對此,筆者就如何加強對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教育談談自己的淺見。
一、提高對黨風廉政教育的認識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沒有正確的思想就不會有正確的行動。在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中,教育是基礎,是前提,是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一項根本性措施。
(一)黨風廉政教育是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既包括了從嚴治標的措施,又涵蓋了著力治本的內容;既立足於當前,又著眼於長遠。回顧我們黨成立93周年、執政60多年的偉大歷程,始終把加強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教育,不斷提高其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作為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當前,經濟全球化、世界多極化深入發展,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入關鍵時期,各種價值觀念交流、交融、交鋒日益頻繁,社會思想文化越來越多元多樣多變,加強黨員幹部黨風廉政教育,促使其自覺抵制消極腐朽思想的影響,堅持秉公用權、勤廉從政,顯得尤為重要、尤為緊迫。
(二)黨風廉政教育是構築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的根本途徑。加強黨風廉政教育是拒腐防變的第一道屏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對極少數腐敗分子要嚴厲懲處,使他們在黨內無藏身之地;對絕大多數黨員幹部來講,則要立足於教育,著眼於防範。這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根本著眼點。我們黨歷來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黨的建設的首位。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始終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防止和反對腐敗的基礎性工作長抓不懈。這是我們黨提高自身凝聚力、戰鬥力的一條十分重要的經驗,也是我們黨始終保持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堅持拒腐防變的一項根本性措施。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各種思想文化的相互激盪和現代傳媒的迅速發展,隨著人們社會交往范圍的不斷擴大,資本主義的腐朽思想文化也乘隙而入,同我國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剝削階級腐朽思想文化影響相結合,對人們正確的理想、信念和價值觀產生沖擊,腐蝕了一些黨員幹部,甚至毀掉了少數意志薄弱者。在這種復雜的背景下,我們黨要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擔負起繼續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這三大歷史任務,就必須加強思想道德教育,使廣大黨員幹部都能自覺抵禦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落後思想觀念的影響,不斷提高自身的拒腐防變能力和執政能力。構築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同構築黨紀國法防線一樣重要。全面的經常性的教育,是促使黨員幹部打牢思想政治基礎,築牢思想道德防線的重要保證。注重發揮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功能。將懲治、預防與教育有效結合起來,促進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和政府的廉潔高效。不僅是我們黨總結反腐敗工作得出的一條重要經驗,也是一些國家和地區反腐敗實踐的成功經驗。
(三)黨風廉政教育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一方面,通過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築牢思想道德防線,打牢思想政治基礎,有利於強化黨員幹部的民主意識、法制意識、廉潔意識,促進黨員幹部按照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落實,更好地維護和實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另一方面,通過進一步拓寬黨風廉政教育的社會覆蓋面,積極倡導與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相承接、與時代精神相統一的廉政文化,使廉潔理念深入機關、社區、家庭,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充分發揮思想道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體功能,提高整個社會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廉政認知水平,形成良好的廉政修養和積極向上的生活方式;形成友愛誠信、和睦相處、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從而有力地促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突出黨風廉政教育的重點
黨風廉政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的艱苦細致的工作,要想做到入腦入心,富有實效,真正起到統一思想、明紀守則、約束行為的作用,必須區分不同的對象,突出教育重點,避免籠統應付、責任不明、走過場的弊端。因此,在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三個方面:
(一)以「領導幹部」為重點。黨風廉政教育必須要針對不同層次的對象,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領導幹部是黨風廉政教育的重點,這是因為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認識程度、抓的力度以及自身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一個地方、部門和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成效。因此,要經常教育、督促黨政「一把手」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親自抓、負總責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各負其責,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同時還要對在職領導幹部定期進行專題教育,對新提拔的幹部進行任前教育,對後備幹部進行必備的基礎知識教育,對出現違紀苗頭或已經違紀的幹部進行誡勉和懲戒教育。通過教育,使領導幹部思想受到觸動,覺悟得到提高,打牢思想政治基礎,築嚴思想政治防線。此外,對黨外幹部也要納入黨風廉政教育的視野,結合他們的實際情況組織專題培訓學習,逐步提高拒腐防變能力,樹立以清正廉潔為榮,以貪污腐敗為恥的思想道德觀。
(二)以「敏感時機」為重點。要在節假日等特別的日子,通過發送廉政賀卡、用手機發送廉潔簡訊等方式,溫馨提醒黨員領導幹部過好「廉節」、過好「廉關」、築牢「防腐牆」、 打好廉潔「預防針」;也可利用網站、電台等「媒體宣廉」,利用「廣場演廉」,利用報刊、雜志等「刊物寫廉」進行教育。告誡領導幹部「不要為親情所累,不要被人之常情所迷,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要庸俗化,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辦出格事,不取不義之財,不貪圖蠅頭小利……」,在這些敏感時機適時開展廉政提醒教育,往往能收到預期效果。
(三)以「重點領域」為重點。管錢、管物、管人的實權部門,往往是腐敗現象的易發、多發區。因此,健全和完善公開制度,加大對重大決策、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人事任免等環節的監督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這些重點部門和重點領域黨員領導幹部黨風廉政教育,幫助他們樹立馬克思主義權力觀,正確處理好責、權、利的關系,使他們常想人民的養育之恩,常思黨組織的培育之情,面對各種誘惑,時刻有一種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危機感,不為世俗所擾,不為物慾所動,不為美色所迷,掌權為公,執政為民。
三、形成抓黨風廉政教育的合力
近年來,隨著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的任務日趨繁重,僅僅依靠紀檢監察部門來完成這項工作,無論是力量上,還是效果上,都無法保證。因此,要重視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整合」功能的教育格局。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教育工作大格局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黨風廉政教育深入發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對長期工作實踐的經驗概括。因此,我們要嚴格遵循黨委統一領導,紀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展所長,廣大幹部和黨員通過各種形式積極參與,發揮整體合力的這一格局。一是注意發揮外部組織的作用。紀檢監察部門要與黨的組織部門、宣傳部門以及新聞單位密切合作,把黨風廉政教育納入黨建工作總體部署之中,納入黨課的培訓教育之中,納入各級黨組織中心組學習計劃之中,納入對領導幹部的培養、選拔、管理、獎懲等各個環節之中,形成強化整合的功能。二是注意發揮內部的職能作用。即紀檢監察機關內部要發揮報刊、雜志的作用,人人動手撰寫理論文章,加大理論教育力度;要發揮通(簡)報的作用,深入開展警示和引導教育,以增強教育的效果;要發揮電教方面的作用,通過組織收看案例教育電教片,用真實的案例教育和感化人,使黨員幹部的思想行為更好地符合黨紀國法的規范。
(二)完善黨風廉政教育機制。一是完善教育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大教育的優勢,通過定期召開協調工作會議,得到組織、宣傳、文化部門和相關單位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完善教育工作通報機制。在每次聯席會上,由主管領導進行反腐敗斗爭形勢和工作任務等內容的通報,明確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重點,以真實的案例材料作為反面教材,教育黨員幹部從中吸取教訓。三是完善教育工作總結匯報機制。在對黨風廉政教育工作進行認真考核的基礎上,要定期召開總結工作、交流經驗座談會,通過總結交流,認真聽取各單位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並根據不同時期的特點,賦予新的教育內容。四是完善教育工作表彰激勵機制。對黨風廉政教育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典型,要定期進行表彰和獎勵,以此來推動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創新黨風廉政教育的方法
創新多種載體相結合的宣教「平台」,是抓好黨風廉政教育的重要保證。新的形勢要求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教育要更加「有用」和「有效」,進一步提高感染力和震撼力。
(一)把集中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確保黨風廉政教育長流水、不斷線。黨風廉政教育屬思想政治教育范疇,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需要做長期的努力。但是,我們在實踐中感覺到,黨風廉政教育如果聲勢不大,社會氛圍不濃,效果就會大打折扣。因此,我們應在抓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時,每年集中一定的時間開展一項大的宣傳教育活動,把集中教育與日常教育結合起來,相互促進,才能擴大黨風廉政教育的社會影響力,提升宣傳教育的質量與水平。在領導幹部及配偶中開展「崗位樹形象」、「家庭助廉潔」活動,不斷增強各級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和遵守黨紀政紀的自覺性。

(二)把正反兩方面典型教育相結合,確保黨風廉政教育更具吸引力、影響力。運用正反典型進行教育,使黨員幹部在強烈的對比中提高認識,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利用社會上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進行教育,如通過組織集中觀看反腐倡廉電教片等手段,達到用先進事跡激勵黨員幹部,用觸目驚心的反面案例來警示黨員幹部,使他們從中受到啟示,得到有益的啟迪。同時,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結合本單位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經常在系統內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深刻剖析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案件,從中吸取慘痛的教訓,教育黨員幹部一定要牢記黨的宗旨,用好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以實際行動實踐自己為人民服務的入黨誓言,決不作違法亂紀的事情成為黨和人民的罪人。
(三)把靈活多樣的教育形式和針對性教育內容相結合,確保黨風廉政教育更具親和力、感染力。哪種教育形式和教育內容能夠產生最好的教育效果,就採用哪種形式和內容。如在對黨員幹部進行反腐敗斗爭方針、政策和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時,可以採取黨紀條規知識競賽、測試的辦法進行宣傳教育。有條件的單位,還可以把競賽活動進行電視現場直播,使嚴肅的教育活動增加娛樂性,達到擴大教育覆蓋面的目的。同時,在對黨員幹部教育時,還要緊緊圍繞「學什麼管用,怎樣學見效」這個主題,重點突出快、新、准、實的目的。所謂快,就是在貫徹傳達上級會議、文件精神上做到雷厲風行。所謂新,就是不斷充實和豐富黨員幹部,特別是科級以上幹部廉潔自律教育的學習內容,做到常學常新。所謂准,就是針對黨員幹部隊伍中出現的不良現象,做到對症下葯。所謂實,就是充分利用廉潔自律報告會、演講會、撰寫學習體會等有效形式,真正使全體黨員幹部聽有所記,看有所獲,學有所得。

⑼ 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加強對什麼,組織黨員、群群眾參與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

答: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組織黨員、群眾參與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強污染防治,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美麗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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