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群眾滿意度整治
㈠ 如何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
構建平安和諧社會是當前國家對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性方針,平安、和諧是主流,安定有序的生產生活環境是群眾最原始、最基本的需求,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是衡量公安機關工作成敗的一個重要標准。因此,大力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創造和諧警民關系,對於公安機關推進世界城市建設、爭創一流警務具有深遠意義。
一、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涵義及現實意義
安全感滿意度涵蓋的內容涉及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衛生安全、經濟安全、交通安全、環境安全等等,但群眾最感性、最直觀、最關心的安全感認識還是人身和財產安全,這是一定時期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主觀感受和評價,是人民群眾評判公安工作優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據,安全感的形成,是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感性認識、對自身安全風險的自我評估及採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復雜過程。社會平安和諧了,自然群眾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滿意度。所以,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是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整體工作的客觀評價,是反映一個地方公安機關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晴雨表」,是評價民警工作成績的最根本指標。
二、目前影響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主要因素
(一)侵財類犯罪打擊效果不突出。
(二)重點地區場所整治作用不明顯。
(三)社區安全防範機制建設不完善。
(四)受媒體信息快速傳播的影響。
(五)日常執法工作不規范。
(六)窗口服務效率不高。
三、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主要措施和對策
(一)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重點地區和場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
(三)提升社區安全防範能力,確保刑事發案大幅下降。
(四)加大矛盾糾紛化解,從源頭上消除對群眾安全感的影響。
(五)加大巡邏警力的投入,切實提升街面見警率。
(六)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升隊伍整體形象。
(七)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創建和諧警民關系。
(八)積極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弘揚先進典型。
㈡ 如何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是衡量公安工作好中差的「分水嶺」、「試金石」,也是各級公安機關為之奮斗的終極目標。因此,筆者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就如何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談點粗淺看法。
一、認識上再提高,打好一場解放思想的「攻堅戰」。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是公安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一項「永不竣工」的民心工程,誰認識超前、謀劃早、動作快、做好了群眾工作,誰就掌握了新時期、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主動權。公安機關多做一份群眾工作,社會就少一份維穩壓力;多贏得一份群眾支持,就多一份維穩力量。公安民警應把群眾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打一場思想認識層面的「攻堅戰」,真正將「人本警務」理念內化於心、外化與行,把服務群眾作為永恆價值追求,讓執法為民、服務為民的要求轉化為自覺行動,把各項警務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讓群眾滿意上,從「小事」、「小案」、「小節」、「小糾紛」、「小隱患」抓起,細中見精,以少積多,以小至大,不斷凝聚民心民力,積累平安和諧。
二、作風上再轉變,實現一次求真務實的「大轉彎」。深入推進「民心警務」,強調工作態度、工作理念、工作作風的轉變。所謂「小事」、「小案」、「小糾紛」、「小節」關系人民群眾能否安居樂業這個「大民生」,關系老百姓的事,只有肯去辦,再難的事也能辦好;不去辦,再容易的事也辦不好,做好老百姓關心的事情,讓老百姓滿意和高興,關鍵在作風和態度。公安機關務必克服工作作風不夠扎實、工作態度不夠端正的問題,嚴防「創人民滿意」活動流於形式、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堅決杜絕對群眾利益麻木、麻痹的行為。應進一步強化憂患意識、崗位擔當意識、作風效能意識,結合深入推進「司法公信年|」、市局社區「五四二」工作思路、「民心警務」,把「人本警務」的理念和工作方法貫穿於各項公安工作之中,把每起案件的辦理、每件事情的處理都當作服務群眾、促進和諧的具體實踐,探索建立長效機制,真正實現形式與內容的有機統一。
三、素質上再提升,上好一堂自我完善的「補習課」。新時期人民警察必須以更高標准要求自己,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自覺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先進經驗學,做到任何有利於工作開展的方法、有利於群眾利益的舉措,都可以拿來借鑒、都可以傳承創新,通過學習不斷積累工作經驗和技巧,不斷提升自身素質。應勤於思考研究,認真領悟「思路決定出路,包袱也能成為財富」的道理,多一些思路謀劃,少一些畏難抱怨,在工作的「結合點、切入點、著力點和突破點」上多下功夫,重謀劃、重實干、重落實。學會「十個指頭彈鋼琴」,分清工作主次和輕重緩急,吃得透上情,摸得准下情,協調開展好各項工作。切實增強執行力,在增強群眾安全感、提升群眾滿意度上「多考慮、發猛力、下狠手、出實招」,認真研究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真正做到「在感情上親民,在職能上護民,在管理上惠民」。
四、措施上再強化,下好一盤全面推進的「先手棋」。進一步優化服務。做到及時接警,規范處警,加強對110報警當事人的及時跟蹤回訪。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侵財案件,各科所隊長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細致勘查現場,組織警力全力偵破。戶籍、外事、交管等窗口單位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做好「微笑式、一站式」服務,推行登門送證、上門服務活動,邀請辦事群眾填寫開門評警調查表,發放警民聯系卡,徵求他們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進一步提升打擊效能。堅持做大做強公安主業,群眾最痛恨什麼犯罪,就重點打擊什麼犯罪;哪裡治安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哪裡。狠抓影響群眾安全感和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小案件」的偵破工作。切實落實好新型巡邏防控體系,堅持警力跟著警情走「貓鼠同步」原則,根據轄區易發案地點動態布警,最大限度擠壓違法犯罪活動空間。嚴格執行見警率、盤查率、處置率、破案率、抓逃率、滿意率和案件下降率等「七率」巡控標准。扎實做好案件回訪工作。重點做好對未破案件受害人的回訪工作,通過面對面與案件受害人溝通交流、安撫解釋,消除當事人對公安機關的不滿情緒,最大限度爭取他們的理解和寬容。進一步規范執法辦案。堅持精細化管理、常態化使用,用足用好辦案區,真正實現從強制入軌轉變為民警的自覺行動。實行執法活動、執法場所全程錄音錄像,推行音像證據隨案移交的雙軌模式,以網上實時監督為契機,強化對執法辦案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創造性推進「三訪三評」開門評警活動。開展「愛心」活動,每名民警結對幫扶一名留守兒童或貧困、失足青少年,真正實現「幫助一個人,溫暖一個家庭,影響一片群眾」的法制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推出固定電話溫馨小貼士,把民警的電話號碼印製成精美小貼士,由民警走訪時粘貼到群眾家中的固定電話上,提示群眾有事及時和民警聯系;深入推進「一區一警一村一警」活動,突出重點人員、涉案群眾、貧困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等重點對象,每周集中走訪一次,幫扶困難群眾,解決治安難點、亂點問題,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真正提高安全感和滿意度。
㈢ 如何提高群眾滿意度
一、思想上把人民群眾當作自己的親人。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面對時代發展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面對新形勢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新挑戰,公安民警必須以科學觀來正確審視自己,立足公安機關本職,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一是把群眾當作自己的親人來對待,就是要在執法過程中,徹底改變那種以管人者自居的錯誤思想,當好人民的公僕,做好為人民服務。人民群眾是民警的衣食父母,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民警都要把他們當作自己的親人對待。要帶著對人民群眾深厚的感情做工作,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事為民所辦。二是把群眾當作自己的親人來對待,就是要在思想上打牢執法為民的基礎,在執法與管理工作中關心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時刻把群眾冷暖放在心頭,真正做到立警為公、執法為民。三是把群眾當作自己的親人來對待,還必須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一方面充分發揮打擊職能,嚴厲打擊犯罪分子,嚴懲各類違法犯罪,切實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另一方面強化管理職能,統一規范管理,熱情文明服務,保護合法,打擊違法,取締非法,切實維護好社會秩序,勇敢地承擔起「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衡量是否把群眾當自己的親人對待的標准,最突出最直接地表現在執法行為上要講求公平,維護正義;在執法態度上要體現服務,寓服務於執法管理之中;在執法方式上要講求規范,努力實現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特別是在辦理一些信訪案件時,更應該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站在人民群眾的角度上,多為人民群眾考慮,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必然有助於矛盾糾紛的化解。
二、觀念上把人民群眾當作自己的主人。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警察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我們公安民警一定要擺正自己的位置,真正把人民群眾當作自己的主人對待,切實處理好主人與公僕的關系,積極當好勤務員的角色,認真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一方面,人民群眾是我們的主人,是一切力量的基礎,一切工作的依靠。我們要始終牢記公安姓公,民警姓民,時刻把「群眾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做好一切工作,特別是執法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公安民警作為人民的公僕,就要嚴厲懲治各種犯罪,全力保護人民;就要科學、規范、高效管理社會事務,全力服務人民;就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竭力體現群眾意志;就要服務經濟建設、服務小康社會,竭力反映群眾心聲。總之,一方面要牢固確立「保穩定促發展創和諧是最大政治、„三多三少‟是最大政績」的理念,另一方面增強服務大局意識、民生為先意識、公平正義意識、創新強警意識,一切相信群眾,一切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切實擔負起保護人民、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
三、行動上把群眾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善待群眾,是公安民警的責任和義務。在對待人民群眾問題上沒有小事,在為民執法上更沒有小事。公安機關要時刻牢記這一點,真正把群眾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對待,努力實現破小案積累大和諧。一是在思想上要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廣大基層公安民警要設身處地體諒百姓生活的艱辛,理解群眾的不滿情緒,滿腔熱情地為他們服務。只有把握住了這一點,我們在執法工作中才能跳出執法隨意、執法違法等怪圈,正確處理好打擊與保護、處置與教育、管理與服務、實體與程序這四種關系,真正把群眾的事當作自己的事,把群眾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來辦。二是在執法行為上要變被動消極為主動積極。無論是執法、管理還是服務,公安民警都要變以往的被動消極為主動積極,變以前的坐堂辦案為上門服務,通過警務室這個有效載體,做到真心為民,真誠服務。在解決群眾問題和解除人民內部矛盾上要搶抓主動,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或未萌狀態,盡力避免矛盾激化而引發嚴重後果或給人民群眾造成更大損失。在報警求助上要盡力作為,把百姓的事當自己的事,不辦好不放過,真正讓群眾滿意。三是在執法效果上要體現民心所系、民心所望。把群眾的小事當自己的大事對待,體現在執法上,就是要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嚴處違法違規人和事,維護良好的社會穩定和發展環境,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體現在管理上,就是要規范管理,寓服務於管理之中;體現在服務上,就是要突出以人為本,推行熱情服務,上門服務,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總之,要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盡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把自己融入人民群眾之中,為人民群眾送去黨和政府的溫暖,進一步建立良好的警民魚水關系。
四、工作中把群眾的要求當作自己的職責。懲治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是人民警察的根本任務,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集中體現。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要求,就是要做到嚴懲犯罪、維護穩定、嚴格執法、熱情服務。一是要嚴懲犯罪,增強群眾信任感。對違法犯罪行為心慈手軟,就是對人民群眾的失職和不負責任。要努力克服各種外界干擾因素,堅持「傳統+科技」的作戰方法,狠狠打擊各類違法犯罪,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兩搶一盜」案件,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信任。二是要維護穩定,增強群眾安全感。要樹立服務大局的意識,積極構建治安防範新局面,維護社會治安整體穩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特別是要嚴格控制侵財型命案的發生,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嚴厲打擊路霸、村霸,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局面。三是要嚴格執法,增強群眾滿意感。為民嚴格執法,從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帶著感情去執法」。切實改變「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觀念,牢固樹立程序意識,真正把執法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落到實處。為民公正執法,杜絕人情執法、隨意執法,四是要熱情服務,增強群眾親切感。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出台各種便民措施,設身處地為老百姓著想,滿腔熱情為老百姓服務。在服務中堅持文明用語,笑臉接待,使群眾進得了門、問得了話、辦得了事,拉近警民之間的距離。
五、目標上把群眾滿意當作自己的追求。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但是,當前對公安隊伍的評價卻存在較大的反差,自我評價較好,群眾評價不好;內部評價較高,外部評價不高。我們必須認識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執法為民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集中體現;熱情、周到、便民服務是公安工作的著力點,為民服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任務和職責,是民生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具體表現。我們要把群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真情貼心親民;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追求,辦好實事惠民;把和諧穩定作為第一責任,排憂解難安民,自覺地把執法工作當作服務,在執法中體現服務,時時刻刻以群眾是否滿意來衡量和檢驗自己和言行,維護法律尊嚴、保護群眾利益。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決拋棄不合時宜、模糊甚至錯誤的執法觀念,真正把群眾的評價當作自己的追求對待,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管理、去執法,把執法為民體現到每一個民警身上,落實到每一個具體執法環節中。
㈣ 如何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群眾滿意度
首先要樹立正確的服務觀念,清醒地認識服務工作的意義。
第二,熱愛版自己的本質工權作,對單位具有歸屬感和責任心,有做好工作的主觀願望和創新精神。
第三,尊重理解服務對象,熱情禮貌待客,想服務對象之所想,急服務對象之所急。
第四,不斷「充電」,學習、掌握服務知識,提高業務技能。
第五,善於思考、善於觀察,准確讀懂服務對象一言一行中所表達的含義且做出回應。服務質量的提高概括的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硬體方面,也就是工作流程、工作方法。
二是軟體方面,即工作態度,處事時冷靜的思維和極高的責任感及容忍度。其次從軟體來說,工作態度決定一切,一定要擺正,不能感情用事,時刻提醒自己牢記工作原則。處理任何事情要多為服務對象著想,提高這種意識,才能真正的提高我們自身素質,提高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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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改進工作作風,提高群眾滿意度有哪些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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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如何提高和改進群眾滿意度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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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何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
安全感滿意度涵蓋的內容涉及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衛生安全、經濟安全、交通安全、環境安全等等,但群眾最感性、最直觀、最關心的安全感認識還是人身和財產安全,這是一定時期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主觀感受和評價,是人民群眾評判公安工作優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據,安全感的形成,是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感性認識、對自身安全風險的自我評估及採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復雜過程。社會平安和諧了,自然群眾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滿意度。所以,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是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整體工作的客觀評價,是反映一個地方公安機關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晴雨表」,是評價民警工作成績的最根本指標。
目前影響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主要因素
(一)侵財類犯罪打擊效果不突出。
(二)重點地區場所整治作用不明顯。
(三)社區安全防範機制建設不完善。
(四)受媒體信息快速傳播的影響。
(五)日常執法工作不規范。
(六)窗口服務效率不高。
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主要措施和對策
(一)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重點地區和場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
(三)提升社區安全防範能力,確保刑事發案大幅下降。
(四)加大矛盾糾紛化解,從源頭上消除對群眾安全感的影響。
(五)加大巡邏警力的投入,切實提升街面見警率。
(六)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升隊伍整體形象。
(七)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創建和諧警民關系。
(八)積極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弘揚先進典型。
㈧ 淺談當前如何提升群眾滿意度
構建平安和諧社會是當前國家對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性方針,平安、和諧回是主流,安定有序的答生產生活環境是群眾最原始、最基本的需求,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是衡量公安機關工作成敗的一個重要標准。因此,大力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創造和諧警民關系,對於公安機關推進世界城市建設、爭創一流警務具有深遠意義。
㈨ 如何提升群眾信訪滿意度
五、抄目標上把群眾滿意當作自己的襲追求。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但是,當前對公安隊伍的評價卻存在較大的反差,自我評價較好,群眾評價不好;內部評價較高,外部評價不高。我們必須認識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執法為民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集中體現;熱情、周到、便民服務是公安工作的著力點,為民服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任務和職責,是民生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具體表現。我們要把群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真情貼心親民;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追求,辦好實事惠民;把和諧穩定作為第一責任,排憂解難安民,自覺地把執法工作當作服務,在執法中體現服務,時時刻刻以群眾是否滿意來衡量和檢驗自己和言行,維護法律尊嚴、保護群眾利益。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決拋棄不合時宜、模糊甚至錯誤的執法觀念,真正把群眾的評價當作自己的追求對待,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管理、去執法,把執法為民體現到每一個民警身上,落實到每一個具體執法環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