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❶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包括哪些內容
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范圍主要包括: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築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運、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企業;漁業、農機、水利等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其他行業和領域近年來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
隱患排查治理是指對高危行業等重點行業的排查治理。按照國務院的通知,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擴展閱讀
企業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可分為:
1.新隱患填報(自查、互查、安環部檢查)
2.隱患整改
3.隱患復查
4.隱患簽轉與撤銷
5.隱患統計、報表、給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數據
企業隱患排查治理現在基本上已經引入信息化手段,其中北京首安等國內廠商分別都有隱患排查治理軟體或者移動隱患排查治理軟體。企業隱患排查治理軟體提供對隱患按照上報、整改與復查的閉環管理,在流程中對「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進行嚴格控制管理,管理人員可以在平台中即時查詢隱患的發現和治理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復查;系統可以輸出符合國家安監系統要求的隱患報告單和統計報表,幫助企業實現23號文件對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要求。系統一般都符合:
1.由發現(評估)、整改、復查三個主幹節點構成的隱患排查治理業務流程,重點實現隱患的閉環管理;
2.實現隱患排查信息及時上報,整改批復及時下達,加速信息周轉效率
3.建立隱患排查全企業一本動態台帳
4.實時數據和歷史數據的圖形化的統計,為管理者提供決策依據;
5.規范的隱患通知單列印;
6.符合國家要求的隱患排查治理報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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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如何提高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水平
二、隱患排查 無微不至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是企業進行風險防控最基本的有效手段之一、是企業持續發展的一項長效機制、是實現企業本質安全建設的基石,是否能夠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態化,已經逐漸成為衡量一個現代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企業必須通過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將人員、設備、物資、環境、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充分發掘、暴露出來,並不斷改進提高,才能實現「人員無傷害、系統無缺陷、管理無漏洞、設備無障礙、風險可控制、人機環境和諧統一」的隱患排查治理目標。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各級部門的負責人作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主要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建立健全所在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確保安全資金的投入,根據企業生產現場的隱患特性,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企業全年各個時段的隱患排查工作,並組織解決排查中出現的各類問題,使隱患排查工作在體制上得到可靠的保障。
在隱患排查的過程中,我們既要站在檢查者的高度,也要考慮作業人員的不確定因素,做到事無巨細、無微不至,只要存在一絲滋生隱患的可能,我們都要高度重視、全面關注。華能公司長期以來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極端重視,形成了「三個不能過高」的安全視角線和「五個絕對不允許」的基本安全原則,既「不能過高估計安全生產形勢,不能過高估計幹部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不能過高估計安全管理的水平」和「絕對不允許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絕對不允許發生重大傷亡、重大設備損壞事故,絕對不允許在重要時間和重要地點發生重大事故,絕對不允許發生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絕對不允許因為燃料供應問題而影響安全生產」,始終把「抓安全」作為公司實現科學發展的重點,全面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的隱患排查工作,高度重視各個環節的潛在危險因素分析,牢固樹立起了「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譽、安全就是生產力」的安全准則。
三、整改治理 腳踏實地
「安全生產,警鍾長鳴」,這句用無數鮮血和生命換來的安全警示語言,時刻提醒著我們對待安全生產不能有一刻的思想鬆弛、不能有一絲的漂浮懈怠、不能有一時的麻痹大意,對於安全規章制度和隱患治理信息,我們都要腳踏實地的認真執行,絕對不能為了應付檢查,搞形式主義,「重排查,輕治理」、「排查做面子,治理走形式」等等不務實的作風,都將為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埋下禍根。
對排查階段發現的所有隱患,我們都要制定出一一對應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要求和時限以及要達到的面貌和效果等等,按照「五確認,一兌現」(即確認目標、問題、措施、效果和責任,兌現獎懲)的要求,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完成時間,並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匯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存檔備案,進行閉環管理。如果是重大的事故隱患在治理前還應該討論是否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制定反事故應急預案,以確保對隱患的可控和在控狀態。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隱患治理過程應該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程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問題能夠按期高效完成,隱患治理期限結束後,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要對治理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根據治理情況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獎懲考核。對於隱患發現者和治理高效的部門和個人,對於促進安全生產排查治理工作有積極推動和示範作用的單位和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於治理不及時或防控措施和預案不完善、執行不到位而導致發生異常、障礙、事故的部門和責任人,進行嚴格處罰並再次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重新治理。
對安全生產的隱患排查治理過程,其本質就是質量管理的「戴明環」PDCA循環模式,按照P(Plan計劃)、D(Do執行)、C(Check檢查)、A(Act行動)這樣的順序進行安全質量管理的過程,其本質就是一個不斷發現隱患、制定方案、治理實施、總結提高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循環過程,通過對生產環節的隱患進行不斷的排查和治理,對成功的安全生產經驗加以肯定和推廣並逐漸標准化,對不足的安全管理方面進行整改、總結和提高,通過周而復始的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形成階梯式上升的循環管理模式,從而最終達到本質安全的管理目標。
四、創新提高 不斷進取
俗話說「寧可事前花錢買安全,不可事後花錢買教訓」,大量事實證明,通過強化安全管理,堅持不懈地推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把生產隱患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是最經濟、最科學的安全生產管理之路。只有堅持企業的安全發展之路,才能實現企業的科學發展之路;只有構建了社會的安全發展,才能構建出社會的和諧發展。只有不斷創新和提高我們的安全生產管理之道,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中心下移,建立預教、預測、預想、預報、預警、預防的遞進式、主體化的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從源頭上防範隱患和遏制事故,牢牢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把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變成每位員工思想上、行動上的自覺行為,不斷深化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斷提高企業的本質安全管理水平,才能確保企業走上安全發展和科學發展之路。
個人之安,則舉家歡顏;家之安,則戶納千祥;國之安,則國運昌盛;宇之安,則萬物和諧。根據國家的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在「十二五」期間,我國的安全生產工作進入了以實現安全發展為目標、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關鍵時期,只有切實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促進安全生產的主攻方向,把規范生產作為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把科技創新作為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支撐,堅持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才能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安全保障和安全發展能力,才能確保國務院確定的「到2020年全國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性好轉」目標的逐步實現。
❹ 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對企業有哪些規定
(一)建立安全復生產風險管控機制。《制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明確風險管控機制四項要求:
一是列入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機制。
二是列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組織落實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風險管控機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機制,定期進行安全生產風險排查,對排查出的風險點按照危險性確定風險等級,並採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對風險點進行公告警示。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利用先進技術和方法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與預警監控系統,實現風險的動態管理。
四是明確法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機制,並採取風險管控措施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❺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包括哪些內容需要哪些資料
一、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申報和監督管理情況;
8、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9、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10、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2、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3、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範和治理情況等。
二、需要資料
1、安全隱患排查台賬;
2、整改通知書;
3、處罰通知書;
4、獎勵通知書;
5、整改驗收報告。
(5)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並建立信息管理台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並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於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並採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後,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
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❻ 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標準是有什麼標准
《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基本規范》GB/T 33000-2016。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5768 (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GB644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
GB7231 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
GB/T11651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
GB13495.1 消防安全標志第一部分:標志
GB/T15499 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准
GB18218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T29639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30871 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
GB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50140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187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
AQ3035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通用技術規范
AQ/T9004 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導則
AQ/T9007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AQ/T9009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
GBZ1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規范
GBZ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一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GBZ188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
GBZ/T203 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規范
(6)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