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污染治理
㈠ 哪些地區成為污染防治重點區域
《三年行動計劃》總體思路是,突出四個重點、優化四大結構、強化四項支撐、實現四個明顯。在工作領域上,突出四個重點。以大氣污染最為嚴重的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區作為重點區域,其中,北京是重中之重;以人民群眾最為關注、超標最為嚴重的PM2.5作為重點指標;以重污染天氣發生頻率最高的秋冬季作為重點時段;以工業、散煤、柴油貨車、揚塵等大氣污染源治理作為重點領域。
當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西北部是我國PM2.5濃度較高的區域。5年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濃度顯著改善,但仍為全國平均濃度最高的區域。汾渭平原11個城市PM2.5年均濃度平均為65微克/立方米,僅次於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同時也是全國二氧化硫濃度最高的區域,煤炭在能源消費中佔比近90%,產業結構偏重、規模偏小、裝備水平低,多數鋼鐵、焦化企業尚未實現穩定達標排放。長三角區域雖然空氣質量相對較好,但優良天數比例為71.6%,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區域污染程度不平衡,西北部多個城市濃度水平接近京津冀部分城市。
㈡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污染防治是如何要求的
一、《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中有關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是這樣要求的:
第十一條: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對重點區域、重點設施開展隱患排查。發現污染隱患的,應當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採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隱患。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並建立檔案。
第十二條:重點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定期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監測,重點監測存在污染隱患的區域和設施周邊的土壤、地下水,並按照規定公開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重點單位在隱患排查、監測等活動中發現工礦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跡象的,應當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採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並參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有關規定及時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根據調查與風險評估結果採取風險管控或者治理與修復等措施。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
第二十一條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並按年度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排放情況;
(二)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保證持續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
(三)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並將監測數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前款規定的義務應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
三、《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做到:
(十八)……各地要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並向社會公布。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
㈢ 水污染綜合防治的水利部重點工作
與此同時,為了進一步解決與飲水安全有關的問題,水利部正在重點做好版4項工作。首先是權進一步摸清飲水安全現狀,搞好飲水安全建設規劃。為此,水利部正在組織編制《全國城鄉飲水安全建設規劃》,在全國水資源調查評價成果的基礎上,深入開展飲水安全問題普查。其次是加大對飲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水利部專家指出,對貧困地區的飲水工程建設,應以政府補助為主,群眾自籌為輔;對經濟發達地區的飲水工程建設,所需資金由政府、受益群眾、市場等多種途徑籌集;對飲水工程建設和運行中的用地、用電、稅費等應實行優惠政策。 第三是統籌兼顧,抓好飲水安全建設工作。為此,有關部門要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供水工程管護范圍,制定有關辦法,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為破壞;根據各地自然、經濟條件和社會發展狀況,合理選擇飲水工程的類型、規模及標准;加強水質檢驗和監測,完善飲水安全監測體系。第四,深化改革,不斷完善飲水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以保障飲水安全為目標,以提供優質供水服務為宗旨,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有利於工程可持續利用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㈣ 環境污染控制應該將重點放在末端治理上,對嗎
不對,末端治理是成本較高的,控制重點必須包括源頭減量。
㈤ 哪些污染物是VOC設備治理重點
VOC廢氣治理設備方案指出要加強活性強的VOCs排放控制,主要為芳香烴、專烯烴、炔烴、醛類等。各地屬應緊密圍繞本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基於O3 和PM2.5來源解析,確定VOCs 控制重點。
對於控制O3而言,重點控制污染物主要為間/對-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1,2,4-三甲基苯、鄰-二甲苯、苯乙烯等;
對於控制PM2.5 而言,重點控制污染物主要為甲苯、正十二烷、間/對-二甲苯、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鄰-二甲苯、1,3-丁二烯、甲基環己烷、正壬烷等。
同時,要強化苯乙烯、甲硫醇、甲硫醚等惡臭類VOCs 的排放控制。
㈥ 我國加強環境污染治理的重點是
重點是監管、資金和技術。宣傳教育的重點是告訴社會群眾什麼是有害的,這個我們國家的宣傳還很不夠。很多好壞都不是很客觀的,大多以訛傳訛。
㈦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監管的重點污染物有哪些
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
㈧ 環境污染的原因有哪些,有哪些改進的措施或建議
分析如下:
1、按環境要素分: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
2、按人類活動分:工業環境污染、城市環境污染、農業環境污染。
3、按造成環境污染的性質、來源分:化學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雜訊污染、放射性、電磁波)固體廢物污染、能源污染。
改進措施及建議:
1、提倡清潔生產,資源循環利用,污染零排放等。
2、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等。
3、邊控制污染邊治理:控制污染就是設排放標准,同時對排放物進行收集處理,包括污水處理,尾氣治理,固廢垃圾處置等。
拓展資料:
由於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機: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為的破壞,向環境中添加某種物質而超過環境的自凈能力而產生危害的行為。(或由於人為的因素,環境受到有害物質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長繁殖和人類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響。)由於人為因素使環境的構成或狀態發生變化,環境素質下降,從而擾亂和破壞了生態系統和人類的正常生產和生活條件的現象。
針對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辦理中的取證難、鑒定難、認定難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司法解釋《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有關環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作出了新的規定,以從嚴懲治和防範環境污染。根據《解釋》,致使一人以上重傷或者三人以上輕傷即構成「嚴重污染環境」,將被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刑事責任。
(資料來源:網路:環境污染)
㈨ 中國環境污染治理的重點是什麼
與國際接軌,無論是從檢測還是治理。標準的提高非常重要。像上海斕大,北京捷康隆,廣州友田這些治理公司的治理雖然有效,但是污染源控制不好,是造成嚴重後果的重要原因。所以,從源頭遏止非常重要,非常期望國家出台這方面的政策,維護人民健康/